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今早被口頭威脅搶劫了現金與首飾,派出所說不好弄,怎麼辦?

派出所說沒被捅,沒被傷,不算搶劫,不算被偷,讓姐姐回案發地去看看屬於哪個派出所,姐姐怕那兩個人蹲點,就沒去,派出所就沒下文了。


首先派出所說沒有受傷就不算搶劫,這是胡說八道,搶劫是指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或者持有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財物或者立即將財物搶走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較為常見的是有毆打、捆綁、禁閉。傷害,直至殺害。這裡的脅迫,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以立即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恐懼而不敢反抗,被迫當場交出財物或任財物被劫走。這裡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搶劫是嚴重犯罪行為,在明確管轄權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應當積極偵辦,並及時向受害人反饋。

拒絕受理涉嫌玩忽職守。


題主姐姐,首先替你感到委屈,為你受到公安機關如此粗暴的對待而深表抱歉。

一笑風雲過已經從法律角度給你分析了,我基本贊同他的說法,被用威脅的方式侵佔了財物,有可能構成搶劫,也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在此,我在如何維權方面給你一些建議:

一、確認案發地的轄區派出所。打110,然後跟接電話的工作人員描述你被搶劫的具體方位,110會直接幫你轉道有權管轄的派出所。

這個非常重要:(1)避免派出所已不屬於自己管轄為借口拒絕受理你的案件;(2)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通過110電話報警,報警系統直接錄入警情,留下記錄,以後你再投訴什麼的,就有了證據。

二 、 要求派出所給你做筆錄,筆錄做完後,要求派出所給出受案意見。受案意見會通過受案回執的形式出具,一般分為三種:屬於行政案件,屬於刑事案件,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的案件。對於報稱的刑事案件,如果派出所認為不構成犯罪(如題主所說的),還必須給你出具不予立案告知書。

三、好了,拿到了不予立案告知書(一般公民報案,7天內派出所必須出具)。拿到告知書的7天內(切記不要超期),你可以同級公安機關提起立案複議,或者到同級人民檢察院要求進行立案監督。

四、派出所死活不肯給你立案告知書,也不肯給你受案回執。這時候,你可以選擇,1、到派出所的上級——分局信訪室信訪;分局信訪室給出的意見不服的,還可以到市局信訪室信訪。(派出所不給你受案回執或不予立案告知書肯定是非法的)2、查詢當地公安機關督察隊的電話,致電督察隊投訴;3、到檢察院投訴公安機關不作為;4、寫信到市政府公共服務平台投訴。這個時候,第一個工作,通過110報警的作用就出來了!因為你的報警有記錄,所以派出所無法抵賴你報警的事實。否則派出所就說你根本沒有報警,來掩飾自己的不作為行為。

五、一般來說,當派出所的領導給你胡說八道時,你只要跟其聲明你預備採取的維權方式(即我剛剛說的這些),派出所必然要引起重視了。可能根本就不需要再走三、四的程序。

當然,這些東西起作用的前提是,題主你說的情況屬實,沒有隱瞞其他情況。

祝題主好運。


向派出所所屬公安機關舉報,派出所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


說句很現實的話。題主遇到的事例,絕不僅僅是孤例,也不是所謂的山高皇帝遠,越小的地方法制觀念和法治精神就越差。較大的城市也有此類現象,武漢市江岸區某派出所出現過這樣一個案例,有被害人在街上(菜場附近)項鏈被搶,而且被害人事後得知該地屬於此類案件頻發地段。然後被害人去報案,報案後,當地派出所要被害人自己去看監控。被害人的家屬不滿意派出所的做法,估計有言語之爭。派出所就把被害人的家屬打了一頓,然後關起來了。(關了多久,我不記得了)後來此事在當地電視台(湖北經濟頻道)經視直播欄目中播出。(有耐煩的知友可以搜搜,我是手機打字就不給鏈接了,見諒)再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當然熱心的公安同志也看到過,但僅限於知乎上以及文藝作品中。現實生活中,我只能「呵呵」。我沒有進行惡意的誹謗以及造謠,我陳敘的僅為我所知道的事實,以及公開媒體的報道。所以,不匿。


很簡單 直接打110投訴即可 不過前提是你要有證據證明派出所的人說這不算搶劫 具體法律樓上都回答了 另外以一個中立的角度看 派出所的意思是不是 沒有受傷等 沒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被搶劫了 所以不好弄呢?


再去派出所報案並給他們錄音或錄像,以暴力脅迫手段侵害他人財務的,構成搶劫罪,警察必須立案。不立案的話可以走投訴途徑投訴辦案民警。

btw,你姐姐的這個情況很蹊蹺,正常警察都不可能這麼處理的。懷疑這裡邊另有隱情,建議題主和你姐姐認真溝通。假如虛假報案的話,也會被追究責任的。

非法律專業半吊子水平,僅供參考。


要求刑事立案,並積極督促


公安部門玩忽職守啊。

你在哪個省?我想辦法找一下當地紀檢監察部門。


這個可以打市長熱線或報紙,電台反饋爆料了。

被搶財物價值多少,聽說金額不夠立案的會有推脫行為。

編輯:

知乎上各路高人很多,本輪不到我來說什麼,不過既然手賤了,就一賤到底好了。

1、民警為什麼會這樣對待題主姐姐?就兩個字「考核」。有出警次數,立案數量,結案數量等方面考核。有考核就有標準,領導要防止沒質量的濫竽充數,小兵要防止關鍵指標過低。沒有任何法規條文說搶劫有立案金額設置,但每個人具體操作時都會遵守一些標準來設置漏斗。題主描述中的民警其實已經給出解決方案,如果仔細琢磨就會明白其中那些沒有被說出來的潛台詞和潛規則。

2、題主的姐姐在同民警描述案件時,第一肯定被問了背景,第二肯定如題中一樣描述經過。那麼對比校園中被勒索財物的學生,題主有沒有什麼思考。

3、假如,我說的是假如,某天隔壁老王帶著10元錢買的大金鏈子去菜場買菜,突然!冒出兩膘肥體壯,橫肉立體的糙漢,對隔壁老王說「爺們,身上的錢借兩兒救個急,還有你這鏈子不錯,一直想給老婆買個,先給我拿去讓老婆瞅瞅款式,行不!」。。。。。。十分鐘後,隔壁老王跑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半小時後,一輛警車鳴叫著奔向菜場路。值班的民警小李翻看著在桌面的登記表:某年某月某日王某在菜場路,被疑似攜帶槍支人員威脅,搶走隨身財物,包括錢包,銀行卡5張,手機1部,250克金鏈子一個。。。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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