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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的東西該還嗎?

不是送我的,而是在一起的時候借過來用的,或者是TA介紹看的,介紹用的。分手來的有點措手不及,都快一年了,整理東西發現那些東西還在身邊。

有書籍(文學、參考、教育),卡片機,筆記等等


戀愛的紀念物,從來就不是那些你送給我的手錶和項鏈,甚至也不是那些甜蜜的簡訊和合照。戀愛最珍貴的紀念物,是你留在我身上的,如同河川留給地形的,那些你對我造成的改變。 ——蔡康永


捐給災區


還前任東西引發的血案....

= =我就是還東西還出毛病的...

分手前他把我罵的很慘,就不想見他,把他的衣服都洗了晾乾,東西都收拾了,打包起來。我第二天要上班,我媽擔心我被甩得很慘來跟我住幾天,就說第二天她給我寄給前任。結果寄包裹的時候老太太沒零錢,快遞也沒有,就發了40塊的到付,我媽心說反正也是給他寄過去他付錢也沒什麼。結果...........................

結果人家收貨了之後,拍了照片發到微博去罵我和我媽...還強調是到付包裹...................引了多少頁的罵聲.....都是罵我的

可是他們不知道,我倆在一起我給他買衣服買鞋子,他吃我的喝我的用我的,一周多數時間呆在我家但是在我們交往的一年多中水費電費氣費分別只交過一次,中間還為這個爭吵過.....到最後居然為了四十塊錢在微博上破口大罵....我也是瞎= =

後來他那幫朋友罵的太難聽,我就打電話給他媽媽說得特別委婉說能不能讓您兒子把微博刪了,畢竟我媽很無辜啊(而且他拒接我電話),他媽媽反正也說了些讓我不太痛快的話,但是答應讓他刪。結果刪完微博人家就說他以為分手了就完事兒了,沒想到我沒完沒了打電話給他媽,是我以前利用人家媽媽收快遞(多數還是買給他的,少數我收不了快遞的還是他自告奮勇讓他媽幫我收的)的電話成了現在騷擾他家的電話什麼的...............結果可想而知下面又是罵聲一片一片一片片....他不停發微博說什麼有人喜歡跟人分享蛋糕有人喜歡給人喂蒼蠅,說自己戀愛的時候怎麼怎麼付出結果只是陪我玩兒了一場精神折磨的遊戲...........

我當時就=0=了.......尼瑪....我好心給你還東西還給你洗了晾乾了....你在這兒演的這麼開心是怎樣呢!!!!!!!!!!直接把我就嚇尿了....雖然知道他這種獅子男還蠻愛演但是沒想到自己能扛一台戲....

= =所以呢,還東西這件事真的很有風險啊!!!!!


分手時前任一定要把他的外套留給我,說冬天出去冷可以隨便裹著。。。前段時間在電影院偶遇前男友和新女友,前任興奮地和我扯東扯西嬉笑玩鬧,說我一個人站著很傻非要拉著我過去一起坐。。。我冷冷地說不去。。。回家後,我開始想著要不要把衣服還回去,可是姐姐說不要在意就是最大的放下。。。


特別貴重的要還,比如沖著結婚給的金銀首飾和禮金。這其實也可以理解為他的家人給你的而並非是他。

其他的,你覺得不想沾他,想還就還。留念性質的放到那也沒什麼,你們是分手了,又不是成敵人了。給了你的就是你的東西。


前任前幾天給了我5000塊錢 因為他說他曾經答應要給我買MacBook 結果我自己買了

所以給我補償了一半的錢。。。一半。。。半。。。。

然後今天得知ex和出軌對象在一起了之後,突然很開心,所以把錢全部捐給了愛心籌裡面一個生病了的學長,希望學長可以早日康復。


畢竟愛過,為何非要要撇的乾乾淨淨


一般還能提出這種疑問,多數是因為還想接機見一面或有點聯繫。真正想分手的人,連整理這些「遺物」的心思都沒有。


我沒跟前任借過甚麼東西。

不過借給對方到是有。

當時在剛分手地內疚期,在外地天冷,我借了棉被給他。

他還我的時候內疚期已經過了,我處於完全不想再見到他的狀態。

他說要還,我藉故說沒空,最後他是托一個學妹轉交給我。

我當然有跟學妹拿回棉被,不過一拿回來我就馬上丟到垃圾堆了。

我冬天就算冷死也不會蓋那棉被。

你說該不該還?我覺得還是還吧,互不相欠還是好的。

不過前任怎麼處理,就真的別想太多。

不知道前任知道我把那棉被丟了會有甚麼想法。


分享的奇葩故事 前任送的除了吃的用的消耗物品沒給他 其他都還了 最開始 是捨不得 還東西都是想讓他挽留 然而 當然沒用 已經決定離開 怎麼激將他也沒用 關鍵是! 分手一個周沒有 就有了新歡 我不知道是不是之前就發展了 然後沒多久 送我的東西 又給那女生了……這事兒算奇葩嗎……我都不知道怎麼評價 畢竟事情經歷少 感覺自己三觀還不完整…


還呀

書和卡片撕碎了寄回去,衣服剪成布片扔他家門口,收音機什麼的砸碎了摔在他面前,禮物砸成分子狀保持法式微笑:)扔到他腳下

重點來了,最後一定要用你最最高貴冷艷的姿勢轉身,昂首挺胸踩著江南style的節奏點離開,切記不要回頭

:)不謝


我只想知道光光和明明還是每天在你的車裡晃著腦袋嗎,有沒有按時給小黑澆水,它是長高了還是早就死了。如果你看到它們,還會想起我嗎。


都是大學狗。前任家境不錯,給我買了很多東西。分手分的很突然,發現自己周邊有很多東西都是他給的錢,例如手機充電線,滑鼠……後來把他約出來,只了當時確立關係送的pt戒指(約600塊),有一天夏天的長裙當時買的800多都沒有還。覺得戒指的意義挺大的,我想用這個告訴他,好的我們分手了,我會徹底的放下。我也是真的放下了。


應該是看分手的過程和緣由吧。如果兩個人分手是屬於好聚好散那種類型的,不論還與不換,都不會傷害到自己。如果前任蠻橫不講理,他的家人也並非善類,還是少聯繫的好。否則不論之前做過多少努力和付出,終究是惹了一身不愉快。


都成前任了,還那麼糾結這問題幹嘛?


多此一舉,寄過去也逃不掉被扔的命,還不如你扔,實在捨不得,紙箱封存了吧,我還碰巧遇到生日,本來之前八月買好的禮物打算寄出去的,想想還是算了,別給別人添堵了,你以什麼立場啊。


法律上那個叫贈予 國家規定不用還……


東西都留著呢,有時候拿出來看看還不錯,美好的回憶。嘴上說要全燒了,沒有的事兒,我念舊。


不是很和平的分手,前任把東西都給我寄了回來,莫名的生氣,就全部扔進了垃圾桶,既然分手了,何必找不自在,沒有寄回去,而且,生活中並沒有他送的我可以用的東西,


呵呵噠,前任從來沒給我買過任何東西,出去約會也是基本aa制,可以說我花的錢比他的多,大男子一,t?x當時他的ps在我手裡玩,結果那陣子吵架 提了分手,也是真的在分手邊緣,他可能覺得也是無法挽回了,在我心情好的時候跟我說他媽要拿ps看電影,要我還給他,

呵呵噠,以為我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嗎?怕分手了我不還他而已。

我會貪你一個破遊戲機嗎?就算你不問我要, 分手了我也會還給你,什麼時候佔過你的便宜!對於這種人,分了就是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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