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的定義是什麼?

相信不少人小時候都玩過蟲子,螞蟻之類的,這個時候心理壓力肯定沒有很大。

為什麼那麼多人看到虐貓、虐狗、感情他人傷害的時候會那麼憤怒?而對自己的行為卻不做評判?


幾歲的時候用竹子做弓箭,箭頭綁縫紉機的針頭射鄰居家羊,樂趣無窮。大點後不知從哪弄來一支氣槍,用鉛彈到河邊射蛤蟆,一顆子彈穿透蛤蟆,水裡泛起一團血污,樂此不疲。捉青蛙回來,剁去四肢,在殘肢上裝上木棍,再放回水裡,以為樂趣。

糊塗懵懂,不知何故。忽然憶起,恍如夢寐。

現在想到小時候虐待小動物的事也會覺得當時好「殘忍」,不過有這種感覺,是因為我學過了「殘忍」這個詞。或許不單單是這個詞,在長大的過程中,在大量的閱讀和經歷中,我獲得了豐富的感情,有了複雜龐大的內心世界。也許充沛的感情讓我可以理解別人之感情,像所有人一樣,甚至推移到日月星辰、花鳥樹木上來。此可稱為一進步,但又增添許多煩惱。正如那金句:彷彿有軟肋,彷彿有鎧甲。

前段時間老父卧病,親朋送來一隻甲魚,一番熱忱好意,謂殺而燉之可補充營養。我和我媽在醫院面對一隻甲魚手足無措,因殺不得法,故場面極其血腥,等它伸頭出來先用小刀扎住,再以另一把小刀鋸之,手疏刀鈍,甲魚遍體鱗傷內臟外露仍頑強掙扎,我和我媽心理受到巨大衝擊,幾乎放棄。周圍病友勸曰,它就是吃的物件兒,是個菜啊,何必介懷。想到親戚好意和可能對卧病父親的好處,那甲魚最終還是變成了湯。可是心內耿耿,真是無法言喻的感覺,不舒服。

當我是懵懂孩童,用鉛筆刀慢慢鋸斷一隻公雞的喉嚨,熱血激射都毫無感覺。今天,為重病的父親燉個甲魚都心有餘悸。

這同情之心,古人講的很明白。孟曰,鄰居小孩快掉井,忍不住狂呼施救。孔曰,己不欲,別施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今天公交車上廣告,尊老愛幼幾個字,細究都是從同情而來。

所謂冷血、冷漠、殘忍,不過是說一人缺乏「同情」這種感情能力。同情能力讓人們正常相處,一些具有反社會人格的人則不然。踢殺嬰孩、暴虐老弱,我等震驚駭異,他卻麻木無感,正如我小時候那種懵懂糊塗,彷彿夢中,不明覺厲,細思極恐。

童年虐待小動物和暴力傾向有無關聯呢?我不以為然。從小到大,我從未以暴力欺負過比我弱小的夥伴,與人打架,也是那些欺負我的大塊頭,每次挨打的都是我。以和為貴,大塊頭只欺負不敢反抗的人,基本上我一反抗,大塊頭覺得麻煩,懶得找我碴了。

撿到錢交給警察叔叔買煙,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弟弟被一群人欺負我單槍匹馬挑戰一群小混混都干過。我覺得我是一個有愛的人。插一句,童年虐完動物之後我就愛上了唐詩宋詞四大名著,那是在退學的表哥行李里翻出來的。如果我能早點遇到那些書,許多小動物也許會有更溫柔的命運。我們村沒有書,誰都沒看過,誰都不捨得買。

很多年之後,我們村出了第一個大學生。

難道?是的。


個人定義是:做明明可以不做的帶有傷害性質的事情

通俗的說,你在野外有隻狼要吃你,你砍死狼了,這就叫防禦,因為你不得不做;一隻不會危害你安全的小貓,你無端的傷害它,就叫殘忍。

比如皮草,要從活的動物身上剝下來,在現在這個年代有無數禦寒的東西,穿皮草是裝飾而非必須,不穿你不會凍死,因此穿皮草就是殘忍;而以前沒有什麼羽絨服啊,各類人造纖維啊,東北那不穿皮草很難生存,那就不是殘忍。

我吃動物,動物會死,我不吃動物,我不會死,因此我素食。

為什有些人不評判自己呢?請參看心理學的一個名詞「自我防禦機制」。


人們將某事定義為殘忍源於」同情「。因此在虐待動物導致人們的憤怒這個問題中,我認為取決於兩個因素:

