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陪床保姆」這一職業?

「陪床保姆」,顧名思義,不僅可以提供正常的家政服務,還能向僱主提供性服務,而且「陪床保姆」主要靠中介牽線介紹。而尋找和僱用「陪床保姆」的僱主主要是獨居的男性孤寡老人還有的是子女用這種方式表達對老人的孝心。雖然,「陪床保姆」的出現是兩廂情願的事情,並且正好滿足了喪偶老人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但可能會引起部分人的道德譴責。


我乎群眾還是太純良了,這個問題出現在我時間線上那麼久了,大家的爭論焦點居然還僅僅集中在「是不是賣淫、該不該允許性服務」上。講真,這事最大的問題不是錢、不是倫理,而是活生生的人命,先看幾個新聞:

廣州86歲離休老乾遺留2套房 保姆手持遺囑要分一套:

廣州一位86歲高齡的離休幹部去世後,遺留下了越秀區東湖的兩套房產,三年後保姆手持3份「手書遺囑」要求繼承三房一廳。(最終法院判決遺囑無效)

保姆照顧老漢十幾天 老人立遺囑贈其房:

「2012年春節前,羅某經人介紹到我家當保姆。十多天後,她提出,在我百年後將房屋等遺產全部贈送給她。我覺得她人不錯,就答應了。」劉老漢說,2012年2月16日,羅某找來一位律師,幫自己立下了遺囑。在遺囑中,他將現居住的房屋及其他所有財產,在他百年之後全部贈予羅某。

遺囑中心主任:保姆若看上老人遺產 盡量不給辦:

南粵遺囑中心主任嚴小玲告訴信息時報記者,該中心成立至今接到諮詢要將遺產給保姆的不少於8個,全部都是男性。有些保姆明顯是看上了老人的遺產,並非真心對老人好,嚴小玲坦言,「雖然是立遺囑人的意思,但是涉及道德問題,我們盡量不給他們辦理。」

保姆獲贈房產 引遺囑糾紛:

被告律師答辯稱,原告所示的三份遺囑都系偽造,「原告是四川來京務工人員,且有婚姻關係,她利用和老人不正當的性關係,以此要挾老人在2008年4月寫下第一份遺囑。後來在中秋之夜,原告要求被告二人簽名,被告二人沒有任何思想準備,又考慮到老爺子剛出院,身體不好,就違心在遺囑上籤了名。」
「原告是很有心機的,她利用十年的時間和老人學讀書寫字,並模仿老人筆跡,每次立遺囑都是趁著老爺子病重期間」

基本上這些新聞都具有下列全部或大部分關鍵詞:獨居老人,退休幹部,房產,認知能力缺失,男性僱主和中年保姆,無其他人在場時立下的遺囑。

那麼問題來了:是不是所有這些案件里保姆都是通過長期無微不至的照顧感動了老頭,讓他們立下這種遺囑呢?如果不是,又是通過什麼辦法讓老頭立下的這個遺囑呢?你們覺得立下遺囑後保姆是希望老頭死得快點還是慢點呢?

不相信?給你們看個實例:

《法律講堂(生活版)》 20140807 謀殺_法律講堂_視頻_央視網:

李奇15歲時,親生母親得病去世,父子倆相依為命。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後的李奇,為了方便照顧父親,就給父親請了個保姆。不料62歲的李大利與雇來的臨時保姆王紅產生了感情,隨後與自己年齡相差二十多歲的王紅再婚。一年多的時間,父親李大利命斷魚塘。兒子李奇咬定是繼母王紅謀財害命。

(這個事件最後查明是保姆王紅的弟弟為還高利貸下手殺的人,而王紅對整個過程知情不報)

我見過的死前忍受巨大痛苦的病人比你們三輩子見過的都多,但我還是反對安樂死合法化,因為我知道只要合法化就會有很多王八蛋為了分遺產、甩包袱強行把自己爹媽「安樂死」。

「陪床保姆」也是一樣,要是你是那個雇保姆的老頭,等不到你享受多久「性權利」、「處置自己身體的自由」,別人就要處置你的身體,讓你連生存的權利都享受不到了。

不要知道點歐美的新鮮事、學了幾個洋名詞就覺得能夠指導中國的現實了,很多地方的黑暗或許你們做夢都想不到。

或許希望賣淫、安樂死以及「陪床保姆」合法化的人大多是出於美好的願望,但最終落實的結果取決於人性的下限而不是上限


前幾天就看見這個問題了,直到有人提到什麼歐洲的「性陪護」,我看了就呵呵了,今天有人邀請我就說幾句難聽的話。

我們做刑事案件的,賣淫嫖娼的事情見得多了,我見過富二代喜歡到夜總會兼職坐台的,完全是閑極無聊的「興趣愛好」,也見過高檔「失足婦女」逐步升級轉型由二奶到大奶,實現階層超越的。看見她們你還真有可能會相信一些吃飽了沒事幹的「公共知識分子」說的,賣淫可能真是減少犯罪、讓農村婦女超越階層的有效途徑。但是真正讓我們經常想起來就心疼的是那些強迫賣淫的受害人,她們被打罵、強姦、凍餓和緊閉的悲慘經歷,其中很多都是未成年人,我覺得那些主張賣淫合法化的人應該都去聽聽她們的被害人陳述,她們會告訴你賣淫嫖娼不僅僅是個道德問題,那不是很容易洗白的。人的慾望、變態的慾望、貪婪殘忍超乎我們的想像,那些想當然以為賣淫合法化,就能讓賣淫女像OL一樣體面安全工作的人,只能叫做天真。你們能讓賣淫合法化,能讓未成年人賣淫合法化嗎?能讓強迫賣淫合法化嗎?有人說要把自願和強迫分開,合法化以後就沒有強迫了——多麼好聽,如同所有的老闆都說自己的員工是自願加班的一樣美妙!合法化不是消除強迫,而是把強迫合法化,讓剝削和強迫有合法的外衣更容易進行。很多人信奉一個「奇妙」的邏輯:賣淫合法化以後強迫賣淫就會減少和消失。照這個說法,好像社會上有很多自願從事賣淫的女性等著法律放開「管制」,請你們幫我找出來,你的姐妹、朋友、同學中有沒有?如果沒有,賣淫組織怎麼確保有足夠的從業者呢?好像現在是有辦法的,比如什麼裸條貸,好像就可以源源不斷為他們提供「勞動力」,據說還都是自願的。

