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風險投資項目中,領投與跟投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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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VC「領投」與「跟投」的奧妙

雖然每一輪融資都有多家VC參與,但各家出錢的數額並不是平均分配的。必然有一家VC承擔絕大部分的投資額,其餘一家或多家VC再分攤剩餘的部分。出錢多的VC被稱為「領投」(lead-investor),其餘VC被稱為「跟投」(co-investor/co-investors),這是非常正式、專業的區分。

之所以要有「領投」的VC,因為必須有VC行使絕對的話語權。利益當前,「排排坐、吃果果」在資本世界可行不通。各家VC對公司經營管理的意見不統一,被投資的公司該聽從哪家呢?「領投」VC承擔了絕對多數的投資額,就必然享有絕對優先的話語權。比如公司的董事會席位一定首先給「領投」VC。公司重要事務不僅需要董事會通過,還必須獲得「領投」VC同意。而在出售公司股權、上市這樣涉及投資回報的事項上,其他各方一般不能反對「領投」VC的決定。簡單來說,「領投」VC不同意的事,公司做不了;「領投」VC想做的事,也沒誰能反對。

「領投」VC特權多,但「跟投」更實惠—出錢不多,操心不多,回報卻一分不少。2000萬美元,「跟投」能投十幾個項目,「領投」只能投不到十個,而且很可能「跟投」的成功率會更高。要是能總跟著優秀的「領投」基金一起投,豈不是能坐享其成?但優秀「領投」基金的大腿,哪有這麼容易抱上。在優秀「領投」基金參與的項目上,跟其他想投的VC打破頭,可能也就搶到1%的股份。

每次的融資中,VC是做「領投」還是「跟投」,不僅考慮融資公司的實際情況,更多地取決於各家VC在長期競爭合作中形成的「關係」,這才是「領投」與「跟投」真正的奧妙。VC界看似各自為政,其實早已形成各種小團體,在每次融資中默契地扮演著「跟投」與「領投」的角色。

伴隨企業的成長,往往不止一輪融資。按照慣例,上一輪的投資者—尤其是「領投」VC必須參加下一輪的融資,否則就說明不看好公司發展,也就不會有新投資者加入了。但很少有VC基金有資金實力在同一個公司的每一輪融資中都「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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