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社會科學的學者更熱衷於談論方法論?

個人的觀察是(未必準確):似乎社會科學的學者更熱衷於談論科研方法論,動不動就喜歡說「什麼是問題」、「什麼是好的問題」、「科學研究的範式」等等,而自然科學的研究者似乎很少談論這些。我想問的是:我的這個觀察屬實嗎?若屬實,原因是什麼?


簡單來說,原因有兩個,一個是歷史原因,一個來自於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在學理上的區別。順帶一提,這種情況不是社會科學獨有的,就我的了解心理學也有類似的問題。

歷史原因就是社會科學相對於自然科學而言非常年輕。近現代自然科學從伽利略算起(其實那時已經算半成熟階段了,還可以再往前追溯一點)至今已經有四五百年歷史了。而公認的社會科學三大創始人韋伯、塗爾干、馬克思工作和生活的年代(也是社會科學開始成為自覺的學科的時間點)距今也才一百多不到兩百年的時間,大概只相當於自然科學的三分之一。一個入行十年的老人做起事情來自然是駕輕就熟,不管出了什麼問題就可以半本能地想辦法去解決;但一個入行三四年的半新不新的人雖然已經熟悉了一部分情況,但其實還有很多更複雜、更困難的情況他還沒見過,還有待摸索。從歷史的角度看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區別就類似於這種老人和半新人的區別。

因此,自然科學不是沒有方法論方面的需要,不過因為整個學界整體上已經對這方面太過熟悉以致於內化在骨子裡了,那些確實有需要的人可以在學界內部解決(比如找一個高大上的導師、加入一個好的研究團隊等都可以給予「夠用」的方法論方面的指導)。而且按現代的學科分布,純粹的科學方法論研究基本上都交給科學哲學做了,自然科學界自己的經驗總結在深度和清晰度上肯定是比不過科學哲學的。不過社會科學界對方法論領域就遠不能算得上非常熟悉,所以很多時候他們確實需要關注這些方面的問題,以免自己的研究走偏。於是相對來說(不過也只是相對的),社會科學領域也會更加關注科學哲學一些。

從學理上來說,由於社會現象相對於自然現象而言更加複雜而且難以捉摸,社會科學作為一種「科學」的學科自覺覺醒相對於自然科學而言就有更多的困難。也就是說以科學方法論的標準來看,社會科學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相對於自然科學而言適用範圍更小、精確度更低、不確定度更高,因此它想自我辯護自己是一種科學就更加困難。另外,社會科學研究的對象畢竟是人,這種研究很難完全排除價值規範性的維度;而自然科學不一樣,太陽的活躍和50億年後會消亡是客觀的事實或預測,跟人的價值觀好壞沒關係。這也給社會科學運用更「純粹」、「成熟」的科學方法造成困難(這種困難是價值中立的,並不是說社會科學完全向自然科學看齊就是好的)。以上兩條學理上的理由也迫使社會科學需要對自身的方法進行更多反思並形成更充分的方法論論述。

如果題主有社會科學方法論方面的興趣的話,可以去讀魯德納的《社會科學哲學》,有三聯書店的中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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