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法過程中碰到無賴的老人怎麼處理?
講個哭笑不得的事情。
我剛參加工作時,在鄉鎮派出所。有一次,兩家人發生糾紛,我來主持調解。兩家人是鄰居,田地連在一起,一條田埂隔開。A家的老太太,把兩家人公用的田埂挖了種蠶豆。
B家的中年婦女,看到了當然不答應。一條只能供單人步行通過的田埂,挖了也不過多種一排蠶豆。但在農村是大事,為這樣的土地田埂位或房屋滴水位鬧出人命的太多了。總之,老太太就和中年婦女在田上吵起來了。
老太太吵架吵不贏,一把撓在中年婦女的臉上,抓出一大條血痕。中年婦女推了老太太一把。老太太就倒在田上,說她手摔斷了。當時在場的人有一些,事情很清晰明了。麻煩的是調解。老太太一直說她手摔斷了,要求賠錢,但去衛生院檢查,手上連挫傷都沒有。中年婦女臉上被老太太撓的差點破相,已經很惱火了,但想著跟老人講不通,也就願意賠上一兩百塊錢了事。
老太太張口就要賠償一千塊。那就談不下去了。
我口乾舌燥的調解了半天,沒成功,就叫兩家人先回家,一周後再進行第二次調解。我想著再調解一次試試,不行就只能走法院民事訴訟了。一周後,兩家人沒來找我,我打電話給兩家人問,他們含含糊糊的說已經解決了。我有點奇怪,後來就把這事忙忘記了。有次我在所里值班,我師父下鄉回來,見到我就笑,笑了半天才告訴我事情原委。
第一次調解時,雙方都在場,老太太跟我絮絮叨叨的哭訴。大冬天的,我雖然不相信她說的話,但也覺得有點可憐。我看她穿的少,就把自己穿警用大衣脫下來給她披著。
結果,老太太回村子就到處跟人說,給她衣服穿的派出所新來的副所長,是她侄孫子,要把那個中年婦女關起來。中年婦女那家人就乖乖的找老太太,賠了一千塊錢。副所長?侄孫子?
我操……我開始聽著也好笑,後來越想越怒,關鍵是怒了以後,我還拿那個老太太一點辦法都沒有。我想了個辦法,打電話給中年婦女那家人,跟他家解釋清楚後,讓他家去找督察投訴我。等督察來找我,我跟督察說清楚,這事情就好辦了。結果那家人不願意麻煩了。工作多年,我跟群眾、跟領導裝孫子是有過的,但這樣被孫子,還真沒想到過。這啞巴虧吃到現在,我都梗著沒咽下去。
他倒你也倒
他跪你也跪罵你你聽著開好記錄儀不這麼干,你就洗洗乾淨等著網民、領導、記著輪番收拾你吧。具體參考「南京交警假摔」 (百度即可)
年過六旬的老婦在被交警查處時,脫下褲子抽打後者,致其暈倒在地。哈哈哈,這個問題我有發言權,昨天我單位一個同事就碰到了。
我現在在非一線單位,這段時間市裡搞交通整治,每個部門都抽了人,昨天我部門一個女民警就被一個無賴老人打了。起因是是這個60歲左右的老人抱著一個1-2歲的小孩闖紅燈,被我同事攔住了,我們這對於闖紅燈的一般也就是攔下來說兩句,你不該闖紅燈,下次要注意之類的。對方認為我同事不該攔她,原因有四:
其一、她表示自己是農村人看不懂紅綠燈,所以不需要遵守。其二、並且她闖紅燈的時候路面上機動車都是停止的,那麼她就能過馬路,我同事攔她就是錯誤的。其三、她認為我同事攔她讓她丟了面子。其四、她認為我同事攔她的行為驚嚇了她懷中的小孩。基於以上四點,她做出的對策是揪住我同事的制服衣領,踹了我同事好幾腳。被同在路口執勤的其他同事阻止後,開始謾罵那名女同事,後來轄區派出所到現場,好了,最讓我震驚的地方來了,在派出所苦口婆心的勸解下,終於把這名老人勸離,派出所的同志乘車離去,深藏功與名。之後這名老人又重返路口,表示要投訴我同事,並且以後她小孩(應該是孫子/外孫)生病的話,保留追究我同事責任的權利。
回到問題,碰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我們不妨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可以學習上文中派出所同志的做法:別讓自己牽涉到事件當中。試想一下,如果派出所同志來出警,按照這名老太的行為,顯然是涉嫌妨礙公務了,那麼無論是批評教育還是拘留都得帶到所里談話,那麼問題來了,按照上文中這名老太的尿性,必然是不會配合的,不配合那麼就要懟,一懟就把自己牽涉到這個事件當中,從處置著變成了被舉報者,更嚴重的是假如這老太心臟病,這個病那個病啥的,一激動,咯~沒了,那就完蛋鳥,洗乾淨屁股等檢察院把你拘留吧,一批人會在後面興奮的喊打喊殺,要給你定個故意殺人,要槍斃你,還會有數不清的噴子們謾罵你和你的家人,具體參照什麼案件就不用我多說了吧。最輕最輕也能定個濫用職權,叫你傳喚人,又沒叫你把人傳喚死,難道你遇見不到當事人是會死的嗎?
