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歌媽媽@日本國駐華大使館@中國政府網@中國日報這條微博?

微博發出時間2017年12月18日中午12:27

死刑真的能平息江媽的悲痛(仇恨?)嗎?如何才能平息江媽的悲痛(仇恨?)?需不需要平息如此悲痛(仇恨?)?


不管現代法律如何發展進步,

不管讀過多少政治/思想的書籍,

當悲劇降臨到每個個人身上的時候,

情感絕對會壓倒理智,

在切膚之痛和仇恨中,

人們心底里最希望的,

其實還是同態復仇,

甚至株連九族,

更何況對於一個普通的中年婦女呢?

我很理解江歌媽媽的心態,

這才是最正常的普通人的思維。


江歌媽媽是離異的,女兒死了不只是女兒死了,而且她和這個社會的系點都沒有了,她成為了一個沒有親人的人了,這種絕望是徹骨的。即使給予心理疏導,讓她走出悲傷。但我也想不出她的晚年該怎麼過。

晚景舉步蹣跚,舉目無親,孤老在空蕩蕩的屋裡,也許死多少天了,屍體也沒人會發現。。。。

仇恨是她現在活著的一點動力吧!也許仇恨沒有了,她會隨女兒而去。看客們也會散場,她會被人間遺忘,包括我,也許只會偶爾想起一點點。對她又有什麼用!


現在的法律不鼓勵同態復仇,自然也是沒有平息悲痛的功能。看微博說江歌媽媽當庭希望對方無罪釋放,這個意思已經很明白了。當然只要事後自首,也算滿足法律要求了。


無法平息 江母最後會被仇恨燒毀理智 燒毀自己

當人都把江歌的媽媽當道德楷模來要求

把劉鑫當普通人要求

同情劉的會越來越多 反感江母的會越來越多

你女兒都已經死了 還逮誰咬誰?

人家被罵了 泄憤泄夠了 不要攀咬人家的家人了 這種思維會越來越普遍

江歌的媽媽 本來就是一位普通的中國中年婦女

想想自己周邊的中年大媽們 能理智到江母這樣的已經有幾人? 真當個個都能開上帝視角 然後絕對理智 當死去的不是自己的女兒嘛?

江母大概率會變成祥林嫂式的人

隨著時間 會越來越多的人討厭 厭惡

魯迅筆下 寫的是祥林嫂 批判的卻是不公的社會和麻木的民眾 對祥林嫂是飽含同情的

因為祥林嫂身上 被人厭惡的言行 全tm是社會逼的好嘛

江母越來越極端 劉的存在 才是主因啊

如果只是 一起女兒在海外讀書 路遇搶劫犯 被兇殺 兇手繩之以法 江母悲痛過後也只能嘆一句命不好

但是現在的情境是因劉而死 (江母的邏輯中是這樣的 大部分人邏輯也是這樣的 覺得不同意的 試想一下 同情境死個女兒看看 看看會不會遷怒劉 如果能絕對理智 我敬你是條漢子)

熱點過去 劉繼續好好保有最珍貴的生命 好好活著 陳十幾年後出來才三十多 正值壯年 大好人生

江母的後半生 幾乎是很難在黑暗中看到光明了 如其所言 江歌死的時候 江母也已經死了

你跟一個心死之人 如何去較勁?

唯有悲痛 同情 江母的言論越極端 反而越同情。。。。同情其遭遇

其人只是普通人

21號補充

已經出現

《我為什麼越來越不喜歡江歌媽媽》

這樣的問題了

怒懟的很多

但是被引發了共鳴的人也不少

明知道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等真的出現的時候

心理還是一片悲涼


現在回過頭來看,魯迅的文字真是一針見血。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你自以為關注江歌案很長時間,自以為已經洞悉了事件的全部前因後果,可是你對案件當事人的情感又了解幾分呢?

補充,現在是時候回頭看看這個問題下的答案了:

劉鑫們的心理機制到底是什麼樣的呢?該不該做出道德評價?存在合理的道德審判法庭么?

一個個裝得很懂的樣子,你真的懂兇殺案的受害者是怎麼想的?憑什麼?憑你手中有鍵盤?


