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安裝機關暗器是否違法?


反對 @王若楓 的答案:如果是在自己家裡安裝的話,沒有任何問題,只要不使用現行法律禁止的武器即可。尤其是看到答案後面寫到的可以用刀、電等對付入室歹徒更是毛骨悚然。

第一個問題,答主問的是在自己家安裝機關暗器是否違法。在自己室內安裝從合法途徑購得,國家沒有明確禁止性規定加以規制的機關暗器當然不違法,這是你自己的權利,並沒有影響和傷害到其他人,注意,僅僅是安裝這個行為。

第二個問題,如果此機關暗器造成了非法闖入您家,並試圖進行盜竊、搶劫或者強姦的人的人身傷害,業主要承擔什麼責任?

首先,法律上責任一般分三種,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這裡不涉及到行政責任的問題,所以只探討是否要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第二,一般情況下致人傷害毫無疑問是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坐牢)和民事責任(比如賠錢)的,但是在違法性阻卻事由中有一條叫做正當防衛,一旦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即可免除其法律責任。換句話說,其實您真正想問的是這種機關暗器一旦造成了歹徒的人身傷害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答案是,看情況。看您設置的機關的殺傷力大小和闖入者行為的性質。

囿於篇幅,不詳細論述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但是樓主記住一點,正當防衛本質上是通過侵害另外一個人的法益來保護一個正在受到侵害的法益,所以就一定存在一個適當的問題。在正當防衛過程中,你不能為了保護一個小的法益去侵害一個大的法益,一旦超過了這個度,就是防衛過當。根據我國刑法第20條第2款第3款的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舉個例子,如果對方最後其行為只是被認定為盜竊,而您的機關暗器卻造成了其重傷或者死亡,這是毫無疑問的防衛過當,要承擔刑事責任。現在盜竊罪都已經取消死刑了,對盜竊的正當防衛怎麼可能允許你傷害他的生命呢?當然,如果對方是強姦或者搶劫這類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為,您的暗器造成其傷亡,不算防衛過當。

看到一個錯誤的答案還得到了幾個贊同是我回答這個問題的原因,生活經驗上的問題可以信口開河,醫學法律上的回答還是要謹慎為妙,畢竟一個臆斷的答案可能會讓人誤入歧途。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重新分析下這個防衛裝置的問題: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構成,未危害到公共安全。不多說了,大家都懂。

1、防衛裝置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沒有任何不法事件發生,那麼,僅屬於合法行為。

2、防衛裝置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分兩種情形:第一種輕傷,02年、09年的司法考試題均是輕傷,沒有超過必要限度,可以認定為故意傷害(正當防衛);如果防衛裝置造成「入室搶劫、殺人的犯罪人」重傷或死亡的,依然沒有超過必要限度,屬於特殊正當防衛。上述情況要符合正當防衛五個構成要件方可成立,否則不成立,按故意或過失犯罪處理。

3、防衛裝置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超過必要限度,且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裝置超過必要限度,不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按故意犯罪處理。如一擊斃命的防衛裝置將小偷打死。

4、防衛裝置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超過必要限度,但行為人對防衛裝置做了控制,按過失犯罪處理。如私拉電網致小偷死亡犯法,行為人用220V民用電私拉電線防盜,應當預見到其行為的危害性,但其抱著不會電死人的僥倖心理,輕信能夠避免,符合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

5、行為人對事先設置的防衛設施採取有效合理控制措施,合理相信不會禍及無辜危及無辜,但因意外原因致使不法侵害者以外的人傷亡的,按意外事件處理,行為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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