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聯想的發布會主題抄襲汪峰fiil耳機的「與聲俱來」?

這兩天,聯想辦了個X3系列發布會,發布會主題「與聲俱來」居然跟汪老師的耳機撞車了。聯想這種行為算不算侵權?


1.不侵權。

因為「與聲俱來」改編自成語「與生俱來」,原創性不高。參考「真金不怕火煉DVD」案。


如果「與聲俱來」是一個常用詞語的話,可能不算侵權,但是,很顯然這是根據「與生俱來」的詞語改編的,應該算作是汪峰fiil耳機原創的創意和想法。這樣一來,連想得都不想想的公司再去抄襲這個詞語,我覺得肯定算侵權了。不過,我預計汪峰沒有給「與聲俱來」註冊商標,所以,估計很難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只能從道德意義上去譴責了。當然,這年頭道德也不值錢了,即便是譴責,我估計也沒有用,畢竟,人家敢於不要臉的赤裸裸去照搬你的創意,口頭上的譴責又有什麼用?如果這件事鬧大了,說不準抄襲者還高興呢,因為終於有人關注了……這種行為,這種企業,只能說已經毫無底線了,真可惜Thinkpad竟然被這家公司母公司收購了,也無怪乎會半死不活的了。

fiil耳機估計也鬧不起來,因為作為新公司他們也沒這個資本和實力。這種處境,其實也暗合了中國企業的生存狀況:小公司憑藉創意和鬥志去尋找生存機遇,開拓市場;而大公司則直接照搬小公司的想法,再憑藉實力去搞死小公司,坐收漁翁之利。如果國家真不採取措施,大力懲罰這種行為,這種情況只會越來越多,創新、創業也只會成為空談——畢竟,大企業分分鐘就能憑藉實力和資本搞死他們。


1、體現了聯想在營銷上的能力極度匱乏。作為一個發布會、作為一個產品,其營銷的主題,是很重要的,但凡有點想法的,都會試圖標新立異。聯想居然模仿另外一個品牌的SLOGAN,只能說他們在能力上有多低級!

2、某種程度上,體現了聯想品牌的格調不高。使用另一個品牌的SLOGAN,而且是明星品牌,這是明搶啊,是策略上的故意為之?難說啊!

3、是不是侵權?不一定。要看FIIL耳機有沒有將自己的"與聲俱來"申報為註冊商標,或者,將其明確為自己的知識產權。否則,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好像,「怕上火 就和王老吉」一樣,如果哇哈哈也出了一款飲料,在宣傳時改為「怕上火,就喝哇哈哈」,你說這事兒算不算侵權?實在很難說。

其實,說到底,這就不是什麼侵不侵權的問題,而是是否道德的問題。


只能說聯想確實是缺乏些創意,感覺「與聲俱來「跟耳機更為契合一些,再加上汪峰老師這麼多年在音樂上的執著和成績,也擔得起這樣四個字。聯想應該多思考一下自己的品牌定位和內涵吧。


聯想樂檬,你真的知道什麼叫「與聲俱來」嗎?

fiil聯合創始人、首席市場營銷官 唐學鵬

儘管我們預料到fiil耳機在傳播上面肯定會遭遇一些「神奇」的事件,畢竟我們有汪峰同志:)但真沒想到著名老牌科技公司聯想發樂檬新手機,不僅直接用了fiil的slogan「與聲俱來」,而且,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居然、居然「有很多人」反過來說fiil抄襲了聯想樂檬,僱傭了大批水軍在互聯網上混淆視聽。

剛開始,我們根本就沒有興趣辯解,因為我們最重要的任務是fiil wireless(藍牙音樂耳機)的上市,它是我們的旗艦,它是2015年最棒的耳機產品。我為它忙得不可開交。我勸住了我們市場部肝火旺盛的年輕人,告訴他們,把時間用在正確的地方,不要跟這些泡沫言論計較,別理它。一個耳機品牌叫「與聲俱來」是可以理解的,一個手機的發布叫「與聲俱來」,是說它的電話的響聲很大嗎?

但後續事態的發展還是出乎意料,同事們甚至責怪我失語了。我想了一下,坦率地說,我不是一個很會吵架的人,我希望用一種平和態度和聯想的朋友們交流一下。

與聲俱來,這句slogan對fiil來說,太重要了,含義是全方面的。

我們的CEO彭錦洲說,fiil要經歷「專業性」和「文化性」的雙重考驗,簡單地說,就是指fiil的聲音觀和價值觀的取向,答案只有一個:與聲俱來。

音樂有一種先驗的力量,不用刻畫不用闡述,音樂是最容易懂的,聽就行了。音符和節奏天然就讓人感到舒服——本能的舒服。就像人們形容莫扎特或者約翰列儂的音樂,他們不是創造,而是發掘出每個人內心的音符。美好的音樂已然存在,只需要掀起「蓋頭」、拂拭灰塵。

所以,最酷的藝術或者最酷的人生,不在於苦苦找尋,不在於隨波逐流,不在於弄懂各種社會經驗人生道理,不在於聽各路成功大神的叨叨,而是成為你應該成為的那個人,成為你最感興趣的那個人。你渴望、秉賦、熱愛、偏好和正直都是與生俱來的,都是給定的,你只需要沿著這條路徑自然地走下去,聽從內心,還原本色,與生俱來。