我的經歷告訴我

不要急於宣洩仇恨,如果宣洩了,就沒有了,或者變成和高贊回答一樣說的祥林嫂。

而是要變成一個記號,要一直記得,有空的時候要時時刻刻念想著報仇的一天,定時間抽抽空做準備。

只要這樣,一定能對任何人完成報復(我記得教父裡面好像有類似的話?)

不要宣洩,不要抱怨,要定時惦記,定時盤算,定時準備。

復仇要按部就班,有規律,有計劃,有原則,有條理的進行——等把對方的血舔掉再高興。

當然,我們經歷過如此程度的需要復仇的事件,而且對方保護的又如此嚴密……

說真的,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能保持理智,不過我肯定會一直盤算,這種事情肯定至少一周了解一次,盤算一次,直至最終復仇成功。

大仇私報,小仇公報,中間仇先私報(為公報鋪路)再公報。

我覺得江母如果可以的話,也許這樣最好,無論是對於社會,還是對於自己儘可能過完這20年人生都有幫助

不要著急,現代社會,即便是手無縛雞之力的人,只要時刻注意與盤算,也一定有機會弄死絕大多數人。


法律給不了受害者安慰 現在連輿論也走偏了。恕我直言,江歌媽媽言辭再激烈也是正常的,事情沒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評判?


錢雖然不多,數百但是我也代表心意給了,有微信轉賬記錄。

江歌媽媽組織的東京百人群,只有幾個人的時候我第一次就進了,可以截圖。

池袋我也去參加了,雖然沒拍照片的習慣。。。

說實話,這件事,審判到現在,誰在演戲,誰在撒謊,誰在崩潰,我們都看得出來。

阿姨已經崩潰了,迷茫了,不知所措了。

作為和我沒有任何關係的第N方角色,我也迷茫了。

我並不是迷茫在陳世峰的量刑上,而是微博種種對阿姨的中傷。

例如特別調查員貼出的一些截圖,還有一些反對者的論調。

會引發一些我對這次事件的思考。

我承認,包括我在內,我也被帶了一波節奏。

然後我又自己發文章嘲諷劉鑫帶了一波節奏。

陳世峰的量刑,已經幾乎無法改變了。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認:

無論網上是否質疑阿姨提前知道劉鑫的住處。

無論反對者怎麼質疑阿姨的籌款是否吸錢(我願意給)

無論劉鑫是否真的打算提前和阿姨進行和談。

無論酒吧居酒屋是否存在本質上的差別(其實酒吧和居酒屋都是正常的,不想過多解釋,在日本生活的都知道)。

劉鑫在她好朋友江歌的葬禮上沒有出現,這個無論如何都無法原諒!!!


逝者已逝,什麼都無法挽回,也不存在平息她痛苦的可能。

日本幾乎沒有死刑,20年已經是極限了。

我作為旁觀者,對這個結果也很不滿。但沒有辦法。

以前看到別的回答說,在國外犯案的,服刑後回到中國可以再判一次。然而二十年,即使是陳各種減刑降到十年,關注這件事的人應該寥寥無幾了。以中國的國情,誰知道會不會再判一次呢。

江歌母親的這種做法不夠理智,甚至有點無理取鬧,但她已經煎熬了這麼久,理智了這麼久,就讓她「胡鬧」一次吧。

以己度人,我做不到她那麼好。

說風涼話的那幾位,設身處地的想想,換成你自己,會怎樣?


江歌案我一直都在關注,但一直都沒有寫文,因為我不知道怎樣寫才是合適的。

昨天案子已經宣判了,陳世峰被判了二十年,江歌媽對日本的法律表示失望,也對檢方只求刑二十年表示不滿。

事實上在日本的法律體系下,陳世峰被判二十年已經是重判了,檢方求刑二十年,最終也是按照最高刑期判的,可以說陳世峰方面的辯護幾乎沒起到減刑的作用。

然而在中國人眼裡,殺人償命乃是天經地義,尤其是手段如此殘忍的兇殺案,在中國判的話大概率會是死刑,至少也是死緩。

在江歌被殺案發生後,江歌媽的要求一直都是明確的,那就是盡一切努力讓法院判陳世峰死刑,江歌媽也打聽到日本對於類似案件極少有判死刑的,但也有例外,於是江歌媽想用徵集簽名的方式,向法院傳達大眾的民意,讓法院重判陳世峰。