嚴格來說,刑法並不打擊賣淫行為,刑法只打擊容留、組織、介紹、強迫賣淫的行為,因為賣淫本身沒有多大社會危害,不管是去站街做流鶯,找「男朋友」用身體換禮物,做保姆做到男主人床上去了……其實對於社會來說都差不多。法律和社會都應該反對打擊的是把女性性自由變成賺錢工具的行為,尤其是將這種性剝削組織化、體制化的行為。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主要作用就是把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上升到道德高度,甚至是神聖層面,好像什麼東西只要有合同了就是自由的,就要是正當的。國家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執法部門和你的勞動合同都沒法保證你的權利和身體健康,女性的「賣身合同」就能保護她們了?當你被迫加班,甚至沒有加班工資還要加班時,當你想離職而被卡的時候,你就會有近似被強姦的感覺,而一旦這種生活中稀鬆平常的事情發生在性工作者身上那就是實實在在被強姦,而且可能還要通過訴訟才能解脫時,她們就會感受到不僅是嫖客,甚至法律和社會也參與了對她們的強姦。真正的勞動市場的殘忍可不止有加班。一張口就是德國、荷蘭賣淫合法化了云云,你們為什麼不統計一下在德國、荷蘭的性工作者有多少是土生土長的德國人、荷蘭人。即使有一天在西方發達國家賣淫女們都不叫失足了,就是正常就業了,生活得像一般OL了,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仍然要打擊容留、組織、介紹、強迫賣淫的行為。

有人認為,只有賣淫合法化了,賣淫女的權利才會得到公權力保護,由於賣淫非法,賣淫女不敢要求警察保護。這種說法完全沒有事實根據,現實中失足婦女被強姦的案子很多,我前面舉的例子就是因為失足婦女被嫖客或者看場子的打手強姦,才被司法機關處理的,記住被判刑的是強姦者。而一旦組織賣淫合法化,一個失足婦女跑出來找警察說自己被嫖客或者打手強姦了,那就變成了民事糾紛了。即使性工作者找到警察說自己被強迫了,賣淫活動的經營者只會一臉無辜跟警察說「阿sir啊,我也是守法經營者納稅人啊,我跟這女的簽了勞動合同啊,她也是註冊的性工作者啊,,,她說被強迫了就可以不幹了,我們的權利怎麼保護?,」你讓警察怎麼管,警察最多對受害者說「你只有跟法院起訴了」。

有些人的論證賣淫合法化的邏輯相當有意思——什麼賣淫幾千年來都不能消滅,宜疏不宜堵,賣淫合法化了,強迫賣淫就消失了,未成年人的保護也好了。我聽了以後大受啟發,刑法上很多自然犯都是幾千年沒消滅,我看宜疏不宜堵,不如合法化算了,比如盜竊罪,法律就應該允許盜竊,給盜賊發執業許可證,加強職業准入管理,嚴格執法檢查。只准公共場合盜竊,不準入室盜竊,只准成年人盜竊,不準未成年人盜竊……既解決了盜賊群體的生計問題,又保護了普通民眾安全,盜賊合法了不用隨身攜帶兇器盜竊,也不用為了逃跑轉化成搶劫,又保證了盜賊團伙不會強迫、控制未成年人盜竊……好處多得我都寫不下了。

還有些人一看反對賣淫合法化就認為是「反人性」,就是限制人的性自由,就是滅人慾的老殭屍。我只知道性交是人性,沒聽說賣淫嫖娼也成了人性。成年男女有無數種支配自己身體的方式,有無數的新姿勢可以開發,有無數的異性可以找,難道非要買賣才能證明你是有支配身體自由的?是人都有性慾,需要發泄性慾,沒人不准你們爽,只是自己爽和要別人來給你爽這是同一個問題嗎?在那些人嘴裡,性工作者好像來自外星,或者是某種機器人,或者某種商品,可以在價值規律支配下自動增加或者減少供給。她們沒有父母子女,沒有親人朋友,只會自願向顧客賣笑提供性服務,你們捫心自問,有沒有把她們當作人,當作自己的姐妹?正因為我們是人,所以我們知道性慾需要發泄,知道拿錢換性交機會不光彩,更知道我們的對象是活生生的人,所以必須在合適的地方堵住它。你天天擼就想找人爽了,你天天能嫖了,那時候你還會有更多的想法,等你「自由」得硬不起來了,還不知道要想出什麼變態辦法去禍害別人,還扔出幾個錢說「它們都是自願的」。

扯遠了,什麼「陪床保姆」「性陪護」,你要是上門為殘疾人孤寡老人免費提供性服務,我相信你是做公益並且雙手贊成,而且說不定還要投票「感動中國」。有的老頭還就喜歡女童,我倒想知道你打算怎麼陪他們。賣淫就是賣淫。有個成語叫做「邯鄲學步」,有些中國人看了歐洲「白左」「聖母」走路的方式是相當地羨慕,滿是自由、平等和獨立思考的氣質。只是我擔心他們也不看中國是什麼路,學了半天,在中國的路上可能都不會走了。


