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阿加沙的《無人生還》?


今天蹲在圖書館,一口氣從50%看到了結局,視力一下子降了幾度

對於推理小說一直是門外漢,什麼本格,反推理,密室,不在場,詭計什麼都不是很清楚,阿加莎的小說只看過這一本。

看婆婆的小說是因為聽力老師以前推薦過讀外國小說最好看推理小說,我還記得她那句「大學時候,跟著舍友看阿加莎,一天一本。」那時候我覺得不可置信啊,一天一本中文小說我都很難做到,更何況一天一本英語小說。

直到今天,我覺得這還是可能的。(起碼短篇吧)

因為中亞不賣原版的kindle版本,所以小說是在海盜灣下載的,國內的PDF版本都是掃描文字處理過來的,很多單詞拼寫和排版都有問題。(想要的可以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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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小說,因為我已經說了,我是推理小說的門外漢,看得少,所以與其說是「評價」,不過說是看完的感受吧。(盡量不劇透)

在小說開始之前,附了一首小詩

Ten little nigger boys went out to dine;

One choked his little 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ine.

Nine little nigger boys sat up very late;

One overslept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eight.

Eight little nigger boys travelling in Devon;

One said he"d stay there, and then there were seven.

Seven little nigger boys chopping up sticks;

One chopped himself in half, and then there were six.

Six little nigger boys playing with a hive;

A bumble-bee stung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five.

Five little nigger boys going in for law;

One got in chancery, and then there were four.

Four little nigger boys going out to sea;

A red herring swallow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hree.

Three little nigger boys walking in the Zoo;

A big bear bugged one, and then there were two.

Two little nigger boys sitting in the sun;

One got frizzled up, and then there was one.

One little nigger boy living all alone;

He went and hanged himself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這首殺人小詩把小說的情節基本都交代清楚了

10個人被一個叫U.N.Owen 的人邀請到小島後,然後一個個死去。

最後無人生還啦~

我在讀這本小說時,順便記了個筆記,因為一開始一堆人名密集地出現,而且還描寫得比較抽象,怕看到後面忘記了,後來的樂趣之一就在於死一個人便記下人名 死法 順序 和對應小詩部分

小說最引人入勝之處在於在一兩個細節你會突然覺得XX是兇手啊,然後看下去又發現他/她只是受害者之一,然後又會有下一個嫌疑人出現在你的腦海,不斷往複,直到 無人生還~

另外一點妙處,小說里每個人物的心理都會如實而儘可能地詳盡地以他們的第一人稱告訴你,讓你站在上帝的視角,似乎沒有死角地審視每一個人。所以小說看了一大半,我甚至覺得作者肯定是故意把某個人的心理描寫隱瞞或是修改了。最後看完全書,再回頭確認,依然發現每一個心理描寫都是天衣無縫,只不過在某些重要的環節,被誤導了。

這種誤導,就讓我一個推理小說門外漢借用一個物理上的名詞吧。

「慣性」

10個人的連環謀殺,小說的情節也遵循著那首整齊押韻的小詩,結構分明,謀殺案規律地進行,屋內的陶瓷人偶一個一個地對應消失,每次死亡情形都和小詩一一對應,每個心理描寫都與小說開頭錄音內對10個人的起訴的罪狀扣上(小說開頭有一個對島上10個人曾犯下的罪行的錄音被播放),讓人產生一種錯覺,進而在某些部分自行腦補,實則小說根本沒有提及的東西,這些東西就是誤導的關鍵。因10場謀殺的連貫和一一對應而產生的「慣性」而放鬆警惕的錯覺,結果忽視某一兩個關鍵的部分,結果看到事件的最後,也無法想出這一切是怎麼發生的,甚至產生「不會真的是超自然的力量」這樣自暴自棄的想法。

直到小說的最後一封簡短的書信。這樣奇特簡短又讓人恍然大悟地,解答了一切

然後又重新翻回到小說開頭,甚至再讀一遍,面對自己被誤導的事實,無奈而興奮。

總覺得阿加莎是借兇手之名,在炫耀自己的智商,嘲弄我(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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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小首的Nigger,事實我看的版本是Soldier,但是還有更廣為流傳的Indian,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大概與種族歧視有關吧


