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法律人如何看待《legal high》?
終於看到了我能夠回答的問題辣。(?*?*?)
〓〓〓〓我是浮誇的分割線〓〓〓〓
2012年第一集出來的時候就開始追LH了,那時候還不知道叔呢,誰知道現在會成為叔的腦殘粉啊
o(╯□╰)o。。看的時間有點久了,還特地去點了視頻找回記憶。_(:з」∠)_日本本來在二戰前是純粹的大陸法系國家,二戰後加入了很多英美法系的制度,現在應該算是混合了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特點的混合制,並且很成功(比義大利要成功很多就是╮(╯▽╰)╭。所以在LH裡面,法庭辯論中幾乎法官都沒有參與,而是由雙方當事人去發揮,法官是一個中立的裁判員的形象,而雙方像是競技運動員,只有在犯規的時候法官菜說話懲罰,大部分看到的都是雙方對證據的質證辯論。
首先,我認為LH最大的兩個bug(其實在很多律政劇裡面都會出現,誤導了無數人的八阿哥~)就是:1、交叉詢問證人的時候,其實不管是控方還是辯方,都不能對自己的證人(控方證人或者辯方證人)進行誘導性詢問,只有對方才能誘導性詢問的。而在很多時候,古美門都是對自己的證人說:「你是不是怎麼怎麼樣」,示意證人這樣說,其實是被禁止的o(╯□╰)o。2、在很多時候大家都看見好像律師或者檢察官拿出一些關於證人之前偷過東西啊、不誠實的例子什麼的來證明證言不可信以得到法官的支持,其實在司法裡面有「品格證據排除規則」,一般是不能以某人以前說過謊來證明這次他證言的證明力不可信的(當然也有例外)。其次就是,有些叔的贏了的官司大家就當看戲好了,不要太當真,現實中不可能叔這樣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就贏得了官司的,嘴炮的力量也有限。特別明顯的就是第一季第三集那個老太太因為罵髒話被趕出去後來贏了一千萬那個,只是藝術效果而已。
裡面的法庭辯論和其他的程序啊什麼的受制於一集的時間,所以顯得很倉促,小硬傷什麼的還是有的。(如果想要更好地了解英美法系的訴訟規則,安利大家去看一部美劇《金牌律師》,裡面對於訴訟整個過程都很仔細,很好看,可惜只有十二集,之後好像是被腰斬了%&>_&<%)
但是之所以很喜歡LH,是因為比起其他的律政劇,它裡面所講的法理給普通人的衝擊還是蠻大的,特別是在天朝(不小心又黑了一下(? ̄? ??  ̄??))。
這劇的最大想法應該是在於顛覆大家已有的認知,基本上第一季裡面古美門都是接手的「弱勢群體」的案件,雖然主角愛財、毒舌、不折手段,但是好像都是在保護弱勢一方的樣子。比如陽光權那集,還有作曲的搖滾歌手,第一集里殺人的小哥。但隨著劇情的展開,給人最大印象的就是好像對於己方的正義感、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有點不自信了,特別是第一集里殺人的小哥的最後一句話,讓人分分鐘就覺得他是兇手啊。黛問什麼是真相的時候,古美門說律師不是神,沒有誰知道真相到底是什麼。其實在最後一集,古美門給出了答案的:「我們都不是神,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不過是愚蠢、感情用事、不斷犯錯的、再渺小不過的生物而已,同是這樣的凡人,能夠判決別人嗎?不,不能。因此代替我們,法律來做判決。不管多麼可疑,不管多麼可憎,不帶任何感情,只根據法律和證據來判決,這才是我們人類經過悠久歷史而得到的——法治國家這一無比珍貴的財產。」很多的時候,在社會這個洗腦體系下,我們在一接觸到一個事情的時候,就天然地對善惡雙方有了判斷——城管應該是凶神惡煞的,小販應該是楚楚可憐手無寸鐵的;富二代應該是驕縱跋扈不可一世的;建築工人應該是拿不到工資的等等。這些確實在現實生活中是存在的,可我們卻天然地將這一刻板印象帶入所有的情況。輿論影響司法,這種情況真的很嚴重。有時候我們看到一個事情,沒有弄清楚來龍去脈就開始評價,有人就開始噴了。司法應該是公正,不偏不倚,絕對不能受輿論的影響,而是緊扣事實來才對。所以特別是那個聶樹斌的案件,真正接觸到了案件的才知道,沒有大家想的說什麼警方完全不承認錯誤,王書金都承認了,其實王書金承認的細節中是有不相符的一部分的。
