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63 套房離婚協議」被瘋傳的事件?

如果大蒜暴漲要以擾亂經濟秩序罪處罰,如果饑荒年代囤積糧食要判刑。這個到底是不是專家天天說的剛需呢?為什麼不是判這一對夫婦的刑而是告泄密者,我倒是覺得那個是舉報者,沒收63套房然後獎勵舉報者一套。很簡單,饑荒年代你囤積糧食哄抬物價會不會被沒收糧食。


看了這問題下的很多回答,我發現很多人缺乏對基礎經濟學知識的基本了解。

不少人認為:征房產稅以後,房東可以將房產稅100%轉嫁到租客頭上。

持這種觀點的人要麼本人缺乏對經濟學的基本了解,要麼是壞——想故意誤導那些只有一兩套房產並且真正缺乏經濟學常識的普通市民。

稅收中有個詞叫做「超額累進稅率」。這種稅收演算法很常見,個人所得稅就是這麼徵收的。

下面將論證:如果對房產稅採用超額累進稅率的方法來徵收,房產稅是不可能100%轉嫁到租客身上的。

我們做個假設:(只是為了說明問題,暫不論數據是否合理)

0套房:給予購房補貼。(爭取10%無房者的擁護)

第1套房:不征房產稅。(爭取50%只有一套房的業主的擁護)

第2套房:徵收1%房產稅。(盡量不損傷有且僅有兩套房的30%的業主的利益)

第3套房:徵收2%房產稅。(盡量不損傷有且僅有三套房的5%的業主的利益)

第4套房:徵收10%房產稅。(割有且僅有四套房的2%的業主的羊毛)

第5套房:徵收20%房產稅。(割有且僅有五套房的1%的業主的羊毛)

第6套房:徵收30%房產稅。(割有且僅有六套房的0.5%的業主的羊毛)

第7套房:徵收40%房產稅。(割有且僅有七套房的0.3%的業主的羊毛)

第N套房:徵收40%房產稅。(割有七套房以上的所有業主的羊毛)

由於採用超額累進稅率的徵稅方式,95%的業主需要承擔的稅率在2%以下,由於95%的業主所能提供的用於出租的房子佔市場的絕大多數,因此租金價格基本由這95%的業主決定。這2%以內的房產稅被轉嫁給租客,然而2%的轉嫁額只是毛毛雨而已,租客根本不care(最後這句話不夠嚴謹,後文有勘誤,為尊重已針對這個回復的人,這裡不做修改)。

擁有4套房及以上的包租公和包租婆,由於只佔所有業主的5%不到,人數的佔比小,註定了他們無法決定租金的市場價格。這10%、20%、30%、40%的高稅率也就無法完全轉嫁,甚至可以說基本不能轉嫁。

再次強調,以上數據只是為了說明問題,暫不論具體數據是否合理

還有人說什麼可以把房產轉到未成年的孩子名下,以規避房產稅,真是「拿衣服」。以我黨如此大的控制力,可以一天一個文件,沒看到以前假離婚購房的洞都給補上了?真要割羊毛,我黨有的是辦法。

個人所得稅中的超額累進稅率其實也是「劫富」,所以也不用老是說「劫富」怎麼樣怎麼樣。

我黨自稱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劫富」也符合它的這一精神。因為在任何社會,巨富群體都不可能是「最廣大的人民群體」。

所以「征房產稅以後,房東可以將房產稅100%轉嫁到租客頭上」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任何持此觀點的人要麼是無知,要麼是別有用心。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請明確我想討論的問題核心。我強調了兩次,有的人還是抓著具體數據不放。好吧,我假設把第二套的稅率調整為0.1%,把第三套的稅率調整為0.2%,把第四套的稅率調整為0.3%(原先為10%),其他所有的均不變。

我懇請各位不要在具體數據上做文章了,具體怎麼做文章,怎麼防止鑽空子,那是專業制定稅制的人應該考慮的事。我所要論證的就一句話:「征房產稅以後,房東可以將房產稅100%轉嫁到租客頭上」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

至於說「那5%房主大幅度提高房租,剩下的95%也會順勢漲價」的觀點,其實也有漏洞。一旦按超額累進稅率徵收房產稅,手頭有多套房的「那5%」自己手頭超量的那些房子已經成了燙手山芋,單套總價按400萬算,如果徵收20%,則是80萬,難道你還想向租客「大幅度」提高80萬的房租不成?很明顯在當時市場下,房租遠不能提高這麼多。