看完只有一個想法,原來阿加莎婆婆才是狼人殺的開山鼻祖。他的作品《無人生還》就是一部記錄單狼強殺四神五民的史詩之作。

首先法官沃格雷夫是唯一的兇手,也就是狼,憑著德高望重的身份當上了警長,接下來的時間裡一直引導其他人的想法。

阿姆斯特朗顯然是女巫,解藥被騙,毒藥無意中毒死了布倫特,那個上校的女兒。(表面上被蜜蜂蜇死,實際死因是醫生的葯)

帶槍的小混混隆巴德就是獵人,可惜最後槍被人搶走,殺了自己。

老將軍麥克阿瑟是預言家,準確的預言了所有人都會死在島上。

布洛爾是守衛,身強體壯的他一直守護著別人。

羅傑斯夫婦是情侶,可惜上帝出了bug,其中一個死掉另一個沒有跟著死。

維拉,布倫特,馬斯頓和情侶都是民。

前兩天夜裡刀死兩個村(馬斯頓和羅傑斯太太),預言家什麼也沒驗出來,第三天晚上剛跳就被刀死。

第四晚村民羅傑斯被刀。

女巫第五天晚上毒死一個村,第六天狼人自咬騙解藥,並成功獲得女巫銀水。第七天狼人怒刀女巫,第八天殺死守衛,第九天咬死獵人,最後用心理戰術把最後一個民刀死。

最後狼人自殺,向苦苦奮鬥的村民致敬。

阿婆玩起狼人殺,一定能騙過所有人


我覺得這部小說,人性探討大於懸疑,懸疑大於推理,沒有電影電視劇視覺輔助,純憑想像,在腦海里構築每個分鏡頭,雖然很多可以描述的細節被一筆帶過,我也猜到了法官是兇手,但我沒想到是假死。如果設計成法官確實死亡,後續的接連死亡在他的預判之內,那這部小說真就是非常精彩。

再來說說我覺得這部小說主要想傳遞的人性質問,以上帝的視角觀察每一個人,知道每個人的內心活動,就會被不自覺地變成他們,並且和自帶的價值觀產生衝突。比如那個精神潔癖的清教徒把未婚先孕的傭人趕出家門,我相信很多人可能直接就帶著厭惡的心態把她過濾掉了,只是覺得她是個狂熱分子而已,但其實很多人都是如今這個時代的清教徒,為自己執拗的事情摒棄或踩踏別人。

我覺得這部小說絕不是正義戰勝邪惡,也不太算黑吃黑吧,最後探長他們的對話和法官的漂流瓶自述,直接看是講案件的邏輯,不過真的是兩種價值觀啊。前者是吃瓜群眾,隔岸觀火,對他們而言,只是一個與眾不同的案件而已,具體誰有什麼痛苦或者不得已才犯下的錯,他們不需要在乎。而法官呢,我覺得不是臨終前變黑,他從小就非常了解自己的秉性,選擇的職業也非常符合自己的特點,是個活的很明白的人,孤島童謠殺人真的是生命最後的集中釋放,藝術犯罪是個形式,他最想看到的是每個人面對宿命來臨時的狀態和反應,正如他早就意識到自己的宿命一樣。他猜到維拉最後會上吊自殺,我在想他是否也曾希望這裡面某個人能超出他的預想,做點不一樣的事。

有人說這些人真的罪無可恕嘛,法官憑什麼為了滿足自己的嗜好隨便決定別人的生死?我覺得吧,真的是取決於那時那刻的立場,我們大部分人,都是想的明白,活不明白,至少法官是個想的明白又活的明白的人,這點我很佩服。其他人再給個機會,可能不是犯殺人的錯,但可能也會犯其他的錯。所以說,一個人是萬劫不復還是情有可原,沒有什麼定數與標準,像塞頓在法庭上裝個可憐我就同情你了?每個人都有苦衷和難言之隱,也都按照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在做選擇。一時錯誤的決定可能會導致即刻的後悔,比如為了喜歡的男人而讓孩子溺死的維拉,和酒後上手術台的阿姆斯特朗醫生。一時錯誤的決定也可能導致十幾年之後的後悔,比如把妻子情人派上前線送死的麥克阿瑟將軍。當然啦,也有一輩子不後悔的,也不認為自己是錯誤的,比如開跑車撞死兩個孩子的馬斯頓。還有處於後悔與不後悔之間的,因為後悔的話相當於違背自己的價值觀,比如那個清教徒。