江歌媽在微博上、知乎上,還有其他互聯網平台上,都發布了徵集簽名的鏈接,最終也不負所望,獲得了幾百萬人的簽名支持。

在日本的法律體系里,陳世峰不會被判死刑幾乎是必然的,這些簽名雖然不會直接改變判決結果,但也對陳世峰被頂格判二十年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最讓江歌媽寒心的其實還不是日本的法律制度,而是劉鑫的冷漠無情,陳世峰是劉鑫的前男友,因為感情糾葛而對劉鑫產生了殺意,而最終江歌卻遭受了無妄之災。

江歌因為劉鑫而死,江歌媽本不怪劉鑫,畢竟她們倆都是受害者,殺人惡魔是那個陳世峰,江歌媽只希望劉鑫能夠站出來,還原事件發生經過,用足夠的證據去重判陳世峰。

然而劉鑫卻一直在逃避,江歌的葬禮劉鑫沒有參加,江歌媽想見劉鑫她就一直躲避,直到江歌媽沒辦法了開始四處張貼尋找劉鑫的信息,劉鑫最終出面不是因為她良心發現,而是因為她感受到了這所謂的「網路暴力」。

開庭的日子終於來了,劉鑫在法庭上一直在說謊,為自己洗清責任;陳世峰在法庭上一直在狡辯,為自己減輕罪責。本來身為證人的劉鑫應該和江歌媽站在一起,用事實證據讓陳世峰被重判,然而人性的醜陋和自私卻讓劉鑫和陳世峰越走越近,只留下江歌媽在一旁無助絕望。

江歌媽為了這個案子,已經付出所有了,家產已經變賣了,工作也不做了,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盡一切努力讓法院判陳世峰死刑,對於江歌媽來說,唯一的女兒在異國被害,自己所有的希望和寄託都沒有了,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為女兒討回公道,讓殺害女兒的陳世峰用命來償還。

日本法院判了陳世峰二十年,可能坐了十幾年牢就能出來了,而江歌媽還能不能堅強活二十年,都是一個未知數。

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但是江歌媽的痛苦還遠未結束,新的痛苦才剛剛開始,判案前的時候,江歌媽為女兒被殘殺而痛苦;判案後的未來,江歌媽會為陳世峰沒被判死刑而痛苦,而且這種痛苦會一直延續。

昨天下午案子宣判後,沒過幾小時,劉鑫就在微博上發表了一篇之前早已寫好的長文《我是證人劉鑫! 我不再沉默!(1)案發現場》 ,微博名也改了,改成了@證人劉鑫,很明顯這是劉鑫團隊事先就已準備好的,為的就是在案子宣判後繼續洗地、混淆視聽。

面對劉鑫所做的這一切,江歌媽徹底憤怒了,在微博上也發布了很多激烈的言辭,面對陳劉兩家的冷漠無情,江歌媽發出了這樣的憤怒之聲:

絕配!陳世峰劉鑫絕配!陳劉兩家絕配!

事情發展到這裡,江歌媽已經被現實逼的崩潰絕望了,判案前江歌媽艾特那些官微,表明自己對日本檢方只求刑二十年的強烈不滿,言辭固然比較極端,但考慮到她現在的那種處境,以及陳劉兩家的所為,大多數網友雖然不支持,但對她的心情也表示理解,有些網友還一直在評論區寬慰她,希望她能夠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那麼江歌媽還能夠恢復到正常生活嗎?

