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很多人非常在意自己的發言權,卻忽略別人的反對權?

不論在知乎,還是在其他公眾網站,在一些挑戰大眾道德觀、引起廣泛批評的文章之下,總有作者或其同道理直氣壯的宣稱,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觀點,反對他就是群體主義、是抹殺獨立思維、是民族劣根性云云。

那麼問題很明顯,既然你有權發表自己的觀點,其他人也一樣有這個權利,不同意你意見的人也同樣有權發表自己的觀點(來批評你),何以你就有理而別人就沒理呢,這種思維模式,究竟是建立在一種什麼樣的心態上?


我不知道題主這種把主流價值觀挑釁了個遍的行為是出於真心還是嘩眾取寵,即使是真實想法,也無非就是現代版的羅伯斯庇爾、托洛茨基,就算真弄出什麼動靜,題主自己估計也是最先被獻給暴力的那一批祭品之一。

強烈建議不要舉報這個問題和提問者,正如那句被用爛的名言:「自由之樹必須時常用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來澆灌」,不管我們把題主認為是暴君或者愛國者,不管題主的言論有多麼不政治正確,都應該承認他的言行確實代表了現實中的一部分人。對這種人,我們不應當簡單地拉黑、否認他們的存在,而應該鼓勵大家對其進行討論和剖析。


納粹為人類做過什麼貢獻嗎? - Chinito超強的回答

自打臉?


依在題主知乎上一些粗淺的表達,我個人認為閣下之所以如此憤慨,無非是因為閣下自己就並不曾尊重這裡所提及的任何一種權利:

閣下這個頭像的垃圾桶上,大可以畫上自己的頭顱,因為曾經呼籲人民專政鐵拳的那些人自己,後來就在長安街的燈柱上排成了點點繁星。

而「忽略別人的反對」和「忽略別人的反對權」是有區別的,前者是每個人固有的忽略權,體現的是對反對者的不齒;而後者則是對別人反對權的剝奪,一般要藉由行政權力和暴力機器才得以實現。很顯然,閣下自我標榜為自干五,因此在知乎反對閣下者幾乎必然「手無寸鐵」——這一是指反體制人士不掌握軍隊,二是指大陸人不比閣下可以持槍。

那麼問題來了,題目里這個「剝奪他人反對權、挑戰『大眾』道德觀還只重視自己發言權」的奇人,既然不可能是反對閣下的這些知友,那麼到底是指的誰呢?

我吃驚地發現,原來閣下繞了一個大圈子,奇妙深刻地指認出了您自己:

既然題主就是這種思維的典型,那麼在這裡剖析題主也不算違背就事論事吧。「這種思維模式,究竟是建立在一種什麼樣的心態上?」——感謝題主提供的豐富樣本,我們就來看看您的這種思維模式,是建立在種怎麼樣的心態上。

可能是出於基於本國屈辱史的激進復仇心理

可能是出於對本民族文化的狂熱自豪和對異文化的敵視(注意「支持在中國禁絕...」)

可能是出於對本人種踏平世界優越感的優越感

(在貴國禁絕了日韓文化,還想聯合我們塗黃地球?)

可能是出於自身安全感的缺失

(剛說完中日韓要塗黃地球,這回頭閣下還這麼持槍?)

可能是出於對同性戀的極度厭惡

可能是出於對婦女的歧視和物化

說實在的,像您這樣敢把自由世界的政治正確得罪個遍,得虧得您身在落後的南美(還隨身帶槍),上的是禮崩樂壞的中國網站——高度發達的歐美列國的女權、挺同、環保三劍客您敢惹一個試試?

當然,以一個保守自由者最大的寬容來看,得罪全部這些,也只不過說明閣下是個標新立異的自由人,相關組織惹不得,是它們各自有些不合適的激進。但是接下來在這個基礎上閣下還覺得是自己的反對權被侵犯了,然後要反過來踐行黨同伐異清洗異見者,出於對同性戀的仇視去支持希特勒,閣下真拿自由世界當懦夫?一百年來自由世界毀滅您崇拜的納粹、糾正危險的日本軍國、昂首挺過蘇聯特務和白左串通鬧事的艱難歲月,這些捍衛了閣下今天四處發表謬論的自由的偉大戰果,都是充話費送的?

所以這裡的第一個問題,「為什麼限制極端反人類者的反對權」,我就用韓戰紀念碑上這句話做結:

當然我說話還是容易保持政治正確的,我依然不打算說要剝奪閣下散布這些謬論的權力。只是友情提醒,閣下這些話可千萬不要跟閣下的槍聯繫在一起,不然就跟某些去報社剝人反對權的同類一樣構成了「clear present danger」,那可就別怪王師敲門送民主了。

Hi Hitler , We"re Charlie.

