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馬略改革之後職業化的羅馬軍團比徵召兵強?
網上都說馬略改革之後,羅馬軍團成了世界上第一支職業化的軍隊,把徵兵改成募兵後,戰鬥力跟義務兵不是一個檔次。原因是職業軍隊是脫產的,可以專心於戰鬥。
可現在解放軍不也是義務兵嗎?難道說羅馬軍團比PLA還強?既然這麼強,為什麼又沒能完成征服東方,征服世界呢?
一、與傳統軍隊相比,後馬略軍隊有如下優勢:
1. 劍術專精,把士兵當成角鬥士來培訓;制式標槍pilum有所改進;
2. 以cohort取代maniple作為軍團基本戰術單位,優化指揮鏈;
3. 統一使用鷹幟,增強單兵歸屬感;
4. 統一發放裝備,不再以財產年齡劃分兵種,單位靈活性加強;
5. 嚴明軍紀,強制士兵背負大量輜重,後勤壓力減弱;
6. 長期服役的士兵增加,經驗豐富的低級軍官從中湧現。
二、但對羅馬軍隊職業化水平的提高,馬略只起推動作用
說到軍隊職業化,定要考量服役時間和徵募形式。但馬略改革並未改動法定服役期限,仍是6年常規,16年封頂。義務兵役制也是遲至公元前1世紀還在實行。之所以更多士兵以兵團為家,以奔小康為參軍動機,主因還是軍中無產者比例的提高。
羅馬每逢危機就擴招窮人入伍,制度層面也不斷降低財產限額。馬略改革前夕,買不起裝備的赤貧人口已被納入徵召範圍,馬略只是順應這一潮流。而之所以擴招總能奏效,根本原因是失地農民有強烈的入伍衝動。比如著名士官Spurius Ligustinus,本來是窮到不用服役的苦命小農,前200年志願參軍,南征北戰,步步高升,典型的前馬略時代職業軍人。
職業軍隊是不脫產的,產軍功不產黍麥而已。窮人沒地可種,把當兵作為安身立命的營生,期待將領許諾的退伍安置地;將領把共和國的兵團變成私器,招募更多窮人——羅馬軍隊的職業化水平和軍閥竊國的概率就這麼同步提高了。
馬略改革後,馬上就出現羅馬的軍隊第一次向羅馬進軍的情況。從此羅馬帝國內亂持續千年。唐玄宗廢除府兵制實行募兵制。立刻安史之亂,五代十國。士兵為了發財,脅迫上級造反。(李嗣源,趙匡胤黃袍加身)。為了利益,殺死軍官(安祿山史思明黃巢朱溫等等太多例子)。為了讓士兵發財軍官允諾縱兵劫掠。這些改革後的軍隊,當兵的目的已經從保家衛國變成為了盈利為目的不擇手段。完全破壞了社會秩序。破壞了生產力。
不可否認,確實改革後戰鬥力增強了。但是如果開疆擴土不能發財,那麼軍隊馬上會指向京城。完全是倒退。如此一來。宋朝寧願不要軍隊的戰鬥力增強
常備兵的1個軍團10個大隊,其實是11個大隊,第一大隊幾乎是兩倍,按照前6後5排列,後5個大隊是弱兵新兵,左右兩翼是精銳,第一大隊的2個大隊尤其精幹,比徵召兵更合理其實馬略軍改前,羅馬在行省也有常備僱傭兵,只是些因為徵召兵力不足,所以僱傭用於防守的傢伙。馬略軍改才建立大批僱傭常備兵野戰軍團
職業兵在一個語境下相比非職業的對戰鬥力提升是積極的促進作用。影響戰鬥力的因素很多,跨越年代和巨大地理空間的比較意義不大。羅馬人取得的疆域受當時的多種因素的局限,軍隊戰鬥力可能是最次要的一個。
至於說轉成職業兵為什麼會提高戰鬥力,無非是訓練水平提高,士氣增強。職業兵特性決定人是主觀上勇猛作戰而不是天天想著外面逛一圈就回家。
但是戰鬥力這種東西其實說不好,研究歷史的很容易執著於用戰事勝負去反推戰鬥力,掉進結果論的陷阱。採用募兵制的軍隊戰鬥力一般比徵召的強一些,畢竟捨命搏富貴的能動性比抓丁強吧pla雖說是徵召的,但屬於現代的黨軍,比羅馬軍團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羅馬人的義務兵是由城市市民自帶裝備前來報道,打完貌似還是該幹嘛幹嘛,馬略改革之後則是由國家統一招募,發放裝備進行訓練,是一個正規化、程序化的過程。完全脫產只顧訓練殺人的軍隊自然強。現在軍隊的義務兵是指公民履行保衛國家任務,也是完全脫產的軍隊,只負責訓練和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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