我認為很難了,江歌媽作為一個單身母親,獨自一人把江歌拉扯大,為了讓女兒實現留學夢,江歌媽再苦再累都不怕,江歌就是她未來所有的寄託,而如今這一切卻被擊的粉碎,兇手陳世峰只被判了二十年,江歌為之而死的劉鑫依然在為自己洗白,如果沒有外界干預的話,江歌媽未來將長期生活在痛苦的陰影下。

這個案子過去後,希望社會各界也能多關心一下江歌媽,江歌媽現在的狀況,是需要心理醫生進行有效干預的,江歌媽得找到新的精神支柱才能堅強活下去。

這張圖昨天傳遍了網路,看到直接就淚奔了:

如果在門後的是媽媽,而不是閨蜜,江歌應該不會慘死吧。

願江歌在天堂安息,媽媽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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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呵呵的小書屋


繪摩!長峰一邊用瞄準器捕捉菅野的背影,一邊在心中吶喊。現在爸爸要替你報仇了,爸爸要親手埋葬那個讓你受苦、毀了你的幸福人生、奪走你性命的畜生。爸爸其實想用更殘忍的手段殺死他,但只想到這個辦法,對不起。爸爸殺了這個畜生後就去找你,我們在那個世界相逢,一起快樂地生活,爸爸不會再讓你受苦了。

———東野圭吾 彷徨之刃

讓誤入歧途的少年改過自新固然重要,但由誰來醫治無辜受害者心中受到的傷害呢?這樣的觀點是目前的法律所欠缺的。失去子女的父母還要去為罪魁禍首的未來著想,這未免太殘酷了,不是嗎?

少年法到底是用來懲罰少年犯的還是來保護他們的呢,受到凌辱傷害的被害人及其家屬,他們的心靈創傷要怎麼抹平呢,誰能懂他們這一輩子的遺憾和怨恨,誰能為無辜的被害人還一個公道。未成年人犯法,甚至殺人,為什麼不判死刑?為什麼死去的人要用生命成為人渣的所謂「改過自新」的管制體系里的墊腳石。

——東野圭吾 彷徨之刃

雖然這裡是未成年人犯法,但對於這個案件來說,我覺得也相似。


實名反對回答列表當中的某些聖母言論

首先我想說,聖母們最喜歡舉的例子就是死刑的冤案。

話說著名的呼格案和陳世峰案最明顯的區別就在於,陳世峰案件經過長期的審理與被害人的屍檢,此為物證,同時陳世峰本人也認罪伏法,相關當事人也出來指證,此為人證。

那麼陳,他和被粗糙快速審理就被槍斃的呼格相比,能一樣嗎?

冤案的根源在於證據和審理過程的失當,通過層層嚴密的調查與對執法人員的嚴格要求,是減少冤案的重要措施。

而聖母們若是用冤案來反駁死刑的存廢問題,無疑是故意混淆概念!!!

但是聖母們並不在乎呀!

就在最近我還在微博上看到了杭州保姆縱火案的後續報道。

果然,依然有網民

懷著最惡意最歹毒的心思去揣測別人。

一位擁有自我品牌的富商,住在豪宅當中,卻沒有享受到相應的安保服務,在事後質問大企業之後,得到是願意賠錢私了卻不願意道歉,但是數次採訪當中,林爸爸依然是那一句喃喃自語「我家人都沒了,還要什麼錢?」

是呀!經歷過喪妻喪兒女的痛苦,其他所有人都無法想像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痛苦,這種痛苦是否靠綠城的封口費就能解決掉的?

「家人都沒了,還要什麼錢?」依然環繞在我們的耳畔

然而,總有人要錢呀!他們拿到了綠城的贓款,他們當了綠城的水軍,他們盯著媒體上任何一個關於此案的報道,在評論區瘋狂地攻擊受害者。

我們回到本案當中,江歌媽媽身邊空無一人,而劉鑫母女依然像野狗一樣,瘋狂撕咬著懷疑她們的江歌媽媽。

更可恨的,是某些不明群眾

你們以為這案件跟你看到的年度大戲一樣嗎?

你們是抱著看戲嗑瓜子的心態來對每一個角色輪流發表自己的喜惡嗎?

可恨之處就在這裡,今天你喜歡這個角色,明天她要是有一點皺眉痛苦,你就覺得她哭的樣子很狼狽,就覺得她看起來不如你心裡那種聖母般的偉大形象。

但是憑什麼聖母們,非要像追劇一樣,要把自己的喜惡變化建立在一位喪女之痛的母親身上

你知道這位母親足足喊了劉鑫一年,那個厚顏無恥之徒才出來露面嗎?

你知道這位母親整日在微博發聲把消息公開,才能引起這樣的關注嗎?