不僅個體是這樣,西方甚至認為調整個體和個體之間的法律也是與生俱來的,他們管這叫「自然法」。法律不是創造出來的,不是立法者用條文的方式創造出來,不是法官斷案,而是擁有常識的公民陪審團斷案,因為法律存在於每個人的常識之中,法律不需要學習,只需要用常識和理解來發掘它。 自然法,聽這名字,嗯,與生俱來。

fiil的價值觀,是希望每個人都能用自己天生最舒服的方式,安排自己,接納自己,肯定自己。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不重要,重要的是,當別人安排你的時候,你會說,fuck off!我不想成為你想讓我成為的那種人。

於是,你們可以想像fiil的聲音取向是怎樣的?Beats的創始人Dr Dre很偉大,Beats的崛起是耳機界歷史性事件。Dr Dre認為,他的耳機,作為音樂的接受終端,就應該為他的音樂類型和音樂文化而存在的,嘻哈是一切的根源,所以嘻哈是萬物的尺度。Beats就是要做漂亮的低音音染,因為它要服從這個尺度。「聽你應該聽的」,Dr Dre第一次讓耳機有了「文化的陣營性」,耳機不是中立的,它是一個陣營的戰士,毛主席說,文化要為政治服務,Dr Dre說,耳機要為嘻哈服務。這是一種非常露骨的強勢策略,以至於Dr Dre將beats的小音箱命名為「pill」(毒品藥丸),他不怕反感,不怕其他的文化陣營排斥,他很自信嘻哈在全球的擴張,他所要做的,就是將這種擴張和表達,更加露骨更加霸道更加純粹更加轟頭。

fiil不是這樣。

與生(聲)俱來意味著拒絕過度的音染,還原最真實的聲場,該是怎樣就是怎樣。不關心哪種音樂類型是擴張的、這種是不是比另外一種更流行。

我的一些朋友說,聽上去,和beats的路線完全不同,像是一場音質上的保守主義運動,從一個極端的範例中回撤,擁抱了hifi界的古老傳統。No,不是這樣的!實際上,我們並不是那種冷冰冰的頻響曲線還原,因為這種還原其實是一種工程師的把戲,他們會用很多數據來強調這是最好的,但是,音質太複雜了,數據相同,聽感完全不同的例子比比皆是。沒有人願意活在工程師的指標世界,雖然工程師無比重要。

fiil知道三頻均衡的艱難和弔詭,所以fiil更側重在人聲的還原、和器樂的分離。中國人與生俱來愛聽歌唱,一把好嗓往往把人感動得死去活來,fiil的CEO彭錦洲對產品音質的期許是「人聲之王」。fiil的特色不是降噪,不是動次打次的低音,而是對歌者聲線淋漓盡致纖毫畢現的展現。另外,fiil的產品經理汪峰先生長期擔任「中國好聲音」節目的導師,這是一檔全國人民都喜聞樂見的歌唱兼轉身節目,收視率一直很高。

與聲俱來也構成了fiil的人群屬性。如果音樂在你生命中,是件你根本無法逃脫、與生俱來必須發生的事情,那麼,你就是fiil的夥伴、閨蜜、兄弟、姐妹。你就是大眾音樂人。所謂大眾音樂人,不是專業搞音樂的。沒有必要,因為fiil不是為了滿足音樂人的耳朵,它音質主打人聲,但是它希望傾聽者能越過無數的歌唱,無數的人聲,來找到自己以及自己的聲音。不要相信社會上的那些規訓、教條、那些專業主義的門檻、那些精巧的利益控制。你就是你自己,你喜歡的音樂就是你應該堅持的態度,不要生硬地為一種流行音樂類型而皈依得死去活來。不是嘻哈的後宮娘子軍,也不是搖滾鐵托。你愛聽什麼,就去聽什麼,所有的音樂都是平等的,不關心主流,不關心小眾,你只需要擁有恰如其分對待它們的真實態度。

與聲(生)俱來支撐了fiil團隊做產品的所有理由,甚至,有時候我們自己有種幻覺,我們與生俱來就應該在一起做耳機,無論市場容量是不是足夠大?無論生態鏈是否複雜?無論有怎樣的最終結果?

一切。與聲俱來。


「與聲俱來」主題巧妙,引人遐思,是汪老師的風格和對音樂的個人寫照。

然而作為成立31年中國驕傲的科技公司聯想,犯這樣的錯誤的確不應該,也不得不使我想起了前一段時間聯想的大規模揮淚裁員。

不斷創新才能引領未來,關注問題,期待聯想給解釋。


聯想心機婊啊,借汪老師上頭條!卧槽,還是恰恰相反!!


汪峰是什麼鬼?


民法通則和經濟法還有知識產權保護法中沒有明文規定創意的界限,一般來說適當的改動可以有效地規避抄襲的嫌疑,前提是只要對方沒有將他的創意申請保護或者將所有權授權於廣告公司。

但是聯想這麼直接拿來就用、還大張旗鼓的湊表臉行為也是驚人,蹭頭條的節奏,明顯是想借半壁老師的東風啊,汪老師的耳機也算是盡心之作了,支持汪老師撕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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