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老師每天讓犯錯的孩子站台上做自我批評,這算體罰嗎?

幼兒園班裡有位嚴格的老師,這本不是壞事,我們相信老師是用心了,把孩子當作自己的孩子來要求,甚至當作小學生來要求,所以才會凡事都那麼嚴苛,包括對孩子父母也是,老師認為孩子有錯必是父母做得不好父母縱容。最近聽孩子說老師每天都讓那些犯了錯的孩子上台自我批評,承認錯誤,並要求其他孩子引以為戒,(所謂錯誤不過是吃飯慢了、午睡不睡、下課玩得太吵等),這樣算體罰么?作為家長我突然不能理解中班老師如此要求孩子是好是壞。


我從來不當面批評孩子,即使在家裡,如果他犯了錯我要對他進行教育,我也會單獨喊到房間裡面。

先來思考一個問題:懲罰的目的是什麼?

讓孩子意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並在今後得以改正和避免。

我不知道這位老師有沒有試過當面被批評去承認錯誤,這種方式對孩子的自信心傷害時極大的。幼兒教育很重要的一點是要在教育過程當中照顧孩子的情緒,在他們沒有形成正確的對錯觀之前,通過他們這種行為很容易導致孩子產生厭學情緒,對於羞愧心強的孩子甚至會導致和他人的交流溝通產生障礙心理。

我們家小孩7歲那年在爸爸錢包拿了700塊錢,然後拿去買零食了,花了32塊錢。我回家得知消息後讓大家不要再說他此事。吃飯時候,我就先說起問自己小時候拿錢去打遊戲的經歷,過程描述得輕鬆而有趣,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事後我把他喊道房間,跟他聊了整個事情的經過,過程我一直強調說「拿」而不是偷,其實你知道在孩子的觀念里,他們做一個事情很多時候動機是很單純,並沒有太多去考慮這個後果。

在他情緒不緊張的情況下,我才跟他解釋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和後果,這裡就不詳說了。

我們總被教育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這個典故是有道理的,但並不是說小時候偷針了長大就一定會去偷針,拿錢不說一件特別大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在事情發生後,如何讓他認清這種行為的是錯誤的,並加以引導。

讓孩子認識到錯誤的方法有很多,但凡任何以犧牲他自信和引起心理陰影的教育,對於一個幼兒來說都是不可取的。


好吧,首先肯定的說,這是一種體罰。雖然不是身體上和物理上的。

這是幼兒園老師對於孩子的發展缺乏最基本認識的表現。不能說老師有惡意,但是如果這樣的行為如果造成孩子的自卑、緊張等負面反應的時候。這就很得不償失了。

為什麼這麼說?用文字語言總結和反省這兩個事情所需要的能力是幼兒階段的大腦無法做到的。這老師犯的就是一個典型的將孩子定義為縮小的大人的錯誤。在不停的做無效而且可能產生副作用的事情。

讓孩子明白規則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用這種簡單粗暴的行為來教育孩子只能說這個老師的教育理念還停留在自發的,缺乏科學的兒童發展心理學知識的程度上。


這是暴力事件。很嚴重的控制行為。

吃飯慢了

吃飯有時間限制,幾點到幾點,提前5分鐘,就提醒孩子,「寶貝,我們還有5分鐘,午餐時間就結束了。」不要說,快點、真慢,等等,這些都是老師自己的評價,隨意的評價、貼標籤,就是在侵犯孩子的心理。

午睡不睡

午睡環境是公共的,只要不打擾別人,自己做什麼都可,想不想睡是孩子的權利,我們沒有權利要求孩子一定要睡覺。

下課玩得太吵

看環境而定。教室是工作、上課的地方,不可以大聲說話。戶外是自由活動的地方,可以自己選擇怎麼交流。

幼兒園的孩子,正在通過吸收環境來建構自我,還沒能力達到所謂的道德標準,我認為,只要把控3大條規則,就可以了:

1.不傷害自己

2.不傷害他人

3.不傷害環境

其他的情況,都可以做。

關於如何糾正,我分享一個鏈接,經供參考:

