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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貨


恭喜你,為機場公安篩選了一批違法者,請看以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

國務院令第201號

……

第二十四條 禁止下列擾亂民用航空營運秩序的行為:

(一)倒賣購票證件、客票和航空運輸企業的有效訂座憑證;

(二)冒用他人身份證件購票、登機;

(三)利用客票交運或者捎帶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四)將未經安全檢查或者採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物品裝入航空器。

……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由民航公安機關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有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四項所列行為的,可以處以警告或者3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有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所列行為的,可以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或者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尚未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沒收或者扣留非法攜帶的物品。

也不多,一次5000,根據APP訂單收取,有全國統一的非稅票據,話說這個坑人的APP何時上線?需要機場公安領銜風投不?

海關法啥的就不列了,常識問題。APP上線後,累計到一定數額,緝私局會提供上門服務,想想都激動吧?這幫官老爺終於肯為你改變工作作風了呢。


很多點子,其實我們能想到的,大佬肯定能想到。

借用此地,分享一下我所想到的「共享快遞」的點子。並且認為可行的方案。

我們都知道,每天攬派件最多的快遞為三通一達四家。關於他們一座城市一天能派多少件?以我所在的城市(超二線准一線)來說,韻達一天的派件量為10到12萬票。這個數字遠遠比一年哪個公司派件多少好理解。

三通一達四家,在這座城市的派件量為40萬票以上。如果算上德邦天天之類的,一天這座城市50萬票應該是保守數字。我們暫且定為50萬票一天。

具體到某個小區:在我閑暇時間,具體問過某個快遞員,這個小區一天派件多少。答曰:80-100票。這個數字放大5倍(三通一達德邦天天)得到的數字就是這個小區所有一天的派件量為400-500。

現在快遞員基本派費為0.8-1.2每票之間,如果把所有的快遞集中起來,只讓這個快遞員送這一個小區,省時省力,還能減少投訴,但是派費只給他們5毛錢一票,他們也是非常樂意的。又省事收入又高誰不樂意呢?

我只做派件,對於快遞公司利潤的大頭-攬件,一概不管。這樣,既解決的快遞公司的派件痛點(派件利潤並不大,公司派件毛利潤每票只有3-5毛),又讓出了他們利潤的來源,我認為這是互惠互利兩全其美的事情。

或者再退一步,快遞公司派件原有的利潤保留給他們,給我的只用是快遞員原有的1塊錢每票就好,我只用整合資源,每票5毛給送件的快遞員,剩下的是我的毛利潤。這樣,一座城市,我每天的毛利潤是多少,想想就雞凍……

想法有了,我們得想想實際操作上有哪些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且是用錢解決不了的問題。首先需要攻克城市裡各個一級站點的老闆。鑒於處於雙方互利互惠的立場,我想拿下他們問題不大--畢竟給我送和讓下面的承包區送,對一級網點來說沒什麼區別。

其次,解決三通一達高層上的問題。我沒接觸過他們,並且不知道這樣整合資源共享快遞員對他們來說有沒有不可控的因素。所以這是難點之一。

解決掉簽收設備的問題。根據我僅僅接觸到的簽收包括到件掃描的pda設備,都是基於安卓系統運行的,且韻達掃描中通郵政的條碼報錯,有些還會提示「同行面單,請聯繫業務部」,所以說明設備掃描到的條碼是可以辨別哪家的快遞,進而做出簽收,問題不大。

其他的需要考慮的,就是倉庫,運輸,人力,大筆數據整合。

在我想到這裡的時候,我請教了更為專業的快遞人士。

在他看完聽完我的描述後,結合我自己的後期想法,發現這雖然也是一頭站在共享風口的豬,卻是違背了自然規律的。

首先就是,現在已經有了基於小區整合的設備,雖然實用性有待提升,畢竟送到快遞櫃里和送到客戶手裡是不一樣的。很多客戶會備註「不要放快遞櫃里」。但是智能化物聯網化替代人力是早晚的事。而我的初衷是「共享勞動力」,這一點和提問的人想法很類似,違背了發展的趨勢。

其次,是各大互聯網企業日益看中的客戶數據的問題。

數據當道的年代,掌握了客戶數據等於掌握了金庫的鑰匙。特別是順豐和阿里的矛盾爆發的那次之後,我更否定了我這樣的做法。三通一達已經被菜鳥牽著鼻子走了,菜鳥讓他們往東,他們肯定不敢往西去的,所以,有第二個掌握了他們數據的群體出現,潛在的威脅是顯而易見的。所以從企業自身的發展和根基來看,哪個快遞公司都是不會同意這樣做的。

其次是國家同樣不允許這樣做。這一點,我沒有深究,只是我所請教的那位前輩略微提了一下,大致意思是郵政法有規定,禁止這樣形成壟斷。當然,後續我也沒有繼續查找相關資料,畢竟已然是徒勞。

未來的物聯網,我是十分看好的,各個快遞巨頭的派送痛點,肯定會解決的,比如正在試用階段的無人機配送,已經是一個嘗試。這一點,是這個項目死的最快的一點。共享設備和共享人力或者勞動力資源,顯然是和發展趨勢背道而馳的。

說了這麼多,大致想從實際上和題主分享兩點∶

一是,機器永遠比人力更有效率更有保障。共享人力的想法是愚蠢的。

二是,很多能實施或者能嘗試的點子項目,大佬們都正在嘗試或者實施了。沒必要浪費時間在這方面……


這個對於目前市場亂象不失為一個新的解決方案,系統化管理和方便的訂單,但是還有一些問題:

這個app國家節約了大量的警力,便於抓捕,如何處理被抓之後的訂單問題,如何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帶回包括關稅路費等等問題

同推薦幾本書,應當會給有同樣的人想法的人一點幫助

下次釣魚,不要這樣了。


投資問題先不談,海關會不會盯上你,說小了這叫有組織偷稅,說大了這叫有組織走私。


有一個app已經做了好久了,airmule。


所以說賺錢的買賣都寫在刑法里嘛,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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