我不太喜歡瑞士軍刀,這玩意兒集成得太精密,空間利用得太不留餘地,以至於每當我想使勁兒時都不敢太用力,害怕不小心損壞了哪個零件,或動搖了某部分功能的根基。當然,瑞士軍刀的優勢,本來就不是堅固耐用,而是方便攜帶。

可以把材料攤一地一點點拾掇的時候,我連組合型多頭螺絲刀都不怎麼喜歡。我愛用木頭柄、整體鍛造、一把只能擰一種頭型螺絲的螺絲刀。哪怕因此我需要很多很多把,但每一把都是分量十足、得心應手,用起來就如同吃厚切三文魚,有一種原始的快感。

多功能多合一的,為了確保每個功能都能用得上,每個功能使用起來體驗都不會太好。

就好像有個瑞士軍刀男,嘴裡能出清泉也能射子彈、手能搓火球也能斷巨木、雞雞能當指南針、身體亦可賽艇、屁還能提供氮氣加速,如此七十二變依然改變不了自己行屍走肉般的一生。而當他只專註於使用魔法時,威力就大大不同了。

所以,我不太能理解,為什麼要僱傭一個能同時提供家政服務和性服務的人?

就不擔心她的一手老繭磨破你的老包皮么?

就不擔心把她干到腿軟她無法下床幹活么?

用過的套打好結暫時扔地上,事後是紳士的你自己去收拾還是身份切換為保姆的她來打掃?

為什麼不能純粹點,白天雇個安分老實幹活兒好的金牌家政,晚上叫個妖騷賤魅活兒好的失足頭牌呢?

給家裡老人叫陪床保姆,這叫摳;給父母購買不同領域的高品質服務,才是孝。


中國法制大環境並不允許「陪床保姆」這樣的行業存在。

陪床保姆就是在原本保姆身上增加了新的功能,是什麼驅動了有人從事陪床服務?是感情嗎?不,是金錢。錢色交易的本質就是賣淫。不應該拿老人喪偶,性饑渴,等這些借口來試圖說服人們這個行業應該得到合法。你可以選擇談戀愛,或是再結婚來滿足自己的生理心理需求。

如果允許這個行業存在,就是變相允許賣淫嫖娼的合法。豈不可以可以美名其曰「陪床小時工」?


為什麼沒有人討論找個男保姆呢?

女性年紀到了,真的就一點性慾就沒有了么?

好奇的是,為什麼一直說什麼「男女平等」的知乎,竟然在這個問題上,都是先入為主的代入男老人女保姆呢?


謝邀……

看到這個我有點懵逼啊……

這個問題我關注了一段時間但是沒有答就是因為沒經歷過……

我外公今年90了,外婆75,是我媽她們姐妹三個輪番照顧的,我小姨目前全職照顧兩位老人,我媽和我大姨出錢出力配合。

我外公患有老年痴呆症,但是身體狀況平時還不錯,自己吃飯自己遛彎兒都是ok的,有時候不吃藥的話意識會比較混亂,大部分時候意識很清醒,還會拉著我們一直聊天。

我外公年輕時候是戲曲演員,一直跟著劇團到處演出。老了老了,即使得了老年痴呆症,還是沒有忘記那些戲詞,用自己嘶啞的嗓音唱出來的時候,我感動的好想哭(?? . ??)

但是聽不清戲詞……

我外婆做了一輩子生意,跟我外公天天吵架,倆人就是火藥桶和火的關係,分居快二十年了。

11年查出肝癌晚期。

我們一大家子人都瞞著她,哄著她騙著她做各種治療。目前她身體狀況還行,可以自己買菜做飯出去遛彎兒看電視,沒事還可以對我們這些小輩進行逼婚╮(╯_╰)╭

我爺爺奶奶也都是雖然有點小病,但身體依然硬朗,該吃吃該玩玩的樣子。

╮(╯_╰)╭

目前為止,我遇不到陪床保姆這種辣眼睛的問題啊╮(╯_╰)╭

所以,謝……邀了也沒用啊

╮(╯_╰)╭


諸位。有人舉報我,所以無法給大家回複評論,答案也被要求修改。

現在,我已經冷靜了許多,畢竟我也是飽讀詩書之輩,是斯文人。

所以,在下決定,

刪除原文的敏感詞。但是,其餘的一字不改!一字不改!一字不改!!(哈哈,我就是這麼屌!噴子們,來打我啊!)

好了好了,嚴肅一點。正文之前,我強調幾點:

1.我真的知道是自願,謝謝。(請再通讀原文)

2.事件本身的雙方,我其實是各打五十大板。(請再通讀原文)

3.指責我單純的同情弱的一方,被剝削的一方,不夠客觀。

呵呵。你說的沒錯啊,是的,正是如此。(請再重讀原文第一段)

4.關於老幹部這個詞語的問題,懂得人肯定明白我只是在代指而已。

而非蠢即壞的人,恭喜你們找到了我的漏洞和黑點,請繼續犬吠吧。

5.本文畢竟是慷慨激昂,一蹴而就,以至於行文粗糙,定有缺漏遺憾之處。

而我也較真的決定不改動一字。

但沒關係。請大家看評論區!有大神字字珠璣!

6.指責我是窮屌絲眼紅才寫此文章的大神。

咱們就不談窮人有沒有說話的權利,也不談你奇葩的腦迴路。

我就按你的邏輯告訴你!我不窮。

這個回答滿意么?

最後,

其實我原意更多的,

是憤怒和指責知乎眾人站在老人角度去考慮問題,屁股決定腦袋。

而我,從來都是願意替聲音微弱的人群發聲的。

———以下,為閹割版原答案———

友善度不要了!

理性中立客觀不要了!

擺事實,講道理,列數據分析也不要了!!!

今天我就老夫聊發少年狂,當一回憤青了!

分析你妹啊!分析你妹啊!分析你妹!