解析七大規則 北京孫瑞雪《自由中的規則》學習筆記


我兒子正在上幼兒園,我站在自己理解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每天兒子回家後,我會在回家後第一時間和兒子進行交流。問問今天幼兒園發生了哪些事情,這叫關注。然後就孩子班上發生的事情和發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情進行分析,把自己的觀點告訴孩子。我自己是教師,也會從教師角度來分析。我的孩子非常調皮,和我小時候非常像,基本就是孩子王。特別是男孩子大多喜歡動,甚至有一段老師給我打電話說,兒子上課喜歡動,以至於老師都沒辦法上課了。老師批評了他,而且罰站。我自己先分析原因,因為我明白,孩子身上反應出來的問題,都是家長或者家庭環境的問題。我最終把問題歸結為三方面,第一,孩子處於三到五歲間,是其自主意識建立的階段,這個階段的孩子會看起來很頑固,比如他要要做一件事,要是家長幫他做了,他會鬧著自己要從新做一遍。第二孩子在5歲前後的攻擊性最強,是一生中攻擊性最強的時候,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和別人發生矛盾。第三,和我那段時間給孩子將的睡前故事有關,那段時間講了舒克貝塔歷險記全集,裡面全部都是爭鬥。所以我立即採取措施,第一換了相對溫柔的睡前故事。第二及時和老師頻繁交流孩子在學校的表現,每天和孩子就當天的表現進行交流。第三寫了一封正式的道歉信給老師,表明自己的態度和觀點。以及對老師幼兒園工作的支持,保證老師不會對孩子產生偏見。之前老師也對孩子進行過懲罰,包括罰站和懲罰角落,以及批評。其中最嚴重的是中午不睡覺站廁所。如果單看表面的話,可能換了其他家長會無法接受。但是我還是接受了。因為我十分清楚站廁所這個概念。第一所為廁所就是個單獨空間,並且廁所非常乾淨。第二,其實對於懲罰措施發達國家研究的比較多,國內迫於社會輿論,沒有人敢研究,沒有人敢提這個話題。比如懲罰角,懲罰樓梯,懲罰性勞動,做義工等等。 第三,孩子事後我詳細的進行了詢問。孩子能夠明確認識到是因為自己犯錯了,不是老師的問題。第四,孩子整個過程中都表示很喜歡老師,是因為自己影響了別人,受到了懲罰。並且老師從為打罵自己,最多態度嚴厲。

世界各國對待體罰的三類態度

  世界各國對待體罰的態度有較大分歧,大體分三類。第一類國家完全禁止體罰,其中包括奧地利、芬蘭、德國、挪威、瑞典、丹麥、冰島、烏克蘭和羅馬尼亞。

  第二類國家也禁止體罰學生,但要求恢復體罰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如日本、英國,其中英國甚至在完全禁體罰後又重開禁。

  第三類國家允許體罰,這些國家包括新加坡、澳大利亞、韓國、美國。其中,美國有21個州在法律上保護教育工作者對學生進行體罰的合法性。

列舉各國的懲罰措施 美國:100%依「規矩」懲罰

  在美國,體罰是被允許的,其中有21個州出台法律保護體罰的合法性。但是老師體罰學生有專門的懲罰政策,老師必須依據政策里詳細寫明的具體部位而進行體罰。

  比如佛羅里達州達得縣教育委員會規定,教師可以懲罰學生,包括用不超過二尺長、三四寸寬的木板打學生的臀部,但不能超過5下,並且不能造成身體的明顯傷害。根據法院判例,美國可以因為學生的以下幾方面行為對其進行體罰:罵人、爭吵、打架,以及侮辱教師等。

  此外,在美國一些地方,如果學生不努力讀書,要判刑入獄,曾有7名學生因學業成績差,被判刑坐牢兩個月。同樣是在美國,學生如果將學校認為不宜帶進的東西帶進學校內,學校則一律沒收,並且不再還給學生。美國教師的懲戒權包括:言語責備、剝奪某種特權、留校、懲戒性轉學、短期停學和開除。

  英國:傳統與流行相結合的「懲罰」

  英國教師的一般懲戒權包括:罰寫作文、周末不讓回家、讓校長懲戒、停學等。在此基礎上,一方面,英國各方都在呼籲用傳統的課堂紀律方式來懲罰違紀學生,這一類方式可能顯得有點老套落伍,但它們卻是「嚴格而合理」的。違紀學生們除了要撿拾垃圾、除草、打掃教室和清除牆上的塗鴉外,還會被要求提前到學校、清理食堂並沒收一些優先權。這些傳統的懲罰方式可以給老師們更大的信心來用「最嚴格」的方式要求學生們,並確保每一個孩子都有權利在一個井然有序的環境里來學習。

  另一方面,英國人也想出很多驚人之舉。英國每天有六萬多學生曠課,這個數字可謂驚人。為了把教育進行到底,英國政府想出的辦法是:孩子逃學,家長坐牢,並對其父母處以5000英鎊以下的罰款。2002年,英國監獄中出現第一位因為孩子曠課而蹲牢房的父親,到目前為止,共有130位家長因為縱容孩子不去上課而坐了牢。

  韓國:「體罰」合法化、標準化

  韓國是一個尊師重教的國家,但是,玩是孩子的天性,調皮、不交作業、上課睡覺、偶爾犯錯誤等,都是經常發生的事。對待犯錯的學生,韓國老師如何處理呢?

  首先,除了正常的批評、警告、寫檢查、責罵外,韓國通過了《教育處罰法》,法律規定老師有權使用直徑在1厘米左右,長度為50厘米的戒尺來懲罰學生;可以打手心、屁股等脂肪豐富的地方,如對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且對懲罰手段、實施懲罰程序都有十分詳細而明確的規定。此外,韓國還有專門的教具公司製作這種「標準戒尺」配發給每個老師,就像警察配備警棍一樣,在很多韓國的電視劇里都可以看到這樣的警棍。同時,老師還可以採用其他不對學生肉體產生傷害的懲罰措施,比如罰站、罰跪等。

  在實際操作中,懲罰措施五花八門,其中有一些被我們認為是有損學生自尊和人格的措施。但在韓國人眼裡,這些懲罰措施是正當而且合適的,做了錯事不受到懲罰在他們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只會助長惡的形成,就是小孩子也不例外。對學生的精神傷害、學生的面子問題等,在韓國是不存在的。當然,懲罰有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老師與學生雙方都有一個規則約定,違反它你將毫無疑問地受到懲罰。

