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為什麼會有「獎項的獲獎者不得多於 3 人」的規定?這項規定如今是否有更好的改善方法?

諾獎因為這個規定在歷史的頒獎中出現過多次爭議,近年來多次自然科學獎項的獲獎者都多於兩人甚至三人,這項規定是否有更好的改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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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諾貝爾先生生前似乎並沒有指定過三人原則,這個原則是1968年諾獎委員會定的,當然,在這之前,絕大多數年份某單項獎只給一位的……

這個原則私以為並沒有改變的必要。假設我們放開限制,每年諾獎人數不設上限。OK,舉個例子,還是說經濟學吧,宏觀經濟學得有一個,微觀經濟學有一個,金融學可以有一個。嗯,可以細一點兒,勞動經濟學方向來一個,國際貿易來一個,國際金融來一個,公司金融來一個,投資學方面再來一個,數理經濟也得來,對了,計量經濟學也得來一個,統計學來一個,專門搞博弈論的也來一個,制度經濟學表示也要有一個名額。還可以更細,公司金融下面研究兼并的給一個,研究破產的給一個,研究公司治理的給一個……再來個學數學的或者學物理的分一個。

這些個領域都得給啊,不然就有人說啦,你這是歧視,俺們也是學術研究,憑什麼只給他們領域,不給我們領域,反正不受限嘛。學術是平等的,你得一碗水端平啊。

嗯,後果是,如果2017年生效的話,2017年保守會有100多個經濟學家拿到諾獎……(敢不敢更多?敢!)諾獎的獲獎門檻急劇降低。不過也沒什麼影響,無非是,諾貝爾獎不值錢了唄。

這個世界上本來有資格獲得諾獎的就比諾獎名額多很多,諾獎只能證明這個人確實厲害,無法證明別人不厲害。而諾獎的稀缺也激勵著一代又一代學人不懈奮鬥(雖然所有的獲獎者嘴上都不要不要的,可領獎的時候,還不是麻利就去了?),如果諾獎easy到跟你們學校的優秀教職工一個程度的話,這個獎設了有毛意義?

就好比,每年歐冠有資格拿冠軍的都不止一個球隊,但最后冠軍只有一個,比如今年是皇馬冠軍,難道因為巴薩、拜仁、馬競等等都有和皇馬相稱的實力,你就說乾脆讓他們並列冠軍吧,這樣OK?那歐冠冠軍也不值錢了。

而對於普通人來說,諾獎一旦不值錢了,就沒人關注了,那大眾僅有的幾次關注學術界的機會,也沒了,這對於學術界來說,反正不見得是什麼好事情。

還是維持原狀的好?是不是?


瀉藥,這樣寫似乎不太好看。

從古至今,為了激勵人類的前進,所有的獎勵都是著重於帶隊者和主要貢獻人,如果一個獎項是普適性獎勵,那帶來的問題也會更多,最簡單的就是公平性問題,在目前沒有客觀度量方法和標準的情況下,誰也不能說兩個人應該拿一樣多的獎金還是一個多一個少,多,多多少,少,少多少,這兩個人一樣多,那其他人該拿多少。

獎項也許要針對具體的科學發現和創新,同樣也存在某一個獎項獲獎,另一個獎項是否也應該拿到的。

在我曾經的記憶中,好像有獲獎者的發現已經經過幾十年後才被授予諾貝爾物理學獎(抱歉,當年是參加物理奧賽,所以刻意對物理學獎的頒獎印象較深)。

再比如: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沒有獲獎,而光電效應這個相對簡單的發現卻獲獎了,有人評價說是因為相對論的發現已經超出了諾貝爾獎可以獎勵的範疇,所以,無法評估其價值,只好放棄了對其的頒獎考慮。

所以,所有的不公平,也都是在一定範圍內的公平,為了解決公平問題,人類已經付出了太多,減少一些獲獎爭議,還是努力把創新和思考做好,才是最重要的,至於是否能獲獎,其實不是獲獎者應該關注的。

真正的研究者主要關注自己是否能解決人類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不是是否能獲獎作為標識。

所以,平靜心態吧,把關注力放在該關注的創新點和發現上,才是人類目前以及將來更需要做的事情,讓真正的研究者能夠全心的投入研究和思考,比什麼都重要。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研究人員的時候,都能盡量的提供一些方便,也許有時候他們的傻,正是因為他們專註于思考才會表現出來的悲劇結果。


