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讀LLM前應該如何準備法律英語?
即將出國讀LLM,但是沒有接受過國外的教育,擔心不適應英美法的案例教學方法。請問應當從哪些方面著手準備,提高法律英語、閱讀總結案例、課堂討論等等?以及就讀過程中應當注意的事項。
請過來人指點下,多謝。
謝邀。我假設你英文基本水平是有的,我就大膽寫英文了。我學英聯邦法的,引用的案例都是英國案例。學美國法的同學請理解下。
===============先跟你講一下法學院老師怎麼上課。假設星期一早上上課。前一周老師會發個大綱給你。上面包括
1. 教科書某幾章。2. 案例列表。3. 今天講的課題。你在上課之前必須把上面的1 2 3 全部讀過一遍。(精讀還是泛讀倒是另外一件事)上課了老師會這樣教:
老師:Today we are gonna talk about the formation of a contract. What are the requirements?
學生A(舉手發言,下同):Offer, acceptance, consideration. 老師:What is an offer then?學生B: An expression of willingness to contract on certain terms, made with the intention that it shall become binding as soon as it is accepted by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老師:Authority?
學生B: Tritel (一本英國的合同法教科書)老師:How do you tell whether these people making those terms have the intention for them to be binding?, is it a subjective test or objective test?學生C: Objective test.老師:Authority?學生C:Smith v Hughes 老師:Can someone tell me the relevant facts of this case?學生D: Hughes was a horse trainer. Hughes ordered some oats from Smith. The sample oats that Smith showed Hughes were green oats. When Smith delivered part of the green oats Hughes refused to pay, claiming that he only wanted old oats to feed the horses. Smith sued Hugh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老師:What did the court say?學生E:the court said at page 607 that "If, whatever a man"s real intention may be, he so conducts himself that a reasonable man would believe that he was assenting to the terms proposed by the other party, and that other party upon that belief enters into the contract with him, the man thus conducting himself would be equally bound as if he had intended to agree to the other party"s terms."老師:How did this principle apply to the case?
學生F: In this case, from a reasonable person"s point of view, when someone saw the green oat, and purchased some oats, without specifying that he wanted old oats instead, there is no way to tell that the buyer subjectively intended to buy old oats. Rather, it is reasonable to assume that the buyer wanted to buy what he saw. This would be in line with the principle of sales of goods by sample, if the sample truly represents the the bulk, as Justice Blackburn correctly pointed out at page 606.老師:What is your view on this case? Do you think the judge was correct?學生G, H, I, J: .........基本上你如果能夠做到可以回答這些問題,你的課前準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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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準備讀書的技巧,推薦兩本書給你看。3. 知道怎麼做Legal Research。(這個上課會學的)
4. 知道怎麼做課堂筆記以及整理筆記。(強烈不建議用錄音筆,時間不夠用的,除非你不想睡了)。推薦學習Cornell Note Taking Techniques。5. 邏輯推理能力(再推薦你本書Thank you for arguing )6. 打字速度。7. 時間管理。==============英文=================中國人的英文用來讀法律主要有三個問題:1. 辭彙量不夠。這裡我指的是用英文理解的英文辭彙量不夠。Lacuna 和Gap翻譯成中文其實是一樣的意思,但是在英文寫作中用法是不一樣的。知道怎麼用很重要。這就需要用英文字典理解英文辭彙。用中文字典準確表達那種微妙的差別其實挺難的。這個方面X寶書其實幫不到你什麼。2. 表達方式。我們都會習慣用母語的方式表達外語。用這種方式寫出來的英文文章,作為英文母語的人去讀,理解上會有難度。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大量閱讀。讀別的法官,律師寫的作品。學習他們的表達方式。3. 口語。少部分人沒有問題,大部分人啞巴英語,讀法律想表達自己確實有難度。解決方法同樣是大量的練習。順便提一下,口音問題沒人會在乎的。只要你用的是正確的英文,大家能聽懂就好。
瀉藥。這個不是一天兩天能鍛煉起來的,我覺得多學點做菜手藝,多玩會國內大好河山才是正經。
你來這裡一開始肯定會被虐一陣,習慣了就好。LLM一年的真實煉獄生活|我在美國做律師系列
「LLM這一年有沒有遺憾?有,當然有,除了紐約律考,我似乎什麼都放棄了。儘管天天都在學習,但法學院的成績單很難看;自己從來沒有下過館子;從來沒有給自己添一件新衣;從來沒有出去旅遊;連超市都不敢去逛,只能在唐人街廣東人開的攤子上挑最便宜的菜;一袋5美元的麵粉,吃了一整年;律考的時候,因為紐約飯菜太貴,買了8個速凍漢堡,撐下了兩天;律考結束後,為了等飛機,餓著肚子一整天,回到加州才吃飯。」
作者:劉曉笑
1、情斷伊利諾伊香檳——寒門再難出貴子
之前聽你說到過,在本科就有有過一個去伊利諾伊香檳的機會,當時是怎樣的一個機會呢?
