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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學校強制安排實習,待遇極差,該如何應對?

現在大三,被學校強制安排實習,8個學分,不允許自己找。

實習時間2個月,培訓兩周,工資一天50至60,工作時間是9至12小時,住員工宿舍(也可以選擇回學校住),10人一間。。。。。(還不如自己搬磚!)

這還是個985、211的高校。。。。。。我都不好意思說是哪個學校了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個人認為學校是沒有這個權利強制安排的,最起碼應該給學生自主選擇的權利,而且這麼差的待遇讓我很難相信學校沒有任何利益牽扯,問題是我應該如何去應對?請各位前輩出出主意……


不曉得是什麼樣的實習,一天50~60的待遇好像是有點低,我快畢業實習的時候,實習工資是80一天,不過那是2004年了。但工作時間要好很多,基本上是8小時工作制。從這個角度來講:

1,各方面待遇確實一般,而且看描述似乎確實有強制的嫌疑

2,不知道是啥行業,我屬於軟體行業,當時是做一名程序員,行業不同應該也有些區別

但是,如果你樂觀一點……

- 看描述,似乎你們也無法反抗,這是學校的死規定

- 木已成舟,你對此的情緒和應對決定了你的最終收穫

所以,事情及已成定局,不妨:

- 當做一個天上掉下來的實習機會:不曉得你們是否炙手可熱,我只感覺現在找工作確實很困難。所以,忘記苛刻的待遇,看重這個2個月的實習期吧。畢竟在很多企業里,就算真能進去實習,人家也還不見得真把你當回事,給你做真正有意義的工作呢。進去實習,卻閑掛著很長時間的多了去了。雖然也是一段悠閑的時光,但如果你真關心自己未來的發展,你可能就不會這麼想了。

- 了解市場需求,並有針對性地在實習中琢磨和提升自己相關方面的能力:就想我第一家公司的台灣老闆問過我們的一個問題:「如果你摔倒在地上,你怎麼辦?」,很多人都說「爬起來」,他說不是,「傻啊,先看看地上有沒有別人掉的錢!」 是啊,被「強制」安排、「待遇」很差,就像人生際遇不佳、打麻將一手臭牌,哪有能怎麼樣呢,保持良好的心態,挖掘這段經歷中的精華價值,至少能保證你在2個月結束後,走出校門的時候,也許其他人虛度了2個月時光、拿到了少得可憐的報酬還花銷在了花生啤酒加徹夜長談吐槽,而你卻帶著實打實的2個月工作經歷,這就是一種優勢啊。


  1. 在校學生參加實習(實訓),在性質上仍屬於學習活動,而非與企業建立了勞動關係。因此,學生與實習企業之間的關係,是受民法調整,而非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最好是能夠先簽訂合同。

  2. 如果學生仍是未成年人,則同時受《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
  3. 迄今為止,教育部並沒有就在校學生實習期間的待遇、工作時間等作出規定。但是2012年教育部發過一個針對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的徵求意見稿,其中對這些問題有較明確的規定。根據教育部的2013年工作要點,這個辦法應該今年可以出台。其中相關的內容如:學生到實習單位頂崗實習前,學校、實習單位、學生應簽訂三方頂崗實習協議……。鼓勵有條件的實習單位向頂崗實習學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時間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為學生提供必要的頂崗實習條件和安全健康的頂崗實習勞動環境。不得安排中職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歲以下學生頂崗實習;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頂崗實習工作;學生頂崗實習應當執行國家在勞動時間方面的相關規定。感興趣的可以自己查看原文:職業學校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規定(試行)(徵求意見稿)
  4. 綜上,在校學生進行實習並不是一定要發放工資的,徵求意見稿中也是用的「鼓勵」。但從原理上講,學校不能以此來牟利。
  5. 建議:(1)向行政主管部門反映,主要是教育部門,而非勞動部門;(2)向有關媒體反映,只要不是當地的媒體,對此類事件我想還是有很多媒體會感興趣的,也可以在知乎上找找看有沒有哪位記者有興趣;(3)如果因工作強度過大或工作時間過長,造成對身心健康的損害,可以向學校及企業主張民事賠償,但要充分考慮舉證責任的問題;(4)端正自己的心態,被剝削幾個月沒什麼大不了的,企業接受一批實習生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實習生也不可能如熟練工人那樣發揮作用,1天50-60元應該也達到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水平了(不考慮加班),我覺得你說的情況沒有你想的那麼惡劣(在現時情況下甚至可以算較好的)。只要不是真的強度過大或危險性過高,完全可以將這段經歷當成對自己的一種鍛煉。在中國,有法律意識懂得維權是好事,但也沒必要走向另一個極端,畢竟按中國的文化傳統,吃小虧佔大便宜的事情是很多的。


