遊戲綁定郵箱不能更改 是否違反網路遊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
根據《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規定》(文化部令第49號),文化部制定《網路遊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甲方為網路遊戲運營企業,乙方為網路遊戲用戶。
1.2 乙方以其真實身份註冊成為甲方用戶後,需要修改所提供的個人身份資料信息的,甲方應當及時、有效地為其提供該項服務。
以下僅作為舉例,對提及遊戲請勿做涉及本問題以外評價
以 遊戲 戰艦少女R為例
而當向客服要求更換綁定郵箱時
客服的回復是
請問遊戲廠商這種行為是否違約?是否違反網路遊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
有沒有其他條款補充說明?
此類條款中所指個人身份資料信息,郵箱能算嗎?這玩意兒不像身份信息,好像沒有唯一性呢。
如果是的話,充分說明,我游這種篩子一樣的產品,甚至都不用當靶子打,上面就全是彈孔了,全在11環附近。
當然也可以按機翼論,就是那些沒人打的靶,都是這兩年已經被裹腳布刷了無數遍,輿論潛力早就被挖掘光了。
總的來說,三年了,你游該()了
話說最近寨游板塊這兩天的問題實在是花式精彩,簡直就是「如何高雅地在批判寨游的方式上開拓創新?」。
沒說的,好支威希,喜大普奔。
沒有違約,沒有違法。
沒有違約是因為必備條款和具體遊戲公司的服務協議中有例外規定。
沒有違法是指,你身份證信息上信息有變更時,遊戲公司有義務按照你要求對變更的信息進行變更。
例如,我這是舉例子,不涉及任何人,請勿對號入座。
某匿名題主名字叫「王七蛋」,但缺德事做多了,想改名字,叫「王八蛋」避禍。於是就改名了。這個「王八蛋」題主因為之前實名制遊戲了,名字改了,身份證號碼沒有改,所以這個「王八蛋」題主就能夠拿著改名後的身份證要求遊戲公司將註冊的「王七蛋」改為「王八蛋」了。
這樣說,能夠明白嗎?
哦,竟然用了某公司舉例子,那也順便說一說吧:
1、綁定郵箱不是註冊時提供的個人身份信息,如果現在改了註冊要提供的話,那肯定是我玩了假遊戲。
2、綁定郵箱你在官網看到的表述,可是密碼找回的途徑,不是註冊所必須的信息。
其實不止寨游,市面上大部分的手游都有這種霸王條款,其目的是造成手游帳號的貶值,打造一個全新帳號花費要超過買號十倍乃至數十倍以上。所謂保護帳號,端游可以修改郵箱難道帳號就沒保障了么。簡單的說讓你修改郵箱會削減遊戲運營的利益。霸王條款影響的是玩家的利益,所以洗地者可做水軍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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