所以,派出所的同志還是明智的,不就被踢了幾腳嗎,又沒踢斷,你自己又是警察,我相信可以理解的,不理解你也頂多是怨恨我,相比假如我依法辦事之後的後果...不用想了,我堅信我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假如你的警種或其他原因決定了你必須每天都要和這樣的人打交道,我給你支幾招:
一,首位也是最重要的,時刻保持證據意識,制服執勤執法無論幹什麼,除了上廁所,一直把執法記錄儀打開,沒有執法記錄儀在你要和當事人接觸前,第一時間打開手機錄像。二,執法過程中不要有多餘的動作,多餘的話,你任何一個有意無意的動作,事後都會被人過度解讀,成為指責你的「證據」。對方罵你,不要對罵,對方動手,及時躲避,無法躲避的記得保留固定證據。
三,時刻保持安全距離。四,及時分析當事人特質,對症下藥,有時候明明不需要剛就能處理的事情,沒必要一定要剛著解決,就像我下面說的,你執勤處理的是當事人之間或者當事人和社會秩序之間的矛盾,你是第三方,不要把自己變成當事人。五,沒有絕對優勢和固定證據能力的情況下,不要試圖強行控制當事人,有句話說得好,小心啥啥不成反被啥。六,有人圍觀不要有壓力,讓他圍觀,保持自己的言行合法合規,這些圍觀拍攝的另一個方面也是給你從多個角度保留證據,還原事件。上面都是我臨時縐的,自己理解吧。以上,也是我離開一線的原因之一,好比闖紅燈,我不管,頂多人家說這警察站這裡人家闖紅燈都不管管,到點下班,工資一分不少,他闖紅燈又沒闖你家紅燈,回頭碰到什麼不長眼的車,咻的一聲飛起來的又不是你。管了呢,就會像我的那個女同事一樣,甚至又更嚴重的後果,經常碰到一個違法行為人在行為被發現制止後理直氣壯的跟你說關你鳥事,所以,我們自身也要時刻保持一個關我鳥事的覺悟。
記得知乎里一個同行曾經說過,想幹事的如履薄冰,混日子的闔家幸福,混日子誰不會啊...
祝各位同行開開心心上班,平平安安回家。補充一個故事
執法記錄儀剛配備的時候,我市某縣巡警夜間巡邏,發現鳥無人煙的地方一男一女在街上晃蕩,凌晨2-3點,遂盤查,男女不配合,帶至辦公場所核實身份,後放行,後該男妻問男何故晚歸?男曰傍晚歸家途中遇差役數名,被無故毆打,妻怒,攜男大鬧公堂,巡警大隊長問男妻,何故大鬧公堂,妻(後面不知道該怎麼用文言文說了)答之,大隊長笑曰:莫急莫急,給你看個好東西。遂把當晚巡警盤查路上遊盪男女全過程的執法記錄儀視頻從遇到到放行播放給其妻看,其妻看完,現場與男開撕。這題無解。公安民警啥情況不太清楚,有個朋友在法院是法警,有一個拒不執行判決的老賴,院里決定司法拘留,去了四個法警把這人往拘留所帶,一路上就喊警察打人了,後來強行塞上車關拘留所了,拘留之後好戲就上演了。這個人的媳婦帶著自己八十多歲的公公婆婆和兩個還沒上學的孩子,直接住到法院了,不放我老公我就不走,理由如下:別跟我講法律,我一個女人不懂法律,也別跟我講道理,我聽不懂。