如果各類小說擺在我面前,我肯定先看懸疑推理類的,不只是刺激或者燒腦,而是更了解人性。陽光底下無新事,讀史鑒今。人本性非善非惡,而是百態。

一起探尋世界和自我,這句話多適合給某品牌做slogan,哈哈哈哈。


這個月月初買的這本書,當時無意間在各網站上看到什麼全世界賣得最好的10本書,我記得第一名是指環王,可惜我對這種魔幻小說不是特變感興趣,往下看著看著發現對 阿加沙的《無人生還》挺感興趣的,覺得好像是推理懸疑的鼻祖。再加上我在西班牙留學,假期也不回家,買本西班牙語版的感覺逼格瞬間被提升。

看之前上網找了些資料啦背景什麼的,不過沒看結局,發現好像所有人都把它捧上天了。用了大約2天時間從頭翻到尾看了一遍,我發現阿加沙的寫作方式特別簡介,我個人覺得是一個比較好讀的書,沒有多餘的描述啦什麼的,人物特徵寫的恰當好處,敘事方法也很明了。我沒讀中文版本的所以我不知道中文讀者怎麼想的,不過作為一個母語不是西班牙語的我,從頭到尾沒費勁的讀完一本推理懸疑的書,應該說我很感謝作者。

我看過非常多美國的中國的韓國的懸疑推理的電影和電視劇,不過書還是第一次讀。我覺得讀書和看電視劇電影真的是非常不同的感覺。電視劇電影可能會把情節用色彩,聲音,動作搞得各種波瀾起伏,可是讀書的時候有種一切由我掌握的感覺,我也是拿筆一頓記,什麼每個人的名字,背景,反正書上全是標籤。我覺得看書可能節奏會更慢一點,會帶著有點害怕可是有期待的心情在看,並且我有的時候會站在作者的立場上想,為什麼到最後她想要把場景搬出別墅,為什麼要到山上。

假死的情況,我記得我在讀的時候又在腦子裡閃過一下,所以看到法官自述的時候並沒有特別驚訝。

其實法官自述那一段我覺得挺發人沉思的。讓我感受到其實 阿加沙很想通過這個作品反映一些自己內心深處的想法。我覺得吧,隱藏的罪惡 是相對而言的,世界上大多數隱藏的罪惡,在我看來除了犯罪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有別的知情者。很多時候是 父母啦,朋友啦,律師啦,等等。這些人作為事件的知情者,應該怎麼做,這就涉及到了價值觀的問題。當你在知道事情對錯的情況下會不會被金錢誘惑,被親情左右, 被同情心說服。仔細回想一下我們所有的人或多或少都經歷過這種時刻,現在想想是不是當時應該說出真相,是不是所有的那些被我們赦免的人都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就像《無人生還》的結局一樣。所以吧,在我看來,一本書他好不好看,其實主要看劇情,可是值不值得看,就要看他對你的後坐力。這本書對我的影響挺大的,就是把一個其實在我心底沉澱很久的一個很模糊的問題清晰地擺在眼前,讓我正視它並且思考它。


說這是一部推理小說,其實懸疑大於推理。但「暴風雪山莊+童謠殺人」能運用到如此輕車熟路,渾然天成,真的是很厲害。今年年初和人一起攢本子,就攢了一個模仿之作。總的來說,資方很滿意,我自己覺得挺慚愧,功力不到家。

個人覺得,這是一個里程碑式的作品,里程碑的意義在於它會被銘記,會被模仿,會被致敬,當然有一天,也會被超越。

這部小說和《帷幕》,我覺得是一個問題的兩張答卷。這個問題大概是阿婆寫作中後期一直在思考的事,所以她在作品中探討。就是,一個人如果站在正義的立場上,是不是有資格替法律執行其職責,懲罰罪犯。《帷幕》當中波洛的遺書和《無人生還》當中法官的遺書,都在講這個點。其實到現在,美國的英雄主義電影還是在延續這種討論。蝙蝠俠也好,復聯也好,他們就是波洛和法官啊。