大三去韓國成均館大學讀了一年交換生,大四回到上海交大,正好看到有一個機會,可以申請大四下學期去美國伊利諾伊香檳分校的半年交換生項目。當時我已經拿到了研究生期間去韓國成均館大學的offer,當時也知道可能可預見的時間內自己不可能有別的機會去美國,正好如果能在大四下學期去美國讀一個交換生,有這樣一段留美的經歷那是最好了。
我就提交了各種申請材料,後來也順利入選了。就在我興高采烈地把這個消息告訴爸媽的時候,他們跟我說家裡沒錢,那個時候半年回山東一次,我雖然知道家裡並不富裕,但是沒有想到爸媽在這個時候買了房子,不僅貸了款,還把周圍所有能借的親戚朋友全都借遍了。去伊利諾伊香檳半年其實花不了多少錢,但是在去之前要交5萬塊保證金,拿不出來,的確拿不出來,當時家裡現金可能連2萬塊錢都很難拿出來。當時很難過,也挺生爸媽的氣。我還去跟學校的老師賠禮道歉,因為我這樣相當於浪費了學校的一個名額。
但是我想能怎麼辦呢?只好放棄,至少我還有去韓國讀研究生的機會,結果我卻突然發現,自己連棒子國也去不成了——上帝跟我開了個玩笑。
2、連棒子國也去不成了——上帝跟我開了個玩笑
為什麼沒有繼續在韓國讀法學碩士呢?
前面我也提到了,因為在韓國成均館大學的時候,我表現比較突出,成均館大學的一位教授就問我,你要不要來我們這裡讀碩士。我說當然好,而且他們可以提供獎學金,我也肯定能夠達到拿獎學金的要求。正好這個時候去不了伊利諾伊香檳了,我想那就專心準備去韓國讀碩士的事情吧。結果填表的時候發現,裡面有一條規定「曾經獲得過韓國政府獎學金的申請者不得申請獎學金」,我在大三去韓國讀交換生的時候就是拿到了韓國政府獎學金,所以我就沒有資格申請韓國的政府獎學金了。我把這件事情告訴了那位給我offer的教授,他的確也無法左右這件事情,但是他也答應幫我拿到一些助教、助理研究員的職位,這樣基本上也足夠生活。
但是那個時候我還是很沮喪,因為沒有獎學金,去韓國的花費比去美國讀一年LLM還要多,而那個時候已經是2015年寒假的時候了,那些要去美國讀LLM的同學早都已經在半年前就開始準備去美國的申請了,春節的時候都已經拿到offer了,我即便想申請,也已經來不及了。那個時候我對自己的前途非常憂慮,僅有一個本科學位,在現在的競爭中肯定是沒有優勢的。去美國也來不及,去韓國也因為沒有申請獎學金的資格而變得非常貴。那個時候,因為之前失去了伊利諾伊的機會,父母表示這次去韓國即便沒有獎學金也會支持我,但是心理壓力還是非常大。因為我知道原本就是因為韓國有全額獎學金,我才選擇去韓國的,如果連這個優勢都沒了,那麼去韓國的確意義不大了。但就在這時,美國的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3、美國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我的第二次生命
您後來又是如何得到了來美國加州黑斯廷斯法學院讀LLM的機會呢?
等到春節過完,在我大四的第二學期,也就是也就是我本科階段的最後一個學期,那個時候我還很焦慮,就開始多方打聽還有什麼機會,最後打聽到,我們交大法學院有一個與美國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聯合的LLM學位項目,兩個名額,本來兩個名額都已經有人申請了,但是後來因為黑斯廷斯法學院對英文要求提高了,以前是雅思6.5,現在要求雅思達到7.0(托福就是相應的100)分,所以其中有一個同學就失去了這個名額,正好我的雅思分數是足夠的,我提交了這個申請,經過一段時間焦灼的等待,我拿到了來美國加州大學黑斯廷斯分校讀LLM的機會。
然而,到了這裡,我才發現困難才剛開始。
4、五十塊錢一個的天價煎餅果子
來到美國以後,你的生活是怎樣的呢?
