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法治國家嗎?


當然是啊。我經常能看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部分搜索結果未予顯示。


沒啥,被人揍了五千年而已!

在《論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鳩煽過很多情,其中有一句能把人煽到哭:「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裡,每一個個人就是整個國家」。意思是說,每個人,哪怕你丑如鳳姐,都會被民法呵護,視為掌上明珠,看作國之重器,甚至乾脆就認為每個人的重要性等同於一個主權國家,你的每一寸權利她都會像老母雞一樣拚命翼護。

如果可以喊民法「媽」的話,那麼喊刑法「爸」也不算匪夷所思。刑法本來就是「犯罪人的大憲章」,當你陷入訴訟,成為眾人眼中的壞蛋,刑法就會大踏步走過來,叉腰擋住篩糠發抖的你,擋住要活剝你的國家機器,保護你的合法權利。這個時候,「李剛」這個爸沒什麼卵用,有用的「爸」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它們真的會像倆爸一樣保護你。

如果可以喊民法「媽」,喊刑法「爸」的話,那麼喊憲法「爺」也不算矯情。憲法本來就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這個爺用金箍棒划了一個圈兒,把公權力野獸關在圈兒里,人們就可以在圈兒外隨意撒歡,野獸想出來咬人,那個圈兒就會噌一下把它打回去。

民法是媽,刑法是爸,憲法是爺,聽起來可笑,在大洋彼岸卻是常識,每個人在危難之際,都會拉住這三個人遞過來的溫暖而有力的手。

可惜,五千年來,我們國家的人民根本就沒有憲法這個「爺」,基本上沒有民法這個「媽」,只有刑法這個「爸」,而且這個「爸」還是後的,不保護你不說,有人揍你時,他還歡呼雀躍遞刀子。

《中國人史綱》有這樣一段:西漢有個宰相叫周亞夫,他的兒子曾購買一些紙糊的刀槍,預備老爹死後作為葬器焚化。有人告發周亞夫私藏武器叛亂,立刻就被投進詔獄。周亞夫哭笑不得說:「這些紙糊的隨葬品也叫武器?我咋用它們叛亂啊?」,法官是這樣回答的:「你雖然沒有在地上叛亂,但很明顯的,你將在地下叛亂。」言出法隨,周亞夫只好「在地下叛亂」,死球了。

另一位農林部長顏異,當皇帝劉徹發行一種專門向封國詐財勒索用的「鹿皮幣」時,顏異僅僅翻了一下嘴唇,一個字都沒說,也立刻被投進了詔獄,法官判他犯了「腹誹」大罪——嘴上沒有反政府,但很明顯,你「肚子里反政府」了!顏異,也死球了。

這個時候,刑法這個後爸缺了大德,遞給劊子手「腹誹」這把刀子,合著伙砍殺自己的子女,借用我兒子的名言:「有你這麼當爸的嗎?!」

老說五千年文明,一群勤勞勇敢的人民。依我看,不就是一群孤兒,因為沒爺沒爸沒媽,生生挨了五千年的揍嗎?


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房寧公開提出:「不能把法治神聖化,把人治妖魔化」。

「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這是政改的要義,核心在「制約」。中共在17大前提出此語,17大、18大報告均從權力結構的角度使用

這個提法。2013年3中全會的決定,亦有此說,但局限於「政府結構」和「行政運行機制」

。2014年四中全會,此語消失。查全年人民日報,這個語句僅出現6次。


是法制國家。兩千多年前就是法制國家了。

法治國家的話,道路漫長而艱難。

法治是對應人治的。就能說這麼多了。


法治社會,憲政國家。

顯然,我國兩者都不是。


維基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

廣泛意義上中國對「法治」的理解實為西方意義上的法制 (英語:rule by law),而中文「法制」實為政權凌駕於法律之上 (英語:rex lex)。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存在西方理解的法治 (英語:rule of law) 概念。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現狀是法治、法制或政權凌駕於法律之上仍然存有爭議。

西方意義上的法治包括了民主制度的前提(國家領導人普選、政黨輪替等原則),目前的中國則不具備這些前提,被西方認為是法制而不是法治。


是,但不是對所有人。

有些人是依法的,有些人是中央決定的。


不是。

法律不是擋箭牌


這個……咱還是聊聊豆腐腦的甜咸問題吧


朝鮮也說自己是民主國家


你能在地球上給我找出來一個法治國家嗎?


我國的目標是建設成完善的法治國家。

什麼叫目標?

你的目標是做一個人格完整的好人。

你是好人嗎?