第一季啊,就是要告訴你們,拋棄掉刻板印象,從證據來看,看清真正的事實而不是你臆想的事實。現實中真偽不明的東西很多啊,不要用主觀情感去自我腦補了。第二季我覺得其實是更深一步了,關於一妻多夫、關於外表與心靈、關於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的衝突。對於法治國家的進一步揭示,我覺得這些方面都比第一季思考得深得多。甚至我一度在思考一妻多夫到底是不是合理的,既然沒有影響到別人的利益,自己也能和諧,大家為什麼不容許呢。道德這種東西啊,本身就是出於感情而不是理性思考。
所以第二季加入了羽生這個角色——正義和真理的代表,希望一切都能圓滿解決,peace and love。是不是他這種方法就是最好的呢,讓兩個鄰居又搬到一起住,讓那些共享一妻的丈夫都找到喜歡自己的,讓文具公司的人再次一起創業。根據我自己的理解,編劇的意思也許是沒有什麼是絕對的正確,很多事情,想要得到一樣就必須捨棄另一樣,也沒有哪一樣是天然地佔據道德制高點的,一夫一妻不是天然有的,在保護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之間一定要選擇傳統文化、保護自然,以自己的一己喜好而認為是正確並引導別人去做、試圖拯救別人才是最危險的。叔最後一集說的話其實就是揭示第二季中心吧:「你錯在你深信自己沒有錯。你說人都是愚蠢的,深有同感,所有人都愚蠢、醜陋、卑鄙。為了自己的名譽不顧他人,一味攻擊、愛慕虛榮,不能忍受妻子外表醜陋的丈夫,季度鄰居漸而發狂的主婦,企圖獨攬功勞的職員,腳踏多條船的女人,不能容忍凡人懶惰的天才,憧憬便利奢華的生活、拋棄了傳統的村民,因為慾望玩弄男人的惡女。任性、自我、狡猾、骯髒、醜陋、底層的渣滓,這才是我們人類。先放下你的身段,看清你自己,你也是一個底層的醜陋的人渣。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利用審判,迷惑、欺騙、操縱著他人,為自己的聰慧而陶醉,喜歡為別人而努力的自己,沉浸在冒險之中,使所有人幸福,想爭取雙贏,但這些不過都是你個人的慾望而已。受眾人感謝、崇拜、追捧、收到無數粉絲的來信……但是你所做的並不是雙贏,而是製造處無數弱小的輸家,讓你自己一個人成為贏家。……想要使人人都得到幸福:愛上醜陋。」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活法,既然沒有違反法律,沒有干涉別人,為什麼要以自己的幸福標準、正義標準來評判別人、拯救別人呢。這樣做和」存天理、滅人慾「有什麼區別。這裡其實感覺也是和第一季呼應吧,法治這一寶貴財富,誰也不能代替法律來評價別人。因為人都是醜陋的,會有主觀感情偏向的。其實這也是對所有那些標榜著仁義道德的人的最佳諷刺吧。做任何干涉他人的事都是看成是正義感所驅使,這樣的人往往是最可怕的。倒不是說一定是惡意,但帶來的危害往往是最大的。地獄之路是善意鋪就的,以」我是為你好「而做的惡事也是不少啊。謹記自己不是完人,也會犯錯,千萬不要一直以自己的標準去拯救整個世界、拯救別人。
以上。「Equal Justice under Law" 美國最高法院鐫刻著這樣的話。
因為專業原因看過好多法律劇,美國英國韓國日本,李狗嗨算是最喜歡之一。原因嘛,除了雅人叔(花痴笑),應該就是如同上面某位同好寫的那樣,這部劇(尤其是第一季)相對完美地解釋了一個我所認同的律師職業:律師是什麼,或者說,律師應該是什麼。
是的,律師不是神,所以,遵守律師的道德和律師的遊戲規則就好,哪來那麼多救世主情懷?!黛律師完全是這個命題的反面典型,我一直都沒想通她怎麼沒被編劇安排轉型做檢察官,因為她的思維方式就是活脫脫的「代表國家懲罰你」啊╮(╯▽╰)╭因此代替我們,法律來做判決。不管多麼可疑,不管多麼可憎,不帶任何感情,只根據法律和證據來判決,這才是我們人類經過悠久歷史而得到的——法治國家這一無比珍貴的財產。法治國家能夠帶來的一大財產,就是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地做出審判。出生不平等,財富不平等,智力不平等……只有在法律面前,同為人類的我們被相同對待,這就是法律能做的,它也只能做這麼多了。
記得有一集吧,有個女生依靠整容,順利和一個相貌不佳又只喜歡追美女的渣男結婚,後來渣男發現真相,死活鬧離婚,找到古美門作代理律師。古美門看似殘忍把倆人整分手,女方賠償渣男精神損失。黛罵他冷血,他不以為然。在履行完自己作為一個律師的職責之後,古美門走過去對女生說:這種男人,不要也罷。
果然,渣男偶然在廚房翻到前妻寫的愛心便當日誌,夜深人靜悔不當初。捧著鮮花追到前妻住處,發現曾經那個真心愛著自己的女生已經有了帥氣的新男友,而且毫不介意她的整容史。倆人一臉幸福去買傢具,人家才~不~鳥~你~嘛嘛,好多事情,也不是法律能解決的,也不是非得要法律來解決。贏了官司的人又怎樣呢?就幸福嗎?
