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辯論賽中立論稿抄襲?

經過大家的提醒,發現這個具體化的問題已經對三方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的困擾,真的很抱歉,現在問題更改為普遍性問題,更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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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中,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賽制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立論稿涉嫌抄襲的標準是什麼?如果涉嫌抄襲,應該如何處理?


相比較「抄襲立論稿」這種行為本身,討論這個問題的過程中帶入過多道德情感因素,危害倒更大一些。前者至多是一種行為不端,而後者對樹立正確的規則意識和形成規則共識具有很大的破壞性。

1、何謂抄襲

一般意義上說的抄襲,主要包括法律意義上和學術意義上兩種。

法律意義上的抄襲,簡單來說指的是對於原作品內容的複製性使用。它包括直接使用原作品的文字表述、使用相同或實質性相同的結構情節,或使用相同或實質相同的表現手法。著作權保護的主要是表達而非思想,故對創意、論點、觀念等的模仿、使用都不構成抄襲。

學術意義上的抄襲,指以不合學術規範的方式使用原作品的文字表達、觀點、結論、數據圖表等。它的範圍比法律意義上的抄襲要大許多。簡單來說,不僅抄襲表達構成學術抄襲,抄襲思想也構成學術抄襲。在我接受的學術規範教育中,學術抄襲主要包含兩種,一種是大段引用原文(無論是否指明出處),一種是不指明某一觀點結論的出處(無論是否引用的原文)。

當然,為了便於理解,以上定義並不嚴謹。

2、為什麼要否定抄襲

無論在法律意義還是學術意義上,作品、研究成果最核心的價值都在於其具有作者的獨創性勞動。為了鼓勵這種獨創性的勞動、推動文化思想的進步,必須給予這種行為以積極評價,而給予損害這種行為的行為以消極評價。

抄襲的危害,主要即在於會損害作者的合法權益、學術利益,並進而破壞鼓勵這種獨創性勞動的大環境和規則體系。

但因為在法律上和學術上,設立規則的目的存在差異,所以其認定抄襲和對待「抄襲」行為的方式也有不同。

比如,在法律上,作者享有作品的複製權、傳播權,除少數根據法律構成強制許可和合理使用的情形之外,對其的複製使用一般以經作者授權許可為原則。但在學術上,因為所有作品都被認為應貢獻於學術的發展,所以一經發表後,反而無權阻止他人符合學術規範的複製性使用。

3、如何認定辯論比賽中的抄襲

辯論比賽不同於社會生產和學術研究,它的主要特點在於競技性和技能培訓的價值。因此,除了前述對於是否影響獨創性勞動的討論外,我們在這個問題上關心的還應該是抄襲行為是否影響競技公平和影響達到訓練目的。

就獨創性而言

從表達層面來說,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是因人而異的,如果允許直接複製使用,勢必會造成一些優秀的辯詞辯稿被反覆使用(包括無實質性改變的「洗稿」),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總的創造性勞動。但是辯論的語言表達除了審美價值外,較少能體現直接的社會經濟、文化價值,所以這一部分對於創造性勞動的抑制,除了容易造成審美疲勞外,並沒有顯著的危害。

從思想層面來說,因為辯論的競技性,實際上會自動形成一種博弈機制,越是優秀的、可能被反覆抄襲的立論,越是因為被研究得更多而遭遇針對性的剋制,催生更多優秀的相抗性立論。所以在思想層面,允許對立論的「抄襲」總體來說反而是有益的。如果一種立論無論如何找不到足以克制它的相抗立論,那麼至少也能說明這個題目是不合適的。

就競技公平而言

從表達層面來說,辯手的文字語言表達能力直接構成辯手能力的一部分,並進而成為一支隊伍實力的一部分。從準備比賽的角度來說,某一辯題立場下的優秀的立論稿的存在具有偶然性,而從競技公平的角度來說,我們是試圖控制這種偶然性的(比如作為主辦方,通過文獻檢索來確認雙方準備資料的難易程度)。允許一支隊伍通過偶然地得到一篇優秀的立論稿獲益,是不太合適的。

這個問題另外還存在一個弔詭之處。在許多比賽里,立論稿都不是一辯自己獨立完成的,而是在本隊教練甚至外隊、外校前輩的幫助下完成的。由教練操刀來寫一篇立論稿,和直接抄了其他隊伍的立論稿,對競技公平的影響有多大實質性差別呢?在我看來倒也未必會有。

從思想的層面來說,直接使用優秀立論的論點、框架等,對於取得比賽勝利有積極作用。但基於前面已經討論到的博弈性,任何一支隊伍其實都很難確定地從這種抄襲論點的行為中獲益,甚至反而可能因為評委的審美疲勞或者對手的針對性準備而陷入不利。所以抄襲論點並不會明顯地損害辯論比賽的競技公平。

就訓練目的而言

辯手在辯論活動中受到的訓練包括很多方面,但必然包括語言表達和論點組織這兩個方面。平心而論,無論允許抄襲表達還是思想,都會導致辯手略過了具體的訓練過程,並進而對訓練目的造成影響。

但這種訓練目的,在很多時候會和辯論的競技性相衝突。比如有時候在準備比賽的過程中,多讓辯手自己來立論、讓他們按自己的立論打,會有更好的訓練效果,但可能出於競技性的考慮,教練會直接把立論的工作做了。

在這個問題上,我個人的看法是,就相同立論採用不同語言表達,和不採用現有的優秀的立論而言,前者對比賽勝負的影響較小,而後者的影響較大。因此無論從組織者還是教練的角度來說,應當更傾向於要求辯手使用自己的語言表達,但允許使用同一辯題立場下已有的立論框架。

4、總體意見

綜合來說,就本問題而言:

(1)、我反對在任何情況下大量直接使用已有辯稿的原文,但不反對以借鑒、致敬等為目的的極少篇幅的引用;

(2)、我不反對直接使用已有辯稿所反映出來的論點、框架等,甚至認為值得鼓勵;

(3)、對於數據、事例、類比等論據,不反對使用,但反對在基本不改變表達的方式下使用。

對於主辦方來說,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是他的權力,包括如何認定抄襲、如何處理抄襲。誠如我的一貫意見,他甚至可以舉辦一個以懷舊和模仿為主旨的辯論賽,所有的辯稿都是全文「抄襲」的,看誰模仿原始辯手表現模仿得比較像。

至於辯稿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並不是這個問題討論的核心,此處不展開,有興趣可以移步星辯爭議的討論看一下:知乎用戶:如何評價恐龍復生與活潑老殭屍在星辯4.0中的比賽視頻?