此時「那5%」第一想做的是儘早脫手多餘房產變現,而不是漲房租(畢竟漲的那點房租遠不夠填稅)。而一旦大規模拋售房產,結果是什麼?結果首先是房價大幅下挫導致單套房產的稅額降低,其次能買得起房子的人變多,租客減少,在這兩股力作用下,房租很難漲,甚至反而會下挫。(當然,房產稅導致的結果不是我要論證的重點,我論證的仍是本文最開頭我提出的觀點。)

【勘誤】

這2%以內的房產稅被轉嫁給租客,然而2%的轉嫁額只是毛毛雨而已,租客根本不care。

更嚴謹的說法是:只有這2%以內的房產稅才可能被轉嫁給租客,事實上,甚至就是2%以內的房產稅可能也無法轉嫁給租客

為什麼呢?我們再來看看供求關係,看看變與不變。

變化:

對於多套房的業主收房產稅了,他們要大出血了,因此妄圖提高房租減少損失。

不變:

徵收房產稅以後,租客手中的錢「變毛了」嗎?沒有,貨幣暫未大幅貶值。

租客的整體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了嗎?沒有!

租客群體突然想租更大的房子了嗎?沒有!

市場中用於出租的房子變少了嗎?沒有!

租客的收入水平沒有變化, 支付意願也沒有變化(錢沒「變毛」),租客所需要的房間面積也沒發生變化,市場中的用於出租的房子數量也沒有發生明顯變化。

供求供求,求基本沒有變,供也基本沒有變,均衡價格就基本不會變。

房產稅就算是收1000萬,只要原先的租房的供求關係不變,房租就一分都漲不了。(租客內心OS:國家割你羊毛關我屁事?我一個月就只願意支付2000元房租,你敢漲價試試?看你能租得出去!)

當然,事實會比這更複雜,如果一旦房主大規模拋售房產,短期內市場中用於出租的房子會變少,房租逐漸升高。而大規模拋售可能導致房產出售市場的供給量大幅攀升,供過於求造成房產價格暴跌。房價暴跌,使很多租房者有能力變為購房者,這樣租客群體減少,租房需求變少,租金又逐漸回落。(至於房價大規模暴跌可能引起的經濟震蕩,已超出本文內容,不討論)

這樣分析的話,我的結論會更激進:這房產稅別說100%轉嫁了,能不能轉嫁都是問題。


實幹誤國,炒房興邦


有人說,這是仇富。心態問題。見不得別人好。

可我們現在這個人民共和國當初是怎麼來的?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仍維持封建土地制度,占農村人口不到百分之五的地主、富農,佔有百分之五十的土地。他們憑藉佔有的土地,殘酷剝削和壓迫農民。而占農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貧農、僱農和中農,卻只佔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們終年辛勤勞動,受盡剝削,生活不得溫飽。這種封建土地制度嚴重阻礙農村經濟和中國社會的發展。他們十分悲慘,新中國成立後,佔全國三億多人口的新解放區還沒有進行土地改革,廣大農民迫切要求進行土地改革,獲得土地。

當初消滅的地主階級,這是乘著時代的浪潮,又重新回來了嗎?

小時候,看閃閃的紅星。米店老闆把糧食屯起來,不賣給老百姓。明明糧倉里谷積如山。可就是不賣給老百姓。把門一關,一口咬死,就是沒米。任憑老百姓拚命敲射門板。會不會有人說這米是人家老闆花錢買的,人家想賣就賣,不想賣就不賣,你們這幫泥腿子,這是仇富,心態問題,就是見不得別人好呢?

63套房。這個數字非常超常了。一般家庭,三口之家,四口之家。10套房還住不開?何況六十多套房。誰也不反對人家謀求個人和家庭經濟利益。但衣食住行,都是關係老百姓生活切身利益的大事。不希望有人靠著欺行霸市,投機倒把,囤積居奇來暴富。我是不懂政府說怎麼樣要調控樓市,又是限購政策的。持有多套房產就不該管?