說了這麼多,並不是對題主提到現象的支持,我也覺得幼兒園的這種做法會極大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如果我是家長,我會及時和老師溝通,共同商量一種適合的方法來引導。

再說回來,在校園暴力屢禁不止的今天,特別是幼兒園到初中階段。如果能禁止,國家就應該嚴格實行相關制度。但是看看現實,根本禁止不了。同時也有很多老師因為受不了學生的放肆表現而換工作。

說到這裡我就會知道會有不少人跑出來責罵我是校園暴力的支持者,說我支持體罰等。我嚴重聲明本人反對精神層面和身體上的侮辱和懲罰,特別是粗暴的辱罵和打人。如果有一套科學的方法,可操作的成體系的方法,懲罰是不是能有助於兒童和青少年的成長?因為現實已經告訴我們,杜絕一切懲罰措施確實已經不能滿足現代教育發展的需要。特別是獨生子女這一代,更是被家長寵壞,甚至明明知道不對的地方,也拿孩子沒有辦法。我也承認我的孩子被懲罰時心裡難受。但是如果是科學化的有理論支撐的方法,我允許出現在孩子身上,一定是科學的。符合孩子身心發展需要的。

校園師生暴力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反對語言暴力和身體暴力。但是我們支持科學的教育方法和體系,包括科學的懲罰措施。超過科學允許的懲罰都是被唾棄的。就目前來看,教育法允許的就是科學的,可教育法和西方發達國家比,僅僅在教育的科學研究方面就落後十年。

看到一個現象不能簡單的贊成和反對,更要分析事情的本質和背後的真相。可能又要挨罵了。但願語言不要太暴力,在反對暴力的同時,很多人卻同時在實施暴力。


給你提供一個老師的視角。

「聽孩子說」 這就代表著這事兒未必準確(中國話裡面常常一字之差意思就差了十萬八千里)。誰知道你家孩子有沒有添油加醋或是你自己腦補了一大堆(手動白眼)

「所謂錯誤」 老師管孩子,未必代表孩子的行為是錯誤的,有時老師是為了提高效率、方便管理罷了,畢竟一個老師面對幾十個孩子,總因為等個別孩子而耽誤時間的話,難道別的家長就不會有意見嗎?吃飯慢了代表睡覺的時間得往後推,睡覺不睡代表下午上課的時間得往後推(什麼你說那就少睡一會唄?別的家長不會有意見??),下課玩的太吵,上課吵和下課吵真不一樣,上課吵說到底還真沒什麼,下課吵代表著這孩子玩的有點瘋阿,代表著有安全隱患阿!一個老師一個月就那麼點工資,孩子下課磕了碰了的,分分鐘一個月工資就沒了好嗎?這風險誰願意擔?老師總得想辦法改變一下狀況吧?難道不應該管他們?

→_→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分割線 愛國 敬業 誠信 友善←_←

以上的話故意說的有點嚴重了,我不是給這個老師洗白,她確實應該有更好的管理方法但是她選擇了其中不好的一種,教育孩子的姿勢有待提高這一點無可辯駁。

但是!

我只是覺得看著問題描述,要是底下回答問題的人都說老師就是體罰的話,題主這有可能腦子一熱就帶著孩子去幼兒園鬧去了啊!到幼兒園就說老師體罰!想想就覺得可怕!題主你再三思阿!這件事兒到底有沒有你想的那麼嚴重!

如果題主真覺得心裡受不了的話我有兩個建議

1.別光聽孩子說的,自己去調查調查,事情也許沒想像的那麼嚴重。幼兒園孩子很有可能詞不達意。(以前我在課外班教的孩子回家跟媽媽說我搶她東西,溝通以後發現其實是她搶我超輕粘土然後沒能成功從我手裡搶走而已!!她自己根本就沒有粘土阿喂!)另外你起碼得調查明白這個老師「體罰」的是你家孩子還是別的孩子呀!

2.如果調查之後發現這個老師確實教育方法有問題,給園長打電話反應(匿名也行),不要直接找老師,萬一真不是好老師,以後給孩子穿小鞋呢。


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是很有損害的,為了你的孩子,真心建議換老師!


算體罰 當眾批評反省讓孩子覺得難堪 而且老師老是把微小的錯誤放大 容易讓孩子覺得自己什麼都做不好 對自尊自信以及自我的全面認識都有影響

我們學的對孩子行為管理的模式是這個

大概是指老師應該在一開始訂下明確的期望 比如吃飯的時候坐在自己的椅子上 可以小聲的說話 但是不能到處走動 並且可以在每次吃飯前都和小孩一起複習這些規則 有了明確的規則作為基礎 在吃飯的時候 老師可以表揚那些遵守規則做的好的學生 (其他學生就會跟著模仿)然後如果有不遵守規則的孩子 再提醒他們相關的規則 引導他們 引導的過程如下

1. 讓他們描述自己的行為 (比如到處走動)

2. 問他們吃飯的時候應該怎麼做

3. 引導他們改正 (坐下吃飯)

4. 在他們坐下好好吃飯的時候給予肯定和表揚


曾做過2年幼兒教師,現心理學研究生在讀。

從孩子們3歲帶到5歲,經歷了第一逆反期,攻擊性高峰等等。幼兒園裡真的是什麼樣的孩子都有,大多數都是極其有愛的故事 哈哈哈 想起來都覺得有意思!但先回答關於題主困擾的.