至於主辦方是否可以在賽後以此為由判負,答案顯然是不妥的,但同樣是另一個關於正當程序的問題,此處不展開,有興趣的另外討論。


2009年的浦口杯第一輪,辯題是美是主觀感受/客觀存在,南審對面的隊伍居然真的原封不動用了西安交通大學在99國辯的辯詞。

當時我們全隊的感覺是:

爽!翻!了!!!

要知道,這篇稿子我們自大一接觸辯論就開始看了,裡面的論點和攻防都過了腦子幾百遍了。何況抽到這個題目後我們第一個討論的就是研究西交的立論怎麼破,再加上對手必然沒有西交四劍的執行能力和應變能力。於是接下來整場比賽,我方隊員各種角度的屠殺,贏了一百多分。

這是我帶辯論11年來,最讓我有「躺贏」感覺的一場比賽。

2010年江蘇省辯的某一輪比賽,辯題打網路語言,因為海峽賽福州大學打過相反的立場,我找潘榕老師討論了辯題。他非常熱情地給我發了當時福州大學用做道具的毛筆字等,然後說當時起到了很不錯的效果。後來正式比賽,我驚訝發現對手列印了一模一樣的毛筆字當道具,然後稿件、例子、反駁口徑也都高度相似....

顯然的,後來我們又順利贏了....

去年的世錦賽,可能因為賽程激烈吧,在各地也出現了多場稿件抄襲的事件。

譬如蘇皖賽區的一場淘汰賽,某隊在賽前找到我隊,說很想參考下同一個題目我們在法辯是怎麼打的,我們的隊長就把法辯的陳詞給了他們(我親自改的稿子)。結果在周末的正式比賽中,我們驚訝地發現他們居然一字不改就上去讀了。當然,因為並沒有像我們一樣反覆模擬和試錯,他們從二辯開始就遊離了這個立論,最後以1:4告負。

投他們贏的評委賽後說:「什麼?他們的一辯稿是你們隊的啊,我還就是因為覺得他們的立論不錯投了他們呢。」

我:「.....我就當作這是你對我們的認可吧」

之後在北邊某一個賽區的決賽,題目是老友賽的辯題,正方輸了後不服來找我申訴。結果視頻拿到後一看,正方的立論稿一字不差抄襲的新國大在老友賽的稿子,下面打得也並不好。

我看完視頻極其無語,駁回了申訴,然後發了如下的微博:

故事講了很多,說下我的看法吧:

1、對於抄襲方來說,抄襲經典比賽的稿件不但性質惡劣,而且非常不智。

抄襲帶來的惡果是全方面的,造成了準備成本的不對等(尤其對於新生賽),從而破壞了競技的公平性,同時抄襲方也落不到什麼好。

一來,經典比賽的立論未必就好,很多老比賽的論都經不起仔細的推敲,當時能打得對手措手不及,都過去十幾年了,同樣的招數早就無效了。

二來,越是經典的比賽,對手也看過的概率也就更大,也更容易被針對和反駁。譬如我上面舉的幾場比賽的實例,抄襲方都輸了。

三來,經典比賽的立論不是簡單的一篇稿子,而是一個體系,具體的攻防細節是很多的。國辯的隊伍打了幾十場模擬賽,討論了幾個月,所以對每一個點該怎麼打、怎麼回應都心裡有數,而現在的隊伍沒經過這個討論的過程,直接拿篇稿子上去,可能一個小問題就被問懵了。

反正以我的實踐來看,立論稿抄襲的隊伍,勝率真的低的可憐。

2、對於抄襲方的對手來說,如果事先看過這篇稿還輸了,那確實也要進行反思。

武大以前準備比賽有一個理念「模擬方必須猜到對方100%的論點,只猜到90%都是失敗」。既然網上已經有對方立場的成稿,那麼這些對方可能會打的論點也該被納入到反駁的準備之中。

如果對手真的出現抄襲,那麼二辯應該是非常開心的,這相當於賽前猜中了對方全部的論點、論據甚至表述。如果有駁論的賽制,基本上下一輪駁論就可以讓對手死一半了。

也就是說,對手如果立論抄襲了經典比賽,那麼比賽的前期等於對手送了你方攻防上的優勢。如果這都能輸,至少攻防上還是需要提高的。

3、對於評委來說,個人不建議直接判負,但應對抄襲行為進行扣分,並在賽後對此公開的揭露和批評。如果我是評委,因為我看的比賽不少,一方如果出現抄襲的話,天然就會讓我很厭惡,接下來他們的攻防如果也抄襲的話就會更加讓我痛恨。我不會直接判負,但會大幅度扣立論分(畢竟不是你們立的),然後觀察對手是否有基本的回應,如果對手能至少打到55開,我就會判對手獲勝。

PS:剛才幾個評委對我的答案提出了嚴肅的批評,他們認為抄襲性質惡劣,作為評委應該介入懲罰,並應該判負。我的答案重點在抄襲不聰明,他們認為我這個答案的表述會讓人認為我在批判抄襲方的對手不夠強。我反思了下,他們說的有道理,故把他們的觀點予以羅列。

4、對於主辦方來說,如果覺得抄襲應該處罰,則要明確寫進章程里,並給出明確的判定標準。PS:新生的比賽比較特殊,譬如班賽、新生杯這種比賽,抄襲的危害是無窮的,建議在章程直接明確處罰和判負機制。

當然,現在的比賽越來越多,參賽隊之間的交流也越來越深。人脈好的隊伍,賽前能要到同題的資料也是很正常的。但無論如何都要記住,別人的立論、稿件、資料永遠是別人的,只有消化後融進了自己的體系,才能真正形成戰鬥力。


跟一些同志們的看法不太一樣,我覺得只要不是A類比賽,只要抄襲不超過50%,我覺得沒問題,而且也許還比不抄好。

我相信很多人跟我觀點相似,只不過這個答案list已經有點道德綁架的趨勢了。

如今比賽越來越多了,水平下降之迅速(尤其低級別的網辯)令人害怕。再加上辯題涉獵越來越廣,越來越考驗基礎知識儲備,導致可笑的立論泛濫。一場優秀的比賽核心要通過立論支持,而一套比較切題的立論,需要教練和隊員付出大量的準備時間。這些現在很多比賽都做不到。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隊伍準備比賽到一半,上網看了個視頻,覺得瞎眼的原因——經典比賽的立論和體系是很多還在愛好者階段的隊伍無論如何也難以達到的,選用和模仿經典體系,很可能是整個隊伍當時面對的最優解。

那怎麼辦?抄不抄?