你知道前幾天這位母親前幾天還被惱羞成怒的劉鑫母親用污言穢語罵了一通嗎?

這些事情聖母們都看不到

聖母們就是覺得

人們受了苦就應該憋著不說是吧?

就應該保持優雅而高傲的微笑是吧?

就應該老老實實捂住嘴巴千萬別出聲是吧?

你永遠都不可能感同身受

卻有臉去勸解人家

甚至代替人家原諒罪犯?

那請問

到底是誰給你們如此聖母婊的氣質和蛇蠍般的心腸?

吃著人血饅頭還這麼囂張!!!!

致聖母們!

若是你們覺得某些人的凌亂背影擋住了你看中國夢的貼畫,那麼你完全可以把腳踮得高一些!

若是你們覺得某些人的哭聲蓋住了你看19點準點新聞的雅興,那麼你完全可以把音量調大一些!

這個世界,每分每秒都有無數人承受著無盡的痛苦,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舊日本帝國自從被美國擊碎後,國民精神意志也隨之瓦解。新上台的資產階級政府按照軟弱的社會秩序平衡需求制定出軟弱不堪的廢物法律,和現在的歐洲國家普遍相同。

日本監獄待遇極好。伙食十分突出,排名世界前列。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上限,還有2.5小時的個人活動時間。如果陳每天工作掌握一門手藝,又用2.5小時的時間學習。這樣持續20年他出獄後可以完美的考取各種證書並且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哪怕因為履歷難看也可以暫時用在監獄掌握的手藝維持生活,反正過成個中產一點問題也沒有。監獄內雖然存在霸凌問題,但也要看他運氣,不定能絕對碰上。而且跟著一個人屁股欺負20年,我看沒戲。另外,他如果表現得好,刑期肯定不到20年。

而江歌媽媽是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如果這世界上有羅夏,陳世峰大概馬上就要死了。


唉,法律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的暴力工具,屬於上層建築,受經濟基礎決定。你是統治階級嗎?為什麼這麼判?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律是保證資產階級的,他們有保鏢住安全區,所以不用考慮被傷害時候的保證,或者說不優先考慮。他們考慮的是當他們犯罪時如何最少最輕的處罰,最好無罪。至於其他無產階級什麼的,都是無所謂的。


2017-12-23更新,陳世峰確實已經提出上訴,希望江母現在把主要的精力放到協助律師和檢方,一起處理二審的庭審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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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1用電腦更新,修改了幾處內容,補充評論區一條幹貨,並加粗了部分重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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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比較悲觀,如果只想看比較有希望的部分,請下拉至最後一段。歡迎發表任何意見和見解,我們一起討論爭取最好的解決方案。不過如果有看官不憚污言相向的話,我也會不吝拉黑舉報的。

從感性上說,絕大多數人都沒有江歌媽媽那樣痛苦的經歷,所以在她的行為直接威脅到我們的切身利益之前,我們沒有資格對她作任何指責;可是從理性上說,我覺得她這篇微博對於加重陳世峰的刑罰沒有任何的積極意義,反而可能會帶來相反的影響。

畢竟從檢方以二十年有期徒刑求刑開始,判封頂的二十年就已經是當前形勢下最好的結果了。畢竟江母不能代替檢方提出死刑的正式訴求,而且根據中日一些法律人的分析,請求判死刑可能適得其反。事實上經過警方、控方和法庭的努力,也確實做到了這個刑期。那麼接下來需要馬上處理的,是如何應對被告方提出的上訴和是否回國用法律手段解決劉鑫、怎麼解決的問題。

說到這次江母發的微博,我是始終反對把這起案件的影響擴大到國家政治層面上的。畢竟這是日本,不是巴基斯坦等「鐵哥們兒」國家,它對中國的關係是比較微妙的,把影響擴散得太大未必得償所願。她at中國日報,也就算了;at中國政府網,也還可以;可是圈出日本駐華大使館來,未免有些過分了。就算人家大使館同情江歌,想要主持公道,也無從管起啊。