說回到《無人生還》。讀小說的時候欲罷不能,看俄羅斯那個翻拍版本的時候犯困,看話劇版被嚇哭,看英國最近那個版本覺得導演領會了原著懸疑大於推理的精神,然後在這一點上大做文章,儘管幾處小的改編都很別出心裁,但總體而言,畫風跑偏了。


和我在前文猜測的一樣,兇手果然是法官。但是對於後文的作案過程還是有些驚訝,我單純的以為是兇手活到最後,然後選擇自殺,沒想到期間的假死顛覆了我的猜測。

我很少讀懸疑書籍,總得來說這本書還是不錯的。當然其中還是有一些硬傷的,比如兇手假死之後眾人抬運過程未發現,比如眾人在後面竟然沒有去檢查一下之前所有死者的狀況。比如如何將大理石熊搬運到維拉的窗口並且是最佳的行兇位置還未被布洛爾發現等等。這不能僅僅用書中人物緊張恐懼的狀態來開脫,書有缺陷漏洞是必然的。

最後一段自白有些過於冗長和乏味。如若能夠只點出一些關鍵的的部分,或是直接自爆狼人身份少一些沒有必要的陳述或許會留下更多耐人尋味的猜測和宿命論的既視感。

最後我想說一下這個故事,首先我不認為兇手是上帝!他跟其他人一樣是一個滿足自己私慾的劊子手!你不能說一個懷揣惡意的人殺了一個殺人犯,所以這個人不算壞人。壞人的定義首先來說就很寬泛,就以普世的價值觀來說,兇手無疑是最壞的,其他人還是因為種種自私的因素而殺人,兇手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再者說,殺戮本就是生命最大的惡行。《聖經》中提到 一個人不能以任何一個理由結束他人的生命,這是基督教教義中最嚴重的罪行。須知人無完人,人性中一定會有好也會有壞。不一樣的是有人破壞了秩序所以要受到懲罰,有人沒有破壞秩序卻不代表他一定是個好人。 所以這個兇手不是以萬物為芻狗的上帝,而是活在自己價值觀中的世界警察。

惡魔,嗯…就是惡魔!惡魔做壞事總是打著上帝的旗號! 惡魔和壞人的區別是,壞人知道自己做了壞事,他知道對錯。惡魔自始至終做的所有一切都是自認為對的!


用一天讀完了阿加莎的《無人生還》。一刻不讀完就如鯁在喉,心千鈞一髮地懸著不落地。

本篇書評不劇透。至少不影響在日後你讀這本書時的閱讀快感。因為若現在我就說出兇手的名字,這本書就沒有讀的必要了。就像大學同學在給我的室友推薦《神盾局特工》第一季時,直接告訴了他「Grant Ward是九頭蛇」——然後這部劇他完全沒法看了。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英國推理小說家,她與亞瑟·柯南·道爾以及松本清張並稱為「世界三大推理文學宗師」,而她個人被譽為「推理女王」。

發表於1939年的《無人生還》至今銷量已超過一億冊,是阿加莎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也是許多阿加莎推理迷的心頭至愛。

十個人分別受邀前往小島「士兵島」的別墅參加為期幾天的宴會,正在宴會主人遲遲沒有出現時,留聲機傳出的嗓音指控在場十人均曾實施謀殺卻逃過法律制裁。隨後四天,十人按照童謠《十個小士兵》里的方式接連死亡,最終小島成為沒有生命的孤島。由於宴會第二天暴風雨就開始肆虐,直到近兩天後才有人發現慘案。童謠如下:

十個小士兵,出門打牙祭;

不幸噎住喉,十個只剩九。

九個小士兵,秉燭到夜半;

清早叫不答,九個只剩八。

八個小士兵,旅行去德文;

流連不離去,八個只剩七。

七個小士兵,舉斧砍柴火;

失手砍掉頭,七個只剩六。

六個小士兵,捅了馬蜂窩;

蜂來無處躲,六個只剩五。

五個小士兵,同去做律師;

皇庭判了死,五個只剩四。

四個小士兵,結伴去海邊;

青魚吞下腹,四個只剩三。

三個小士兵,動物園裡耍;

狗熊一巴掌,三個只剩倆。

兩個小士兵,日頭下面棲;

毒日把命奪,兩個只剩一。

一個小士兵,落單孤零零;