跟著挖墳,簡述幾句。由此字形相同,導致意識形態和一些望文生義的人,以為法治只是按照法律治理,於是得出:一方面,中國從法家變法時,就已經實現法治;另一方面,法的制定和適用都靠人,故有之前神論,法治應結合人治。但法家的法治,只是形式的法治,即只以現行的法律作為評判標準,不論這種法律的目的、程序是否正當,只要是君主制定或認可的就有效。然而,君主權力就是國家主權的雛形,不在法律之中,總會突破形式的約束,所以法家的法治,秦國都沒實現,何況後來儒法結合?

而實質法治,必須考慮法律的正當性,側重點的歷史趨勢是從目的、主體到程序,且多者並重。以此評價中國,只看憲法即可——

凡權利無保障和分權未確立的社會,就沒有憲法。

《人權與公民權宣言》第十六條

我們不能夠說中國有一種憲法;因為假如有憲法,那末,各個人和各個團體將有獨立的權利——一部分關於他們的特殊利益,一部分關於整個國家。但是這裡並沒有這一種因素,所以我們只能談談中國的行政。 黑格爾:《歷史哲學》

關於正當性的詳述,還可見:

何為正統性,歐洲貴族統治的正統性和中國集權王朝的正統性有何異同?

千手關叔:每個王朝更替都說法統,法統真有這麼重要麼?

而「中國」詞義的變化,也可側面回答,中國是否法治、民主以及共和: 千手關叔:「中國」和「蠻夷」之間是否還有第三種狀態?

左派的法律虛無主義,也是一大問題:千手關叔:為什麼相比右派,很多左派蔑視法律?


絕對不是。找一個法治的標杆對比一下,就知道中國的所謂法治是稀爛。

中國的法律只是任由某些人打扮的布娃娃而已。


不是。

人大會議:依法治國的目標,把中國建設成法治國家作為目標。

什麼是目標,就是還沒達成的。

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把中國建設成法治國家。

就像有一次在微博上看到過一個大牛說的一句話,深感慚愧:我們的國家變成這樣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我們政府還沒能做到守法,何來法治。

我們個人還做不到守法,何來法治。

我們的司法還在行政之下,何來法治。

但是要相信我們能夠建設成,只要政府願意遵守規則,公民個人願意遵守規則,我們能夠尊重法律的尊嚴權威性,法治國家離我們不遠。

建設法治國家,不能只強求政府如何如何,我們自己也要自下而上的進行:

1、比如公民個人要求自己,對待弱者能夠同情。對他人的不幸有所同情有所幫助,關心其他人的不幸,例如天津爆炸關注下,被執行死刑的賈xx (補充:最近的杭州藍色錢江縱火案)…

2、大牛郝勁松說的:「對黑暗的事情要憤怒,對政治表示服從,卻不卑躬屈膝。能積極地參與國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惡知道憤怒。」

(北電事情到底如何,國乒劉胖,綠城集團為何能夠如此順利通過消防檢查,背後權錢交易是否發生,這一切的黑暗,可能在我們的不發聲中又被時間的灰塵掩蓋,溫水煮青蛙,只要沒有人說話,我們這社會又是一片安詳繁華…只要權利侵害沒有燒及我們個人,誰又會著急呢?)

3、我們要對政府的行為進行監督,推動政府做到守法,法治就能做到。因為我們現在的沉默就是在放任以後權利的被侵害。

「我要憲法賦予我的那個世界!!!!!」

我想說:即使我們看不到,也希望我們的後代有機會看到。

(附上我們這個社會裡正義帥氣的大牛)

我們有責任讓我們的後代生活在一個公平的社會,而社會主體是我們,我們不去做到守法,還有誰能改變這個國家。

很多人說這個盛世如誰誰所願,但是,剖析到深處,這盛世,呵呵呵呵呵,很可怕。希望有一天真能夠看到一個盛世吧。

微博每次評論都能看到有些人說我們比別的什麼什麼已經很好了,難道你不希望你的孩子生活在一個更好的時代嗎?我相信每個人都希望能把最好的留給下一代。


填空題:

中國______制定法律,執行法律,修改法律,指定法官,干預結果,踐踏憲法。演算法治國家嗎?


這條問題還沒有屏蔽也是厲害 ~補一句吧 憲法不能約束政府的國家怎麼能叫做法治國家 人民的名義不是說了嗎 易學習可以監督李達康 那誰來監督沙瑞金呢? 同理 中紀委可以管省委 中紀委可以管主席嗎 顯然不能


民族團結大於天

外交無小事

這兩句話跟依法治國一樣常見

就是不知道是天大,法大還是大局(大事)大


目前還不是,法律各種條款有待完善,普法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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