一個村會計,能撈這麼多,估計村長和書籍,撈的更多


中國這麼大,什麼樣的人都有,在武漢有63套房並不算是最多的,武漢在中國也不是一線城市。要是有人在一線城市核心區有66套房呢?要是這房主有這麼多套房子不但不滿足,還去找政府抱怨呢?要是有人有160套房呢?題主看到不得更激動?不過你激動也沒用,人家的房子都是合法財產。

深圳特區報官微談66套回遷房:有人名下有160套房_網易財經

記者發現,深圳南山區官網的書記信箱顯示,有自稱是南山區大沖村的村民表示,自家分到了66套回遷房。經過配備家私和裝修,但目前只出租出去了5套。村民稱,所有這些房子裝修和家電的配置,是從銀行貸款,投入大筆錢才完成的。他們面臨巨大的壓力:一方面貸款和利息的支付,每月都是數額相當大的一筆錢;另一方面,每月的物業管理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目前出租的幾套物業,連生活費都不能滿足。希望政府可以提供幫助解決。

有的網友認為寫信的村民是在炫富,其實還真不是!如果網友們已經在為坐擁66套回遷房而「羨慕嫉妒恨」了,那麼中介的話估計會讓不少人「哭暈在廁所」。「有的家族分到的房加起來有300多套,我知道有個人的名下有160套。」小徐說。根據2006年的數據,大沖村儘管生活著數萬人口,但戶籍人口只有1007人。大沖村改造後將產生近萬套回遷房,因此一家子坐擁有幾十套房也很正常。以50平方米300萬元一套計算,寫信村民的身家早已接近兩億。若日後她的房產都能順利出租,就按每套平均月租4000元,每月她也能坐收26.4萬元。

你知道深圳市南山區什麼概念么?我找到一張去年12月的深圳房價地圖。是的,沒錯,就是深圳房價最貴的那個區。

題主也別激動,有比你更激動的,當年逃港的深圳村民在香港可能買房的房貸還沒還完,再回頭看到村裡沒走的1007人瓜分近萬套9萬/平米的房子的消息會是什麼感受?這些房子本來他們也是有份的!那感覺豈止是錯過了一個億啊!

真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誰能想到三四十年功夫,小漁村變成大都市,逃荒漁民變成身價過億的包租公?這歷史的進程就輪到了他們翻身,你不服也不行。


為什麼這件事會被刷屏,但是某富商資產1億卻沒人多在意?(論價格這些房子應該不夠一個億吧)

因為富商有錢大家覺得正常,可是把房子像白菜一樣存著,大家覺得是一件奇怪的事。而不是普通仇富。

一個富商有一個億財產,很少會只是把它存在銀行,而是會做投資。如果投入企業,會繁榮經濟。如果投入基金,基金會把它投資給股票等,也會繁榮經濟。假設它就死腦筋,啥都不做,就放銀行存利息,國家不斷的通貨膨脹,也會讓你的錢縮水。

這正是問題的核心,現代經濟逼所有富人不斷參與輪盤賭。贏了,你就更富。輸了,沒準最後你會一無所有。能力不足的人,即便偶然佔據了大量財產也很難一直佔據在頂層,會隨著一次次的輪盤賭階層上升或下降。使所有人的階層流動性都增加了,能者上,庸者下。

而中國房產提供了一個不參加輪盤賭的機會。無房產稅的情況下,中國房產會隨經濟增長和城市化增值,只要中國經濟不崩盤,幾乎零風險不貶值。人都不傻,不要說白領,好多做企業的都不做了,專心買房子。

而政府害怕經濟崩盤,通過控制每年的土地開發量等手段,更是讓這個曲線,成了一條只漲不跌的直線。

買房子的人當然沒毛病。至少報道中看起來沒偷沒搶。至於這種方式對中國經濟是否有利,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想解決房價,方法很簡單:(1)增加每年的土地供應讓開發商大量蓋房子。(2)收房產稅,套數越多收稅越高。房價自然就下跌了。政府沒這麼做,是因為有其他顧慮。

補充,

至於63套的房子是不是貪污來的,是另一個問題。重點是貪污,而不是貪污了什麼。難道如果她貪污的不是房子,而是錢。你就會覺得好受一點嗎。

………………………

PS,送給某些人

不是批評國家某點不好就是不愛國,愛之深責之切。國家就像一個家庭,要有自信,同時更要不斷反省,學習別人優點,完善自己不足,才能繼續前進。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希望你能懂。

也希望有房子的人,不要覺得自己理應抵制房產稅,知乎上的人基本都是互聯網發家,多數也就有個一兩套房子。你們的財產和背景資源根本不足以讓你們進入社會頂層。這次杭州失火事件就是明鑒。但是如果提高階級流動性的話,你們正是最可能突破看不見的天花板,繼續上升的人。優秀的人,從來不會害怕公平競爭。看清自己的屁股坐在哪裡。當然,如果你是背景特殊的官二代的話,這話當我沒說,你們的確是當今社會最佳利益獲得者。維護你自己的既得利益,這是你應當做的。


63套小戶型還遷房,就算50平一套總共60套。

武漢房價是北京房價五分之一。

換算到北京也就600平。

北京房姐裡面600平算什麼?