懸樑了此生,一個也不剩。

說實話,當我讀到這首歌謠時,後背已經開始隱隱發涼。歌謠信息很明確:島上的十個人,一個也活不下來。連死法都預設好了。再加上「無人生還」作為書名,再遲鈍的讀者也都明白故事會如何進展。

都知道要發生什麼了,那還有什麼看頭嗎?對於無神無鬼的推理小說來說,令人感到恐懼的元素有三種:一是「殘忍」,例如血腥的畫面、可怕的作案手法;二是「人性」,例如由於某些原因成就的扭曲的價值觀,或者難言的苦衷;三是「氛圍」。

《無人生還》中,阿加莎沒有設計匪夷所思的駭人死法,也沒有深入發掘人性的潛在能量,但詭異的氛圍讓讀者也情不自禁地戰慄。她挑起兩種感覺來塑造氛圍:儀式感和宿命感。

殺人遊戲的進行主要沿兩條線索。一是歌謠,前面每人的死法都遵循著歌謠的暗示;二是餐桌上的士兵形象的小瓷人擺設,每死一個人,小瓷人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減少一個。

這不禁讓人覺得,作案者如果想,他大可以輕輕鬆鬆地了結每個人,但是他沒有,他不惜劃定框架,增加作案難度,只是為滿足某種形式上的完美,品嘗受害者的恐懼,彷彿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對作案手法的偏執,讓一系列謀殺生出一種令人膽寒的儀式感,就像受害者即將成為宗教狂熱分子的祭品,等待被生吞活剝。

剛有兩人遇害時,倖存者還存在「可能是巧合」的僥倖念頭,可怕的是,隨著更多人倒下,剩下的人發覺事件嚴格按照歌謠進行,無論他們多努力地想查明真相或者擺脫兇手,死亡的車輪還是不疾不徐地緩緩前進,直到十人全部殞命。他們能做的只有雙眼空洞地等待寫好的命運降臨,被深深的無力感折磨。

放煙幕彈是推理小說家的慣用伎倆。阿加莎讓讀者以第三人稱的上帝視角觀看十人的作為,不管是獨處時的詭異舉動還是某兩人之間的奇特互動,貌似都透出一丁點不對勁,讓人不住地來回懷疑,使局勢顯得更加撲朔迷離。

當然,客觀地評價,《無人生還》無法被稱為推理小說的登峰造極之作。結局的給出略顯倉促,作案者精細的布局中存在明顯的硬傷,它們會讓整個騙局不能成立。而且對於小瓷人如何消失也未給出合理交代。

但作為推理文學的先行者,阿加莎出色的塑造能力無可置疑,你會很輕易被推理女王帶上那座風暴中的孤島,那座精美明亮、危機重重的別墅。

心慈手軟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在故事裡給出了「食物充足」的設定,這減少了「人性」因素的表現空間。試想若是島上沒有充足的食物供十人消耗,故事又會怎樣發展呢?


「到底是誰殺死了他們?」

我想所有人在讀到最後幾頁之前,都無法解答這個問題。

全書酣暢淋漓,懸念從一開始即高高吊起,從頭到尾貫穿直至盡頭。這個故事是可以一口氣讀完的,尤其到故事後半段,加速,再加速,恨不得翻到最後一頁,看看這個可怕的隱藏著的兇手究竟是何人。我也是花了不到一天多的空餘時間,讀完了這個故事。(沒有看BBC的英劇)

看書的介紹,「童謠殺人」,「孤島模式(暴風雪山莊)」,阿婆的這本書開創了偵探小說的新模式,憑我個人感受,真真切切當的起「不朽名作」這四個字。

十個人,表面上看似毫無瓜葛,身份各異,卻又各自背負著人命,被同樣一封信邀至島上。(讓我想起在阿婆的一些作品裡也曾有這樣許多人物出現的故事,比如《東方快車號謀殺案》中,表面互不相識的一群乘客,實則正是他們謀殺)

在這些人按照童謠里所預言的一個接一個死去時,我想有過推理作品閱讀經歷的讀者,都不難猜出兇手必定在這十人之中,而那所謂的島主歐文,也一定是虛構之人。

甚至令我想起了一部以神結局出名的電影《致命ID》,電影中也是陌生的十一個人吧,酷似書中的場景,在一個雨夜中聚集在汽車旅館中,卻接連死去,正是套用了阿婆的孤島模式吧,只是神結局,謎底揭曉後,原來這些人都是一個人內心的多重人格,在治療過程中一個個被清除了。而書中的人們,在阿婆的筆下絲毫不遜於現代電影,書中大量的對話與心理活動描寫,令讀者緊緊跟著這十人的行動,一起體驗這恐怖的死亡遊戲。