等等,遠遠還到不了這個問題。在道德掙扎以前,往往隊伍還要考慮一個能不能吃掉的問題。

這裡我們換個例子想,作為教練,給隊員灌論,出體系,恐怕再普通不過了。那這對於被灌的隊員來說,和上網抄有什麼區別?

有,上網抄還更難一點,因為沒人給你掰開了喂。

所以從心態上看,你要抄好的立論和體系,首先要能消化掉這個立論和體系,能駕馭得了。你能吃掉教練的論么,很可能不能,那你抄網上的論估計更難。

所以上網抄了個經典論,能打贏的,還挺漂亮的,其實很不錯了。因為如果有教練灌論,想必這支隊伍也能不錯的吸收,這不是所有教練都渴求的素質么?

但是經常是吃不掉,打不贏,很難看,這跟沒有吃掉教練的論有什麼區別,其實是沒有認清實力的一種比較差的選擇,自然會自食惡果。

所以這件事沒那麼複雜,我們經常會很孩子們說,這個題打過一場經典的,你們先上網看看,再出論。這個過程中如果孩子們看了,拿了一兩個論點,這其實挺好。但是不能全用,因為你們不一定能理解,論點也不能完全不修改,這也是基於同樣原因。經常有些很深的點,只能捨棄或者要做一些簡單化的處理才能用,這都是很正常的現象。說白了只要不傻,都會根據隊伍的……嗯,智商,做一些調整。

其實說到所謂抄襲,天下辯詞一大抄。尤其是一輪同題的比賽中,靠後的隊伍經常會去看靠前的比賽。我記得某年山海某論比賽中,大工出了個非常不錯的論,其中有個核心論點,被後面兩個隊伍抄了。同席執中也在,我們都覺得對於那兩個隊伍,那個點是唯一比較有意義的點,可惜沒打好(那不是當然得么)。

又像答案里某位匿名大佬說的,有經驗的隊伍都會看既往辯詞,所以在高水平比賽里,抄論基本都是非常「不合算的」。

總之,辯論是一項有學習和積累,才有競技意義的活動。低水平的比賽中,以學習和練習為目抄論,其實沒什麼,只要駕馭的了,就是有效的練習。

全抄的,往往不是「壞」,而是「傻」。

另則,辯論不是要爽的,我一直認為其核心是技術和學理的進步,那些完全「靠自己,信自己」的,往往都是相對沒有學習精神的,基本也是最愛圍評委的,也可能是對抄論最敏感的一波,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同感。

至於本題所涉及的原案,要是我就不會改判,老子憑本事查的資料,學的辯詞,贏得你,憑什麼不行?

你說即便自己啥都不懂也必須自己出論?那作為評委,可是非常困擾的啊~


這事這麼複雜?

抄立論就是很不光彩,看不起。要我評不僅判負,條件允許還要罵兩句…

不服氣?那就打得更牛逼了再來。立論稿靠抄才能贏的比賽,不贏也罷…又不會怎麼樣。

評委有自己的喜好很正常,不是什麼無關辯論的理由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別凡事都要上綱上線到程序正義…

這就抬杠了…不好。

不過也正常,大學時代好勝心強,凡事要與人爭個長短…輸兩次也就懂了:

你要贏的從來不是辯論,而是人生呀~


謝邀

世界變化實在太快了。

「抄襲其實很難判定」

「連對面抄襲你都打不贏要不要臉」

「抄襲判負需要規則事先說明」

……

跟不上時代的我,面對題目所問的問題,和邀請回答,有些凌亂了。

因為我所受的教育,我說的是所有的教育,包括學校教育和非學校教育,辯論教育和學術教育,一切的一切的成長中受到的有益於成長的教育,都非常明白無誤地告訴我:抄襲是必須付出代價的錯。

而且正因為抄襲的不易判定,才需要全社會以最高的要求來對待、來自我要求。

平心而論,只要是同一個辯題,打得多了,難免會有相似甚或相同的論點甚或架構,但一篇稿子是不是抄襲,回答里的諸多「老辯手」你們真的無法判斷出來嗎?

因為機器人的出現,人類的倫理進化到,抄襲的代價難道應該由對面來承擔了?

望天。


針對題目的觀點

可能是因為我一直接觸的所謂「評委灌論」的情況比較多,我自己以前也給學弟學妹包辦過稿子(不過我也上場就是了)所以對抄襲這種事情,真的不太在乎因為如下理由

1.立論,稿子再好那也得你自己去打

很多抄來的稿子都是國辯老友賽這些比賽的,要我說就是不會抄,這些立論要麼花了大把時間磨攻防,要麼水平太高打得了,真要以為靠著抄了人家「牛批」的稿子就能贏比賽怕是要再多打幾年(所以我否定不動腦的抄,但認可動腦的借),抄的稿子再好,上了場還是得靠自己打,不是你自己的,你怎麼打的好嘛,真是自己詳細磨過了攻防的,能很好的在場上打出抄來的稿子了,那也沒有理由不改改啊,有這功夫能出一套更適合自己的論了吧

2.真要抄了怕是在考驗雙方的觀賽量了

說來慚愧,那場國辯的比賽我還真沒看過,真要上了場對面就是真把人一辯稿抄了個遍我都聽不出來

但要萬一我聽過,程老兄那句話說的在理,抄的都打不贏,真的是活該輸。哪裡有什麼辯題存在無敵論的,本來抄稿子的一方就要承擔起萬一對面聽過我就全家爆炸的風險,所以還不如好好磨攻防,把原本的論演化出新的縱深,所以幹嘛非得抄啊,還不是大家都沒時間么。