判決書中「中日關係近年來回暖」這一條頗耐人尋味,從我看過的幾篇報道來看,我還不能弄清楚「中日關係回暖」到底是加重了對陳的量刑,還是減輕了對他的量刑。如果說中日關係好的話就給陳犯多判幾年,中日關係差就少判幾年,道理上不通,可如果倒過來理解,好像也不太對。真心希望有懂行的人士來解讀一下。此處感謝評論區 @陸雲遠遠 【我覺得中日關係回暖這句話應該是隱晦的解釋為什麼判到了上限,也就是檢方要求的二十年。因為如果當事雙方都是日本人的話,從日本的過往案例來看是判不到這麼重的。可以說也是考量了中國人民的感受。當然大家並不承這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國情不同。】

不過,這樣的聲明,至少說明了中日關係對本案的判決是有一定影響的,可是如果陳犯上訴,在二審中這樣的政治影響究竟會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就難說了。我們中國的法律人一直在強調不能讓輿論和政治干涉司法,可日本又何嘗不是如此。做個換位思考:如果我們中國人看到日本網友對中國的刑事法庭說三道四,在對求刑不滿的日本受害者家屬at中國駐日本大使館的微博下跟帖幾千條批判日本刑法,我們又會怎麼想?會不會感到反感?而如果這種對中國輿論心懷怨望的日本人成了二審陪審團的一員,對判決又會有怎樣的影響?因此我始終覺得既然選擇了公審而非同態復仇的私刑,最好是把司法的路線堅持到底,不要引入政治、輿論等一些容易有變數的東西。

不同國家的法律體系的區別,是我們十分厭惡但又不得不接受的。說句誅心的話,其實二十年與死緩、死刑的差別,放在這個大的區別下,已經不是很大了。君不見在阿拉伯國家,許多女性因為生活小節被處以極刑;而造成77人死亡的布雷維克還能在挪威的的豪華監獄裡安逸地玩電腦,讀大學,等待出獄。要取締世界各國法律體系的區別的難度,恐怕不亞於在政治上統一全世界,這一點凡是受過一些教育的人都能明白的。只不過這次的受害者、加害者和證人都是中國人,引起了我們的共情,讓我們對這種區別感到悲哀和憤怒。其實有這種感情沒什麼不對,用正常手段宣洩出來也沒什麼不好,可是如果以此攻訐日本的刑事法體系和兩國對此案有貢獻的法律人,就是給江歌媽媽幫倒忙了。

接下來我想說一說江阿姨的情緒和性格問題。在江歌案相關的問題下關於劉鑫和江母孰是孰非的爭論不斷,可是互撕的多方在江歌媽媽應該接受一定程度的心理治療/指導方面基本上是達成一致的。我也是看著江阿姨從最初純粹的悲痛,由於一些無良媒體的惡意引導和許多網友的刺激,一步一步地到現在悲痛憤怒的同時有些固執和不近人情。其實不管是《局面》視頻還是庭審現場,她都已經儘可能地做到了剋制和理智,但是正如許多知友說的,她還是有不少做法,是不利於把事件推向最優解的。

我們無法幫她把各種不良媒體全都屏蔽掉,把網上各種包藏禍心的評論一一刪除,那就只能希望江媽媽自己稍稍改變情緒,保持理智了。可是,唉......我這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如果此刻我能出現在江阿姨面前,這一句「阿姨,您最好對網上的事情稍微冷靜一下,不行接受一下心理諮詢,好準備下一步」是怎麼也不忍心說出口的。真希望哪位懂法律、輿情和心理學的大牛能出手幫她一下。

最後,說點我覺得可能有希望的方案——等陳出獄回國後在國內再次起訴。此中的難度也是很大(在江歌案相關關注度最高的幾個問題下都有法律人士詳細解釋了),但至少比現在就要在日本或者中國判他死刑容易一些。因為陳犯在日本刑滿出獄之後,很可能不需要引渡手續,直接就會被驅逐出境了。此時在國內再起訴,至少得讓他再坐上二十幾年的牢。確實目前國內幾乎沒有國外判一次罪、國內再判一次罪的先例,但是這個思路一旦做成,必定是一個有重大意義的案例,說不定會有大律師願意挑戰(當然,這種思路的第一步同樣是是先促成國內的檢察院同意起訴,然後才是法院怎麼判決的問題)。這是我極盡自己淺薄的法律知識能想到的最好的辦法了。