總之,你們就要放了我老公,不放你們法院就是欺負老百姓,管你什麼法律。法院從上到下每天伺候著,生怕出事,派兩個法警整天看著,一直到拘留結束。所以國民素質提升的空間非常大,逼得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要是不管吧,噴子又該說這幫公務員,拿錢不幹活。按照那個女人的思想,我殺了人,但我不懂法律,你們就不能追究我的刑事責任,追究了就是在用強權欺負老百姓。
沒有辦法處理。
我剛入警就碰到了,那時候還沒轉正,在某處實習。有天一個老頭跑到值班室,一進門就撒潑打滾,說跟他關押在一塊的小混混要打死他了。說實話我並不怎麼相信他,出門詢問其他目擊者,都紛紛表示自己在幹活,沒看到發生了什麼啊!我心裡一萬頭草泥馬奔騰而過,這些人,飛進來只蒼蠅都轉過來看,有打架的了,會低頭幹活?欺負我新來的罷了。
旁邊的前輩看不下去了,讓其他人繼續幹活,然後一個一個叫進來問。
在聽了十幾個版本之後,事情大致搞清楚了:這老頭從年輕時就開始拐賣婦女兒童、搶劫,盜竊,四次進宮,可謂身經百戰見得多了,一眼就看出來這小混混是個愣頭青。事實也確實如此,這小子是那種典型的「小弟」,「老大」一聲令下,他沖在最前。簡而言之,沒腦子。老頭琢磨著立威的時候到了,就開始隨意指使這小子,據說,訓得跟孫子似的。「小弟」能咽得下這口氣?!翻過桌子,一拳打在老頭身上,老頭順勢一倒,在地上滾了幾圈,高呼「打死人啦!」,跑來告狀了。怎麼處理?沒法處理。因為老頭的資料上明明白白地寫著,高血壓心臟病,貌似還是高危的那種,醫院確診過的。前輩讓老頭先出去,然後關起門來,結結實實地訓了小混混一頓。
「他有病你不知道?!打死了他,算誰的?你被人當槍使過一回,還不長記性?!」這小子十分委屈,「警官,是他先罵的我!」前輩還沒說話,我就先問了個十分聖母傻白甜的問題,「他罵你你就打他啊?被罵你就不能裝沒聽到嗎?年紀輕輕的,這點胸懷沒有?」「小弟」聽完,楞了一下,然後痛心疾首,用看傻逼一樣的眼神看著我,「你懂個……警官你不明白啊!這麼多人圍觀,都在心裡算計著呢,我要是被人罵到臉上都不敢吭聲,會被他們欺負得連骨頭渣子都不剩的!」我看了前輩一眼,前輩沒說話,只是讓這小子出去罰站,然後把老頭叫了進來。
「我就告訴你,×××,你是什麼樣的人我知道,你也別耍這些小手段。話說回來,他就是真打你,你不也得干受著?你好自為之,出去吧。」老頭冷笑兩聲,出去了。從此之後,果然沒人敢招惹老頭了,老頭呼來喝去的,日子過得挺瀟洒。他這次是因為什麼進來的呢?非法拘禁。說是非法拘禁,但據說其實就是拐賣沒脫手。實際上他拐賣過多少少女,多少兒童?沒人知道。只知道他這是第二次被抓。還有人說,老頭子總炫耀自己以前抓到女的都先玩一遍,現在有心無力了。但你問他他是不會承認的,時隔久遠,其他證據也沒有,能奈他何呢?