我對辯詞辯稿立論抄襲的態度還是不排斥的,但是我自己不允許我自家學弟妹在非必要(有時間)的情況下抄襲,畢竟抄襲對社會風氣,

選手個人的能力等方面有多大的副作用,其實大家心裡多少都有數

至於大家撕的這麼歡的這次的事件

在評委群看了一波熱鬧

和比賽雙方丁點關係都沒有

這一波真要說,我可能還是站最終被判負的哪一方

就這件事來說,個人認為是主板放的巨大失誤,我們可以說某種行為不對,「不該」贏比賽,但如果章程里沒寫過,那就不該為了某種「相對正確」的倡導,去做一些事情,主辦方這一次的做法有點為了追求「結果正義」放棄了「程序正義」的意思

事情的具體脈絡也和我無關,歡迎主辦方把詳細的經過和各種評述文件發上來,當然晨暉網辯的微信公眾號上都有

我只是老覺得,在原本賽制沒有寫的情況下,根據自己心中的正確不上了一條規則,導致了某一方到手的勝利沒了,對於這一方來說他們或多或少受到了不正當的損失,也不知道主辦方是給予一定的補償(補償再多冠軍還是沒了啊混蛋)還是畢竟我是正義小天使大魔王輸了就輸了吧把人晾著了

希望抄襲少一點,雖然我不討厭,但是還是希望大家都可以老老實實打比賽,誠誠懇懇有進步


路人來冒個泡,幫大家了解一下這個事件省得一臉懵逼,單純糾結抄襲辯論稿和用別的稿子好不好的人可以無視我的回答了。

有一個網路辯論賽叫做CH辯論賽(用的縮寫不重要不重要),前幾天進行了一場比賽,A隊打B隊,辯題是好馬不吃or要吃回頭草。

A隊的水準,很糟糕,作為反方,立論基本上是自己胡亂想+若干斷言+網上找了點論據還有百度百科之類的,然後打贏了B隊

B隊輸了不服,因為覺得A隊抄了某年國辯的立論(吐個槽,用這個立論的隊伍輸了而且立論我感覺不咋地),提出申訴。

申訴的結果是,主辦方自己想了一想,覺得,雖然自己沒有規定不能抄襲辯論稿,但是既然申訴就受理一下。於是找了另一位前輩,寫了一個類似於抄襲鑒定的東西,結論是:一辯稿內容有4成雷同,結構有6成雷同。

之後的事情神奇了,主辦方自己想了一想,找評委重盤,發了一個公告,原來輸了的B隊,因為評委改判,贏了

在這個過程中(從申訴到公布結果),A隊的教練表示一無所知。主辦方沒有和A隊商量,沒有給A隊辯駁的機會,公布了結果。因此,A隊教練表示angry!

這個地方有爭議的點在於:

1、有沒有抄襲,抄襲如何認定?

第三方評判是一辯稿內容有4成雷同,結構有6成雷同。問題來了,如果是3成雷同,5成雷同呢?界定抄襲的界限在哪?引用事例造成雷同算不算抄襲,還是必須要自己原創一個例子因為別人用過的例子不能用?引用論點呢?引用攻防呢(雖然這個比賽根本沒提到攻防)?

非絕對原創的稿子在低水平比賽中業不少見,度,在哪?

2、抄襲是否是一種應該被改判的事情呢?

主辦方規定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是可以改判的,但是沒規定抄襲。不提什麼法無禁止即可為啥的,但是如果此處要改判了,是否應該明確一下規定呢?比如網上的不能用,學長學姐給的能不能用?花錢買的稿子呢?用幾篇網上的稿子拼湊的呢?有趣了吧?

3、主辦方接到B隊申訴,不跟A隊商量,自己默默地出了個公告,還把A隊判負了,合適嗎?

確實,A隊教練質疑存在py交易的言論是不合理的。但是申訴和公布結果的過程中,完全把A隊排外,沒有A隊的聲音,這種缺席審判的行為,不妥吧。

4、還有一個神奇的評委,比賽的時候聽不出來是抄襲,判了A隊贏,賽後經過主辦方提示,恍然大悟做出了判決的改變,合適嗎?

我不質疑評委的水平,畢竟現在的辯手可能不怎麼看國辯了,不看比賽不代表水平低。

我不敢說評委壞話,因為我也不敢保證我自己的比賽沒有借鑒他人比賽的成分,萬一遇到了,贏了給我判負,我也是很無奈。

貴圈真亂!


撕逼常見,各自覺得自己撕的體面就好。

至於比賽中的抄襲,我倒是有一點想聊聊的。

雖然最近各種抄襲頻頻熱點,我也看了很多分析,不過我還是不太懂知產。這不妨礙我打算從辯論的經歷來談一談這個問題。

思路相似一定會被指責為抄襲嗎?

同時出現的不會被指責為抄襲。16年新國辯法海應不應該拆散許仙和白素貞,在備賽的時候我們隊里也想到了「文學的角度上,應該有衝突才能寫」,最終出於某些考慮放棄了這個思路,我還覺得有些可惜。我們第一場打港大的時候,港大搬出了這個「天外飛仙」論,我眼前一亮,發現他們把這個思路更完善,到了討論文學價值的高度,賽後我和郭禕名還聊了怎麼想到這個思路了。世界盃、中學的各種大賽等等,他們的初賽大多同題,評委點評也常見這樣的內容:「看到這場我覺得終於有了些新意,之前的n場比賽的論都沒什麼差別」。這裡的論幾乎是同時呈現的,哪怕你說存在某些抄襲嫌疑,比如我們精挑細選了一個好例子,覺得是殺手鐧,結果第二場某隊用了和我們一樣的例子,存在提前聽了我們比賽然後洗稿的嫌疑。除非像近期網路文學抄襲一樣,「那個例子我們場上讀錯了/其實是編的,結果他們和我們說的一模一樣」,否則我們不會以抄襲為由指控他們,頂多私下吐槽一下「別是抄了我們的吧」。

照搬師兄師姐指導的立論也不會被指責為抄襲。同樣是上述新國辯那場反方的神棍論,也不是我們幾個參賽隊員自己想到的,而是去珠海之前模辯,和劉楊師兄模辯的時候他用的論,在備賽的時候我們越想越覺得這個論好,越覺得想用這個論來規避掉一些常規的交鋒,我們對他這個論做了一定的修改和補充,恐怕也不算是抄襲。我在帶隊的時候也常常會遇見這樣的情況,自己引導大家思路的時候隨口編的例子、做的類比以及自己的框架,會被師弟師妹全盤照搬過去,甚至臨潮杯的時候,某場比賽的初版立論就是直接複製粘貼了我和沈宇亮師兄的聊天記錄- -在我交流過的範圍中,大家都會批評師弟師妹,但沒有人會說「你們這叫抄襲」,而是「沒有理解我的思路,照搬贏不了比賽,要換成自己的語言才能贏」。哪怕難聽一點,你可以說他們懶或蠢,不能說是壞。