這明明是自私的老人,自私的保姆,自私的子女,在互相傷害互相欺騙啊!

你們說了那個多,扯開糖衣炮彈就是一句話:

老幹部是人,保姆就不是人!

不要說什麼老人心靈需要安慰,需要性的滋潤!

也不要扯國外如何如何,國外有人吃屎,你也去學習啊!

放在古代,有個成語準確的描述了這個現象!

為老不尊!!!

這就是為老不尊啊好不好?

不要扯什麼邏輯分析,有一個算一個,都他母親的是老烏龜蛋!

從沒有人因為變成了老頭就開始德高望重!

不就是僱傭人伺候自己,順便還想操人家么?

為什麼你們這群不貴的人,大部分都是站在老頭的立場上考慮問題?

還有臉說保姆會謀財害命!!!

這種保姆,肯定存在啊!我知道,不需要你一副高深莫測的語氣來講述!

但更大的保姆群體,難道不是那些——

那些被剝削到,為了一點點錢,不僅要付出勞動和尊嚴,還要連自己的性自由都要付出的可憐人么?

知乎的姑娘們,你們願意被那些七八十歲,長著老年斑的老烏龜蛋壓在身上么?

我問你,你願意么???

接下來,我知道你們要幹什麼。

一臉偽善的笑容,扶著你們的金絲眼鏡對我說:這位兄弟,你不要激動啊,她們都是自願的啊。

自願你母親!自願你妹妹!自願你先人!

我還能不知道是自願的啊?

不用你來犬吠!

正是那些自願,那些被你們鄙夷噁心的中年婦女。

她們昭示了現實,一個你們想都不願意想的現實:

有人星辰大海,有人餓死沒糧。

為什麼,都一個個的想著那些老動物的虛偽表演,他們的情感需求,他們的人身安全。

卻沒人願意從那些底層婦女的角度去考慮?

為什麼沒人想過,她們為什麼連一絲的尊嚴,都不能留守。

最後,還要被你們在這裡談笑,低諷,鞭屍。

你們這群動物!

是的,我知道,她們無知,她們無恥。

可是,那些不是數字,也不是你們談笑的話題!那是一個個人,一個個活生生的人啊!

誰說沒有槍頭就捅不死人?

誰說門房的兒子就不能復仇?

誰說卑賤的婦人就不配為人?

屁股決定腦袋,你們高高在上俯瞰蒼生,你們家有老幹部,你們未來會成為老幹部。

你們這群喜歡糞坑的昆蟲!

——————分割線——————

最後,分享一個我曾經的回答,如下:

如果有一天,當曾經激昂文字的年輕人,變成腐朽的惡臭。

如果有一天,當不甘被奴役的不屈精靈,變成忍耐獄火的枯骨。

如果有一天,當斬除豺狼虎豹的周處,變成新的豺狼虎豹。

如果有一天,正義是老年人眉間的狡詐,中年人虛偽的言語。

如果有一天,他不再是他,他變成了它。

那沸騰著的,在曠野無人的荒蕪,在樓前冰冷的台階,在豎立絕隔的城牆。

那和你們一樣,我們一樣,那些年輕的血。

總會唱起一首歌:

起來饑寒交迫的奴隸

起來全世界受苦的人

滿腔的熱血已經沸騰,要為真理而鬥爭

舊世界打個落花流水,奴隸們起來起來

不要說我們一無所有,我們要做天下的主人

這是最後的鬥爭團結起來到明天

英特納雄耐爾就一定要實現

從來就沒有什麽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創造人類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

我們要奪回勞動果實讓思想衝破牢籠

快把那爐火燒得通紅趁熱打鐵才能成功

————分割線————

剛開始玩微信公眾號,以後會自由的在那邊寫文章。

如果喜歡我的回答,麻煩您捧下場,去關注一下吧,謝謝。

http://weixin.qq.com/r/4igxKSPEc34MrWdK933w (二維碼自動識別)


真TM在知乎上同一個問題換一個方式提問回答完全不一樣。這題不就是賣淫嗎?


我們怎麼看待是一回事,

現實中,這些保姆是否受到公安機關的約束又是另外一回事。

有很多東西,在檯面下,是被默許的;

但是放到了檯面上,就要一本正經裝裝模樣了。

人家高育良不也找了個湖心島出來的高小鳳么,他不也天天在全省幹部座談話上經常講「潔身自好,為人師婊」么?

喊不喊口號!是態度問題!

做不做實事!是能力問題!

有賊心,沒賊膽;有賊膽,沒實力?

哎,何其悲哉。

有些媒體的記者啊,上午才洋洋洒洒寫了幾千字批判賣淫嫖娼啊、包養啊、陪床保密等醜陋的社會現象,晚上就開始出去溜達了。

「多少錢呢?」

「500」

「那麼貴啊?」

「愛玩不玩!」

「好吧好吧」

過了幾天,新聞出現------

《記者暗訪城中村賣淫團伙,幫助警方打擊非法聚眾賣淫》

記者看到公眾號上的流量,點燃一根煙:

「哈哈哈,敢跟老子要高價!看我不整死你這些人!」

寫了個搞笑的段子,生活中有沒有這樣的現象呢?我沒見過這樣的記者,但是我見過比這個記者還要道貌岸然的人。

那些天天吼著反腐倡廉的人,最後被爆出來包養情婦,打臉疼么?

那些天天秀恩愛的明星情侶,最後被爆出來早就離婚了,打臉疼么?

