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怎麼解釋平等問題?
簡單的說吧,我是個理工科讀到博士學位的,一直在搞科研,應該說一定是跟宗教信仰絕緣的人。身邊有很多信教的朋友,因為我們在很多問題上看法相互認同,所以他們一直希望我入教,但是對於「信仰一個無所不能神」我一直沒辦法理解。最近突然幾個事情,心理感覺非常微妙,用他們的話說,是「感到了上帝的感召」。我相信很多朋友會信仰某些教義,應該就是在某一個微妙的時刻「感到了上帝的感召」。但是對於宗教我始終沒法相信,最核心的是:「如果上帝是愛人的並且無所不能,為什麼人人生來不平等?」有人生來殘疾,生來貧困而有人生來無所不有?不知道有沒有信教的朋友能夠給一個答案?
平等這個概念不是普遍的,只作用於少數的事情。比如我穿一件白襯衫,你穿一件黑的,大家不會對這件事有任何的異議,覺得這是不平等。如果大家都一樣,這個無關平等,這個叫做整齊劃一。大家未必很喜歡整齊劃一。可是問題是,有了區別,就會讓人覺得不平等。所以其實是人帶來了不平等,而不是神。是因為人看中富有的,輕視貧窮的;也是因為人看中健壯的,輕視病弱的。即使這些差別都沒有了,大家整齊劃一了,身高只有175和180兩種了,180的還要歧視175的呢。人就喜歡製造差別,獲取優越。然後現在的問題是大家都流行把這樣的歧視帶來的不愉快歸罪給沒有使一切事物整齊劃一的創造主。其實神最公道了。祂對我們遠超過了平等,因為人在祂的整個創造裡面佔了主角地位,簡直就是既得利益者。人墮落犯罪了,祂竟然還親自成為一個人替我們死,這才是真愛啊。天使、其他小動物要能說話,一定都要表示吃醋了。對於不同的人,祂基本上是很公平的。今天你在各處都難得找到公平。我們申請學校,人家要挑剔我們;我們找工作,人家要面試刷人;想要結婚人家好多岳父岳母也要看你的家底如何、是否門當戶對。這些我們都沒說過不公平,唯獨神是再公平不過的了,我們卻可能認為祂不公平。祂要找配偶,什麼都不挑,不管高矮胖瘦美醜貧富智商高低社會地位健康狀況,祂統統喜歡,只要我們願意就行。你想想,我們還能上哪兒找這麼公平的去?平等是共產主義都達不到的事情,就是因為人本身有限,世界的資源也有限,大家沒有辦法都滿足而高興。但神是無限的,祂所給的是神的自己,也就是永遠的生命,是價值無限最最寶貴的東西,也實在是能滿足我們。我們以往那點兒差別,什麼生來的殘疾啊貧困啊,在這個寶貝的無窮價值面前都算不了什麼了。
很有意思,問題的開始,是從「我」開始的。「我」是這樣這樣的,「我」是那樣那樣的,這些年,市場上充滿了類似的說法:「遇見未知的自己」,「發現真實的自我」。朋友,你可曾想過?「我」是誰?
無論你是做科學還是做文藝,人生多少年,可能都在這個問題上繞圈圈。人生多少年,很多人不但繞圈圈,甚至被這個圈圈吸進去,去自己自己裡面找「我」,看了多少書,聽了多少課,也還是自己這一畝三分地,轉不出新鮮來。
另一些人更幸運些,他們發現,不用去自己裡面找「我」,只要往前走,「我」自然會跟上來。但他們也遇到了難題,到底該往哪兒走呢?也許根本不用自己決定,人生如夢,無需負責?也許一切都有原因?他們找到身外的一個泥做的、木頭做的像,去求去問,可那個像也是人刻出來的、花錢造的。最後剩下的好像只有錢了,此路不通。
在基督信仰中,聖經不但承認「我」的存在,而且告訴我,我和別人是有區別的。神在我身上有特殊的計劃:
詩篇139:14-16
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每一個個體都有他生命的獨特性,而作為萬物之靈的人,生來有他特殊的使命。
創世記1:26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
我們先明白人的獨特性,再說平等。因為普遍對平等有個誤解就是「我戴帽子你也得戴帽子,你喝牛奶我不能喝豆漿」,其實呢,真正的平等不應該是千人一面克隆出來的平等,而是存在於千姿百態的世界中,沒有兩片相同葉子的平等,對嗎?
