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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何以偉大?


「羅馬帝國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羅馬帝國的滅亡而消失,宗教隨著人民思想覺悟的提高和科學的發展而縮小了影響,唯有法律的征服是最為持久的征服。」——耶林(一位相當著名的法師)

武力讓羅馬建成了歐洲史上前所未有的最大統一帝國(亞歷山大太短),並以它超長待機的水平將羅馬文化深深紮根於帝國境內的每個角落,與古希臘一起構成了當代歐洲文明的基本脈絡,其在征服中不斷與其他文明的融合也初步構成了當今「歐洲大家庭」的底子。概括一下,疆土廣大,時間跨度長,千秋基業,堪稱偉大。

宗教方面,雖然耶穌就是死在羅馬人的手上(咳咳),但自《米蘭敕令》的頒布以及君士坦丁大帝臨終皈依基督教,其在歷史上進入了大發展大繁榮時期,最重要的,羅馬帝國廣闊的疆域使得基督教在南歐乃至西亞各地暢行無阻,直至今日發展為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宗教。

最後一點,法律。如果說武力早已成了歷史讓人追憶,宗教也隨著人民文化水平的提高而減弱影響力。法律則成為了羅馬對於現代社會影響最重要的標誌,從最早的習慣法一直到後來的《查士丁尼法典》的最終完善,羅馬法律的基本思想和原則早就牢牢地扣在了現代法律的基礎上。它不能被隨意解釋,而是措辭嚴密,邏輯清晰合理。羅馬法中許多原則和制度,也被近代以來的法制所採用,如公民在私法範圍內權利平等原則、契約自由原則、遺囑自由原則、「不告不理」、一審終審原則等,權利主體中的法人制度、物權制度、契約制度、陪審制度、律師制度等。其中的人人平等,法律至上的觀點也成為了當代法律的基礎。

總的來說,羅馬之所以偉大,便在於它對於當今歐洲乃至世界文明格局做出的基礎性貢獻,武力征服帶來的廣袤疆土讓它無比光榮,奠定了今天歐洲地理區域的格局。宗教的發源讓它多了一分神聖,成為了基督教有力的推手。羅馬法的制定與流傳則讓羅馬文化中最為重要的精神之一深深融入到了當今現代社會的血脈里。

就這樣······本人歷史渣,希望別誤人子弟就好。


因為羅馬國地盤大,個頭大。

原文是英國人艾倫坡寫的 the grandeur that was Rome,是稱頌特洛伊戰爭中的海倫的詩歌,海倫對應愛倫坡的初戀,有關的兩句可翻譯成,你的美麗長發和優雅面容,帶我回到光榮的希臘和宏偉的羅馬。

grandeur,有宏偉,壯觀之意。

看見一座大山,一座建築,都可以稱 grandeur,但山,建築未必有什麼社會意義上的功績。

翻譯成偉大,當時也不錯。因為偉大也是新詞,意義未定。

但到了現在,似乎偉大的社會意義太明顯了。

如果翻譯成 宏大的羅馬,宏偉的羅馬,似乎更好。


因為有人相信「羅馬偉大」,就像有人相信「XX,XXX,XXXX偉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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