虛偽的人們啊,總是用道德的外衣把自己包裹得很緊,「你看,你看,我多麼高尚!」

在網路平台上發聲,雖然我們躲在屏幕後面,但是我們的言論會影響他人對我們的評價,所以我們會選擇有利於塑造自身形象的言論去發布。

上面這句話,不是說某些答主怎樣怎樣,只是對於社會上很多「表面上一套,背後一套」的人的強烈抨擊與厭惡的表達。

回答話題本身,關於陪床保姆,我是了解一些的。一般情況下,類似的中介機構不算多,因為這買賣的性價比不太高,中介機構不好賺錢,而且還面臨巨大的風險。

類似的業務誰來做呢?主要是掌握眾多保姆資源的個人在做。

一般有僱主找到他們,讓他們去物色,然後收取一定的費用。這算是職業的。

還有很多的陪床保姆,並不是由中介介紹進去的,是他們自然而然約定俗成的。

例如中年喪偶婦女,沒有生活手段,給一個老年獨居老人做保姆,久而久之,獨居老人對保姆有了性衝動。獨居老人跟保姆商量:

「大妹紙,我也害怕去髮廊丟人,要不你幫我推拿一下,給你500元,成么?」

大妹紙也是見過世面的人,又不是什麼小姑娘,500元,可不算少啊。

就開始了。

這樣的諸位抨擊的賣淫嫖娼行為怎麼去一一發現呢?我敢說,此時此刻的中國,至少有一萬對隱藏的通過金錢交易的性關係正在進行中。我們怎麼去發現?我們怎麼去打擊?

類似陪床保姆的,算是包養。可能被包養的人不用親自做飯,長得也要比保姆們好看一些。這些包養的姑娘,我們看得出來么?

她們並不光彩,所以她們更傾向於努力隱藏自己的身份。

法律上對於賣淫的定義為:

「為獲取物質報酬(金錢、禮物等),以交換的方式有代價地或有接受代價之約地與不固定的對象發生的性行為。簡單理解為收費的性行為。」

那麼,我們可以好好對照一下自身。

這是個複雜的問題,我個人對於賣淫嫖娼的擔心,並不來自於道德層面,核心原因是賣淫嫖娼行為加劇了性疾病的廣泛傳播,國家層面,一定要採取一定手段來控制與防範。

對公眾發布信息以及展示自身態度來看,政府肯定是不余遺力要對陪床保姆進行打擊!

從政府實際行動來看,他們又沒有那麼多時間來徹底查獲這樣的行為。

難道每個請保姆的家庭,警察都要登記,登記完了之後,時不時破掉你家的門來抓獲你們啪啪啪的現場?

賣淫嫖娼,如果只靠國家打擊,遠遠不夠的,人民自身「覺悟」不夠,總有人會想方設法去解決性需求和通過性資源置換物質條件。

我們普通人到底有沒有權利對陪床保姆進行譴責呢?我認為是有的。普通人可以對這些人鄙視、歧視、嘲諷、譴責,但是不知道這些東西起不起作用。

但是我認為一般的普通人沒有權力把陪床保姆送進監獄裡。這些留給公檢法吧。不過一般明星嫖娼被抓獲,有關鍵人物叫作「朝陽群眾」。

嫖娼被抓的人很憋屈,他們說:

「那麼多人都在做,為什麼只抓我啊?」

是啊,人在做,天在看,老天爺正好逮住你了啊,滑稽嗎?這也看運氣。

雖然作為自由主義者,但我也是反對賣淫合法化的,更反對這種赤裸的陪床保姆行為。只是我的反對,在強大的市場需求面前,基本無效。

某些婚姻的本質是什麼?我現在也不清楚。

再舉個例子。

男朋友賺錢,女朋友沒工作,在家玩,做家務,晚上男朋友回家做點那些事兒,男友每個月給女友5000元,兩人之間沒啥感情,但是需要互相陪伴。

這倆人應該坐牢嗎?

對於不影響到我的他人的個人行為,我一般都沒啥感覺。這些老人,他們自己的子女都願意找個保姆來解決他的性需求,我作為外人,我去干涉什麼呢?

但是,我更加反對的是:

違背保姆意願,通過誘騙、脅迫等方式強行與保姆發生性關係,並把她培養成有償性伴侶的

任何違背他人意願,強行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人,才是應該深深值得懲罰的。

明天,我來寫幾個圈子裡的黑料吧,你們看了應該會觸目驚心的,比起這些自願通過某些方式換取物質資源的人,那些團伙的行為才令人髮指!

身體的處置權我認為是自由的,交給政府看管一部分,是現今中國的國情。我們還是要聽黨的話,不要亂來,注意性疾病的傳播,維護社會的團結與穩定。

還是要再說兩句啊,那些天天在台上告誡自己下屬不要包養小三的幹部們,你們為啥子自己做不到啊?

真的不臉紅嗎?

回過頭來,我們思考個老問題吧,哪些人願意去做這些事兒呢?是這個社會的問題,還是部分人的問題呢?

社會不也是由一個一個具體的人組成的么?

不,肯定是他們沒有背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來,早上一遍,中午一遍,晚上一遍。

皆成聖賢。


(就這麼毫無心理準備的上日報了……)

一、各行為在現行法下的定性

男性孤寡老人、陪床保姆:嫖娼、賣淫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牽線介紹的中介:

這種介紹賣淫嫖娼的行為,法律的評價是要重於賣淫和嫖娼行為本身的,表現在既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還會遭受刑事追究。比如,下面列舉的那兩個罪名。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7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359條第1款【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358條第3款 【協助組織賣淫罪】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法律分析外的話

題主既然將法律作為第一個標籤,我便覺得應當現在現行法律的規定下,明確行為的性質。

那麼,既然」陪床保姆「有好幾個優點:一、解決鰥夫的性生活問題;二、拓展了子女盡孝的方式。能夠突破現行的法律來鼓勵這個行業的發展呢。

我的答案很明確,不能。

第一,法律承載了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沒有修訂製定法的情況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依然代表了我們社會主義祖國里各族人民的道德底線,雖然這個問題在知乎上得到的回答,可能得到支持的比例要高,但知乎並不代表了全部。我們甚至不知道誰代表了人民的意志。

第二、雖然他們是自願的,但這部分法律的立法目的並非保障意思自由,所以,自願並不是合法化的理由。

第三,鰥夫的性生活問題,是需要關注的,因為他們需求的不滿足可能導致他們通過其他違法或者犯罪的方式來解決。但是,在我們婚姻法之下,每個鰥夫都享有者完滿的結婚自由,完全可以在婚姻的框架之內享受性生活。

我們的法律,儘管不完善,但是他承載大多數人的道德。

除非道德傾向發生了轉折性的變化,那麼,保姆還是安安穩穩的做些家政事務吧。實在想從事提供性服務的工作,在現實中也不是找不到,不是嗎?