聖經里的平等有三方面,一是在神的審判面前人人平等(注意這裡特指末日審判,而不是「現世報」):
耶利米書31:29-30
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在絕對平等的審判面前,人人自危,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還有活路嗎?所以還有第二個平等:救恩人人有份,只要信就能得著。
耶利米書31:33-34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約翰福音3:16-17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前兩個平等是神的主權,那麼第三個平等,是我們每個人能做的:彼此相愛。
羅馬書13:9-10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彌迦書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我們彼此相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愛的平等實現了人人平等。你說先天殘疾的人怎麼辦?我說有一個個子矮,一個人個子高,這兩個人怎麼平等?是鋸掉腿、把骨頭接長嗎?當然不是!只要他們四目相對,心靈相通,知道自己身為人的使命,就是彼此相愛,在愛中實現平等。
如果你有殘疾的同事或朋友,你會發現和他相處並不困難。我平時坐輪椅,我有一個好哥們,結婚前他女朋友對他說:「知道我為啥嫁給你嗎?我看你們對大胖那麼好,我知道你是個有愛心的人。」
信仰不是宗教。當你不再往自己裡面挖來挖去,不再滿世界茫然奔跑去尋找「我」的時候,當你認定有一位比自己更偉大的,知道一生朝哪走的時候,我們握手吧。這個問題,跟有人問說為什麼有人胎死腹中,或為什麼有人夭折或者說世界上為什麼有災難?為什麼有苦難?是同一類問題。
上帝就是愛,慈愛是上帝的幾大屬性之一,這個是信徒所堅信的,但上帝的愛與公義是不分開的,沒有公義也就不會有愛,沒有愛就不會有公義,恰如一個社會的良好的社會秩序是以賞善罰惡的公平正義為前提的,為何,因為有罪惡存在。
說到天生殘疾的話,其實幾乎所有人都天生有病的,也許疾病的因子或基因就在我們身上,說是天生,並非天生,而是在罪之中生的,至少每個人都會死,這看來也是天生的,但是本來不是這樣的,死亡,疾病,苦難都是人類自己的罪帶來的,也就是我們自己帶來的,是我們自己賺來的。當然,為什麼我是瘸腿的,他是不瘸的,他是漂亮的,我卻是醜八怪,這也有上帝的主權在焉,其實每個人的罪惡表現也許不同,但本質一樣,我們在罪中的世界中生活也許各有各的悲慘和缺陷,但本質上都是一樣的悲劇。很多時候我們的抱怨與不平也是因為我們扭曲的理性與觀念貶低了上帝的恩典,不是先感恩而是先去指責,似乎我們是配得一切的美好的,其實連不信上帝的塞翁都還知道,他兒子騎馬摔斷了腿不一定是壞事呢?
問這樣問題的朋友,在認識上也許存在一個偏差,就藏在「天生」二字上,平常我們文化中說的天生,意思是說無辜的,因為人生下來還沒有意識,還沒有選擇能力。其實這裡面也可以看出,他認為人是要為自己的錯承擔責任的,問題就在於他只是看到了本罪—一個個具體的罪行,沒有看到一切的具體之罪的背後根源是原罪,而這個在我們出生時候就已經有了,在母腹里就有了,我們就是在罪中生下的,我們「天生」就帶著罪,所以也必定「天生」會有各種問題,包括所謂先天的殘疾,其實遠遠不止這個,還包括我們一出生就帶著的死亡的氣息與悲劇的氛圍。
認識福音的第一步其實是要知道何為罪,而非單單接受上帝就是愛,因為不知罪及罪帶來的結果(愁苦與死亡),沒有人能真正明白上帝的愛,這樣話其所理解的上帝之愛一定是人本的自我中心的愛,那對於他不過像是錦上添花,好比是在父母之愛,男女之愛,友朋之愛上又加上了一個天父之愛,很多口頭上的基督徒的信仰就停留在這個層面,這樣的愛其實廉價的可憐的。
聖經講述的這個愛,極重無比,這個愛顛覆我們一切的地上之愛,這個愛的到來時是要訴我們我們若不信上帝不愛上帝,其實地上各種形式的愛,都是自戀與自愛的反射,最終發現都會走向無愛的仇恨,一個抵擋上帝的人其實是在自我攻擊,他一定生活在或輕或重或多或少的自我分裂與矛盾的感覺之中的。而人的自以為的愛的前提恰恰是抵擋上帝的,恰恰是與上帝之愛的前提相反的。
希望你可以好好看一下這兩節的經文,路加福音。
這就是基督教的公平觀
12: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12: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一句話就是多給的就向誰多要,少給的就向誰少要。人在人眼中很難平等,但是在 神的眼中卻是平等。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
基督教里的公平觀,不是量上的平等或者均衡。而是神給誰的普遍恩賜多,在末日他就要向神交更多的帳。換個角度說,最不公平的事情就是神的愛子為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
「不可偏向窮人」這話偉大不?
