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如何計算?

我公司一房產原值(房產證上價格為580萬),現在以200萬價格賣給一個公司,等於是低於原價賣出去。土地沒有發生增值,而是減值了,請問這種情況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如果需要繳納請問如何繳納?公式是什麼?


這是典型的交易價格偏低。稅務局會要求做出合理解釋,估計你們沒辦法解釋。接下來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A,找中介機構評估該房產重置成本或合理交易價格。評估價格高於500萬,按增值額確定稅率,然後計算。評估價格低於500萬,免徵。(這種可能性很小)

B,稅務機關啟動核定徵收程序,評估房產價格或套用同類房產市場價格,不計算增值額,直接就評估或同類價格,套用各省級政府或地稅部門確定的核定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的「轉讓舊房及建築物扣除項目的規定」中的描述為:

通過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舊房及建築物評估價格的,扣除項目的確定:

  1.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2. 舊房與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評估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3. 與轉讓舊房及建築物有關的稅金。
  4. 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費用。

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扣除項目的確定:

  1. 經稅務機關確認的發票所載金額每年加計5%計算的金額。
  2. 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根據以上規定,任何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屬產物的行為,都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與建築物的初始價值(即你所說的房產原值)沒有關係。因此,你所說的狀況也是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的。

中國現行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稅率為30%(速算扣除係數為0);
  •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稅率為40%(速算速算扣除係數為5%);
  •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稅率為50%(速算速算扣除係數為15%);
  •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稅率為60%(速算速算扣除係數為35%)。

計算的步驟如下(因為你只提供了交易額,因此無法進行確定的計算):

  1. 應稅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200萬元)-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即上面列出的四項)
  2. 應納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係數

土地增值稅也有稅收優惠的情況,但與你公司情況適用的可能性不大。

建議你公司聘請受認可的房產評估機構對出售的房產進行估值(重置成本價)。


大的原則上是不征,不過你低於原價這麼多出售,稅務機關有權讓你提出合理解釋,解釋不過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你的收入計算繳納土增稅。


某房地產開發商轉讓一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為2900萬元,土地增值稅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為1800萬元,土地增值稅應納額為多少?求問這題腫么算?

增值額為1100萬,前900萬按30%算,後200萬按40%算則為80萬,再扣去1800*5%的速算扣除係數則為90萬,80萬減90萬豈不是變成負的啦??剛入門求解答TT


土地增值稅是指交易增值部分,在交易時繳納。如果是低於原值交易不用繳納該稅種。應該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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