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送的東西怎麼處置?
跟前男友談的時候收到的禮物不知該如何處理。沒有戴過,只看了一下然後就一直收著。分手的時候想要還,可是又不想因為這個跟他再見一面,所以一直沒找到機會。今天整理東西都看到了,怎麼辦?關鍵還有點貴重,已經半年了,突然再還回去是不是不太好。送人又覺得對不起禮物的心意,還在糾結這個是不是挺傻的,求助!
其實我覺得分手後還禮物,挺矯情的。除非那禮物是棟樓或者是壕車,貴重到你不還真的很不好意思啊。首飾錢包手機鑰匙扣抱枕毛公仔記事本,沒事就裝好放起來罷,真嫌礙地方就扔掉,將心比心,你也不想想,你還給對方,對方也可能不知道怎麼處置啊。
和前男友曾經有一次短暫的分手,當時很捨不得分手,我就把他之前送我的東西打個包都還回去了,為這個事情糾纏了好幾次,現在想想就是因為捨不得才會還回去,半年之後還是都很想念就和好了,又過了兩年,前段時間又分手了,這次深思熟慮雖然依然捨不得但是由於客觀條件不允許還是理智戰勝感性下決心分手了,所有的東西我都在好好的用著,照片和簡訊都沒刪,但是心裡已經不再想和好了。也許是成熟了,也許是下定決心了
只要你想和這個人分開了,東西什麼的完全不重要了,但是還是留著吧,也算是你的人生紀念啊
唉,不寫了,再寫要哭了送慈善商店,讓善意洗刷他的罪惡!
前女友的照片我都打包到一個加密的壓縮文件中,密碼是她的生日,如果有一天我忘了她的生日,我也沒有必要開啟這份文件。
至於實體禮物,建議買一把4位數的密碼鎖失戀80天的時候
我把按東西原價把錢打給他了……我也不懂我自己⊙_⊙
送的時候,他是真心,你亦真心。何必用現在的眼光去看過去的東西呢,留著吧,還回去只能讓那份回憶多了一份尷尬而已。
謝ex沒給我機會頭疼這個問題。
分手之後會還東西的大概都為女生,她們可能會認為分手之後不把所有有關的東西都退還給對方,是界限不清,彼此還存有念想,是自己尊嚴的體現。但為何不留存下來做彼此曾經情感的見證,或者扔掉也好,私以為,分手之後再還禮物會讓人感覺戀愛時的情感也是假的,禮物連同回憶都還給你,從此兩不相干,多傷人!
能用的留下,不用的扔了。情義都不在乎了,還在乎個念想?
快了兩年了,從來不想打開他的照片。不小心打開,也會迅速跳過。今天輕鬆打開,把他的全部放在一起。看到還是會笑,不知是甜甜地笑,還是苦笑。自始至終好像沒有特別傷心。有的只是噁心,可能是對真心實意對一個人最終還是被背叛的噁心,也可能是對年輕的激情的噁心。
現在連這種噁心都沒有了。
也說不上背叛,堅信曾經的真,當時當地的真,只是後來有了改變。只是笑。自己當時太小,不懂事。也感謝這段感情教給我的東西。有時候也會想想如果再回到過去,會怎樣。發現自己只是回憶,心理上再也接受不了。我們分手了,更多的是不舍吧,但是想想一個月分了三次,也就沒有複合的慾望了。我覺得當對方是看你的表現來和你談戀愛的,那麼遲早都會分手吧,我沒有那麼優秀,我知道在他看來我就沒有努力過,是我太瞻前顧後了,但在能維持的情況下,我都去維護了這段感情,經厲了那麼多,走了那麼久,他也許是愛我的,也許不愛,但是都不重要了吧,以後在回想就會變成曾經很在乎,他送我的熊我帶回家了,每次去看電影的眼鏡我也帶回家了,他送我的沒一樣東西都放在我的家裡,手機也是他送的,只是,可能有種叫做前男朋友送的東西都壞的很快,當我換下手機卡,決定把它送我的手機充滿電,把裡面的畫面都定格的時候,他充不進去電了,也許就像這部手機,我們的愛情故事就在這裡終結了。我很愛他,只是在不懂的年紀遇到了他。
還什麼還,垃圾桶見。
我只想安靜地講故事,小板凳什麼的搬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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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男友姑且稱他為A:他是我從小的回憶,從小學三年級到初三,送了我數不勝數的小東西,比如可愛的橡皮,水晶海豚,貝殼船,999顆他手摺的星星(每個星星里都有他寫的我愛你),可以養在水裡的數碼寶貝,小螃蟹等等,他寵我整個童年,讓我成為最快樂的女孩。後來他成績不好,去當兵了。離開的那晚,一個14歲的少年顫巍巍觸吻了12歲的女孩。那是一個雨天,我把所有這些東西埋在了他家的後花園裡,還插了一朵小月季,從此,再也沒有見過他。第二個沒在一起卻像初戀對我好的男生,姑且為B:B從小學六年級開始喜歡我,我只把他當做我青梅竹馬的好朋友。他是一個清新爽朗的男生,我們曾暑假一起學過吉他,每次清早推開琴房,琴架上都有一串串阿爾卑斯棒棒糖,我13歲生日那天,他送了我一個包裹,打開它裡面裝滿了濕潤的玫瑰花瓣和一整套許願瓶,一個手錶(後來我才知道這是情侶表),但我一直當時放不下初戀,現在他的禮物還在我抽屜里保存著。下一任男友C:C是我高中的同學,比起我之前喜歡的他只能算作普通吧,可他對我的好打動了我,高中畢業後我們在一起了。算算4年了吧,就在前些日子結束了,理由我也難以說明白,就是不愛了吧,突然覺得繼續不下去了,每次一個人很累(我和他是異地戀),就分手了。現在他送的藍色妖姬還在桌上,但不扔了吧,就這樣吧。歲月讀不盡或悲或歡,有些人離開了就是一輩子,也許新歡可以代替舊愛,但是現在和未來都無法掩蓋過去那段靜靜流淌的時光。我一直不認同埋葬過去那句話,過去總是會靜靜佇立在那裡,偶爾驚醒每一個熟睡中的你。我的建議是禮物留著吧,又沒有什麼深仇大恨不是嗎?(除了男友劈腿出軌之類的除外)也許這些禮物已經斑駁褪色,褪不去的是當時兩個人愛的用盡全力和甜蜜時光。 -----完好好用唄!送給你就是你的了,他當初的想法也是心甘情願地希望你快樂啊!