但就這樣的人,仗著自己有病,其他人還真不敢惹。警察也知道這麼不合適,但又能如何呢?只能反覆告誡其他人不要碰他,因為萬一他死在裡面了,媒體煽個風點個火,他家人再裝個可憐,一篇篇報道就出爐了:
白髮老人慘死×中,四歲幼童失去了爺爺;家人盼望老父歸家,竟聞此驚天噩耗;警察毫無愧色:他自己死的;家人痛哭:我爹一輩子老實本分,為何落得如此下場?警察殺人無所顧忌,法治社會何去何從?到時候脫警服是輕的,群眾恨不得警察給他償命。好在他這次待的時間很短,不久就出去了,至於他會去禍害誰,又有誰能預料到呢?很難呀~比如現在大多數醫鬧都會把家裡老頭老太太叫來。為什麼呢?沒人敢動他。民警距離好幾米這幫人都能往地上躺。要說處理,我覺得這題無解。只能動之以情 曉之以理,且避而遠之。搞不好老頭往地上一躺抱住民警腿高呼打人啦……這一幕大家見過太多了
去年 我們經過走訪 摸排 找到了一個逃犯,50多歲,我們單位除了一線上崗的,基本上沒有執法記錄儀。 打開手機錄像,敲門,進屋,傻眼了,這老爺子腿腳不好,自己基本沒有行走能力。 啥也別說了,背著走吧,全程錄音錄像。給我累的啊。到單位好吃好喝好照顧。 我碰到的這個逃犯,有傳喚證,有在逃人員信息表,我尚且打板供著。一般輕微違反治安管理的嫌疑人,僅夠警告處理的,快溜的,讓人走吧,就當看不見了。別惹氣。投訴你,沒人替你擔著。
嗯 啊 哦 嗚 四字應付。你無賴,在下逼急了也不是什麼君子。不過話說回來,該慫還是得慫~
帶好執法記錄儀,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先挖坑,稍後作答。.......................................................................................................................................... 雖然我剛剛參加工作沒有多久,但是作為一名深入負一線的基層民警,無賴地痞流氓的老人我是見的多了,鄉鎮上的年輕人又大多去了城市裡謀職,鄉下大多剩下一些空巢老人,其中熊老人的比例多些,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又恰巧今天值班,所以正好作答。 早上出了一個警,報警人稱自己屋後的樹被鄰居偷伐盜賣,遂驅車至其地,細問之,嫌疑人老大娘聲稱此朴樹是其年輕時候種在鄰居的地上的(即是屋後),前株後朴是鄉下人的風俗,所以報警人十分生氣,說是並不在乎這點錢,但是砍樹這個行為與風俗相違,太晦氣。 我當即與嫌疑人老大娘協商,老大娘先是不承認樹是自己砍得,後來有其他村民指認她,隨即又狡辯稱樹是自己的,砍了也無所謂。又被其他村民揭穿後,又稱只賣了200元,且已經記不清賣給誰了(有證人指證實際賣了2000),再談及賠償事宜之後,老大娘往地上一癱,說自己有嚴重的心臟病,不能生氣,說我們警察憑空污她清白,一村人之間能叫偷嗎?要錢沒有,要把她氣死在那裡才甘心嗎? 鑒於老大娘年紀已高,並不適用拘留等其他強制措施,且確實有心臟病史,膝下僅有一子,且為精神病人。所以派出所並不能拿她怎麼樣。 最後在我們的耐心勸說下,老大娘表述只願意給對方在屋後重新種植一顆朴樹的樹苗。至此,全劇終。 窮人?嫌疑人?受害人?強勢?弱勢?這些究竟如何界定?在巨大的現實情況面前,法律往往有種蒼白無力的感覺。
執法記錄儀要帶好,法言法語要記牢。
能不能這樣,老頭老太太一廝打警察就把配槍塞它懷裡,然後隊友開槍打死。。。襲警搶槍。。。
2016年10月29日,兩溫州男子在悉尼皇家植物園對著一棵樹小便,其中一名66歲老人拘捕,被警察過肩摔,摔骨折。請參考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的另解?
1 改行.2 移民.
人家問的是怎麼辦?你一上來就講故事吐苦水有點答非所問啊。雖然我挺愛看故事的。
能勸就勸,勸不動就耗著,耗不過就走。。。
2005年5月3日,北京警察李忠義在山西旅遊的過程中,遇到山西警察劉立民駕駛滬D27610的黑色桑塔納轎車鳴笛催促讓道,李忠義批評劉立民:你看不見前邊有紅燈,光摁喇叭你就能飛過去。結果被劉立民召集九名社會閑散人員打死,其中六名為刑滿釋放人員。
被捕後,劉立民供述,看到李忠義駕駛的轎車是北京車牌,覺得一個外地人竟然敢詐唬自己,便決定「教訓教訓」李忠義。劉立民一面跟蹤李忠義的車,一面打電話召集了數名社會上的人,告訴他們要教訓的是什麼人,在什麼地方。
警察怎麼辦用不著題主操心,只要你有本事,警察肯定為你辦事。溫柔一點吧你不知道在法制健全的這些年裡,他們習慣了怎樣苟且的活著
還能咋樣啊 低下腦袋裝孫子唄 這種情況下 警察蜀黍是弱勢群體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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