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被人收養後,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我出生在四川農村家庭,

親生父母的「重男輕女」思想十分嚴重。

家裡有三個女孩,我排行老三。

由於家裡的經 濟狀況比較拮据,

為了能再生養一個男孩,

親生父親把我送給不能生育子女的鄰居撫養。一來,養母十分喜歡我,一直把我當自己孩子養大。 

20年過去了,我已經從某名牌大學畢業,

在城裡找到了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

我把養母接到成都,兩人生活得十分愜意。

我的的生父近些年得了一場大病,

卧床不起,而他的兒子又不孝順,

另兩個女兒也對生父不聞不問。

生父此時想到自己還有個女兒我,

知道我經濟條件不錯,

想讓她來照顧自己。

我對生父還有贍養義務嗎?
  

子女被他人收養後,

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義務嗎?


謝邀。

從題干來看,題主被收養的事實發生在1999年收養法修改限定收養需要登記之前,題主和養母其實形成了事實收養關係。法律依據是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親友、群眾公認,或有關組織證明確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長期共同生活的,雖未辦理合法手續,也應按收養關係對待」。合法收養關係受到法律保護,故而對親生父母不再負有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建議諮詢當地民政局,確認你與養父母收養關係的合法性,以及是否需要補充相關手續。


在法律上,形成合法的收養關係的,養子女和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消除


沒義務,當初他們拋棄了你,你養父母辛苦把你養大,現在用的著你了,又要你出錢出力,他們現在就是用得著你,其實他們內心還是重男輕女的,親近的還是你「弟弟」,你幫他們一次說不定他們下次就會得寸進尺,他們兒子結婚,彩禮,兒媳婦生孩子,都要你出錢,要我說你最應該孝順的是你養父母

最後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瀉藥

三步來講

1、在收養時,辦理相關法律,戶籍轉換到養父母。這種情況,不需要對生父母盡義務。收養法,第三章 收養的效力中,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適用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雙方為近親親屬權利和義務。而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親屬關係,因收養關係消除。

2、未辦理相關法律關係,口頭上成為別人養子女,這種情況,未收到我國法律保護,在法律意義上,子女和生父母還是近親親屬關係,需要盡到近親親屬的義務。

3、在道德意義上,我建議如果有能力,盡量幫助自己的生父母,畢竟血肉一場,雖然法律關係已經不在了。


把未來贍養生父母的義務先規劃好。給養父母都買上保險,每月發給他們為你照顧孩子的工資,即便你現在還沒有結婚生子,說好聽點就是讓他們幫你攢點錢,好讓他們,你,你未來的孩子無後顧之憂。而不是不像你的生父母那樣將來老無所依。這些都做好了再考慮是否幫生父母的事。

如果幫助生父母家你要考慮的事情有:你擔負多大的比例?(人家肯定希望你全額墊付的)那麼問題又來了出院後報銷的錢歸誰?

哪怕生父母看起來通情達理(誰說是呢?),他們的閨女兒子未必通情達理(都不管父母了)

幫到這那男孩已經是你弟弟了。

那麼

弟弟買房了嗎?

結婚了嗎?

彩禮要拿多少?

弟媳生孩子住院費怎麼辦?

生二胎養不起怎麼辦?

侄子侄女上學怎麼辦?

對了還有你兩個姐姐家呢,,,,,,

所以……去ta 喵的義務


從法律上來講,不具有贍養義務,

但從道義上來講,適當地給予一些幫助,是值得讚許的。


謝邀,法律可以自己去學,我認為適當地給一些錢還是應該的,畢竟題主現在的地位和收入其中有遺傳基因的貢獻。


謝邀。

如果題主不是一開始說你出生於四川,

我就以為你是我三妹。。。。

雖然我不知道題主是否有贍養親父母的義務,但我覺得不用去管, 你就是你養父母的女兒,幹嘛還去找親生的。

關於我那被送走的三妹,我父母也僅限於去背後了解她目前過得如何(過得很不錯)。但我媽媽從來沒有打算去找她,因為當時是他們把她拋棄,現在根本沒有這個資格再去找她,並讓她贍養。

我想起來一件關鍵點:

我三妹送出去後,人家養父母報戶口的時候好像是報的親生的,因為那時候直接是把我三妹丟在人家門口的,知道這家人家缺孩子。

所以,不知道題主當時報戶口的時候是怎麼報的,是報的養女還是親生女。這個我覺得挺重要的。

當然,我其實不太懂法律,所以都是比較淺顯的。。

我得匿名了。。。


你好,被收養的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生父母沒有贍養義務。子女可以對困難的生父母給予幫助,同時在盡到贍養後也相應的享受其財產繼承權利,但是不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說你贍養不贍養都可以。生父母撫養的子女對其有贍養義務,如果生父母找到你贍養可以不予理會。鑒於你的血緣關係上的兄弟姐妹是互相推諉不予贍養,建議你不要理會這些人,不然就賴上你,成為一個填不滿的無底洞。


如果有的話,是不是靠生孩子就能賺錢了,比養老保險靠譜。


教育有幾種,盡心盡錢,盡心不盡錢,盡錢不盡心等等。

贍養也有幾種。給錢多陪伴,給錢人不見,不給錢人不見等等。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而已。


你問的是義務,而不是責任,那麼就需要看法律上是不是應該贍養。自己學藝不精,以下為複製找法網贍養部分的內容,本人做一次搬運工,網址為http://china.findlaw.cn/info/hy/shouyangfa/shouyangdongtai/1160950.html。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如果收養家庭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就可以視為收養關係成立。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後可以不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當然,法律不禁止你自願對生父母盡義務。

  如果收養家庭沒有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則收養關係在法律上並沒有被正式認可,女孩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沒有消除。因此從法律角度說,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後應當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但與此同時,《婚姻法》第44條明確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因此,被遺棄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屬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遺棄罪」要求法院追究親生父母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該義務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

  2、除非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如:父母殺害子女,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虐待、遺棄子女等。

  3、贍養父母方式可自行協商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定期支付贍養費、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

  4、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以上為搬運的全部內容,希望可以幫到你。

只為助人為樂,侵權刪。


我覺得你可以幫助他,但是那不是你的義務。他曾經關心過你嗎?照顧過你


除非生父把你告到法院 還贏了 又被法院強制執行 否則一毛錢都不要給 當然答主所說你是被送給鄰居了 那麼兩家應該離得畢竟近 如果在小時候你生父母對你還挺好 那就在自己所能做到的情況下 盡量幫助一下


沒有


知識青年問這種低端問題 只為貼照片嗎?


有圖必火


有啊,你一個月給一兩百塊也算是盡到了贍養義務了。

不用謝。


有能力,有愛心,多少給點!重要的是要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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