給錢不錯了。

你們有金工實習嗎?

機床,修水管,模具,焊接。

關鍵是連藝術系的都要去。

有電子實習嗎?

做溫度計,電錶。

有畢業實習嗎?

去一個地方聽人講課。

這些帶著實習的名義,其實都是我們學校的課程,不給我們錢的...難道你覺得你現在有個工作經歷代替原本應該單純用上課過去的時光不好嗎?

我懷疑 「實習」是教育部規定的一個必要學分組成部分...

而且用的是你學期內的時間,何樂不為。


正方觀點:

實習時間2個月,培訓2周。學院應將其更名為實訓。

這其中一定有利益牽扯。高校學院絕非非營利性機構。

學院應增加若干備選實習單位。將必答題變為選擇題。

反方觀點:

既然和學分掛鉤,就代表學院將實習按照一門課程等同對待。學院可以安排授課內容與任課教師,自然也可安排學生的實習單位與時間地點。

學院不給學生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權利是出於方便考核管理的角度。畢竟大三還不是正式找實習工作的官方時間。

總結陳詞:

不要因客觀事物造成的心理落差而忘記最本質的目的,鍛煉和學習。

在惡劣的條件和不如意的環境中磨練自己的意志並頑強的汲取養分,才是明智之舉。

如果學生都對此不滿可以聯名建議學院(說實話意義不大)。如果不能反抗,那就默默享受吧。

-- BY 隋柯西


還是給錢的!我就不說了!


身邊有大二的學生 本身不願去實習 被學校強行壓著去實習 工資比最低工資還要低 有時還加班 多次交涉無果 希望有能力的大v出出主意 心裡很難受


辛虧是985,211了,像我們,強制實習沒有錢也不包吃,車輛專業


我感覺你們這好太多了,我們師範類專業,實習兩個月,每天補貼兩塊錢,連來回公交錢都不夠


三本學校 強制實習十個月 全是酒店服務類的工作 一個月1600到1800每天 六點開始上班晚上10點下班 真的在崩潰的邊緣


top4。學院強制實習一年。一周1-2個24小時夜班。周末值班。每天7點半上班。工資一天兩塊最後還各種剋扣啊

嗯對學醫的。臨床實習更加堅定了我改行的念頭~


我們被迫安排去流水線一個月給幾百,這個幾小於5


我實習一年,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約65小時,一年就過年放了一周假,工資2250,我也是985,211哎


大三實習七天,每天一兩個小時,算實習嗎,學校的安排未免太水了,關鍵是同學院不同專業可以包食宿,還可以每天40元,想到就感覺到我們專業的領導是不是懶到為我們爭取更好的單位了,學分躺著拿?

額,現在還處於期末考階段,有動態再來更新,還沒去。不過這槽點真的不得不說啊!!


同樣985,實習一月的工資618,你還要說什麼?好好乾活去。


怎麼感覺像大專啊!現在勞動力不足很多製造業企業都招不到人會找學校要人,當然了老師會有傭金的。一般只有大專才這麼做吧。哪個大學這麼做不是砸招牌嘛。你可以問一下往年的學長學姐是怎麼實習的。反正我們實習的時候就一天一個工序看畫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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