1.和虐待的東西有關:越和人類親近的動物,越類人或者越容易擬人化的動物 遭到虐待,越容易然人產生殘忍的聯想。

2.和虐待的方式有關:虐待方式越讓人類產生不快的聯想,越讓人覺得虐待的方式讓自己感同身受,越容易然人產生殘忍的聯想 。

如果我們將』『1』『中的因素綜合成指數A (小貓,可愛的小狗,海豚在這裡面是高指數; 蟲子,螞蟻是低指數)

而將』『2』『中的因素綜合成指數B(比如越殘忍的虐殺是高指數,安樂死是低指數)

則越趨近於區間4的行為,越能引發人們對殘忍的聯想,引發人們的憤怒。


扯幾句吧…

  小時候是都虐過蟲子,比如把蟲子用水淹死、用小刀切碎…我還曾把一隻小毛蟲電死…但那都是幼年時代的事情,那時候對很多事情很好奇,也不很明確好、壞的界限。如今已經成年,總該知道是非對錯的標準,知道什麼是善什麼是惡,遵循善惡原則來行事就是理所應當。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當年羅馬斗獸場的場景:

 ——無數人坐在層疊的觀眾席上,觀看猛獸撕咬奴隸,看到奴隸扯碎時,很多人立起歡呼…

  這種喜愛並推崇暴力的行為,就應被稱為「殘忍」。

  在詞典里「殘忍」的解釋就是:兇狠毒辣

  若按聖經所說,這是人本性中由該隱兇惡狂暴的惡屬性所遺傳下來的罪性

  如今不少人虐待動物的事件,比如虐貓、虐狗、虐海豹等,只能說是人罪性中暴力屬性的爆發。

  當一個世代越發黑暗,人類的罪性就越發容易被激動而迸發。人通過正常的娛樂活動已經不能獲得情緒、心理上的滿足,反而喜好通過嗜毒嗜虐等極端行為來獲得快感,完全悖逆了人類本應該遵循的善惡法則,一心作惡。

  就我個人而言,我現在最多只會虐蒼蠅、蚊子、飛蛾、蟑螂等害蟲,極度反感虐貓、虐狗等行為。曾準備了一截廢棄的鐵水管作自衛武器,到現在也沒機會使用,不是因為現在的安檢或武器管制,而是我怕自己一個不小心下手太重,把對方打殘了。

  每個人在學到了很多知識後,都不可能再象幼年時那樣心無城府,我們已經知道了有些事情是錯的,就應該禁止自己做錯誤的事。把人或其他動物象殺蟲子那樣打殘打死的事情,現在的我是無論如何也下不了手,因為我知道那樣做是錯的。

  個人感覺,現代人的暴力傾向如此嚴重,動輒毆打他人,與當代社會制度、社會環境…不無關係。人的各種壓力越來越大,任何一個小小的破口就可能導致徹底爆發,又豈止虐待動物呢?


虐待動物,某種程度存在心理扭曲,或是發泄或是通過這種方式進行宣洩。單從詞的定義來說,虐待和殘忍這兩個詞定義要分開。

樓主所謂的殘忍應該跟由人們虐待動物這種行為或者語境下提出的定義,如果但從殘忍來說,殘忍的事情可能不僅僅是虐待動物一件,這個時候可以定義為「知可不為惡,而為之」、「某些不公平行為」。而樓主的語境可能多半在道德體系上進行建立的,而且大多是主觀的感受,以下兩個事例:

1.小時候都玩過蟲子,螞蟻之類的,用各種方式把動物殺死;這跟2樓的於霆說那樣,因為那時候對很多事情很好奇,也不很明確好、壞的界限,對於道德體系接觸較少,很多是本能行為。所以這種情況,當事人(小孩),他不覺得這樣做很殘忍,或者這是一種虐待行為,可能還會覺得好玩。而懂得道德體系的人,比如父母或者路人會覺得這樣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這個例子說明了對道德體系和主觀感受舉證)

2.我們都知道,貓抓到老鼠後並不會馬上將其吃掉,而是會玩弄一段時間,或者玩弄致死後才會吃掉。(對於食物鏈上的,而且存在「虐待」行為的這種情況怎麼看?),還是一個道德體系的問題,或者道德認同的問題。

大多數的心理感受定義一個是跟個人感受有關,另外一個就是跟所處相關道德體系有關。殘忍或者虐待都是相對而論的

個人隻言片語,希望有用


殘忍就是在沒有損害到自身生存或利益的情況下,傷害其他生物,並以此為樂。

貓狗和人親,是人的寵物,有些甚至上升到朋友親人的高度。蟲子可不是。可對於那些真心把昆蟲類當做寵物的人來說,沒什麼區別,他們肯定一視同仁。關鍵是,把貓狗當寵物甚至是朋友的人多,輿論的力量多大,而把蟲子當寵物和朋友的人少。

要是能幾十年養一隻蟲,每天它能朝我點個頭揮個翅膀什麼的,我也不好意思不拿它當朋友了。

可以學習某些萌神,挑幾款長相不錯的蟲子,拍照並PS成各種可愛萌樣,模仿貓狗以可憐求安慰的神態凝望人類......再配以人蟲故事增加感情,之後大聲疾呼保護小蟲蟲,蟲們也是有感覺的云云.....