-------------------------------------2015-5-17更新--------------------------------------------------------

我已嘆為觀止。


理論上,所有人都有在公眾場合表達意見的權力。

套用到題主的描述中,就是:路人A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力,題主也有表達反對前者意見的意見的權力。

也就是說,題主所謂的反對權,也是表達意見的權力的一種,即發言權。

推而廣之:

路人B有表達反對題主反對路人A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權力。

題主還有表達反對路人B反對題主反對路人A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權力。

路人C有表達反對題主反對路人B反對題主反對路人A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權力。

當然題主還有反對路人C反對題主反對路人B反對題主反對路人A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意見的權力。

……

……

……

任何人都可以在公眾場合表達意見,也可以反對其他人。

這裡的反對包括但不限於:「反對」「因為……所以你說的不對」「我說你不對你就是不對」

但不包括人身攻擊、武力威脅、暴力行為。

以上。


空有知識,缺乏教養。

一腔表述欲,沒有傾聽觀。


由意淫中的完美世界得來的觀念,更容易有天然正確的錯覺。


自我服務偏見是人的一種心理本能,事實上就算是非常客觀的人也難以完全避免對人對己的雙重標準。這一方面是因為所謂「客觀」非常難以設定被普遍接受和認可的標準,當我們談論言論自由的時候,我們常常每個人談論的都是不同的東西。另一方面則在於,一個人很難完全置身於對方位置去體會對方的語言和立場,「將心比心」只是一種努力的方向,每一個具體場景下你能夠80%體會對方完整的思緒和感受都是奇蹟了。因而你當然更容易理解自己的正確而不容易理解對方的正確。


不請自來。

首先贊同 @Masao Syo君的回答。看得人酣暢淋漓,好不痛快!

先說點題外話。

題主 @Chinito超強 閣下既然把現代社會作為理所當然的而承認的基本價值——比如自由啦,平等啦,人權啦,不要把人丟進毒氣室啦——挨個放在腳下踩了個遍——

(順便一提,該回答已經被舉報成功,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那我覺得,和您辯論實在是沒有什麼必要,因為基本價值是證明不出來的。這就像一個現代人跟亞里士多德去談論物理學一樣;或許有趣,但是毫無意義。

哦等等,請允許我先跟拿來和您類比的古希臘先賢道一下歉。

我只能說,請您抓緊著手建設您的大中華第三帝國吧——

祝您武運昌隆。衷心期待著幫您尋找路燈上【不友善內容】的那一天。

以上。

現在開始回答問題。

所謂「引起廣泛批評」,這批評與反對大致有兩種:

一是反對該言論的內容,即「你說的是錯的」;

二是反對該言論被提出本身,呼籲公權力對之進行取締,即「你不應該被允許說這樣的話」;

如果是第一種,則不過是正常的思想交鋒,無論如何都不涉及言論自由,誰把言論自由扯進來誰就是在扯淡。這沒錯。

然而——

閣下忙不迭地呼喚「人民專政的鐵拳」來禁止與您意見不同的人發聲,這毫無疑問是屬於第二種——那麼,被指責不符合言論自由的原則,也就不足為奇了。是吧?


連題主這樣的貨都在討論人權和自由,

海外華人的精神生活是有多枯燥?


表達比被反駁當然更加易接受


包容的底線就是不能包容不包容別人的人!同理,言論自由的底線就是不能給反對言論自由的人言論自由!明白嗎?


因為你公私權利,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不分,就比如知乎裡面,有人回答問題的時候,你在下面評論喋喋不休的時候,對方刪除了你的評論,這個不代表對方不給你反對權,因為你可以點反對同時另起一個回答,而對方卻無權刪除你的帖子,因為這個是你私人的領域。你們只能夠你贊成你的,反對他的;他贊成他的,反對你的。你們雙方只是相互平等的個人。

但是比如你在知乎回答的時候,知乎因為和諧問題刪除你的回答,這個就是言論不自由,因為相對於你個人而言,知乎就是公權力,這個就是侵犯了個人的言論自由。


為你的邏輯而哭泣。

認為自己說的有理,別人提出的反對都沒理,這不叫忽視或者輕視別人的反對權。

你自己說的,某些人宣稱「反對他就是xxx」,可一句也沒提到禁止別人反對。

言語間這麼大漏洞,一看就是個網上嘴炮的雛兒。也怪不得被人噴到惱羞成怒然後來提這種問題博認同。


很少有人能做到真正的「聞過則喜」,能保持紳士風度謙虛聽取別人意見就算不錯了。

原因很簡單,因為人總是喜歡自己爽。伸張自己的權利,喜歡被讚美不喜歡被反對,都是為了自己爽。


感覺有個原因,因為大部分人的思維模式是非黑即白的吧。


建議先搞清楚啥是言論自由,再來高舉這面大旗。

言論自由是否包括說謊的自由?為什麼? - 謊言

什麼是言論自由? - 言論

自由言論自由是否應該包容「反對言論自由」這樣的言論的自由? - 邏輯

這些答案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米克爾約翰率先提出言論自由的分類——他指出美國憲法中存在兩種言論自由,公共討論領域的自由和私人自由的言論自由,它們分屬於兩個種類,具有根本不同的憲法地位。