比如吃飯慢的.正常孩子十五分鐘到半個小時的進餐時間,她要到一個小時,導致倆結果:一.飯都涼了。。。(食堂阿姨都下班了)有愛吃的菜也不能加了。二.比如班裡四個教師得專門留一個教師陪她在餐廳吃飯,剩下的孩子少一個監護人(暫且這麼叫).所以我覺得 吃飯慢這個事應該在家稍稍練習下 保證正常進餐時間就行。

比如課間活動亂跑的.孩子3~5歲的時候並不能很好的掌握各種遊戲規則與平衡,所以經常有孩子在課外活動的時候發生小磕碰什麼的,不過我覺得這在每一個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都是不可避免的,要相信,幼兒園裡的老師是非常不希望發生此類事件的。所以她們特別關注安全事故,那這時候有一個小朋友如果亂跑什麼的就會有更大的安全風險 教師也會相應的對他進行更多的關注這就導致 一.對其他孩子的注意力就被分散 增加其他孩子安全風險。二.孩子之間的high點是傳染的 一個亂跑,沒一會就會全班孩子亂跑。那個時候磕的就不是一個了! 插播一有愛故事 有一次戶外親子活動,一個小朋友摔了 膝蓋上磕破一點皮,小朋友流了兩滴淚正要大聲哭,他媽媽就說 xxx你知道嗎 每一個小朋友磕磕碰碰才能長高呢,你看 你就比www高吧。xxx眼睛轉著淚,非常認真的思考了這個事,最後就真的非常鄭重地點點頭。我當時就想 這媽媽真棒!

午睡問題,小朋友開始來幼兒園都不怎麼愛睡午覺。但慢慢適應了一般都會睡。我通常的做法是給他一個毛絨玩具和他說好不能打擾其他小朋友,和他的毛絨玩具小夥伴玩,要求就是不出聲。一般孩子玩個2,3天就會睡了。當然有些不愛毛絨玩具愛看書的 可根據喜好來看。

大部分孩子你好好跟他交流他會同意你的做法 也都能遵守。但有一些孩子天生精力充沛,那就相對增加一些運動量。

手機寫的,很亂……


這種做法,還不如直接體罰呢。造成的危害更大,讓孩子從小就學會自我否定。請問誰不是從不斷犯錯中成長起來的呢?

關於吃飯 我認為吃飯慢不該被懲罰,不好好吃飯才應該被懲罰。方法也有很多種,比如,既然不尊重廚師的勞動成果,不好好吃,那就不讓繼續吃了就是了。老師不要展開語言和人身攻擊,來藉機發泄煩躁情緒。

關於不睡覺,要承認孩子的個體差異。我們幼兒園的做法是不睡覺就去旁邊去房間里玩,前提是不能打攪別人睡覺。我贊同。

關於太吵,我今天正好就這個問題問了我五歲的女兒,她說他們小孩兒是這樣的,是因為覺得好玩。我覺得也不是值得懲罰的。鬧過頭了加以制止就可以。怎麼制止,呵呵,看個人能力水平了。隨便舉個例子,如果我制止無效,那就加入他,然後引導注意力轉移。抑或把帶頭的直接拎出來,到相對安靜的空間再實施教育。那種喊:xxx!不許xxz!別喊了! 還是先把自己的情緒先管理管理吧。

再說一次,軟暴力比硬暴力更有破壞力。

天性可以加以約束,人性不能否定。


看了下回答,忽然覺得,做帶有服務性質的任何一個職業都舉步維艱。

孩子的「規則」意識是需要從小養成的,不是長到某個階段,嘩啦,自己出來的。

你覺得吃飯慢,不睡覺,上課搗亂是小事。

對,在大人的世界,不是大事。

在小孩子的世界,這些是他們的「工作」。

建議先跟老師溝通問問看孩子的調皮到底到什麼程度再去考慮老師的行為有沒有過激。

我見過吃飯慢的,不單純是慢,還搗亂別人,跟其他小朋友鬧矛盾。

我也見過不睡覺的,不單純是不睡覺,各種吼叫蹦跳。讓其他小夥伴也沒辦法睡,以至於整個班都鬧哄哄。

我也見過上課搗亂得其他喜歡聽課的小朋友都急得跟老師告狀。

我還見過,說是小朋友間鬧著玩兒的,卻有一方先下手很重,對方還過來 立馬哭。還不忘再給一下。因為他覺得哭就不會挨批評。

…………

雖然這些發生在小學,可是,作為自制力更差的幼兒園階段,各位家長覺得會好到哪裡去?