相信會有點不同。


殘忍的定義,就是缺乏同情心,同理心。

我表示我小時候也虐過小蟲子,但是更大一些之後,就懂得生命可貴,對於各種有生命的東西愛惜和喜歡了,對於一些於人類是討厭的難忍受的事情可以理性對待了,例如,老鼠咬壞你的書,如果你可以想到它們需要磨牙而你的書適合磨牙,大約也不會怒髮衝冠,只是覺得好笑了,此外,會反省自己藏書不嚴的過失,弄個結實柜子將書收藏好。

而社會上的那些虐貓虐狗是怎麼回事呢?明明已經長大了,甚至是成年人了,卻要虐殺這些小動物,甚至變態地錄製視頻廣為傳播,傷害他人的心靈。這些人根本沒有同情心,更別提同理心,他們不明了生命的意義,對生命也不尊重,這些虐待者們其實也是在虐待自己,因為除了痛令他們有快感,有生存感覺,其他的諸如愛與幸福的感受什麼的,他們無法獲得,也毫不珍惜。這些人是殘忍的。

我也不贊同人們直到現在還穿皮草,甚至為了穿皮草而搞養殖業,為了獲取美麗的皮而以極其殘忍的方式活剝動物的皮。我認為發達文明的社會裡人應該與動物學會共處,自然界里動物失去了棲息地,可以與人類以朋友或寵物的模式一起在人類社會環境裡面生存。

我想,同情心之類也是有等級的,有的人對於人足夠仁慈,對於獸便十分殘忍,甚至完全沒有考慮這種問題;有的人對於人和獸一樣殘忍;還有的人對於獸仁慈,對於人反而比較殘忍。究其因由,跟心理的成長與塑造有關吧,人是先感受外界,然後有所反饋,逐漸成長的。殘忍的傢伙們都是些成長畸形的人。


這種主觀的東西,哪來什麼定義啊。。。


推薦梁文道與錢永祥主持的論壇:動物倫理與道德進步,看完之後很受啟發.


我小時候,我的父親對我非常殘忍。

大家在知乎名帖「如何與父母斷絕親子關係?」裡面看到的殘忍行徑,10個有5個都能發生在我身上。

我只說一件事。六歲的時候有一次,父親叫我把熱水瓶里的水倒在臉盆架子上的臉盆里。我覺得自己舉不動,請求他幫我倒,他嚴酷地拒絕了。我提起熱水瓶,好不容易舉起來,搭在臉盆邊上把水倒進去,因為害怕失手燙到自己,沒敢把熱水瓶撤下來,不知不覺中就把所有的水都倒進去了。

這是5分鐘前剛剛燒開的滾燙的開水。他看到後勃然大怒,抓住我的兩隻手,朝盆里按了下去。

現在,你知道什麼叫殘忍了嗎?

殘忍的定義是,有些人,有些事,你永遠不可能忘記,也永遠不可能原諒。


時間。


無惻隱之心即為殘忍。


無知即是殘忍


破環、踐踏、蹂躪本來美好的東西


我一共往家裡帶過四隻被扔在路邊的小狗。

只有一條是被允許收養的。前提是,我被念叨暈了。被罵的慘了。

今天我又帶回了一隻,當然,還是被罵啊,我奶奶說,你臉皮太厚了,說的話都當耳旁風了。嗯,好像有點對。哈哈。

以上都是一切和諧的畫面。直到,我爺爺說了句,你不把狗送走,我就給它溺死。當時,我的心情就像砸開鍋的熱油,全身一股氣直往頭沖。

在老人家眼裡,我是個不懂分寸,脾氣不小的大齡孩子。可在我的眼裡,他們是不懂通融,鐵石心腸的頑固長輩。

殘忍是什麼?是我爺爺對生命的不敬畏,也是我對長輩不能身同感受,理解包容的嗔怪。

我以為自己溫柔的對待著世界,卻偏偏總是行差幾步。

為此,反省。睡覺。匿名。


邪惡的定義是違反道德,殘忍大概屬於邪惡的一種吧。所以那些人大概是覺得殺一些小動物至少違反了道德。


不以生存為目的的殺戮都是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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