先後呈現也未必指責為抄襲。2004年廈大「第三隻眼」之後,2008年蘇大也拿出過「第三隻眼」的改造版,而討論則是「第三隻眼能不能這麼用」,並非「這是不是抄襲第三隻眼」(你見過或者自己立過哪些在明顯劣勢立場下的神論?)同樣的,港大「天外飛仙」之後,許多隊伍都意識到了文學性這個戰場的強勢之處,從梁山好漢應不應該接受招安,到這個世界是悲劇還是喜劇,許許多多比賽都借鑒過或是選取過文學性這個角度進行論述,我們也沒有因為先後呈現的思路相似而指責他們抄襲,哪怕他們自己都表示借鑒了天外飛仙。

如果嚴格來看,這些都存在抄襲的嫌疑:洗稿了我的例子、模仿了我的思路、套用了我的結構......說實話,辯論賽這種攻防密集、呈現內容多的活動,只要以前有過打得還可以的同題,你就很難洗清所謂抄襲的嫌疑:立論沒全抄,結構有沒有抄?結構沒抄,論點有沒有抄?論點沒抄,例子有沒有抄?攻防回法有沒有抄?問題有沒有抄?價值有沒有抄?

所以我們很少以「抄襲」來批評別人,往往是用「生搬硬套」來批評,儘管從含義上較真,這兩個詞差別不大,但從背後想表達的意思上,我們是在告誡師弟師妹,「生搬硬套」或者是你不願意進步,太懶了,或者是你水平有限,太蠢了,你一定要改、要努力才能進步;而不是批評師弟師妹,「抄襲」是你壞,是你不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是你眼裡沒有程序正義。

至於比賽中,什麼樣叫做真正的抄襲?真的很難講,就我來說,論點相似且核心事例相似,就存在一定的抄襲嫌疑了,但這仍然很難與借鑒區別開,你作為第三者很難知道他們會不會是因為討論之後真的被這點說服了所以使用,因此除非是近乎一字不差、甚至價值闡述都照搬,恐怕我不會將此納入判准。但這不是說抄襲沒有問題,是不是融會貫通、是不是把別人的內容消化為了你自己的東西,交給攻防就暴露無遺,對方看過這場比賽也好,沒看過也好,打法和質疑肯定與原本的比賽不同,能不能接受考驗,能不能守住立場不出現矛盾,一看便知。正如前面的答案所說,水平與準備在哪個份上,不是抄一篇神論就能掩蓋的。

歸根結底,我們反對的不是「借鑒」本身,而是「缺少思考的生搬硬套之蠢」,以及「完全照搬試圖只憑操作與模仿就打贏比賽之懶」。至於是不是「侵權之壞」,你可以信其有,也可以信其無,但作為前輩指導後輩,恐怕不是罵得越難聽越好,我們都從新手走過來,應該清楚師弟師妹有多少問題和困難存在,把人往壞了想容易,把人往好了想難得。

換位思考,我中學什麼都不懂只能排列組合經典比賽的資料的時候,評委和我說怎麼樣能讓比賽呈現得更好,比直接說你照搬所以你輸要好得多。對面說不服輸給我,我們賽後隊長再聊勝負如何,也遠比直接互懟PY交易、質疑人品要有用、有意義得多。


1.要是事前沒說不準用之前的立論的話,我覺得用一下也沒什麼打不了的,畢竟規則上沒有禁止。

2.比賽又不是靠念個一辯稿就能贏的,鬼都知道現在多強調交鋒,攻防什麼的。

3.某種程度上來說,我是比較傾向於支持這麼去乾的,特別是像我這樣經驗不足的可愛的萌新小辯手,學習別人的優秀立論並且實戰操作一下,試圖走一走人家強隊的心路歷程其實是很有必要的。光看個視頻你看人家是那麼說的,到自己那兒可就不一定了。這本身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要是對面抄襲了,要真是好好準備的比賽,已經出現過的視頻,打之前不早該想好怎麼應對?

4.至於大一點的比賽,我覺得也沒人會去抄,實在沒什麼收益。你覺得你的對面會不把這些相關視頻全部看一遍?我的天,拿著過去視頻里音頻里有的立論去打,還不被人給打爆了??

5.通過4我們可以知道,連抄襲的立論都打不過,真的沒什麼可驕傲的;我要是輸的那邊我就回去痛定思痛想想怎麼打贏對面的立論,還有空來到處宣傳討論。(當然我的習慣一般是打輸了比賽先發瘋兩小時啊哈)

(日常配圖,嘻嘻)


這個感覺很難通過規則去扼殺。

對於評委來說,要麼就在比賽過程中找到抄襲證據,心安理得判負,絕大多數情況下不能滿足。如果是憑印象感覺「這論我見過」,那隻能說評委最好別拿這個說事。

特別說一下,拿經典比賽的稿子,這個應該會讓人非常反感,我覺得也應該允許賽後提出抗訴並改判……

我在魔都紅十字會舉辦的人道賽上,聽到過一個辯手的結辯,全程背誦了熊浩學長的浮屠結辯,把評委感動得不要不要,由於是正方,對手連說出事實的機會都沒有(不知道他的對手知不知道,但場下我們幾個觀眾由於背得更快,周圍人像看復讀機一樣看著場上那個四辯),結果是順利贏下比賽並拿到最佳,還是那所學校的校隊隊長。然而比賽結果就是無法更改,當時只能感嘆幸好自己不是這場的反方。事情過去了許多年,每每想起不要臉到極端的那哥們,才發現當一個隊伍無恥到這個點,並鑽了評委空子的時候,是真的沒什麼辦法。

所以我真心希望辯論賽沒有抄襲。畢竟很多時候,自己寫的都會優於抄來的。


我就有點奇怪,為什麼這麼多人說對面抄的論你沒聽出來你活該?這抄的是國辯,國辯的比賽我就沒有全看過,國辯的比賽就每一場都有學習背誦的價值么?不是吧?那要抄的是個世錦賽、新國辯乃至於省賽、市賽、校賽呢?沒聽過還活該嗎?