高中的時候學地理,講到洋流,說地球上的每個大洋都有固定的流動方向,經年不息地流動著。我當時就問老師,大洋就像一個大湖,不應該是像一面鏡子一樣平整嗎,否則又怎麼會有海平面這個概念出現呢?老師就樂了,說大洋的平是一種動態的平衡,而不是靜態的平衡,地球上每個地方降水不同,河流數量不同,風向也不同,自然水多的地方會往水少的地方流動,或者即便是平的也會隨著風向流動,不可能是絕對平整如鏡子的。

至今,動態平衡這個概念都對我影響很深,琢磨起來,世事都逃不過這個概念。

看事情,最怕的就是一種固化思維,拿著一個概念衡量所有東西,缺乏流動性。殊不知,世界上的矛盾都非絕對,而是隨著條件的變化不斷互相轉化的。善與惡,美與丑,正與邪,好與壞,莫不如此。

封建時代,哪個王朝造反都是死罪,但同樣是造反,為什麼陳勝吳廣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孫中山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被廣為傳頌,而那些妄想反清復明的人就被嫌棄呢?《天龍八部》里的慕容復更是沒有一天不想著光復大燕,讓人不齒,為何做同一件事人們的評價卻不同?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在當今的中國可謂深入人心,但與此同時,又為什麼歌頌梁山伯好漢「殺富濟貧」「替天行道」的精神呢?知乎上的精英們,恨透了妄想著均貧富的刁民,但為什麼當年我黨「打土豪分田地」卻能深得民心?

因為時移世易,外在條件不同,對同一性質的事件的評價也不同了。一個王朝,如果國泰民安,你卻要推翻他,那肯定遭到一通白眼。一個王朝,如果民不聊生,你要推翻他,那肯定簞食壺酒以迎王師。均貧富,殺富濟貧是正義還是邪惡,也取決於所處時代的貧富差距有多大,如果富有良田萬頃,貧無立錐之地,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殺富濟貧就成了正義,即便你有法律法規的約束,人們也會棄之如敝屣。但如果貧富差距遠遠沒到達這種地步,你卻不尊重別人的私產,妄想均分,那無論是民意還是法律,都是萬不能容赦的。為什麼要弄一個衡量貧富差距的基尼係數?就是因為,你一旦超越了這個係數,正義和邪惡就要慢慢開始轉化了,統治的合法性也會受到威脅。

在當下的中國,有幾十套房甚至上百套房的大有人在,這讓那些沒房的恨透了,說實話,想均貧富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存在即合理,畢竟真的不是什麼事只靠自己努力就行的。但恨歸恨,你不能真去搶奪別人的私產,因為法律還在,執法機器還在,法律的民意基礎也還在。你雖然買不起房,但你還可以租得起,租不起小區的,也可以租得起城中村,租不起城中村的,也還有地下室,你還是可以生存的,真正連生存都不能的,極少數,所以他們的妄想沒有民意基礎,就是非正義的。

貨品緊缺的情況下,尤其是糧食等生存必須品緊缺的情況下,把囤貨居奇的人判定為擾亂經濟秩序,甚至對相關人員進行判決,即便沒有法律依據,這也是必要的手段,有民意基礎,是正義的。但房子跟糧食不一樣,即便居住權是剛需,但買房也不是剛需,所以房子再緊缺,你依法依規地多囤了幾十套房,絕對不足以構成擾亂經濟秩序,再說了,個人手裡的幾十套房在全國佔比不值一提。什麼時候這種屯房行為就成了非正義的呢?等全國絕大部分房子集中在極少數人手裡的時候,現在還遠遠不到能把邪惡轉化為正義的條件,所以邪惡依然還是邪惡。