哈哈哈,看來把馮小寶介紹給武則天的千金公主是個孝順姑娘。

以後回家探望孤寡老人就不流行送腦黃金了,帶個妖媚的姑娘或是精壯的漢子,倍兒有面子。

「器大活好、媽你試試」

一片世界大同的景象。

不過從社會化大分工的角度,我個人還是支持讓陪床的陪床、掃房的掃房,畢竟這陪床的未必擅長掃房、掃房的未必擅長陪床,混在一起也不利於監督。

而長期運作起來,又陪床又掃房,就差個生娃,和有些人結婚也沒啥區別。這樣的全面從業人員,對自己薪資的心理預期其實是很高的,謀你套房子沒商量。

這麼看,與其說是陪床保姆這種新鮮辭彙,還不如算是「非婚同居」。

最後啊,這老弱病殘的性需求都需要關心了,那幾千萬青壯勞動力是不是也要關心一下呢?這個問題還是和嫖娼要不要合法化有關吧。

也有人說只摸摸不進去不算性交,嗯我懂,技術型處女是處女啊。


這樣太危險了。

如果照顧老人的人缺少道德底線,讓這麼一個陪僱主睡覺感覺無所謂的壯年婦女跟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日夜相處,那才是為所欲為,想想都怕。

第一步,扯結婚證

第二步,財產過戶

第三步,立遺囑

第四步,故意疏於照顧,弄死老人

第五步,卷錢走人

第六步,故技重施


之前一個新聞大概說的是一個專門看護老人的保姆一年內換了十幾家主人,共同點是每家的老人基本不到一個月就死了。招聘消息上都是一個月2-3萬,如果老人去世也付整個月的費用不按天計費。

最後這保姆因為謀殺罪被起訴,原因是最後一家發現家裡存摺找不到了。

所以這保姆是因為什麼被請來的,為什麼一個月能拿這麼多錢,為什麼一年能做十幾家幾乎無縫銜接,如果老人這麼病重為什麼放在家裡不送去醫院,為什麼廣告上說不滿一個月也按一個月給,你們應該不會猜不到。

這個陪床保姆到底是不是為了滿足性需求的,這我也不方便猜測了。


還有的是子女用這種方式表達對老人的孝心
但可能會引起部分人的道德譴責。

這兩句話很有意思, 也說明一個現象我們總喜歡站在外面去看裡面,可我們卻沒有真正的想過去了解裡面再去討論,看了多數回答無非兩點

一,這是嫖娼,這是犯法。

二,這是不道德,這是給家人丟臉

對於上面兩句話我先反駁一下,沒有子女會用這種方式表達對老人關心,甚至我們看到的新聞更多是「媽媽,奶奶,姥姥剛去世,爸爸,爺爺,姥爺就要娶保姆,我要怎麼阻止他?」至於道德譴責,你跟一個70/80歲走道都顫顫巍巍的老人說你要有道德未免可行性略低。

因為我家人有做家政公司這一塊,所以耳濡目染我還是算得上真正了解這個行業以及這個衍生出來的特殊職業「陪床保姆」,在這個行業里,我幾乎沒有聽見過「陪床保姆」這四個字,他們一邊都會叫做「貼身保姆」,你看,這聽起來一下就不一樣了吧,貼身保鏢,貼身保姆,感覺只是一對一針對性更加全面服務於僱主而已,但所有人都知道貼身是什麼意思。

而且別把中介說的跟老鴇一樣,中介只是一個溝通牽線的中間機構,從來不涉及哄騙,誘騙保姆做貼身保姆,只是會把僱主的要求明確告訴保姆,如果你能接受,你就去,你不能接受,就不去,如果有人說中介你不能這樣,你這樣是不道德的,抱歉,那麼100%的中介都是不道德的,因為大部分男性老人單身或者非單身都有這個需求,當然也有單純只是找照顧生活的老人,非常潔身自好,甚至獨居的男性老人會要求找男保姆,就是擔心男女共處換衣洗澡不方便,這個跟賣淫並不同,賣淫主要是肉體交易,可對於貼身保姆來說,他們主要還是本職工作,也就是收拾家務,次要才是進行其他服務,工資也沒有高的嚇人那個地步,甚至只是多了500-1000而已,我說的只是我們省會城市這裡。

而且,我並未聽說真的有保姆跟僱主進行了實際性交易,我不知道你們都是在哪聽說的,其實就我看來大多數找貼身保姆的男性老人年齡都是75-85左右,你讓他們跟保姆啪啪啪?