再者,真相這種東西……
拿著天平的正義女神是被蒙住眼睛的。我認為每個人都需要原諒,需要救贖,而終極的原諒和救贖不是我們能給的。所以是律師的話就遵循律師的職業道德就好,拿著當事人的錢非要找「正義」和「真相」,出門左拐不送~為維護自己的三觀來工作,無所謂什麼是正義,每個人想做的都是正義的事。服部太搶鏡。
這些關於律師的影視作品,有一個算一個,基本上都有以下的問題:
1。過度強調和誇大「性」和「錢」。
2。 過度顯得高大上。辦公室金碧輝煌,律師好多跟影星似的(雖然有些演員確實是影星,但TA娘的不是律師啊)。
3。 案情中含有大量錯誤的法律知識。
說白了就是專業部分一大堆錯誤,非專業部分就往死里吹。
寫legal high的評論,首要強調我國和日本司法體系的不同了我國「糾問式」法官主導,所聽的案件審判律師即便慷慨激昂也是要遵守嚴肅的法庭紀律的,日本受英美法系影響偏對抗式,雙方律師激烈衝突。中國法庭上一般所有通訊設備都是關閉的啊,即便社會影響大的案件記者也只允許在特定時間對嫌疑人拍照,legal high里他們就很自由了ps我對留日法學人的普遍認知是極為嚴謹,不知是不是僅限學術這一塊對於實務他們可以較自由發揮。legal high里女主雖然聖母了點,但這的確是律師的職業道德與社會道德衝突的體現,律師到底應遵從什麼?律師的作用是什麼?這因不同國家的狀況有不同回答。不過我國的答案是以不違法法律為原則維護被辯護人利益。在刑事案件中的職責是幫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實,當然,對於這一職責也一直為我國學者所詬病。
法律技術上不做討論,因為劇的優劣是靠價值觀與娛樂性,就像醫療劇不是實務教學資料一樣。
LH最好的地方是區分了法律人科學的正義觀與普通人樸素的正義觀。代表人物分別是古美門律師和黛律師,也是一個剛過司考的律師從樸素正義向科學正義過度的一個過程。
很多人覺得,正義的價值觀是天然具備的,然而科學的來說正義的價值觀是不斷發展的,是一個從原始樸素到逐漸科學的過程。任何人不經過學習的聊「正義」,就和靠經驗主義聊「醫學」一樣,會不得其法。
該劇的很多價值觀上的矛盾衝突設計正是由此。所以說是一個很好的普法劇,不是在實務技術上普法,而是在價值觀上讓人相信法學的科學性和專業性。咦,腫么有人說無所謂正義之類的話呢,似乎是完全理解錯了呢。你們難道木有看到中文譯名是「勝利即正義"咩? 不過正義是偶們人無法裁判的這個觀點倒是沒錯,一樓貼的那段話已經很充分鳥,所以說這就跟決鬥一樣,誰贏了誰就是正義,當然前提是兩造平等!這裡面的公義裁判是誰呢?對了,就是神。而不是法律。這和中國那種叢林法則是不一樣的,也並非純粹的羅馬法觀念。
有趣的勵志劇,至於法律嘛,和專業沒半毛錢關係……抱雅人叔這態度,真懷疑他司法考試能不能通過……
司考通過=距離當律師5萬個優樂美
當律師=距離成功律師10萬個優樂美
感覺雖然表達了很多法理,以此大快人心地駁斥了很多生活中的成見。但是法庭辯論的部分為了藝術性的要求失實過於嚴重。可能只有在良子的法庭上比較像真正的大陸法系法庭。其他的,法官都太沒有存在感了。
1. 透過現象看本質2. 價值觀的判斷刷三觀,體會最深:無標準答案
雖然不是專業法律人,但是作為剛入門的一級法師還是忍不住想要回答。雖然我很喜歡LH,喜歡古美萌,但正如最高票答案所說的,對於普法沒有意義。 雖然我很喜歡古美門的嘴炮技能,但有些辯論總覺得不在點上,已經偏離技術層面而是道德層面了。比如第二季sp里,對醫學就是科學的一番話,覺得其實偏離案情了。還有我的疑問是,安藤貴和最後在法庭上坦白本來想殺人的經過,難道不算故意殺人中止或是故意殺人未遂嗎?(我覺得根據她的描述,很難判斷她中止還是未遂),為什麼最後會無罪釋放?最後是萌萌噠古美和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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