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好萊塢製片流程中,製片人和導演的控制力各自體現在哪裡?


先說一下二者關聯。

美術指導與攝影指導與導演配合,構成核心的藝術創作團隊。執行製片人、製片主任服務於製片人,構成主要的管理團隊。在權責上來說,導演對製片人負責,製片人對投資方負責。對於製片人而言,導演也不過是整個製作團隊的員工之一。分分鐘可以卷包袱走人。以《亂世佳人》為例,前後一共換了5個導演。最後只署名維克多·弗萊明執導,另兩位導演喬治·庫柯和山姆·伍德都沒出現在演職員表上。

接下來,我們先說導演。

一般來說,導演是整個電影的重要主創,編劇、演員、攝影、剪輯等分工都是為他的創作服務。

1.對於編劇,導演要審定編劇撰寫的情節的可行性和連貫性,將其轉化為有畫面感的敘事構圖形態。然後判斷編劇撰寫的台詞是否符合角色和情節需要,大部分導演會在片場親自修改具體的台詞。部分擅長即興表演的演員也會修改,前提是他具備這個許可權或導演很欣賞他的修改。

2.對於攝影(攝影指導),導演要提供分鏡構圖、景別要求、鏡頭長度等具體要求,然後由攝影指導、掌機攝影來掌鏡,將導演要求的整場戲(整個鏡頭)拍出來,部分攝影出身的導演如張藝謀偶爾會親自掌鏡,多數導演則只會呆在監視器前看拍攝效果。然後晚上和主創審看樣片。通常看著看著就被狗仔隊逮住了。第二天就會有某知名導演半夜與女主深談之類的。

3.對於演員,導演要為其說戲,講明演員在接下來要表演的一個場景或鏡頭中用何種情緒、眼神、表情、語氣來表演(走位、說台詞、肢體動作),大部分導演會提出明確的表演要求或為演員講述角色的真實狀態,而部分演員出身的導演則不給演員太多條條框框任其自由發揮,極少數特別擅長指導演員表演的導演如李安會直接做出示範建議。如果有細心的觀眾,可以看到,邁克爾貝通常說戲只有一個動作。

4.對於剪輯,導演在提出自己基本的創作思路、明確的故事線和重點情節後,理論上應該把一堆素材扔給剪輯讓他慢慢篩選,然後再審閱提出修改意見。演員在看到成片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演的那麼多戲到底能保留哪些;但是在好萊塢,終剪權通常留在片方手裡。也就是說,導演也不知道自己最後拍的是啥。而導演版剪輯只會在電視點播版中出來。

5.對於其它部門,導演主要是提出要求然後審查 production 質量,如藝術指導production director要提供整體的場景服裝道具的設計,是體現導演美學表達的主力環節,大部分導演的個人風格都很依賴藝術指導來提供色彩支撐。說句題外話,大家經常吐槽劇本差(其實就是基於點子趕工的產物,沒經打磨),其實其它技術環節才是中國電影最落後的部分,燈光、道具、爆破等部門都是些草台班子甚至電工,沒有任何審美可言。

好萊塢通常會願意花幾年的時間做場景搭建以及各種效果的推演,和很長的時間做特效。這一點從十年一部的《阿凡達》的效果可以看出。而史上最慘的好萊塢電影——特瑞·吉列姆版《堂吉訶德》已經籌備了27年,前前後後經歷7次開拍,不是主創受傷。就是山洪沖了布景,好不容易邀請投資人到片場觀光。就讓北約軍演給炸了現場。

然後,我們說說製片人。

好萊塢的製片人通常是全能,他會從選劇本開始。找好劇本和演員之後,再找導演,如果跟導演有分歧,就會把導演開了。

一個合格的製片人是一個無所不能的存在,他能找編劇、看劇本、找導演、選演員、定預算、談發行、定宣傳策略時做決策工作。而且在整體方向上同時兼顧藝術與商業,簡單來說,就是比導演組更懂拍攝,比市場部更懂營銷,比投資人更懂資本。

根據美國製片人協會(PGA)的定義,要取得producer的署名,在整個電影項目的製作到發行的階段,他需要做到以下的工作。

開發階段(DEVELOPMENT)

1.尋找優質劇本,獲取版權

製片人的日常工作就是尋找好的故事,所以製片人每天就跟老國企幹部一樣,天天閱讀大量雜誌報刊喝開水。從報刊雜誌上尋找可能吸引觀眾的故事或者小說,並在第一時間此書的電影拍攝權。製片人之間的最大區別就是手裡是否擁有獨家拍攝權的故事或者最好的劇本。同時製片人在選擇故事的時候需要兼顧預算。

2.評估立項,選編劇創作劇本

故事一旦選定,製片人必須對拍攝成本、電影類型、電影市場、觀眾群體、票房、潛在風險進行評估,同時需要為投資人提供理性、客觀的風險評估方案。同時選定編劇,開始創造劇本。