知乎也經常討論出身問題,很多人覺得,人家富人靠著祖輩的奮鬥,理所應當後代應該享受更好的生活。看起來是不錯,然而這裡邊也會發生性質的轉化。最開始,大家在同一起跑線,就好比剛剛改革開放,頭腦靈活,敢闖敢幹的先富起來了,這很公平。但是,一旦先富起來的人的財富和資源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大,並且構成了堅固的圈層,貧者再無機會,那麼,最初的公平就已經淪為了完全的不公平,世道就要變了。現在我們的社會雖然已經不像最初站在同一起跑線那樣公平了,但好歹窮人也還有不少機會,生存大多也都不是問題,所以事情的性質還沒到轉化的地步。沒到轉化的地步,但事實的不公平已經存在,所以,這個階段的爭議和矛盾也是最多的,想著均貧富的和捍衛私產安全的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說服不了誰,都有立論的依據,好在還有法律束縛著人們。當正義和邪惡進入纏鬥狀態時,法律就成了最後一道防線。法律是公平的保障,同時也是不公平的守護神。

世界上的事永遠是以這樣一種動態平衡的方式向前推進的。封建社會,禁錮人性,五四以來,開始強調自我,現在發現自我強調過火了,又開始倡導回歸傳統。性禁忌的時代談性色變,現在色情泛濫,男女關係混亂了,又開始強調節慾,責任,情感和愛。網路上也是這樣,整天人無趣不可與交、無趣是最大的惡的時候,反對有趣的聲音就跳出來了,溫暖人心的雞湯聽多了,又開始流行負能量的毒雞湯,等什麼時候毒雞湯聽膩了,又開始想念正能量了。

二元對立絕對不足以解釋世事的複雜,黑白相轉,善惡互依,盛極必衰,過猶不及,平衡永遠在以動態的形式呈現著,高山夷為平地,大海聳起高峰,明白了這一點就能看透好多世事滄海桑田的變化了。


所謂的革命和正義,是對不同群體的利益再分配。之前利益受損的群體通過政策上的變法得到利益好處。之前佔據了過多利益的群體,其部分利益要被剝奪重新分配。

但針對個人的,把人家離婚協議未經允許曬出來對人家口誅筆伐這就不是正義了。這是違法,告你活該。這種行為明顯是有人在故意煽動輿論製造新聞。你要真的跟著上,那你跟西安那位拿著車鎖把日系車主頭砸爛的小夥子就沒什麼區別了。


相當於新時代的地主?喵喵喵?

想想看,我們辛辛苦苦賺得錢都被他們搜颳走了(如果你硬要買一套房的話),然後他們在把搜刮來的錢拿去買斷更多的房子,這樣一來他們變得更富,我們變得更窮,算是新時代的「劫貧濟富」。

而且這個過程中,大量的資金在房地產中空轉,很少有錢流入實體經濟中(你想想看,開廠賺的錢能達到炒房賺的零頭嗎?),這樣一來社會問題會越來越多。

再說,老百姓都把錢拿去買房了,手裡拿來消費的錢能多嗎?這間接導致消費能力下降,實體經濟的產品沒人買,能活不?(透支未來20年的購買力,這個真的很傷)

所以,我覺得,政府應該從賣地財政,轉化為出租房屋的「大房東」。建設一批批價格低廉的廉租房,這樣,政府能讓人才解決了「安身立命」的首要問題。又能有源源不斷的財政收入(雖然這樣收入不像賣地那樣一下子有那麼多錢,但是這是一筆源源不斷的收入,不會因為土地減少而減少,這是「可持續發展」的)。

就我看來,還是好好學習,工作,有能力就盡量出國,國外工資高,社會福利好,房子還是永久產權的。


我想看看,這時候右派人士喊不喊「私有財產神聖不得侵犯」。

或者只是「對比我強的,要求平等,對比我弱的,要求自由。」


女方是有點弱智了,大家瘋狂轉發過段時間就忘記了。畢竟網友記憶還不夠七秒。打算告洩密者無疑自己將事情搞大了。

從新聞裡看,男方是村會計。能買得起63套房能力著實突出,這麼強的能力才做會計真是有點太屈才了。離婚協議顯示男方淨身出戶,理由是感情破裂。這個會計真是中國好男人的典範了。

只要有點腦子的估計也能想到,大概率是有事情在裡面的?

其實對他們來說最好的做法還是不露聲色的混過去。畢竟很可能是為了避嫌。當事人卻惱羞成怒。

事情越搞越大,很多在水下的事情早晚會浮出水面的。真是應了一句話,天道好輪回,蒼天饒過誰呀!