其次一點,抄的論打不贏又怎麼了?打不贏跟對面立什麼論關係很大嗎?現在我們不看交鋒了?對面再差那立論也是國辯級別的,被國辯級別的立論碾了一下這是很丟人的事嗎?人力還有時而窮呢,我能力有限這是丟人的事嗎?

再次,對面抄襲立論的比賽我沒打贏,評委有責任沒有啊?沒有責任為什麼最後要改判啊?

這些邏輯我就覺得很奇怪啊?女生被性侵犯,你對她說你穿這麼少你自己不覺得丟人嗎?你真的會這麼說嗎?各位辯手大大們啊,你們這樣指責一個比賽中被抄襲傷害的一方,你們自己一點都沒有覺得這事才真的很丟人嗎?

我認認真真準備比賽,我沒有抄襲,可我最後打輸了,先不管對面有沒有抄襲,我就這麼說吧,我就是輸給四根不會說話的電線杆子,我又哪裡丟人了?辯論賽就是贏了怎麼都對輸了怎麼都丟人的嗎?

至於立論抄沒抄襲,客觀上確實沒有認定標準,可各位主觀上,心裡就一點數都沒有嗎?這比賽打贏了有什麼人生歷練嗎?你抄襲了我們又能拿你怎麼樣呢?我們這邊罵街罵到天上去了你只要一退圈這事還能影響你一分一毫嗎?可這樣我們就能夠支持或者說起碼是默認抄襲行為了嗎?各位辯手你們所謂的風骨到哪裡去了?

程序上我不支持結果改判,承認比賽規程有漏洞這個不丟人,有本事你們一路抄到冠軍算我輸。第二,既然結果改判我不認為完全屏蔽被改判一方的申訴和參與就是對的,這裡吐槽主辦方一句PY交易我覺得絲毫不過分。但是一點不影響我們對任何抄襲行為的任何級別的譴責,這兩件事根本就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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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無法理解的就是這個,我備賽不備賽,跟你抄襲不抄襲,有關係?受害者必須道德上從來沒有過任何瑕疵才能指責傷害他的人?對一個受害者求全責備,對抄襲者反而降低要求,這就是很多人的邏輯,不是地圖炮,這個問題下面翻回答,有的是。我就覺得,但凡還有一點是非心的人,都不應該會這樣吧?何況是天天以理性中立客觀自詡的辯手們了。這一切就因為抄襲者打贏了比賽?那麼抄襲立論的一方要是打輸了是不是就等於他們沒做錯什麼了?這跟這場比賽的輸贏根本就沒有半毛錢關係,只要是抄襲的行為我們就應該反對的,這是最基本的做人的立場,跟你是不是辯手都沒關係,不能當了辯手反而降低了自己做人的底線。

我不是為了掛人,這條評論我刪了,ID我也打了馬賽克,我只是想說一些話而已。


其實這確實是個有趣的問題。

先說觀點,從價值觀上來說,我極其厭惡和反對辯論稿的抄襲。

但是細想之下卻出現了一些問題。

比如爐石傳說比賽允許去網上抄個牌表來比賽么?(暫時我看到的所有反對抄襲的觀點都可以用來反對爐石選手抄牌表。爐石傳說也分為設計套牌和操作套牌兩部分。)

圍棋比賽允許使用定式么?(抄前人棋譜?)

對於比賽這種事,是法無禁止即可行么?

反對抄襲這件事情有兩個關鍵的問題:

1 辯論稿是否擁有版權,版權屬於誰?我認為這是一個法律問題,我不懂也沒法細談這點。(同樣,爐石套牌有版權么?本質區別是什麼?)

2 抄襲辯論稿是否違背辯論精神?

這個問題的回答其實也很難。首先,辯論本身上現在還沒有一個權威的協會組織,也就沒人能給出這個定義。其次,辯論群體內也對於辯論精神的詮釋也各不相同。最後,各個比賽的組織方也確實很少提及辯論稿抄襲的問題。

我認為,如果想避免這種困境,暫時的環境下確實需要主辦方給予定義和明確。

不然當出現抄襲問題的時候,評委的評判規則就完全取決於評委的價值觀了。

從個人價值觀上,我堅決反對抄襲辯論稿。

但是基於務實的基礎上,我認為這個問題需要更深入的討論和規範。

當整體環境和賽制對這方面沒有共識的前提下,我認為因為抄襲辯論稿就給判負或大量扣分是不負責任的。

而至於什麼叫辯論稿的抄襲,我覺得要先確定出辯論精神,或辯論賽精神究竟是什麼,還有相關法律是否有約束,才能進一步確定。

(不知道這回會不會又蹦出一群人罵我~)

思考題:

主辦方出前人出過的辯題,且未得到授權,未給出出處,算不算抄襲辯題~( ̄▽ ̄~)~要不要給主辦方判負?


用抄襲立論這種理由改判還真的是活久見,坦白講,這裡面至少有兩個部分應屬程序不正義,是否賽前說明立論必須原創,以及以何種標準判定立論為抄襲,從雙方舉證當中顯見得賽前未做說明。第二個部分是關於改判的程序,應依據什麼理由遵循怎樣的程序改判顯然也未做說明。此即主辦方的鍋,如果主辦方真的想要跑出來主持公道,至少也應該把自己擺正吧。第二個部分,評委,評委可不可以心證不接受抄襲的立論,當然可以,畢竟心證太過主觀,但在比賽當中沒有聽出立論抄襲(而且還是國辯的稿子),這已經說明評委的資歷不過爾爾,這個時候再來擺譜未免打腫臉充胖子。以此為由改判實在露怯。

最後,還是要回答一下正題。立論稿抄襲應該如何處理,如果要處理,首先,主辦方在章程中就應該明示,或者評委賽前應該就判准做說明,這是程序正義。至於這種行為要不要處理呢,坦白講,一般敢這麼乾的都死的比較慘,原因前面很多前輩已經給予說明,並且,立論抄襲真的有什麼大不了的嗎,誰不是從各個論文上扒下來一些論述湊出一篇論的,你要查重不一樣過不了。高級一點的引個正義論或是社會契約論說的就跟原創一樣。