3.尋找項目啟動資金,成為該項目「職業經理人」

優秀的製片人精通各種電影的融資渠道和方式,所以他們深知投資人所看重的。同時製片人過往的職業信譽和票房成績就是其融資的敲門磚,當然,這種融資模式通常是獨立製片人所採用的,這個時候會有第三方機構對資金進行監管,以保障製片人不存在攜款潛逃的可能性。而簽約製片人通常會由片廠(studio)提供啟動資金。

前期籌備階段(PRE-PRODUCTION)

1.尋找和擬定導演、並與導演確定所有拍攝事宜;

我們在看電影時會同時看到producer, executive producer, co-producer, line producer等,但是只有produced by或者imdb上標有著producer這個人,才是真正的製片人,一部電影只有一個製片人,其他人都是臨時工。製片人根據影片風格樣式和資歷選定導演,在拍攝之前製片人和導演必須對電影的劇本、劇組、拍攝、取景、預算等問題達成共識。製片人和導演是平等合作、友好協商的關係,但是製片人擁有整個項目的最終決定權。導演不能發揚自嗨精神脫離製片人的創作意圖,更不能在預算範圍外修改拍攝計劃,追加投入,讓電影成本上升。如果意見分歧沒法解決,製片人可以炒掉導演。因為他沒有盡責的同時,投資人就可能炒掉製片人。所以,在好萊塢模式下,是拍不出《戰狼2》,導演吳京因私自提高電影成本,超過預算,被製片方開除。《戰狼2》卒。

2.制定嚴謹的前後期製作計劃

嚴謹的製作計劃精準到每天,每一場戲。對於製片人而言,預算決定製作周期,製作周期也將影響預算。所以精明的製片人會花大量時間在前期籌備階段。通常好萊塢一部電影的前期籌備周期是拍攝周期的3-4倍。電影《阿凡達》從1995年出第一部手稿,籌備到拍攝總共花了14年。而影片成本僅為2.37億美元(摺合人民幣16億),全球票房收入28億美元(摺合人民幣193億)。如此完美的成績,與好萊塢金牌製片人喬恩.蘭道是分不開的。

拍攝階段(PRODUCTION)

1.片場勞模,兼職導演+場務

拍攝過程中,製片人需要隨時掌握拍攝質量與進度,每一次多於的NG就是超預算的先兆。所以製片人通常要比導演更懂拍攝,晚上要跟導演和主創審看樣片。同時還是現場的總指揮和總調度。除了拍攝問題,安全問題也是在範圍內。任何意外和事故都會導致預算的追加。

2.場外鐵算盤

製片人需要對投資人負責,所以要審看每天進度報告和花銷報告,是否與預算有出入。每周要向投資方提供周拍攝進度與花銷報告。

後期製作階段/市場宣發(POST-PRODUCTION / MARKETING)

1.催命閻王

後期製作是製片人最輕鬆的階段,同時也是預算所剩無幾的階段。製片人需要對電影后期製作的各個環節進行把控,輔助導演做決策性工作。就就跟甲方爸爸一樣,天天催稿,保障後期在預算內如期完成,保證公映如期進行。

2.營銷高手

按照好萊塢的管理,製片和宣發的預算通常是五五開。超預算的情況下,通常會發行一筆宣發基金。而製片人則需要對影片宣傳方案、物料和發行方案做決策性工作。這要求製片人對全球各大電影市場足夠了解,嗅覺靈敏,眼光毒辣。

3.最後的勝負手

簽約製片人通常直接把發行交給製片廠,通過片廠的發行系統,影片才可以在院線大規模上映,即至少2000塊銀幕。而獨立製片人都有一個自己的銷售公司做預售(pre-sale)為項目提供一定資金支持。極個別的好項目也許還能把北美髮行權賣給片廠甚至有機會參加小金人的角逐。或者與新型數字發行平台,如Netflix合作。參與好萊塢發行窗口的革命。

綜上,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專業的製片人是導演的「導演」,他是站在導演身後,可以監督指導導演一切創造活動的人。專業的製片人在電影和美學素養上不低於導演,可以為導演把關,及時幫助導演修正問題。換句話說,導演不過是製片人創造意圖的執行者。同時,一個專業的製片人還是一個場務、會計、後勤部長以及市場專家。他承擔著來自於投資方的巨大壓力的同時,協調電影質量與預算的完美平衡。讓投資人回收資本並獲得預期收益。


說到這個問題就不得不提一部1980年的電影《天堂之門》,這部電影製片公司是卓別林和格里菲斯等共同創建的聯美,導演是頭一年剛拍完《獵鹿人》並斬下奧斯卡最佳導演的邁克爾·西米諾。