……

選自 @李傲文

包括,除非違反法律(每個國家標準不一;這裡主要指美國,因為對言論管理相對比較平衡,值得借鑒):

- 不能誹謗(但是真話無論給人造成多大損失也不是誹謗);

- 不能做偽證(可能導致藐視法庭罪/contempt、偽證罪/perjury、或妨礙司法罪/obstruction of justice);

- 不能欺詐(即fraud,而且給人造成損失,否則在衡平法下有民事責任,嚴重時有刑事責任);

- 不能煽動暴力(這個爭議比較大,特別如果人家沒撒謊。通常法院要求明顯會導致暴力的情況,政府才能制止);

……

選自 @裘Benjamin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1. 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人權宣言》第四條

  2. 攻擊別人的精神利益也是人身攻擊。

  3. 在小圈子內,每個圈子會有自己的規則。

例如你在清真寺,清真寺有它的規定 你不遵守 就別進去。知乎也有規定,你的回答包含某些不符合規定的內容,就會被刪除或者建議修改。

例如題主這種言論 當然就會被建議修改。

不去搞清楚一件事情就發表攻擊性言論,受到別人的激烈反擊,

該。

還好意思高舉言論自由的大旗為自己的言辭找合理性,

呸。

但是話又說回來,題主真是個有趣的人呢。


大家先不要急著公雞題主嘛。。。讀完題目描述感覺自己大概懂題主的意思了(?)這個題目起得不好 和題目描述中描述的不是一個意思這倒是真的。 但是現在很多人(尤其在知乎上)總傾向於抓住別人問題的一個邏輯錯誤的點就急於通盤反對整個人或整個問題 這樣的做法我私以為實在不可取。而針對題主個人進行細緻的假裝禮貌的諷刺以及人身攻擊就比如@Masao Syo答案里所做的這已經超出可以忍受的範圍了。請對事/對問題不對人。

不同意你對我的反對不代表忽略你的反對權這個邏輯很多答主已經闡述的很清楚了。我現在只想冒昧地猜測一下題主表述得不大清楚的問題本意。是不是想說:(1)你可以說發言權很重要,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觀點以及表達這個觀點的權利。(2)照這樣來說我應該也有反對你的觀點的權利,即我可以反對你所說的「發言權很重要」的這個觀點。(3)而從你所支持的發言權這個角度看,你是要尊重我的反對權的,即我可以反對你支持的發言權。冒昧猜測這樣一個帶有些悖論(paradox)意味的觀點是題主的意思嗎?

如果是,那麼題主,以我理解的你的意思當中(1)(2)中的邏輯都是順的。但是第三句argument中,你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你可能想說我有權利反對別人的發言權,因為這就是我的觀點而你也要尊重。但是你忽略了一點,你的論證的前提就是「別人支持發言權」,而你想要得到的結果是「反對別人支持的發言權」。不能以你反對的東西為前提去證明你對這樣東西的反對呀。不知道這麼說題主明白了自己的邏輯錯誤沒有。

其實從另一個角度想的話,自由不包括反自由的自由。這樣高冷的一句話也能大概代表我的想法。OTZ 感覺自己需要鍛煉下表達想法的語言凝練了…其實還是自己思想上的概括總結性不夠(嚶

答案寫的匆忙語句可能不夠清晰簡明其中還夾雜了些許英文辭彙。本人剛玩知乎不很久並且只是16歲的高中生。如有錯誤或者冒犯請多包涵呀,謝謝啦~


誰對誰錯是次要的,面子是最重要的。


典型的羅素悖論


在意自己的發言權,忽略別人的反對權,這種思維模式是源於自己的 自尊心。

你發現沒有,你的發言一直是反對言論。

別人一點兒也不想聽你的「教訓」,所以人的反對權被「忽略」。而在意自己的發言權,是人的本能。

如果題主想知道如何不讓別人忽略人的反對權,請學習 「是」原則。

祝好。


推薦閱讀:

為什麼有的人喜歡裝逼?
性格內向的人可以通過做銷售來改變自己的性格嗎?
女朋友很作,公主病,脾氣很大,自尊心還很強,喜歡說重話,不懂得人際交往?我該怎麼改變她?
如何做一個有趣善談的人?
情侶吵架之後男女雙方如何巧妙而又有效的化解矛盾?

TAG:政治 | 人際交往 | 社會心理 | 社會 | 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