一直在這個賽的評委群里,從昨天晚上開始的討論一直關注到現在,群里的大佬們還在繼續討論,表達一下小想法。

1.辯論賽中有沒有抄襲

私以為,有。推個極端,百分百引用就是抄襲,不管是在立論還是在交鋒中。

但是,難在「度」的考量,難在如何抄到百分之多少就不算抄的那個數字,以及多麼巧妙的改造就算引用的「多少」。在肖學長的那份文檔中說了四成六成,也是基於一個辯手真誠且「客觀」的經驗之談。(不好意思我揣測大佬了)

因為難,所以對於這場比賽中的「抄襲」我難以給出經過思考的斷定;但是如果談第一感覺,是抄襲了。(不以辯手的身份說這句簡直放飛自我)

宇宙這麼大有沒有其他生物,有;哪有呢,不知道;找不找,找。(在有辯手的地方做類比十分慎得慌)

2.如果我們有了「抄襲」的判准,或者某些評委自己心理已有判准,在評委評判中,抄襲會怎麼判

肯定不會直接判負。(照應題目,其實主辦和裁判也不是直接判負)

如果是我(前提是我能聽出了人家有沒有抄襲 )

①按照「抄襲」程度,印象分從中等到極低

②其他環節中,會提高對抄襲方的預設,尤其是在「抄襲」的點上,必須有更高的質量;除非論證新的例子、有新的論證角度或者使用新的論證方法

③結辯時候要能有高於立論層次的內容

3.抄襲立論會不會影響比賽勝負(我為什麼覺得要對抄襲方提高預期標準)

會。兩方水平相平,一方抄襲了一群大佬認真思考來的立論,作為評委是極有可能判給抄襲方勝的,這時候總不能說「X方準備工作很足,立論抄的很妙」喵啊?

從群里的討論,比賽雙方、主辦的說法以及比賽票數結果來看,這場比賽應該傾向於這種,而且中評委應該也有人是持這樣的態度,不然也不會在「二審」的時候出現有評委不改票但是有的評委跳票的情況。

再一個,公平性是必須考慮的,誠然比賽中有很多事情會影響公平,這是難免的,但是在可以削減的地方我覺得可以做的更好。

4.關於主辦方

主辦在這件事情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事先沒有將「抄襲」等內容呈現在章程中我可以認為是沒有預見到(不過好像哪個比賽的章程里也沒有 ),但是在接受申訴上處理的合理性是沒有完全出現在主辦自己的章程里的。還有主辦對於已經涉及申訴的雙方應該是保持公平透明以及主動的態度,而不是公平透明被動的態度,主辦是在申訴過程中均不主動向雙方告知具體情況,而且需要某方來向主辦詢問,我覺得不ok。

但是請不要否認主辦方對兩方言論的正視和職責履行,以及對比賽公平性的保證,主辦在公眾號上的推文我覺得對自身的失誤有了一定的彌補。主辦在第三方認定、對於申訴結果對評委的告知以及原評委的二次裁定我認為屬於主辦的自主權,無可厚非。

還有關於py交易的說法我覺得就算是極氣之言也是很不負責任的。這個小點上我無腦站主辦。

5.辯論的原創性

我可以接受「引用是前人牛逼思維受限的無奈和讚賞之舉」,也承認很多場比賽中我們的使用來自前人的所得,但是不能接受「抄襲是我沒能力的不可避免」。辯論始終是思維性很重的活動,我們需要「新」的東西,辯題、大論點小觀點、論證角度、方法、結構,永遠有交叉使用和出新的可能,更不用說例子。

教練和學長灌論,真的最好只出現在隊內訓練和隊內賽。如果真的有心抄,就請好好的吃透了,贏到不會有再輸的餘地。


如果發現某立論稿抄襲,我未必會因此判負,但我一定會嚴厲批評。抄襲就是不好的,沒有任何可以洗地的空間。

但回頭說,即便辯手抄襲,也不是必然判負的理由,除非賽制、主辦方賽前要求。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其實可以擴展為涵蓋辯論賽中立論、攻防、自由辯等各環節的抄襲問題的討論,我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如果確定是抄襲,那自然是應該譴責的,而且應該在比賽中受到懲罰,這和比賽里罵人用偽證一樣屬於職業道德問題,如果讓我遇見,首先我要找主辦方的規則依據,如果規則里沒有相應的措施,那我作為評委能做的就是儘可能地不讓這支隊贏比賽。

但是立場說起來很容易,難的是怎麼在實踐中判斷抄襲。有人提到了知識產權的問題,實際上知識產權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而非抽象的思想。而從實際出發,在辯論賽的抄襲問題上我也傾向於這一原則。

比賽思路、攻防套路這些抽象的東西為什麼不保護,因為這玩意兒沒法保護,也不該保護。有的老題打了多少年,來來回回的套路就那麼幾種,有些政策性辯題範圍很窄,能打的東西就那麼多,你要保護原創性那找不出不「抄襲」的隊伍了。更別說有些比賽每一輪就一兩個題,大家都打,打來打去就那麼些東西,你說人家立論耳熟,廢話那能不耳熟嗎。黃金聯賽常年一個題打七八場,人家就是獨立原創的也可能雷同;去年亦恩杯總共就兩個題,A隊打完把資料要過來拿著去打B隊的事我們干過、C隊的正方立場拿過來扭頭去打持反方的C隊這種事我們也干過,至於說這聽倆資料那copy一個論點這種事就更多了,同題本來就是要大家相互借鑒增加討論深度的,大家打著打著都打到一塊去了,你說他抄你的,他還說你抄他的呢。還有從現成的立論里攢個框架出來自己上去打這種事我也經常干,甚至會故意拿現成的經典論,因為比賽不只要看論,還要看怎麼打,論點一樣不要緊,我的展開不一樣,我打得比別人好,打得比別人新,這就是有價值的。比如今年年中某比賽我們有不止一場隨便攢了個論念完就扔一邊上去撕,這也是一種打法嘛,當然主要是因為大家都不想寫論。

另一方面,具體的表達是應該保護的,因為表達是更加細化的層面,保護某種經典的表達並不會封堵其他表達的可能,比起思路的雷同,表達雷同的偶然性更低、辨識更加容易,如果在一場比賽中出現了大範圍的表達雷同,也說明辯手並沒有把這個題目打出新意和自己風格的意願,我作為評委如果感知到了這種對比賽的糊弄也會不爽。