做老師的,如果不是例外,都會很關心孩子,也很注重孩子的心理成長。好在,我們也是讀過心理學的。如果各位覺得一個小地方的破老師讀的那點破書有屁用。那您也只是個破家長。(語言不當,不見諒也不改啦)

更重要的是,我們知道,動之以情 了解他們內心的所以然,照顧他們內心的小怪獸,然後對症下藥。比所謂的講道理 懲罰 物質獎鼓勵更有效。不到萬不得已,沒有哪個老師想跟孩子置氣 都想好好把事情解決啦。至少我了解到的是這樣。

物質鼓勵,是這孩子一直都很自覺,什麼事雖有孩子的調皮但不會出格,偶爾出現鬆懈,出現偏差,拿以前他自身的亮點鼓勵他,加以警示。很快會走向正軌。這樣的孩子一般一說就知道自己最近行為不太好,很快收斂。例如,最近上課總是跑神,挑他回答個簡單的問題,接力說這位同學一直是個上課認真聽講不會在關鍵時刻開小差的孩子。

講道理,是這孩子犯了明顯錯誤,要告訴他錯在哪裡,行為背後產生的不良後果,而且說過後,他能領悟,也很快意識到事情的嚴重,能真正的反思自己,也能真正的一步步改正。例如,他會在一段時間 讓某位同學給他洗杯子,接水。老師了解到他自己沒有意識到這是「欺壓」,但當事人告訴老師受到了欺負。

家長眼裡的「體罰」,不可避免的,任何一個學校,任何一個群體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看人們的想法)

這樣的方法,一般都會是這個孩子屢教不改,沒有意識,有的甚至因為家長的不在意讓孩子也覺得無所謂而變本加厲。比如,打鬧這件事。 每每此時,總有家長(佔優勢的一方)當著孩子的面說,不就是鬧著玩兒嗎?還興師動眾的。但是,這種「鬧著玩」,侵害了對方小朋友的自尊心 身體心理都遭到重創。

家長難道就不想著自己孩子做過激行為時對別人的孩子造成的傷害嗎?

如果老師不用懲戒方法讓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同理心),那麼,就不是他一個人被「傷害」。對他寬容,就是在告訴受傷害的孩子你活該他是對的_——因為老師並沒有多麼嚴厲的告訴這件事的嚴重。也是在告訴班裡其他孩子——你看,他那樣子,老師也不過如此,原來沒什麼大不了的。#這就是越亂的班級和宿舍越亂的直接原因。

所以,希望家長先了解自己孩子的情況,不是都有錄像嗎?再去考慮老師對應的方式方法是否過激。因為,也不可避免的,少數老師動不動就用非常方法。

了解清楚了,這樣對於孩子老師家長都是好事。也不會讓人覺得護兒偏激,更不會產生不必要的矛盾,也接機更了解孩子一點。(那個,再多說一句,有的孩子 真的是家裡學校差別不是一般的大)


家長都這麼嬌氣,感覺現在中國的下一代真的很難贏得世界範圍內的挑戰了。我目前在新加坡,這邊對學生是非常嚴格的,小學畢業要考3000米,高中畢業10km跑加1km游泳,18歲要去軍隊鍛煉兩年,每天早上跑3000米。不合格都是不能畢業的。現在中國罰個站都能抱怨和投訴?

我今年30了,小的時候中國剛剛取消體罰,但是罰站跑圈甚至拉出來公眾批評都很常見,我也被罰過n次,現在並沒有恨老師,反而很感激他們幫我改變了一些不好的習慣。告訴各位,新加坡各個小學教導處都掛著鞭子。我在這說你們也不信,下面摘自維基,自己體會一下中國的教育現在有多麼水,罰站就會產生心理問題了,那這樣培養的人以後還想在世界範圍內競爭?

新加坡的中小學都實行體罰制度,以鞭打方式處罰犯了嚴重過錯的學生。體罰只適用於男生;對女生執行體罰是不合法的。在每所學校,只有校長、副校長或者由校方特別指定的『訓導主任』才有權力執行體罰。在處罰學生之前,校方必需通知學生的家長,詳細地解釋學生所犯的過錯和決定處罰他的原因。

新加坡教育部鼓勵學校以鞭打方式處罰犯了嚴重過錯的男生,例如打架、抽煙、在測驗或考試時作弊、流氓行為、破壞公物、對老師無禮、逃學/曠課等等。如果學生連續犯小過,比如經常遲到,也可能會被鞭打。一般上,校方處罰學生時往往會先採用其它方式,比如罰學生在放學後留下或者停學。如果學生又再犯錯,不肯改過,校方才會以鞭打方式處罰他。有些學校使用記分制,學生每次犯規就記分,如果記分太多,就有可能會被鞭打。新加坡教育部建議校方在鞭打學生之前或之後讓學生接受心理輔導。

根據教育部的官方條例,校方一次最多只能鞭打6下,只能打手掌心或臀部(不必脫褲子)。鞭子用藤製作,比司法鞭刑用的藤鞭輕細很多。鞭打次數通常只限於1至3下;鞭打3下以上的例子非常罕見。年齡介於6至19歲的男生都有可能會被鞭打,但多數被鞭打的學生都是14至16歲的中學生。

新加坡學校體罰是很莊嚴、有儀式性的,和20世紀時英格蘭學校體罰制度很相似。訓導主任把一本書、簿子或文件夾塞進學生的褲腰,以防藤鞭不小心打中腰部,傷了腎臟和脊椎骨。學生把雙手擺在桌面或椅子上,雙腿伸直,向前俯身彎腰,伸出臀部。學生被鞭打後,臀部會出現輕微、膚淺的瘀傷和傷痕,過幾天就痊癒了。鞭打手掌心雖然合法,但非常罕見,全國內似乎只有聖安德魯中學(Saint Andrew"s Secondary School)採取『雙管齊下』的制度:犯小過錯就打手掌心,犯大過錯則打臀部。