就算吃了適合金戈未免也無力乏天吧,甚至我也聽到過保姆反饋,其實更多是睡一張床,平日摸摸手,親親臉,摟摟腰,因為對於這些男性老人,他們更多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性快感,我也聽說有一個90多歲的軍區老幹部去醫院跟年輕男大夫說給開那種葯,弄得男大夫哭笑不得,所以真的不要把這些老人想像成多麼色急攻心,你用道德去要求他們,你說他們去嫖娼,你拿出刑法拘留5日,呵呵,你把一個80/90的老人帶去派出所說拘留他,你看誰敢收

這些老人並不是像知乎上各位孝順知友家裡面的老人,兒孫膝下,每天跟老夥伴喝喝茶,聊聊天,他們都是非常孤苦的,也許因為自身性格原因跟兒女不和,也許因為兒女自身原因來往無幾,尤其人老了,精神都會有些反常,行業里會管這叫「老年精神病」,不好聽,但也反映出有一部分老人的精神狀態並不好,作為兒女也是差勁的很,因為看過很多所以我更看懂人性有多不堪。

有位老人,她有好幾個孩子,不是院長就是檢察官,然而全年沒有管她,唯一管她的反而是中介,她脾氣也是極為怪戾,很難跟人相處,但是中介看她又可憐,可是安排保姆她還經常找人家事情,一年真是換幾十次也不為過,甚至有一次她心臟病發作給中介打電話,中介打了120送她去了醫院,給家屬打電話她女兒那邊說「我不去你找我哥」,給她哥打電話「不是還沒死嗎」

你說兒女怕父母被騙有,但更多只是怕父母財產給了別人,寧可讓自己父母老無所依也不會接回家裡,不接回家裡也不允許他們找個伴,如果父母真的遇到壞人,騙子倒是可以,但人都有私心,我看了這麼多年,更多還是50.60歲的人管自己的孩子,孫子,卻忽略了他們的父母,人老了真的很可憐,但有的又很可恨,我就在想那些年輕時候做盡壞事的人老了變成老壞人也是報應吧,可那些為了子女奉獻一輩子老了卻被嫌棄的老人,更多是悲哀,養育了白眼狼,但有趣的是那些不對父母盡孝道的人同時還教育自己的孩子,孫子要知道孝順自己,是不是誰都感覺自己跟別人不一樣?

再來說說保姆,出來做保姆基本都是農村婦女,年齡40-60之間,他們沒有什麼文化,素質也很一般,多數都是孩子結婚自己想多掙錢補貼家裡,孩子沒結婚自己想多掙錢補貼家裡,對於樓上那位 @周明 說的「你媽出去干這個你會同意嗎」其實我想說,即使真的做這個,孩子也不會知道的,甚至有丈夫的保姆都有,丈夫都沒告訴,怎麼會去告訴孩子,看了曬的 @王威 的評論,不好聽因為不應該用第一人稱「你媽你女兒」,但的確這就是事實,她們不會告訴你她們做什麼,只會說是保姆,跟家人也就是逢年過節甚至過年聚一次,保姆這個職業工作環境也是封閉的個人家庭,所以保姆不說,沒人知道,而且也沒有上升到做了這件事需要下多大決心的地步,因為保姆多數都是農村人,他們沒有養老保險也沒有城市生活保障,所以她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在自己價值觀能接受的範圍下多掙錢,你跟一個20歲的姑娘說貞操,名節,道德很重要,可你跟一個50.60歲的農村婦女說這些,她只會認為你有問題

如果大家真的想批判就應該批判那些已婚嫖娼,出軌,騙炮,婚外情的人要比批判一個70.80歲的老人跟一個50.60歲只想掙錢得農村婦女更有用,因為我認為後者的社會危害其實並不大,老人就是想獲得一些心理上的性滿足,保姆就是想多得一些錢,主要就我個人接觸聽見的,實際性交易真的很少。

我們這裡也有老人真的把房子給了保姆的,有人說這是保姆魅惑了老人,也有人說這是保姆對老人比子女好,老人的回饋,事實如何我也不知道,但我也遇到一件非常噁心的事情

有一個40多歲左右的保姆去一個60多歲僱主家幹活,然後說自己胃病,僱主帶她去看了病,沒幾天又說自己兒子沒錢讀書想提前支付工資,僱主又給了她4000塊,結果沒幾天說自己不行要回家,僱主說那工資你得還給我吧,保姆來一句「先欠著」

看見了嗎,就是這麼不要臉。

這種狗血的故事每天都有,比起職業還是做人更重要

道德雞湯鍵盤打字叨叨叨我也會,去百度抄幾句賣淫拘留幾日我也會,問題是這些人除了會嘴上帶著道德你們還能有什麼實際解決辦法,我只是了解一些講述一下大家不要自己YY,結果評論里立刻有個姑娘說我寫的搞笑,你要是笑點低就去看看吧,我並不對你感興趣也無意逗你笑,按照你的理解,以後新聞都不能說不好現象了,大家都去看愛情片,把這些70/80老流氓都抓進去比較符合道德標準,我的邏輯我都沒理明白,別人應該也沒資格替我理吧,反正比起那些年輕人中年人出軌約炮找小三,我的確認為這個事情沒那麼嚴重,咋了,三觀跟你不一致我就搞笑了,那你有的笑了,因為這個社會就是這麼搞笑的

我了解的不敢多說起碼幾十家中介公司都有合作大體情況就是我說的那樣,如果姑娘您這麼了解這個行業完全可以寫出來,公園裡也有直接幾十塊錢老人賣淫的,你倒是去管管或者制止,我有美化賣淫嗎?最煩那套自己什麼都沒去看沒去問然後就一副聖母上身,友善度一般,本來就是一個解析的問題非遇到添堵的評論,抱歉咯

說句不好聽的,10個男性老人找保姆有3-5個有這種想法,只願你們的長輩不會這樣,我也沒有認為這是一件可以合法的事情,但是這個事情是一直存在的,明星潛規則你說合法嗎?這個能消除嗎?網上賣黃色電影,大家上賣假證,這能消除嗎?你可以抵制,不屑,但用道德去衡量,你的道德未免有些太容易


這種行為已經構成賣淫嫖娼,應該受到治安處罰,但由於比較隱蔽,查處起來難度很大。雖然不能說存在即合理,但既然已經大量出現這個職業,說明市場化需求很大,恐怕也不是單單靠查處就能解決的。