來到舊金山我才知道這裡是全美消費最高的地方之一,另一個就是紐約。舊金山平均一個人租房子也要花1000出頭,當時在學校宿舍住的同學一個月房租1250刀,因為美國的一個特點就是學校宿舍比外面租房子更貴。我當時很遺憾的是,因為一開始拿的是替補名額,等我開始申請宿舍的時候,都已經關閉申請通道了,我只能自己在網上找房子。後來找到了距離學校坐公交車30分鐘可以到的一個廣東人家,房租是700刀一個月,房間當然很狹小了。房東住在上層,下面一層是已經改造過的,我們四個女生每人一個卧室,公用廚房餐廳、洗手間。
這裡吃飯也是非常貴,一般在中餐館吃一頓加上稅和小費,就要15刀。當時參加交大校友會乒乓球比賽,有個大姐知道我是北方人,愛吃麵食,就特意給我從一家天津菜館買了一個煎餅果子,我當時一看價簽——$6.75,再加上稅和小費換成人民幣,都超過50塊錢了。況且一個煎餅果子根本吃不飽。
為了省錢,我全都是自己做飯,因為爸爸以前做過廚師,做飯這事情我也不發愁。我自己不愛吃米飯,就買了麵粉,用來做麵食。尤其是上課的話比較緊張,我就會做上夠兩三天吃的包子、生煎、餡餅、蔥油餅,上學的時候帶著,中午吃飯的時候,學校有微波爐,我就熱一下吃,這就是一頓飯。在美國做飯和下館子價格差別非常大。我買的麵粉才5.99刀一袋,吃了一個學期,肉和的價格跟國內差不多,蔬菜比較貴,但是我一般也是買大白菜之類這種便宜的蔬菜,而且碰巧學校門口有farmers market,就是美國的趕集,我會在這裡買一些又新鮮又便宜的水果,注意一定要買墨西哥人或者廣東人攤子上的,如果買美國白人農夫的東西,比超市的還貴。就這樣下來,所以我一個月花在吃飯上的錢只有100美元。但是我同班的同學一般每個月要花300~500吃飯。
直到2016年4月,幾個洛杉磯的同學過來玩,我請他們吃飯,那是我第一次在美國進餐館吃飯,花了140刀,畢竟是招待遠道而來的朋友,我並沒有覺得這錢花得多,但是那個時候我有點蒙,不知道怎麼刷卡,怎麼簽小費。不過也就照葫蘆畫瓢地按照其他人的樣子做下來,不知道當時過來玩的那幾個同學會不會覺得我當時挺奇怪的。(哈哈)
5、別了,我的GPA
我們大家都知道美國法學院的課業非常辛苦,不知道您當時在法學院讀書的時候是不是這樣呢?
開始上課第一個星期,發現什麼都聽不懂,難道我的英語有這麼差?雅思7.0到哪裡去了?怎麼才能聽懂呢?聽寫。老師說著,我就用鍵盤敲出來,一句話十個單詞,一開始只能記下來一兩個。後來能記下來一半。但這樣做了一個星期就發現還是不行,只能下來關鍵詞,老師說的什麼意思還是聽不懂。
後來經過多方打聽,我了解到,LLM學生的GPA並不重要,找工作的時候也不會有哪個僱主關心你在LLM期間的成績。而且各個學校對於LLM學生的的成績評估標準差別非常大,有的學校再差的LLM學生也最低給到B-,但是我們的加州黑斯廷斯就會完全按照JD學生的標準給分,拿到C和D也是經常的事情。尤其在經過第一個學期之後,我拿到了一個B,四個C,一個D。我也就不再對GPA抱有任何幻想了。
可是我一點也沒有輕鬆,反而是更加忙碌了,因為我擁抱了一個更大的困難——紐約律考。
6、紐約律考——想說愛你不容易
您是加州黑斯廷斯2016畢業、的LLM學生中為數不多的通過了紐約律考的學生,可以給我們談一下您當時的備考經歷么
首先聲明,為什麼不考加州的律師資格,而是選擇紐約的?不僅其他專業的人,甚至JD同學也會問我這個問題。答案是紐約律考更簡單,大多數LLM學生只是為了混一個律師證回去,並不在乎是哪個州,而且紐約律考已經有很多中國人的考過,網路上的備考經驗也更加豐富,所以中國的LLM都是考紐約的。
在來美國之前,我就了解到了紐約律考的重要性。曾經失之交臂的韓國成均館大學的金宰源教授(康奈爾LLM,哈佛SJD)就曾經告訴我,如果你想一次通過紐約律考,那就已到了美國就開始準備。我真的按照他說的去做。剛到美國,就拿到了師兄師姐的備考資料,請教了師兄師姐備考經驗。然後就開始準備了。