學校體罰可分成以下種類:

私下鞭打(最常見的):學生在校務處或校長的辦公室里被鞭打。除了有校長或副校長,還有一名老師在場當見證人。學生的家長也可能受校方邀請到場見證。

課室鞭打:學生在課室里在同學面前被鞭打。

公開鞭打:學生在全體師生面前被鞭打,地點通常是禮堂的台上。被當眾鞭打的學生通常都是犯了嚴重過錯的,比如和同學打架,抽煙或破壞公物。公開鞭打有殺一儆百的效果:讓全校學生知道不遵守校規的後果,並讓受罰的學生感到羞恥,以後不再犯錯。

有些學校為了增加體罰的儀式性,會讓學生在受罰前或受罰後當眾向全體師生道歉,以表示懺悔。有些學校(尤其是比較傳統的英校)甚至會命令學生換上體育服裝受罰,因為體育短褲的布料似乎比校服褲子的薄一些。(新加坡是個熱帶國家,所以校服長褲/短褲本來就很薄了,換上體育短褲未必有什麼分別,因此校方要學生換上體育褲受罰的主要目的應該是增加儀式性。這種儀式源自英國19和20世紀的學校體罰制度。)

學校體罰事件很普遍,通常只有非常特殊的事件才會受到媒體的關注。


不開玩笑,看看什麼樣的師範大學出中學教師。

再看看什麼樣的師專出幼教。

你就明白了。


看完所有答案,忍不住來回答一發。

先說結論,老師的做法是一概而論的,或許見效快,但是絕對有隱患。作為家長可以私下通過QQ或者電話的方式跟老師溝通一下,自己的孩子不太適合這種懲罰方式,請老師換一種。同時表達作為家長也會配合老師的工作,在孩子不能達到老師標準的方面努力的想法。

在溝通前,最好能跟其他小朋友的家長核實一下,是否其他的小朋友也有同樣的情況。

大家分別私下溝通。

如果溝通未果,應該與園方交涉。

我家孩子剛剛幼兒園畢業,我也是心很大的家長了,孩子回家有個小擦傷什麼的,沒事兒,小孩子嘛,幼兒園孩子多,老師能管得過來那麼雞毛蒜皮?我能理解。

但是也跟幼兒園老師發生過兩次衝突,其中一次沒有正面衝突卻參與的大事件。

公立幼兒園,班上42個小朋友,兩教一保,而且,男生有30個,是幼兒園老師公認的調皮孩子最多,最難帶的一個班。

以上為背景。

第一次衝突發生在小班的時候,孩子請假兩天,第三天去上學,我去接,拿了書包覺得很沉,打開一看,書包裡頭有四五瓶酸奶。酸奶是另外繳費的餐點,如果孩子沒有去,老師會把當天的酸奶放在孩子的儲物櫃中,一起給帶走。也就是說我家孩子兩天沒去幼兒園,論理最多帶走的也只有三瓶。

當時在幼兒園班級門口,我就問孩子:你包里有好多酸奶啊,哪兒來的啊?

孩子還沒答話,站在門口的生活老師就恍然大悟的表情,驚詫的語氣說道:XX同學是說柜子里的酸奶沒有了,原來是你偷走了啊!

各位?能忍嗎?

不說當著一眾家長和其他小朋友的面,我和孩子有沒有面子的問題,在情況沒有弄清楚前,就用一個「偷」字來定性這件事,孩子怎麼想?他已經明白「不告自取謂之偷」的道理了。

當時我就很氣憤,還是努力按捺了脾氣,沒有理生活老師,問孩子:告訴媽媽,酸奶是哪兒來的?

孩子指著包里的酸奶給我看,這個是我柜子里的,這個是XX小朋友給我的,這個是XX小朋友給我的。

我就跟生活老師說:方便的話請這兩位小朋友過來,能問問是不是他們給孩子的嗎?

生活老師有點懵:沒必要吧!

我說:有必要!您剛說了是我孩子偷了別人的酸奶,我覺得這件事情對孩子來說很嚴重,我們孩子不能不明不白就背這麼個鍋,還是黑的。

生活老師就笑:哎呀,我也就是隨口那麼一說,沒別的意思。

我堅持要請另外兩位小朋友過來證實這件事,其他孩子的家長也說應該問清楚,最後證實多出來的酸奶確實是別的小朋友給我們孩子的。

我沒有堅持要老師道歉什麼的,只是當著老師的面告訴孩子:有什麼事情要告訴媽媽,媽媽會保護你的。

今年三月份,孩子幼兒園大班,因為原來的主班老師懷孕,換了另一位老師來帶他們這個班。

開學後沒多久,三月份左右的時候,有天在家裡正跟孩子聊天,他不耐煩,跟我說:你怎麼這麼多話?再說話,給你打一針,讓你變成啞巴就好了。

當時我確實沒在意,也沒往心裡去。

沒幾天在奶奶家,他又跟奶奶說了一次同樣的話。

我覺得他沒有禮貌,批評了他。

第二周接到園方通知,下午開家長會,中午請家長們到幼兒園來開個會。

我莫名其妙地去了,路上碰見其他家長,問他們:不是說下午開家長會么?怎麼挪到中午了?

