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工作的便利性有哪些?
01-14
如果從專業角度出發,刑警大概可以干私家偵探的活兒,據我所知,一些大城市也確實有人在兼職干這個,由於有一些工作的便利條件,普遍乾的還不錯,不過這個尺度一定要把握好,否則很可能丟了工作。我個人認為,私家偵探這個行業目前在我國雖然還沒有開放,處於灰色地帶,但是將來的開放恐怕是一種必然,畢竟市場需求太大,現在還有人呼籲開放類似賞金獵人的工作,如果能夠在法律上突破這個制約,會是一個很有前景的行業,但是其他警種,還真想不到什麼特別合適的。 第二個選擇,我覺得碼字也是個不錯的主意,有兩篇文章被選送到知乎日報,我觀察了一下贊數,還都不錯,在同期被推送的裡面,排名比較靠前,特別是最近關於碰瓷的那個,一些我們警察認為是常識的,大眾普遍缺乏理解,警察結合自身實踐出發,做做法治科普宣傳,也是很不錯的。宣傳這種東西,姿勢很重要,不能死板,要有操作性並且容易理解,最好有自己獨立的文字風格,能夠給大家留下印象,不過這肯定不是一個掙大錢的選擇,最多是個零花兒。其實我自己上知乎是玩,意外得到很多的關注,說明這確實是一個市場,能不能做好,就看個人能力和機遇了。踏實耐心的做下去,還是應該有前景的。
第三個選擇,其實也是教育,我個人的感覺,在北方城市,雖然很多學校有所謂的法治副校長,但是基本不起什麼作用,政府現在大力倡導依法治國,將來這個市場應該也是很可觀的,懂法和懂教育,其實都是技術活,想要講的好,並不容易,應該可以嘗試市場化運行。警察所了解的法律知識,更偏重於現場實際操作,理論的東西少,恰恰是對大眾最有用的,比如特警可以教一些防身技術,交警講交通方面的一些知識,刑警可以講如何避免不法侵害及時現場處置,消防講講火災預防,關鍵也是要講的好,讓大家覺得確實有用,人們會越來越習慣為知識買單,我感覺可以考慮組建公司,聯繫客戶,提供特點鮮明的服務,網路教育雖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現場教育不可或缺,很多東西是需要實地演練的,光看很難學的會。
暫時這些,容後補充。基本上是不可以的,
人民警察法有規定,公務員法有規定,
各省也有各省自己的規定。老老實實的工作,掙好自己該拿的就行了。兼職幫忙吵架,有理有據,理智客觀,邏輯思維嚴密,目前罕逢敵手。以上主要得益於導遊生涯的錘鍊及與出警中與各種奇葩的對戰積累。
網紅。。。。都上暴走大事件了~~
沒人邀請我…自己來埋怨一發…警校在讀,大二,網路安全專業。考了口譯證,準備當業餘翻譯。會一點繪畫,偶爾接點外包的活。
給我爸媽打工………
有同事晚上貼膜,後來被通報了。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22條規定,人民警察不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參加過招警考試,悲催的體能測試沒過-_-||
賣煎餅果子,肉夾饃,
長點心吧、看把你閑的
法律顧問,私人偵探,個人保鏢。。。
保安啊!在沒有值班的時候,去大型活動當保安做安保活動,比如演唱會呀運動會呀之類的,主辦方會需要很多保安的,一天一百塊,好的話一天兩百啊!誰做誰知道!
警校畢業生可以從事家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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