一句話,阿婆不愧為黃金時代三巨頭之一。

我以為十人的死已經是故事的結束,隨後的探長與爵士能夠為我解答,沒想到,阿婆是以兇手的自白(一封漂流瓶中的信)來揭開這一切

?看到這裡,才明白這死亡遊戲的幕後操作者是誰。把犯罪當作藝術,不,是想完成藝術一般的犯罪。這時有許許多多的人在我腦海中浮現,《神夏》中的莫里亞蒂,《七宗罪》中凱文史派西飾演的兇手同樣是用殺人來懲戒死者的罪行,又如《占星術殺人魔法》里的時子所作的 那四十年中都無人能解的殺人,而最後,她和書中的法官又如此相似,四十年內一直渴望有人來破解自己的魔術。他們又是有很大不同,時子是為了母親而殺人,瓦格雷夫法官卻是想借殺人,完成把自己當作上帝一般對正義的追求 和對犯罪藝術的嚮往。

我和瓦格雷夫一樣對犯罪推理充滿喜愛,但仍舊不認同他的價值觀,即使在現代社會同樣有許許多多隱藏的罪惡是無法得到懲罰的,在殺人的那一剎,他便與這些人無異,不論動機如何。正如那個著名的童話:屠龍的少年最終也浸血化作了惡龍。

總之,雖說阿婆的這部作品中帶有敘詭的意味(其實其他作品也都有一些~),但不足以影響它的偉大和藝術性,擔得起作為世界銷量第一的偵探小說的頭銜。書中法官與醫生合作,假死,再自殺的詭計也足夠精彩,我有多次以為兇手是醫生或布洛爾,事實證明我還是兔羊兔奶姨夫o(╯□╰)o 所以再次膜拜阿婆~


看到滿屏的好評

難道只有我覺得名氣大於內容嗎?


這本書不能滿足中度推理密了,這本書邏輯是沒問題的,但是作案太理想化,太多巧合了。這也是為了和童謠殺人配合。我個人更喜歡本格推理,對這種天才型的都不太感冒。

只能說婆婆作為開山鼻祖確實是個天才,但是他的後人們,站在她的肩膀上,已經青出於藍啦。


今天剛看完,緊張的節奏,懸疑的氣氛讓人看起來就無法停下來。雖然一開始10個人名有點吃力,但是當死亡降臨,一個一個人物卻又變得十分清晰。

在看到法官的自白前,我都沒想到過兇手到底是誰。從一開始的以為是遊離在10人以外的人,到後面人數越來越少時的一頭霧水。因為10個陌生的人,太難猜作案動機了,自己也沒有心思理邏輯線,就一直跟著阿婆的思路下來。

看到這些在書中背景下,這些沒有被法律懲罰的惡人,被一個有著非一般的偏好的惡人懲罰。這說明什麼?那些法律沒有觸及到的"壞人"和"壞行為",最後的結果,是上天來的懲罰,或者,極小概率下發生的自省。也就是,我們拿它沒辦法。沒辦法申冤,更沒辦法報仇。可能這些邊緣行為的受害者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被惡意傷害。

阿婆給出的惡吃惡的對策我其實不太喜歡,我們能做什麼?其實,阿婆也有給那些還活著的人一個可行的策略,就是開啟自我保護機制,遠離她們。


《無人生還》是我看的第二部推理小說。(第一部是《白夜行》)

大概是因為我讀的推理小說不足吧,感覺並沒有體驗到自己想要的燒腦與解謎的心境。

反而和《白夜行》一樣,更多讀到的是對人性的拷問。

另外,阿婆在開篇把童謠一擺,整部小說的的懸疑氣氛就出來了,接下來完全當做懸疑小說來讀的,樓主膽子比較小,讀得毛骨悚然(捂臉)。


今天出差路上一鼓作氣看完,說真的看完感覺很無聊,有可能期望太高吧。我當然自己寫不出來這種小說,但好歹也看過不少,個人愚見,歡迎來噴。。

最後所謂的真相大白絲毫沒有讓人覺得恍然大悟的感覺,只想說牽強附會。舉幾個例子:

1,法官弄點紅泥在額頭裝死他們四個包括那個警察都看不出來,教師慘叫然後他們上樓去看,這麼短的時間他能把妝化得多好?警察難道分辨不出爆頭應該是怎樣?