其他家長大驚:你不知道啊?他們新來的主班老師弄了一個帶著針筒的針嚇唬孩子,XXX都嚇得不敢上學了!

我還真不知道,可說起針,就想起兒子說過的打針變啞巴的話來,這才吃了一驚。

其他家長跟我說,他們互相聊了一下,發現班上很多孩子都被嚇唬過,其中就包括我家孩子。

與幼兒園接洽之後,接孩子回家,問孩子:你們班還可以打針啊?

他說:是啊!這麼大的針!(比劃給我看,大概有十多厘米的樣子)

我問:那你打了沒有?

他說:X老師就嚇了我一下,沒扎。

我問:為什麼要嚇你?

他說:因為我上課說話啊!

問:還有其他小朋友被嚇嗎?

他點頭,告訴了我幾個名字,說有個同學真被輕輕扎了一下,就是那個被嚇得不敢去上學的孩子。

隨後告訴我針放在什麼地方,從哪兒來,大概在班裡放了多久等等。條理清晰,吐詞清楚。

我問他:那你不怕啊?

他說:我是男子漢,怕什麼打針啊!

看,同樣的處理方式,在不同孩子的身上有著不同的效果。那個被嚇得不敢上學的孩子也是個靦腆的男生,家長說孩子平時就害怕打針,被老師嚇唬了一次,哭喊著不肯上學,一說要去幼兒園就蒙著被子哭,強行帶到幼兒園門口,抱著媽媽的腿就是不進門。

這孩子一直拖了一個多月才肯去幼兒園,每天在班級門口哭著跟媽媽說:你早點來接我。

所以,樓上那麼多說老師辛苦的答主們,你們親眼見過這種情況么?同樣的處理方式,有的孩子沒什麼,比如我家孩子,心大。也有像他的小朋友一樣,從三月份出事後家長花了一個多月才能讓孩子再次走進幼兒園。

老師懲罰孩子,心理上的恐嚇,自尊的抹殺,強過普通的體罰。而體罰所帶來的,必然有心理上的各種傷害。

如果樓上各位答主有正在從事幼教事業的,請你們在懲罰孩子的時候稍稍放過一下,用一些溫和的方法和說辭。我們的孩子還小,自我控制能力太差,給你們帶來了麻煩,是我們不該把他們送進幼兒園麻煩各位。可各位既然從事了這項工作,能否也體諒一下家長的心情呢?

家長和老師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不都是為了給孩子提供一個最好的健康的成長環境么?


好吧,作為老師,想問一下,家長願意孩子接受什麼樣的懲罰?

沒有一種教育只有表揚和鼓勵,而沒有懲罰。但是任何懲罰都會不可避免地對孩子的造成傷害,否則懲罰就失去意義——沒有損害,孩子為何要努力去避免?而在中國,所有的懲罰,比如罰站、抄寫、口頭批評、義務勞動都可以被視作傷害孩子自尊,應該被譴責的體罰和變相體罰。

中國恨不得沒有懲罰教育,老師們統統積極正面地引導。

比如對年幼的孩子,要培養規則意識時,只允許老師灌灌雞湯,獎勵幾顆五角星。乖巧的孩子被鼓勵鼓勵就算了,熊一點的呢?他們隨心所欲,想獲得獎勵時好好表現,懶怠也沒關係,反正不受懲罰。那麼規則意識怎麼培養?

我見過一些老師,恨不得是在求著孩子遵守最基本的規則。比如,「你把椅子往旁邊挪一點,讓別的小朋友有地方坐下來。你是大方的好孩子,一定能做到,老師獎勵一顆星。」這個孩子板著臉,不肯動。

家裡好好寵,學校好好哄,呵呵噠。

我接手一年級的一個班時,這樣的孩子還真挺多。他們在做一些最基本的事情,比如坐在自己座位上時不能把書包放在同桌椅子上,都要和我討價還價,老師,我聽話,你獎勵我一顆星還是兩顆星,否則我拒絕。

當天我讓他的同桌把自己的書包也放在他的位置上,幫助他換位思考一下。這個孩子認為自己沒法坐,當場嚎啕大哭,扔掉了同桌的書包。

爾後家長來找我說,即使孩子有錯,我也太粗暴了。他們幼兒園老師可好了,用獎勵星星的方式讓孩子巴拉巴拉巴拉巴拉……

當時我整個人都不好了。國家怎麼沒每天獎勵我以預防我犯罪呢,還修訂了法律,建立了監獄,差評。

孩子不能受任何懲罰,只能鼓勵和引導,真是夠了。這就是說,做錯事不必受罰,做好事必須獎勵,在這樣的規則下,我們成年人能理性到只做好事不做壞事嗎?那還指望孩子理性?

好,回歸這件事,幼兒園老師肯定要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家長你說吧,你家孩子能接受怎樣的懲罰?