又見神論,@時客 「一個擁有區區63套房70年住權的家庭,充其量只是人民內部的上中農而已」

真是呵呵,50年土改,革地主的命時,中央文件《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實踐中,僱傭三丁以上通常就被劃分為地主了,幫助地主收租的管家也認定為地主,哪來的自信63套房還不是地主,虧得現在底層沒有暴動革命,否則肯定是吊路燈的命,不要看不起無產者,你要別人的錢,別人要你的命。革起命來真趙早溜了,死得就還正好是你這樣的稍有資產,自以為是被統治階級的剝削階級。

底層不笨,底層不會冒生命危險跑起來和最頂層血拚,然後撕肉給中產吃。最聰明的做法顯然是底層簇擁最高層,砍中產的肉吃,底層喝湯。即便革命,49年大地主還不全都跑了,被批鬥的就是中小地主。

《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
地主:佔有土地,自己不勞動,或只有附帶的勞動,而靠剝削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雖已破產了,但破產之後有勞動力仍不勞動,而其生活狀況超過普通中農者,仍然算是地主。幫助地主收租管家,依靠地主剝削農民為主要生活來源,其生活狀況超過普通中農的一些人,應與地主一例看待。
中農:有些中農只佔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有些中農並無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中農自己都有相當的工具。中農的生活來源全靠自己勞動,或主要靠自己勞動。中農一般不剝削人,許多中農還要受別人小部分地租、債利等剝削。但中農一般不出賣勞動力。

神特么的63套房還不是地主。神特么的和你是人民內部。你想和我們在一起就在一起了?

@時客:

(看到很多人不滿,說這個家庭是地主。我很好奇,一個擁有區區63套房70年住權的家庭,在多大程度上超出「人民」的概念?說到底,一切所有權均歸國有,這家人也只是能在一定時限內利用和轉移這一權利而已。這種東西稱之為生產資料、私有財產都勉強得很——這樣的家庭配姓Z嗎?如果不姓,那麼充其量只是人民內部的上中農而已。還地主?這樣的要是都算地主,你讓Z老爺的臉往哪兒擱?
現階段網路流氓無產者最大的毛病不僅僅在於只會打嘴炮,還在於不敢噴Z老爺,只肯挑動人民內部矛盾,還自以為佔領了道德高地。呵呵,就你們?


囤積居奇,拆遷暴富,其實是沒有資格說什麼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

坐地起價,中途趕走租客的時候,想過法律沒有?

當年的傅儀,全中國都是他的,當年很多逃到台灣的地主,現在還拿著全中國大部分地方的地契。根本不存在誰的財產完全是天經地義的。

開心就好,韭菜一茬一茬的割,總有相互輪到的時候。

就像63套房子的人,在出租房子,坐地起價,趕走出租客的時候,他們可不會給你講道理。

每個人 的利益,就是最根本的道理。自己一定要知道,自己該站哪邊。


治理這種財富在少數人手中過度集中當然通過稅收手段來實現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了。

我一直覺得只有超額累計的房產稅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可以規定人均免稅面積40-60平米,每人均面積超過20平米稅負翻一翻。

例如人均60平米以下免稅,人均60-80平米每年房產稅為房價1%,人均80-100平米每年房產稅為房價2%,人均100-120平米每年房產稅為房價3%,人均120-140平米每年房產稅為房價4%,以此類推。

歐美國家通過嚴密的現金監控,全面徵收超額累計的個人所得稅,高額度的遺產及贈與稅來實現社會財富二次分配,但是很遺憾這些我們都沒有。

只要租過房子自住的都知道開發票費用是不在房租里包含的,房東根本不納稅。

沒有現金監控,兩套帳就可以規避絕大多數稅務檢查,被發現是自己蠢,這個基本上是無解的。

個人所得稅只是工資稅,x東的劉老闆1元年薪也可以給母校捐上億根本沒人管。

所以真的要讓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其實很簡單,一劑重葯就可以痊癒了(^_^)


割你韭菜笑嘻嘻,

割我韭菜mmb。


《論房產稅的重要性》


又是發動群眾斗群眾的把戲,還一堆人跟著斗得歡天喜地,真是xx堪憂。

是因為很多人炒房所以房價飆升了十幾年,還是因為房價飆升了十幾年所以很多人炒房?啊?腦子裡的亂麻理清楚沒有?

那為啥上漲了十幾年呢?反正我特么不敢說。一會兒又要房地產商沒有流著道德的血液,一會兒又怪中介推高房價,一會兒又要打到多套房的業主。嗯,好玩嗎?開心嗎?

悲哀。


跟我沒關係啊

有錢 我也買 一個城市一套 一個國家 100套


問題不是63套房,而是買房的錢都從哪兒來的?如果是合法收入,ok,尊重他的能力和眼光,如果是非法收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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