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將遲到學生名字寫於白板示眾,並禁止學生進入教室早讀,規定遲到學生必須在樓梯口自行早讀,這算侵權嗎?
01-14
如果算,我們學生可以用何種方式抗議?
謝邀。有權利意識很好,但這是正常管理措施。
謝邀,不算。學生們總認為,我不需要家長老師管我,我自己努力就好,我要自由。他們的管理方式太落後了,太粗糙了,而且沒效果。
而我作為一個老師,每次我給了學生們這樣的自由,他們都會讓我失望。
作為半個主管,我更明白即便人們到了三四十歲也一樣,不嚴格要求,員工們就是會得過且過,哪怕那關係到他們的工資,事業。這是人性。更要命的是,誰都會認為「我和他們不一樣,我可以」可以個屁。聽我的,凡事按照規矩去做。或者離開。你不肯退學到管理寬鬆的學校的話,我倒是有個辦法,讓你的家長和老師直接溝通,相信我,只要溝通到位,老師是可以放棄你的,你只要不干擾別人,別說遲到,不寫作業都行。我的學生里有例子。謝邀如果我說侵犯你名譽權的話你會不會更理直氣壯的不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呢?
調個鬧鐘就能解決的問題,偏偏需要抗議!??
作為一名老師,我建議你可以試一下以下方式:1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訴;2向法院提起訴訟;3發動全校同學一起抗議;4發動全社會一起抗議,必要時可以遊行示威;5退學。題主自己可以擇情選擇。
抗議的話,你覺得換個學校怎麼樣?
實在搞不懂學渣的邏輯。同學,你遲到了呀,遲到了呀,拜託您能不能不要影響別的認真讀書的小孩子?!等您入了職場,會不會問出,我天天遲到,公司把我開除是不是侵權?然後到公司樓下拉橫幅抗議?
最近 time line上出現太多這種問題
大到楊永信小到沒收手機從堅定地反對家長把管教疏忽的責任推給孩子從而把他們送進地獄
到圍觀許多人就學校、家長的管教方式展開激烈的辯論越圍觀越懵逼
所以青少年學生該怎麼管?該信任他們到什麼程度?該管教他們到什麼程度?
到底該給他們多少自由?怎樣的自由?作為其它按時到校認真自習的學生家長,我贊成不讓遲到學生進入課堂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學校不是只有你一個學生,也不是只為你一人服務的,況且,不讓你進入教室,並不影響你自習的權利,你完全可以在樓梯拐角坐下來自習。
如果你希望在教室自習,那麼,明天請早。各國描寫青蔥影視劇里,類似的情景都能看到。
在《初戀這件小事》中的阿亮學長惡作劇後,他邊蹲馬步邊聽音樂,超帥╭( ′? o ?′ )╭?
《那些年》劇中的沈佳宜沒帶書,柯景騰把書給她,老師的處罰是舉凳青蛙跳。柯景騰和另一位同學上課做了小動作,被打臉。排球老師要求犯錯者互相打臉,影響到學生的自尊和心理健康的處罰只會降低他們對這門課期望,這就屬於暴力體罰了。
到底能不能體罰學生呢?《義務教育法》第16條禁止體罰學生。《教師法》第37條規定體罰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明文禁止體罰及變相體罰學生。相關法規是對體罰是零容忍的,暴力體罰是要被禁止的。
「遲到的同學去樓梯口自行早讀,把名字寫在白板上示眾」屬適度體罰。在教學活動中,適度體罰產生輕度心理痛苦,對學生產生約束,在大部分學校竟是被允許的。
中學的管教是因為未成年缺乏自控能力,管的相對嚴格一點,不喜歡這種方式也可以通過班長或直接去反饋老師,維權方式還有很多,嚴重的可以參照學校將遲到學生名字寫於白板示眾,並禁止學生進入教室早讀,規定遲到學生必須在樓梯口自行早讀,這算侵權嗎? - 不改了樂的回答。在大學課堂上,老師會認為大家有能力管好自己,遲到了點頭就進去,沒交作業補交就是,相對寬鬆許多。
努力吧,騷年!咋最近多了這麼多與學生有關的提問。。。。在「為了你好」的邏輯下,在知乎的大多數用戶都是考試考出來的前提下這些問題得到的回答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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