絕對算!作為一個專業的幼教工作者,我真的是必須要回答。

首先回答體罰的定義。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corporal punishment 成年人(如父母或教師)對小孩身體使用的懲罰,其嚴厲性從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同時, 未造成身體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體而行之者,亦是體罰,如強迫學生「當眾」罰站兩分鐘等。 所以題中老師讓孩子上台自我批評就是體罰。

為什麼堅決反對這種行為呢,現在假設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讓你當眾自我批評承認自己的錯誤,一個你都不覺的有錯的錯誤,你覺不覺得羞恥,你內心認同嗎,你會不會在事件過後產生自卑感,自我否定等不良情緒。現在結果已經出來了,做這樣的事情你肯定會很不舒服,這是一個人格已經健全的成年人在事情發生後的影響,已經這麼嚴重,何況是孩子,3到6歲是孩子人格形成的關鍵期,反覆進行這樣的批評式的教育,孩子會產生自卑,不自信,自我懷疑,不敢表達自我,等等心理問題,由此形成了孩子一生的性格,內向,不信,這兩點已經足以讓孩子成人後在社會上處處遇難,不能很好的進行心裡調節,最關鍵的是童年時期帶給孩子的影響會伴隨孩子一生,成年後想要改正過來相當困難。

題主說老師是愛孩子的,這一點我們大家都不懷疑,只是我更希望每一個從事教育的教師,不僅能懷著一顆愛孩子的心教育孩子,更能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了解兒童心理學,尊重孩子的差異性,真正做到想園丁一樣呵護每一個寶貝健康成長。


在站台上當著同學的面自我批評,這不是體罰,這是對健康人格的抹殺。


我想問家長說的吃「飯慢、午睡不睡、下課玩得瘋是犯錯誤」這個觀點是孩子告訴你的還是幼兒園老師透露給你的呢?作為一名幼兒教師我並不認為這種說法並不具體,家長的提問太絕對了。

如果孩子吃飯時東張西望和別的小朋友導致的吃飯慢,午睡不睡而且和別人聊天、把被子踢來踢去、下課玩的時候把別的小朋友打了這些情況作為家長您認為孩子做得對嗎?

幼兒園老師不是瘋子,也沒有人喜歡無緣無故懲罰人,如果是我我更願意帶著孩子們整天玩,但是為了您的孩子以及其他孩子的安全,孩子對孩子的消極影響那麼做為幼兒老師我就不得不承擔起懲惡揚善的作用。

所以親愛的家長不要把老師當成你的敵人,家長與老師應該是夥伴,而我們的共同目標就是讓孩子健康成長。對於老師的某些做法不理解可以和她溝通。如果接受不了那就換個符合您教育理念的幼兒園,道不同不相為謀沒必要和老師硬磕。


不邀自答。

如果題主問的是小學(三年級以上),我會說這個方法很贊。

但是題目問的是幼兒園的事件,對於年僅四五歲的孩子來說,讓他們自己面壁思過,是不可取的。

這種還算不上體罰,但是我覺得比體罰更可怕。(或許我言重了)

這個年紀的小孩子正是啟蒙教育的開始階段,小孩子會犯什麼錯誤,都是天性使然,我們要換位思考,他們為什麼這麼做,我們該以怎樣的方式方法去跟他們溝通,去引導他,讓他們逐漸明白而意識到自己犯錯,警戒他們不要再犯。

而不是讓她們獨立思考,這麼小,他們做不到。他們只會想:為什麼老師這麼對我,其他的小朋友就不用跟我這樣,老師是不是不喜歡我,不想理我?

小時候給孩子造成心理壓力會阻礙他們的發散性思維,會變得畏畏縮縮。有可能會因為這件事而變得以後做事都瞻前顧後。會第一時間去考慮這麼做,老師會不會不喜歡我。

小孩子這個時候正是享受快樂童年的時候,不是讓他們領悟人生的時候。在該快樂的年紀就讓他們快樂成長。人生那麼長。


我覺得這是一種體罰,更多的時候會讓孩子產生被不可認可感,因為我小時候經常被老師罰站,去承認自己的錯誤,而且小孩子對錯誤的認知度有限,我覺得適量的體罰有必要,是讓孩子知道自己錯誤的一種方式之一,也可以是其他的方式。至於這個度是心理研究人員的事情,也是社會認知度的事情,而且現在很多家長只有一個小孩,很多時候是隔代寵,父母也需要承受很多的壓力,包括自己的父母。很多時候,我們作為一個孩子的父母親,也都是半學習狀態,不可能盡善盡美,只要孩子在發生危險的時候,知道找誰,該怎麼配合,其他時候應該是快樂玩耍成長才是最重要的吧?以上純屬個人觀點,還與我妻子理念不同,我孩子帶的比較少,但是我能陪女兒玩的很開心,主要是她陪我玩~

我覺著孩子主要是豐富其內涵,開拓期視野~總不能讓自己的女兒隨便被一個和路雪給騙走~最起碼也要哈根達斯吧?@zack西西爸,您是專業奶爸~具體操作估計你最在行~幫忙補充一下,我也學習一下


不能理解就把孩子帶回家裡去自己教育啊,夫妻倆有一個人轉職家庭主婦(夫),另一半月收入30K即可滿足小康生活。

你倆要是事業心比較強,那就雇一個保姆一個全職家庭教師啊,保姆中上等的大概月薪8K,中介滿地都是,全職家庭教師,一般情況一個月10K就可以僱傭到,當然要是外籍會翻兩倍,20K吧。

這樣算是不是特別舒服了?一個月不到3萬就可以解決孩子的幼教問題了。

你說沒錢?你都不能給孩子最好的教育環境了,還這麼嚴厲要求老師,是不是有點沒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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