江歌媽媽已經陷入了一個失去她本人控制控的死循環……她越憤怒,大眾便越同情她,縱容她的情感,於是她就變得更加憤怒,贏得更多的同情……但公眾參與這件事情也不是一切為了江母,而只是為了展示一個更完美的自我形象罷了,他們可能看了幾篇痛斥「聖母婊」的文章就又把同情心扔到腦後,不再忍耐了。幾年之後熱點消退的時候,就沒有人能幫助她排解這憤怒,她會徹底崩潰掉的——除非有人能夠走進她的生活助她重新開始,或者是堅持十餘年如一日地爭取想要的結果。我現在只希望這場演出的參與者員能夠以一種方式把戲演到最後,演到江歌母親生命的盡頭,否則她這下半輩子就算是毀了——而且毀掉這一切的人們沒受到任何懲罰!


再次引用陶淵明的詩

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

江歌媽媽的悲聲顯然耽誤他們歌了。。

他們心裡在想,這個熱點不是已經過去了嗎?你這老太太怎麼還在炒熱點,真討厭,我們的視線需要到下一個可憐的事情上了,你怎麼還自己給自己加戲呢!沒看紅黃藍都沒人搭理了嗎?


我認為江母這樣的行為雖然情有可原但是絕對是不恰當的。有些人站在道德制高點談換位思考,問題在於規則如此,不能因為有情緒就違反。

我個人認為現在江母最需要的是適當的心理安慰和疏導,不論江母願意與否,江已死,江的事件已經基本結束,江母應該漸漸走出來了。繼續陷在這個事上,對江母個人的身心都將是繼續的摧殘。

現在繼續對江母的態度抱以理解和支持的態度,只不過是圍觀者廉價的自我滿足,實質是阻擋江母走出來,實質是讓江母不得不把這件最糟糕的事情拿出來反覆回憶反覆痛苦,並且不會有任何的收穫。

陳的判決已定,法官對檢察官的求刑都不打折扣,徹底堵住檢方上訴的嘴,實質上就是不想再在這個案子上糾纏下去。即使二十年後,陳回國了,陳被國內司法機關追訴(根本不可能),在陳已經服刑二十年的基礎上,再判陳死刑,可能嗎?

如果說,支持江母繼續陷進去走不出來,能夠換得成果也就罷了,問題最終結果會如何某些人心中就真的沒點B數嗎?等到事件漸漸淡去,看客們散去,唯留江母一人陷在痛苦和孤獨之中,我反正是於心不忍。

支持你的,未必真的是在幫你。

為什麼要講節哀順變,活著的人活的更好才是對逝者最大的寬慰。江被殺,她恨誰都有可能,但是她絕不會希望自己的母親陷入永遠的悲傷之中。

我不支持譴責江母,更是我更不支持現在還圍在江母身邊搖旗吶喊的看客們。江母是需要幫助,但絕不是這樣的幫助。


感情可以理解,理智上不能同意。

這件事情的最好的結果,用我自己的感情來猜測,是我走上前去刺陳十刀,讓陳以命抵命。

這還不夠,最好是過十分鐘才死去,讓他臨時前像江歌一樣恐懼和絕望。

只是,如何給江歌媽媽機會,結果可能是江歌媽媽被殺,陳能受傷就很不錯了。

如果用我們人類原始的感情用事,江歌媽媽和我們這樣體力弱者,只能更悲慘。

我們只能慶幸我們是現代社會,陳這樣的人能被制服,能給與我們復仇的可能。

我們卻也只能委屈接受這種復仇是現代社會化的,間接的,非原始的,非直接的。

說人話就是越是弱者越必須堅決服從法律。

這個道理想讓一個已經失去獨女的媽媽懂,比較難。

但是我們旁觀者就不要假設自己是江歌媽媽了,應該有這個理智懂。


中國不是帝國主義國家,不應該追求治外法權。

發生在日本國土上的犯罪,日本有最終的司法管轄權。按照日本法律的慣例(日本極少判死刑,每年都是個位數,20年在日本算重刑了),日本人判得也不算離譜。我覺得國家不應該動用外交資源支持江母的復仇之心。雖然痛失愛女這麼想可以理解,但事情不能這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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