雖然好萊塢的製片廠制度從20世紀20年代就已經開始成型,並在之後逐步完善,但在《天堂之門》拍攝之前的新好萊塢電影時期,基本上是製片人和導演共同控制電影的製片流程,製片人名義上是導演的上級,但是導演,特別是知名導演對電影的控制權卻絲毫不遜於他們。在拍攝《天堂之門》時,性格孤傲的完美主義者邁克爾·西米諾幾乎每一個鏡頭都得重複幾十次,據說拍到第六天,就已經落後了五天的拍攝進度,並且與包括演員在內的劇組其他人員也勢如水火,製片人對這一切都顯得無能為力。結果影片超期半年,製作成本從1000萬左右翻到4000萬,而就算有了這些鋪墊,當邁克爾·西米諾交出自己剪出的5個小時成片時還是嚇到了聯美高層,在多次爭論後他才不情願的將公映版本剪到219分鐘,即使如此片子也只拿到300多萬的票房。經此一役,聯美瀕臨破產,最終被米高梅併購,停止了電影製作業務,只負責發行。

在此之後,好萊塢的各大製片商深刻意識到導演主導電影的弊端,開始讓製片人對電影享有絕對控制權,包括「終剪權」在內的很多權利越來越少被授予導演,導演更多的是僅作為電影的製作者存在,他們對電影的控制力就是在電影拍攝期間可以全權調動整個劇組,而除此之外,從劇組的組建到最終成片的時長都是製片人說了算。在此背景下,就有了諸如1984年賽爾喬·萊昂內的電影《美國往事》被製片方粗暴剪成139分鐘這樣的故事。


有很多專業人士提供了很多很好的回答。

補充一點。

一部電影拍完,奔著奧斯卡去的怎麼辦?

這個時候製片人僱傭的遊說公司就粉墨登場了,美國有遊說法案,你可以理解為在嚴謹法律規章下的走後門。

這個時候導演最多動用自己的私人影響力進行一些私人交往上的推動。根據最新遊說法案規定,導演或者主演,包括他們的友人在家中舉辦試映會都違法,這個時候只能看製片人和遊說公司的能量了。


我覺得有幾個方面。

一個是選角,很多製片人和導演撕逼就是從選角開始的。用不用,當主角還是配角,乃至因此要修改劇本甚至推翻重來,這個經常使得很多電影一拖再拖或者乾脆胎死腹中。實際上,不單純是選角,選角意味著對劇本的理解,製片人和導演的口味要是大相徑庭,最後肯定掐起來。

再一個就是最終剪輯。剪輯意味著觀眾在電影院里能看到什麼,歷史上,諸如《銀翼殺手》、《現代啟示錄》、《美國往事》這種現象級巨片,都曾經因為剪輯得面目全非,差點埋沒美玉。新好萊塢時代,導演們牢牢控制著剪輯的權力,死也要按照自己的意思來剪出成片,但隨著幾次票房滑鐵盧以及大製片廠的權力增強,最終剪輯最後還是落在了製片方手上。


導演就是負責拍攝,布局,劇本銜接的實景與動作指導,器械燈光布局,場地用時,與製作商協商,與演員交流。剪輯指導。

劇本研究,角色戲劇設計。文學常識講解。後續報道宣傳。

起碼有人文素養追求,與時俱進的態度。會留給人,一段時間,一個角度,一個問題去看一部分的視界。

有個回答是關於製片人的。管家也好,公共管理的問題解決效果會比藝術作品產銷更重要。從無到有,像一個投資客的信用卡提現。很大程度和投行部很像,對演員,劇組製作是sale side,製片時授權導演和總監管理,極力推薦高質的態度和必要的傳片包裝,不斷去選調資源和機會分配,拉贊助擴大市場需求,調動人流關注,直至功成身退。


瀉藥。之前讀過一些電影史的書籍,憑藉記憶簡單來回答一下,歡迎指正。

好萊塢分為兩個時期,1930-1960年是經典好萊塢時期;60年代之後是新好萊塢時期。

好萊塢電影裡面又一個很重要的制度是製片人制度。

在米高梅、派拉蒙、華納兄弟等這些製片廠中,電影就像工廠流水線上的一個產品。好萊塢的製片人就是製片廠政策的執行者,響應的,導演對整個影片的控制權被弱化了。

製片人是總管家,從題材選擇、場景布置、劇組人員一直到後期的剪輯等工作都統統控制在手。比如在《飄》的拍攝過程中,製片人塞茲尼克撤換了4名導演。

在新好萊塢時期,製片體系的核心依然是是製片人。有一張圖片或許能解題主的問題。

出自:http://cyber.law.harvard.edu/people/tfisher/PTKChapter6.pdf

從圖上看,最核心的是製片人和電影製片廠,導演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只是一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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