我覺得一個獎項的最多領獎人數給這個獎項帶來了它本身的一個特徵、或個性。人數多則對個人來說降低了獎項的含金量,人數少卻會讓很多前沿的人士一生都無緣諾獎。怎麼說呢,應該沒有一個最理想的中間值吧。或許最好的規定就是最初的規定。


設立一個嚴格的上限,無形之中會迫使評獎委員會對候選人精挑細選, 不敢有一絲馬虎大意,盡量選出開創並繼續領導某個重要研究領域的科學家個人。一般來講,評獎委員會成員之研究背景各異,其個人偏好、判斷力和決斷力也大相徑庭,因此,倘若沒有設定人數上限,最後評獎委員會可能會列出一個長長的獲獎名單,而其中很多人的科學貢獻可能並非根本性重要成果。如此一來,那些做出根本性的重大貢獻的科學家就顯不出來。以1972年拉斯克獎為例,評價委員會顯然未能費心思優中選優,最後將臨床醫學獎頒給癌症化療領域的16位科學家 。倘若彼時拉斯克評獎委員會就已採用「三人原則」,可能會產生兩個評選結果:要麼從這16位科學家中選出對癌症化療研究領域貢獻最大、最具影響力的三人,要麼乾脆把該獎授予其他研究領域。

二則,各類科學大獎之評選頒發,恰是科學界向普羅大眾展示和宣傳科學研究、科學發現的一個絕好機會。 一項實至名歸的科學發現,倘若能夠追溯其最根本的研究源頭,通過科學大獎的評選頒發,像弗朗西斯?培根的三聯畫一樣, 以生動有力的方式把最重要的節點向大眾展現出來,較之為使各方滿意而列出一長串有貢獻科學家的名字,讓普通大眾無從分辨,反而更能捉住他們的注意力,激發他們的科學想像,燃起他們的科學熱情。

以上來源於1985年諾貝爾生理與醫學獎得主、美國德克薩斯大學西南醫學中心教授、拉斯克評獎委員會主席約瑟夫·戈斯坦(Joseph Goldstein)在《細胞》撰文,揭秘科學大獎的「三人原則」。原文查詢:http://www.cell.com/cell/fulltext/S0092-8674(16)31137-0

侵刪,蟹妖(雖然我不懂為啥被邀請)

至於能否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在我看來這個評判規則挺好的,獲獎人數受到限制一定程度上獎項的含金量得到保證,獎項設立才會更有其意義與價值。


個人覺得三個的限制很好。科學研究需要鼓勵個人創新精神,獎勵人數過多成為團體獎就忽視了個人工作的重要性,最後說不定會變成實驗室獎研究所獎國家獎什麼的,就會失去諾貝爾獎的意義了。


自然科學方面,感覺最多5個吧,現在主要是團隊,3個還是很容易撞車


我覺得如果我爹研究出某項成果,他是不介意把我們一家人包括洗刷試管的生物狗也寫進論文里的...


多了就不值錢了


諾貝爾獎勵是少數,突出影響,為世界做出重要貢獻的人,並非過家家的簡單頒獎。

如果有更好的方式,本人覺得,各大洲都應該最少一人獲獎,可以按照權重分配,積極鼓勵發展中國家的科技創新。這個想法對於諾獎好像太小看了,可以不考慮;更好的對策,覺得獲得諾獎的科學家應該積極主動去幫助發展中國家,帶動他們的科技科學的發展和創新,這才是將知識力量傳遞的更廣泛,影響更深遠,也具有人道主義精神。


一這個規定是錯誤的是需要改正滴,歷史是人民群眾創造滴,任何個人英雄都來自群眾的智慧,沒有群眾哪裡有英雄,人民才是最大的英雄。

你說是你一個人的功勞,沒有上級領導的高瞻遠矚,沒有院系主任的大力支持沒有研究生們的沒日沒夜,沒有食堂阿姨的辛勤勞動,你能得獎?你不能。你還要歧視食堂阿姨?

你們啊不要總想搞個大新聞,圖樣圖森破。

和諧社會最重要,獲得諾貝爾獎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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