但在實踐中,我很少遇到非常明顯的抄襲,有可能是我看的比賽少。有答主說國辯的比賽都沒看過水平也不過爾爾,03年到10年的國辯我確實沒怎麼看過,11年就更沒看過了,畢竟那個不是國辯是相聲。10年後的比賽除了我自己打的我看的也不多,能讓人記住辯詞的更不多,你要跟我說誰誰抄了哪年的辯詞我可能真的認不出來,大多數情況下我想的是就這種辯詞你還抄。印象當中比較典型的也只有好幾年前我們打某個現在比較知名的網辯隊伍,我觀賽的時候聽到對方結辯說了一大堆文采斐然但和題目沒什麼關係的東西,賽後我們教練說那是抄的某大比賽結辯,但不是這個題目,也不知道這哥們腦子怎麼長的。整篇大段照抄還真的不多見,如果是抄了一兩句一般只是為了增強效果,也不好因為這一兩句就否定人家其他方面下的功夫,這方面一些知名辯手的名言是重災區,什麼放火點燈啊黑夜給眼啊歷練啊群魔狂歡啊之類的,不像我因為語言風格比較粗糙沒什麼借鑒價值。

所以,如果在比賽中遇到在表述方面大範圍照抄的現象,我當然會毫不猶豫地盡量讓他贏不了,哪怕當時沒發現賽後發現了,能改判我要改判,不能改判我也會盡量讓大家知道這事,讓抄襲的隊伍贏也贏得不光彩。但大多數情況下,我只能在聽到某些表達覺得耳熟的時候露出含義不明的微笑,雷同太多的話在印象方面扣點分,不會做更重的制裁,畢竟「抄襲」要罰,但也要罰當其罪。


如果聽出來抄襲,當然是把印象分扣光光啦╮(╯▽╰)╭


程序正義上,一方立論有抄襲嫌疑在沒有事先約定的情況下改判是不和程序正義的;一方認為對方立論抄襲申訴,主辦方在沒有相關章程情況下受理可能算自決事項,也可能不合適,不好說。

可能合適的程序是咋的呢,主辦方不受理申訴,但是主辦方將這個抄襲嫌疑的信息告知評委,這是完全的自決事項;評委依照賽後信息,如偽證(假設無事先約定)、抄襲、人身攻擊(假設評委網路波動沒聽到)、甚至賽後自己回頭想了想~等等事項想改判也是自決事項;主辦方在賽後評委表達了要求改判的情況下,主辦方選擇接不接受也是自決事項。

實體正義上,抄襲是不好的,但是從完全抄襲往下有好多程度,這裡講不清的地方太多了,不同評委有高低不同的要求也都是合理的。但是判定抄襲是要謹慎的,競技遊戲是求勝的,好用的大家都用,隨意的判定和禁止很容易損害競技性,本來現在很多比賽已經那麼難看了不是(對,就是指我自己那些比賽中我的表現)。

實踐上,我識別出是抄襲的立論,抄襲的文稿,就會視程度加高抄襲方的表達要求,舉證要求,抄襲方會超難贏比賽,但是萬一抄襲方表現還可以,他對手更不濟我也沒辦法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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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某方的小朋友要明白,即使是利用已經有明文規定的規則,用場外信息來申訴獲勝,即使完全程序正義,這也是臉上掛不住的事情。更不用說這次的事件了。

早點低調處理啊。

這樣搞事情,就算超級厲害輿論上把對方搞的身敗名裂,但會被貼上抄的都打不贏,備賽不認真,弱的標籤。

那些好勝心強,負責的教練或者學長,會花十分之一的時間罵對手沒有節操,告誡大家不要抄襲,然後剩下的時間罵自己和隊員。

PS:我上次輸了還逞強說只是我不屑於跟你動真格的時候,好像是小學三年級。


陳銘學長在自述判準的時候,開頭總是會說這樣一句話:

辯論,分為辯和論兩個部分。

我想這應該是大多數人的共識。

大家對找槍手打比賽這種事情深惡痛絕

是因為在"辯"這一邊,不應該出現作弊的情況。

但是為什麼到了"論",同樣的事情卻有了區別對待的理由?

下面很多答案,都把"論"當成了 無足輕重的東西

那各位去打"辯"賽好了

辯論賽上 經常用的 遮掩部分定義的方式

被用到了辯論身上

真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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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學長灌論的行為,我認為不應該倡導

這依舊是抹殺辯手思考能力的一種行為

雖然學長灌論難以被檢驗

但是如果因為這件事類比,說 抄襲論不是一樣的嗎。用這種邏輯來洗抄襲的地,

真的是又蠢又壞了


題外話:問什麼,答什麼。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在知乎申訴,那大家以後輸了比賽去知乎上進行提問式申訴就好了。

已經對相關答案點了「沒有幫助」。

以及,我建議題主修改問題描述,你第一段的問題描述就是來引戰的。抄襲不是個別現象,是較為普遍存在的情況,沒有必要特地舉出一個沒有什麼特殊之處的比賽來說明。這樣感覺許多人的回答可能會被你以及相關人員進行錯誤理解,即認為這些回答是在這場比賽做出評價。

正文:

我只在評校內比賽遇到過抄襲立論。

校內比賽是按環節給分的,我一般都配合主辦方打環節分。

如果遇到一樣的稿子,我會直接扣掉所有立論分。

不管他們到底有沒有贏,我都會在點評的時候直接告訴他們我扣了他們所有的立論分。

然後等到我大三下學期以後,我再沒聽說過、看到過立論抄襲的事情。

我關於抄襲立論的事情的建議是

如果是低年級辯手,自己不抄襲,不和抄襲的隊伍、人交流或比賽。

如果是高年級辯手,自己不抄襲,在當評委的時候自覺給抄襲隊伍扣分,或者在你的白紙上為他們增加論證義務。在帶隊的時候,多行告誡,不允許抄襲的隊員上場。

因為他們不能用不屬於他們的東西贏得分數。

怎麼看待?抄襲的隊伍不值得看待,抄襲的隊伍不配在比賽內得到公平對待。

辯論賽講白了就是一個學生活動,沒必要為了這個把自己的尊嚴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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