2,醫生死後,下一個受害者是警察,就說說這個警察,他被熊座砸死,這尼瑪是個怎樣的過程毫無描述,被發現時已經被砸的腦漿迸裂烏珠迸出卻便似開了個彩帛鋪了,有幾個疑問,警察是去找吃的路上死的,就演算法官力大無窮且穩准狠,法官怎麼知道他什麼時候經過?就巴巴的在教師房間等?開句玩笑婆婆莫怪,他們仨興緻來了要一起回教師房間happy一下怎麼辦?這中間不確定因素尤其是時間因素太重要了,因為這直接牽扯到我認為的本小說最大的一個漏洞:那就是法官的死亡時間!法官假死後,教師日記和警察筆記肯定都有記錄,雖然文中沒有描述,但通過警察推斷死亡順序不難判斷筆記中應該有記載,斷案警察推斷到法官死亡,之後是才是醫生失蹤。可是別忘了,最後死的其實是法官,真實死亡時間和記錄死亡時間差了至少有十幾個小時(半夜醫生死亡,這之前法官早就「假寐」了,第二天白天警察死,之後剩餘兩人「碰巧」又是碰巧,發現游泳遊了半晚的醫生,拖屍體到岸邊,二人交談怒射大兵一胸,教師自殺,親眼目睹了整個無聊過程的法官收拾現場,含笑寫裝逼自戀信封瓶餵魚,法官自殺,雖然作者沒有交代具體時間,但保守估計這些事最快也要在當天中午結束)這樣一來,法醫便能發現法官的真實死亡時間和記錄中顯示的死亡時間相差巨大!斷案警察一經推敲,如此巨大的疑點,真相還用等著撿瓶子再看嗎?

3,至於法官最後描述自己自殺的過程。。只想說呵呵噠,當斷案警察都是傻逼嗎?橡皮筋是什麼鬼?給法官扎辮子呀?!(文中寫的法官光禿禿的前額,大家沒見過有法官梳酷炫大背頭的吧?所以不難判斷法官毛髮稀疏且不長)

總之我覺得該小說沒有給我造成很大的刺激,也許是小弟太愚鈍麻木了吧。可畢竟又是孤島密室類的開山鼻祖,還是得給個中肯的評價:湊合。


看的頭暈。。。十個外國名字。。。我要爆炸~


醫生錯信兇手被推下懸崖,男管家、將軍被背後偷襲,前警察落單被砸死,這四個人的死沒什麼好追究的。

但是除此之外,其餘六個人的死,包括兇手自己的假死,都太牽強,太理所當然。

馬斯頓、女管家、老女人這三個被人當眾下藥,一句情況很混亂沒人注意就帶過去了,一個人被下藥毒死是可以接受的,連續三個被當眾下藥並且成功毒死不可接受。

兇手假死太兒戲了,當時全部人都在女教師的房間了,除了出去拿酒的那個外,其他人根本沒有作案時間,完全沒人質問過拿酒的人,醫生和兇手串通,其他人連檢查都不檢查。兇手假死之後「屍體」不會一直放著那吧,總會搬到某個地方,這個過程難道就醫生一個人搬?好歹是個成年男性的屍體,你說搬運過程中其他人碰都沒碰過我是不相信的。要有其他人接觸過「屍體」,這假死就太容易穿邦了,頭都被爆了,,血都不多一滴,就沒人發現過。金田一用這個手法,我印象中用過兩次,一次屍體臉都劃花了,一次屍體被吊起來找不到梯子檢查不了,好歹是能夠自圓其說,阿加莎呢,一坨紅泥就糊弄過去了。

最後女教師和隆巴頓對決,兇手你哪來的自信認為女教師更勝一籌?一個男一個女,男的還有槍,你還真敢賭女的贏?萬一賭輸了,我倒是想知道兇手怎麼確保自己能殺死帶槍的隆巴頓。