哥多林前書12-4「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親愛的弟兄姊妹,請將哥多林前書12章仔細的看完,你就明白,上帝給我們每個人的恩賜都不一樣,但是給我們的很平等,只是表現在不同的地方罷了!12-6」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12-8-10"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行異能事,又叫一人能做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這說的多麼好啊,弟兄姊妹們,回首我們身邊的人,再微小的人,都有上帝別樣的恩賜,他有你卻沒有,只是他不一定知道這樣恩賜的美好並運用罷了,也許他不認識主,我每日向主禱告,知道造我的恩賜,並發揚光大。願我的回答能讓你知道上帝愛我們一模一樣!
聖經說「公義」是真理,沒說「平等」是真理。「公義」不等於「平等」。人和神可以完全平等嗎?羊和牧羊人可以完全平等嗎?
衣服都有S.M.L號的,同樣的衣服不一定適合所有的人。我們眼中的不平等乃是我們的標準,不是神的尺度。不要在看似對你不平等的環境中就灰心喪氣,那是神要在你身上顯出祂的神跡
人人是可以平等的,只要都按照神的標準做就可以了啊。但是人不是沒有按照神的標準做嗎,所以有了罪,不平等就是從罪來的。
7:14 遇亨通的日子,你當喜樂;遭患難的日子,你當思想。因為 神使這兩樣並列,為的是叫人查不出身後有什麼事。
7:15 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可以看看傳道書,世界上的事,都是虛空,平等不平等,又能如何呢。請問:學生需要教師的教導嗎?基督教信徒需要牧師的教導嗎?去基督教堂吧,帶著你一切的疑問尋求牧師的幫助,相信他們一定非常樂意解答你的問題。
不僅神認為人人平等 世界的法律也這麼認為 可是這裡的平等 通俗的說指的是權利的平等 並非條件均等
聖經中的上帝不喜歡平等,他喜歡等級秩序。
你要是追求平等,就不要信教,尤其是基督教。基督教最大的不平等就是貧富待遇不同。越有錢的人可以買越多的贖罪券,可以干很多壞事不用擔責任。而窮人沒錢買贖罪券,連生來就有原罪都贖不了,只好默默等死下地獄。基督教要求信徒不能淫亂,可教主把人妻瑪利亞強姦了,生個兒子去發展下線,平等何在?
據福音書說,有的人生來是瞎眼的,是為了讓耶穌哪天就碰到他來顯示一番神通,好讓上帝得榮耀。就好像奴隸主平常虐待奴隸,過年給奴隸吃頓餃子。奴隸就要感激奴隸主。
這種變態的愛,您感受到了嗎?!話說,這個東西叫做罪惡悖論。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要是所有人都一樣,誰去做總理,誰去掃大街,誰去做研究,誰去做廚師呢?
推薦閱讀:
※基督徒的婚戀對象一定是上帝安排好的嗎?
※要如何在靈里向人說話,在說話的過程中把神說出來?
※我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為什麼我感受不到他的存在他的愛?
※霍金說沒有上帝,你怎麼看?
※基督徒的伴侶一定要是基督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