第一個學期,畢竟剛剛開始學習美國法,還是摸不清楚門路,很難真正地準備紐約律考。但是我已經開始從收集到的資料中尋找自己能看懂什麼。看了一套中文版的outline,那個中文版的outline翻譯得不是很好,有很多地方還是英文的結構。所以看完一遍也很難真正理解。我接著又開始看資料裡面有一些日本人、韓國人的筆記。因為我考的那一屆正好趕上改革, 很多材料都是很舊的,我只能憑藉著這些零散的資料對紐約律考有個大概的掌握。
因為第一個學期在學校裡面的成績很差,第二個學期我就徹底放棄課堂的內容了,反正也聽不懂,上課的時候我也在看紐約律考的東西,總結起來,就是平時看紐約律考的基礎知識,晚上和周末全都用來做紐約律考的題目,再也沒有讀過reading。
但是畢竟上課的時候老師在前面講英文,我看的紐約律考材料也是英文的,還是會形成一些干擾,為了排除干擾,我就把所有的紐約律考基礎知識精簡版的筆記翻譯一遍。翻譯看起來是個又慢又笨的辦法,但是接下來的很長時間裡,都變成了我理解記憶英文材料的最佳辦法。
臨近LLM畢業的時候,也是期末考試的時候,我抽出了三個禮拜的時間在期末考試上面。接下來,從五月中旬開始,進入了最緊張激烈的紐約律考正式備考階段。從五月中旬到下旬那段時間,兩個星期,我發現加州的環境讓我不能完全靜下心來,一年的時間在這邊認識了很多朋友,總有時候有人叫你一起去吃飯什麼的。於是我做出了一個決定,去賓州,找到我的本科同學,在陌生的環境中複習。那裡除了這一個同學,什麼人我都不認識。除了那間屋子和偶爾買菜而要去的超市,什麼地方我都沒去過,就這樣熬下來了那兩個月。
7、煉獄中只求生存——不是我不想努力
在美國讀LLM的這一年,總得來說有什麼樣的感悟呢?
LLM這一年有沒有遺憾?有,當然有,除了紐約律考,我似乎什麼都放棄了。儘管天天都在學習,但法學院的成績單很難看;自己從來沒有下過館子;從來沒有給自己添一件新衣;從來沒有出去旅遊;連超市都不敢去逛,只能在唐人街廣東人開的攤子上挑最便宜的菜;一袋5美元的麵粉,吃了一整年;律考的時候,因為紐約飯菜太貴,買了8個速凍漢堡,撐下了兩天;律考結束後,為了等飛機,餓著肚子一整天,回到加州才吃飯。
我說我上課也在看紐約律考的資料,並不是為了炫耀自己多麼聰明,不用聽課也可以讀完法學院。而是我的確聽不懂,我知道自己基礎差,來美國之前考雅思的時候就是聽力分數最低。但是LLM一年的時間的確太有限,尤其是現在LLM泛濫的情況下,LLM學位的含金量已經大幅下降,甚至有人會說,你們這個學位就是花錢來混混的。我沒有辦法跟每個人解釋說,我不是花錢來混混的,我是走了交大的項目,拿了全獎,在美國也是省吃儉用。沒有人會聽我說這些,這些也證明不了什麼。唯一能夠不讓人說道的,就是拿到一個紐約律考的資格,彌補LLM的不足。
就是那一年,我沒有時間看兩邊的風景,沒有時間看後面的敵人,只知道拚命地往前跑。我也曾經因為聽不懂美國人說的話被人嘲笑,也曾因為看不懂案例懷疑自己,也曾因為做不好題目把自己關在房間里放聲大哭,也曾在看著別的同學在美國吃吃喝喝逛逛的時候滿心酸楚,也曾心中埋怨過父母不能給我創造好的條件。但我還是拚命地往前奔跑。因為我知道,前面定有天堂。
先讀一些最基礎的書…比如武大(如果沒記錯)出版的一些簡明公司法簡明合同法簡明英國法律體系這些書(寫的都是英國法的內容而且非常簡單)…有了基礎的準備後可以開始看經典案例…westlaw上很多啦…最後我建議你先看看你念的大學的參考教材(我念的大學每門課都是一長串書單沒有指明哪一本做教材的)是哪幾本…找一本出來先預習…以後正式上課還有很多案例材料要看…所以基礎知識很重要…加油^_^
最重要的是提高打字速度。可以隨便挑新聞一邊聽一邊打字,既可以練習聽力又可以練習打字。
然後記得買好錄音筆!可以在網上找一些案子來讀,法律英中許多單詞的意思也跟你平時英語的意思不一樣。你可以看看外國案子自己寫寫case brief,原被告是誰? Issue是什麼?Rule是什麼? Reasoning是為什麼? 最後的結論是什麼。帶著這樣的架構去讀你看到的案子, 慢慢就會進步的!
準備好突破自己讀case和法學textbook的速度極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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