其實吧,在歐洲真的有這種職業叫做「老年人及殘疾人專屬性陪護」目前(瑞士、德國、奧地利等國均有此職業)不過這種人不提供直接性行為,但是包括撫摸或幫助其自慰的行為等等,如果需要陪護的人家庭收入處於貧困線則這個錢政府是可以報銷的(這是真事兒)而性陪護雖然有別於性工作者但是也需要定期體檢、依法納稅、還要接受相關的考核持證上崗(好氣哦,為什麼我們沒有這種職業,我不想微笑~)

這個職業最早發於瑞士,需要從業證書,性工作者是可以兼職的,但是本身這個職業是沒有直接性行為的,主要工作包括聊天,撫摸,幫助打飛機,或者其他一些情趣小遊戲,每周不超過一次,陪護需要定期把自己服務對象的精神狀態彙報給其他康復機構和志願者,政府給低收入者的消費付費,申報收入這塊特別嚴,雙方一般覺得合適就固定了,可以做什麼事先說好,當然覺得不合適也可以解約,若有不在許可的行為會被終止並被相關協會拉黑


這種職業在歐洲國家也有,叫做殘疾人性陪護,感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愛、性和殘疾 - 知乎專欄 這篇文章。例子舉的是法國,即使在法國,APPAS這樣的組織也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但是目前為止大家沒有管閑事兒去告的。畢竟殘疾人也有性需求,而他們由於社會比較發達,人道關懷更加細緻,性自由度也更高,人們更加能意識到這一點。而在相對更開放的國家,比如荷蘭,政府甚至允許性陪護的錢由醫保報銷。可見在人道的細緻度上,歐洲真的領先我們幾十年不止。

台灣也有一個類似義工組織,叫「手天使」,主要成員是殘疾人的家人和一些志願者。他們的工作是用手替身體殘疾、智力障礙等人群提供性服務,但不做插入式性行為,也不收取費用。前幾天微博大號「英國那些事兒」做了個這個組織的介紹,沒過幾分鐘就被刪掉了,可見我國輿論環境。

「陪床保姆」在我國面對的最大問題是,我們不但嫖娼和組織賣淫是違法的,賣淫也違法,因此不論是「陪床保姆」的介紹機構還是「陪床保姆」本身,一旦被舉報,就面臨罰款和拘留的危險。而由於我國輿論環境對性自由的容忍度很低,被舉報的風險相對就比較高。

說到輿論環境,很大一部分人認為性需求和殺人放火的需求一樣是不道德的,而禁慾是一種美德(從這個問題下面的回答就可以看出來)。父母認為孩子永遠是小孩兒,而小孩兒不會有性需求的;同樣的孩子認為父母是完美的道德楷模,作為道德楷模又怎麼會有性慾望呢?因此不論是年輕的殘疾人,還是老了失去自理能力的人,大家都只會考慮到對這些人衣、食、住、行等基本方面的照顧,而不會想到去滿足他們對於性的需要。但逃避不代表這個問題不存在,越壓抑越容易出問題。比如,很多殘疾人和老人,卧床久了,脾氣會變得比較暴躁古怪,做家長做兒女的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如果能讓大家意識到性陪護的重要性,多一個角度去思考去解決,雖然並不是一定能起到心靈上的療愈效果,但畢竟多了一種可能性。

我國賣淫合法化短時間內是不太可能實現的,也註定這樣的工作要長期處於灰色地帶,這對陪護者和被陪護者都造成了一定的風險。我還是希望大家能多想一點,換位思考一下,意識到那些弱勢群體的基本需求,而不是粗暴地一個道德帽子扣上去。

順便,我看了一眼其他人的回答,大家有兩個問題沒認識清楚。

1、你父母的錢不意味著一定要給你,就算想給小保姆也是他們的自由,為了保住遺產而拒絕給父母找「陪床保姆」已經不是出於正義目的了,純粹只是自私。

2、不論男性還是女性都有處置自己身體的自由,哪怕是用來換取金錢,這也是個人選擇。所以我個人覺得懲罰賣淫這樣的治安條例非常不合理。嫖娼和組織賣淫可以說是有通過暴力控制他人身體獲得自身利益的傾向,但是個人賣淫對其他人的自由沒有任何影響。真正應該打擊的是暴力控制賣淫、嫖娼欠款和未成年人賣淫(強姦未成年人)。


無論叫什麼,不都是賣淫嫖娼嘛,掛上空巢老人和子女盡孝還是賣淫嫖娼。


高級娼妓而已,加個做家務的附加服務就成了陪護了,那麼東莞的iso服務那也是高級技師了。

說什麼給孤寡老人,殘疾人溫暖什麼的,不過是託詞,就像把賭博稱為「對固定條件下的水平分布概率的研究」一樣,屬於粉飾。沒抓到算你運氣好,抓到了就乖乖進看守所別瞎喊冤。

所謂的「性」是人的基本人權這句話就是扯淡,沒有吃會餓死,沒有穿會凍死,沒人搞你難道會憋死?「性」不是人的基本權利,拒絕「性」才是人的基本權利,每個人都有拒絕和其他人性交的權利,不然的話強姦犯也開心了,我也是為了滿足我的基本人權啊。孤寡病殘沒有性生活要招妓,那窮人也沒有啊,是不是還要恢復暗娼和半掩門啊,沒錢沒本事找不到伴侶的loser也有基本人權的嘛。對於5塊一次的錢都拿不出來的赤貧,是不是還要設立個公共便所啊,中國本子化指日可待!

退一萬步講,要滿足這類人群的性需求,最正當的是公益性的提供自慰工具好吧,現在飛機杯按摩棒都是全自動的了,還搞這種調調,騙鬼呢


不知道有沒有男性的陪床保姆。

如果有,那其實還挺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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