最後的最後,已經認為自己是唯一倖存者的女教師,居然被一點心理暗示就搞的上吊自殺了????這麼玻璃心,開槍殺隆巴頓的時候生存慾望倒是強的不像話了。


1.開創了孤島模式(暴風雪山莊模式)

2.開創了童謠殺人模式

3.在人物塑造方面非常成功

4.被譽為阿婆三大奇書之一,另外兩本是東方快車謀殺案和羅傑疑案。論結尾的震撼度與嚴謹性,無人生還比不上另外兩本, 但閱讀體驗感絕對碾壓東快和羅傑

5.是知名度最高的推理小說之一


我覺得有一個明顯的破綻,法官在自己的房間自殺的時候,肯定會留下噴濺的血跡,但按其他死者的記載,法官是被別人槍殺的,而且地點是在大廳,所以噴濺的血跡應該是在大廳而不應該是法官的房間,這是矛盾的,也就是破綻。


好讀 簡單

隱隱猜到有人做鬼 但猜不到手法

像你的朋友雖然比你優秀 但差距還不算太大

不像有的推理作家 用強盜邏輯碾壓你

阿加莎還是能愉快做朋友的趕腳

不錯的英倫簡約風 哈哈


作者在序言的時候就說了

自己在心裡醞釀了一部很久這樣的小說

最後按照各種細節結合起來

終於寫成

所以我覺得感覺有點像

為了寫而寫

(並不是針對阿加莎,而且單純的說這部小說)

我覺得最多也就是懸疑類吧

歸為推理的話還是不太嚴謹

之所以這部書有很高的聲望,

畢竟那是因為在200年前,

阿加莎算是開創了密室孤島殺人的先河。


感覺阿加莎這本《無人生還》開創了推理劇的某種模式:「童謠殺人」與「全封閉孤島」。在往後各大偵探電視劇或者系列小說甚至動漫,總會有一個章節借用這個模式,總能看到《無人生還》的影子。附上這首仍讓人冷得一哆嗦的殺人童謠:

十個印地安小男孩 為了吃飯去奔走

噎死一個沒法救,十個只剩九

九個印地安小男孩 深夜不寐真睏乏

倒頭一睡睡死啦,九個只剩八

八個印地安小男孩 德文城裡去獵奇

丟下一個命歸西,八個只剩七

七個印地安小男孩 伐樹砍枝不順手

斧劈兩半一命休,七個只剩六

六個印地安小男孩玩弄蜂房惹蜂怒

飛來一蜇命嗚呼,六個只剩五

五個印地安小男孩惹事生非打官司

官司纏身直到死,五個只剩四

四個印地安小男孩結夥出海遭大難

魚吞一個血斑斑,四個只剩三

三個印地安小男孩動物園裡遭禍殃

狗熊突然從天降,三個只剩兩

兩個印地安小男孩太陽底下長嘆息

曬死烤死悲戚戚,兩個只剩一

一個印地安小男孩,歸去來兮只一人

懸樑自盡了此生,一個也不剩

書中巧妙絕倫的殺人手法與兇手對於每個人人性的精準把控讓人為之震撼,被其吸引。但我合上書後不禁在想一個問題:殺了十惡不赦之人的兇手,究竟是好人還是壞人呢?

在《東方列車謀殺案》中也有類似境況:12個人聯手殺死了當年十惡不赦的綁架犯,但大偵探波洛最終選擇了他的另一個推理——12個人證詞中本不存在的「兇手」殺人後,跳窗而逃。我起初並不認同這個結局,我曾以為法律是至高無上、不可逾越的那條界限。但最近余歡辱母案的事件,讓我再一次產生了質疑:余歡什麼都沒做錯,他當時除了殺死眼前之人,還有別的生路可選嗎?

但也許,這本書給出了答案。法官站在「道德的至高點」判決了其餘九人的死刑,最後的最後也判了自己死刑。余歡其他都沒有錯,最大的錯就是他殺了人。不管是復仇也好,替天行道也罷,奪走他人性命是最大的錯。我不反對亦不支持代表「正義」地殺人,但是既然如此選擇,就要付出代價。《無人生還》中法官的代價是死亡,余歡的代價是無期徒刑。

像樓上幾位所談到的那樣,《無人生還》是一本無論在推理上,還是人性思考上,都值得一看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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