我收到過兩個禮物,一個我生日時自己選的讓付錢買的包包,一個他用過的還有著他亞馬遜賬號的kindle。
這兩個都很喜歡。黑色小包是唯品會上我挑選很久的,和我的氣質很搭,甜美可愛不失帥氣,可上班背也可逛街挎,春夏秋冬皆宜。每次背出去,總有女生偷看著它,開心 送我kindle的時候是想著異地,不能好好陪我,不能給我講故事了,希望我多學習多看書,kindle上已經有許多他下載好的書籍,夠我看很久。偶爾也能看到他在看哪裡了。他還特意在末尾放了14張照片作為留念。感情給出去了是他的一部分也是你的一部分,東西送出去是他的心意,也是你的所得,還回去,你讓他放哪裡好呢?個人在戀愛過程中收禮是有選擇的,不收有強烈代表性的東西比如戒指項鏈,這些我矯情地認為有一生一世婚姻美滿的意味。有確定將來的,某天他不送我也會討要,表示承諾。而今收下以後出現變故,我會遺憾。或者說,戀愛期間我只收對雙方沒有壓力,但又可以帶來快樂的禮物。他曾要送我首飾和手錶,我都拒絕了,現在的甜蜜或許是將來的束縛。回首往事,真心覺得自己善良純真可愛,心安理得,沒有遺憾。剛分手的時候,我想東西還給他,他也不會要的,要不把他送的東西扔掉吧。因為分手的難過傷心,我把他送我的口紅扔掉了,為了眼不見心不煩,一支價格合適的口紅,玫紅色的。從傷心中醒過來後,現在我想起來,真的覺得太tm浪費了,因為那支口紅的色號真的很顯我白,我現在還想要買支同色的口紅 。太太浪費了,我是個那麼節儉的人,怎麼那麼傻呢,現在好了要自己買了,唉:-(但是我把我和他的回憶都扔了,什麼去看他的車票,一起去玩的景點門票,這些沒用的都扔了,其他什麼他送的娃娃掛飾,泰國硬幣被我藏起來了,除了那隻口紅 ,我有些心痛,其他的該扔的都扔了,留下那些看起來有用的,等畢業收拾的時候,嫌麻煩也會扔掉的。其實分手的難過時間真的會沖淡的,你要學會的是從中成長起來。既然放手了,就不要留念想了,加油哦(⊙o⊙)哦↖(^ω^)↗
純屬個人搞笑
分手之後正好是要去外地上大學,那些禮物、傳過的紙條和寫過的日記是第一批收拾好的行李,不管宿舍空間多擁擠,都一直好好保存著。大四畢業把紙質的東西都燒了,搞的屋子裡全是煙,熏的流眼淚。現在想想也是又好笑又悲傷啊。後來一些抱枕玩偶也慢慢被故意的假裝不在意的送人了,或者搬家的時候沒有帶走。
總覺得帶著前男友送的東西,對現在的男朋友很不尊重吧。
或者也是我想多了,覺得扔掉了,燒掉了,送掉了,就可以乾淨利索大聲說再見了。其實感情這個東西,有時候時間淡化了很多細節,忘記了很多小事,但那種感覺還會一直在。
不過過去畢竟已經過去,誰心裡沒點事兒,過好現在和未來吧!
你們都是怎麼分手的?
對我而言能用的就用唄,不能用的比如一些裝飾品玩偶之類的全扔了,畢竟都是過去了,扔了東西我不是覺得自己會睹物思人而是覺得那些玩意佔地方,哈哈哈哈
前任給我買了兩次iphone,和一個蘋果電腦,還買了金的手鏈 也總給我錢 買了好多貴重的東西 至少花了三四萬 後來手鏈丟了 我再想電腦要不要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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