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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紋身,媽媽同意了但爸爸反對,如何說服他允許我紋身?

他說現在紋了會覺得很漂亮但老了就很難看了,說身邊的朋友有紋身的都後悔了。

要怎麼說服他同意我紋身?並不是紋的一條龍之類的 是偏小清新的水彩紋身 小小的,會附圖。

ps/我已經20歲了,覺得自己能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任並且有信心不會後悔。


如果你工作了不想進體制內,不想參軍不想進事業單位,不想進航空公司銀行等一切沒問題,但你要考慮清楚。紋了,上面一切你都進不去,我母親單位一位筆試第一的女孩子,各方面很優秀,就是因為肚臍上紋個蝴蝶被拒絕了,很多人為她可惜。你說你可以為你行為負責,好,可以等你工作穩定了,家庭穩定了,你老公不在乎的話大膽放飛自我,我也一直在考慮紋身,我在銀行工作,我今年30歲,我從小就喜歡紋身,可我還是放棄了,一方面工作性質,一方面我給自己女兒做榜樣,我不希望將來她覺得我爸爸有紋身,所以我也可以有。我不反對紋身,我也不歧視紋身,我只想在她價值觀形成和一切都穩定的情況下自己做決定,而不是有我的影響,如果可以我希望將來我和女兒一起紋身。


瀉藥。。。

有多少父母是打死不讓養寵物,但是有了以後養得比自己親兒女還親的。

當然養寵物和紋身是不一樣的。你父親說他身邊的朋友有紋身的都後悔了,但是是什麼原因會後悔呢?紋身做的不好?是不是當初捨不得幾百塊錢找了個學徒練手了?圖案不喜歡了?是不是自己當初審美不夠?有問題就找問題,不要因噎廢食。

20歲並不意味著你就真正獨立了,30多歲的媽寶都比比皆是,20多歲的你並不是就成熟,穩重,不會做會令自己後悔的決定了。你有沒有經濟獨立,你有沒有獨立的人格,你有沒有獨立的思想?經濟獨立意味著你又自主選擇權,獨立的人格意味著你有自己的價值觀,獨立的思想意味著你有對事物的判斷能力。

先寫到這裡,事情忙完了接著補充。。。


很多答主回答了一個生活中面臨的問題,即是現在國民對紋身的認同度不高,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起到負面的影響。

我補充一點,即人是喜新厭舊的動物。你現在只有二十歲,或許現在你覺得這種水彩紋身很酷,特立獨行。但是十年之後呢?

畢竟一個人的生活中充滿變數,我們亦無法用二十歲的思想來對比八十歲。

打個比方,那些追星要死不活的男孩女孩,在今年,又如何面對自己身上紋下的薛之謙,pgone呢?


人是會變的。文身後悔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是不文你會一直惦記著是真的。

我做這行最受不了的就是磨磨唧唧下不了決心的,要麼紋,要麼不紋,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啊。我媽從來沒同意過我文身,我也沒有非要徵求她的意見,紋完只會給她一個通知,那就是我紋了個圖。

雖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但是具體的支配權還是我自己的,否則我的人生意義在哪,我全部聽父母的不就好了?世界上沒必要多一個人了不是嗎。

你挑的這個圖還是很好看的,品味值得肯定。

以上。


如果你要文你發的那個圖 那我還是建議你別文了


不請自來

我和題主的情況有點類似

今年上大二 女生

從高三起有紋身的想法 開始跟爸媽暗示

大一跟媽媽明確提過 被拒絕 說讓我再考慮

幾個月前再次跟媽媽明確提出想紋身 又被拒絕 於是我直接把我想在寒假紋身這個問題放在我們家庭群里和我的父母一起討論了一下

他們不同意的原因是:

年齡尚小 審美 想法等還沒完全固定 紋身不能去除 日後可能會後悔

找不到工作

不好找對象

容易讓別人有偏見

我給出的解釋是:

我把紋身當做前一階段的總結 所以他對我來說不是一種限制而是一種記錄 我滿意我的前一階段 就不會為他感到後悔 後一階段則是新的開始

我以後想從事的工作對紋身無專門要求 所以紋在穿短袖看不見的地方就不會影響面試 工作和正常生活 同時就解決了別人對我有偏見的問題 因為他們根本就看不到

至於找對象 我一向認為志同道合最為重要 他介意紋身 只能說和我不合適 感情上也不必強求了

我爸媽都無法反駁我的解釋 並且也覺得確實不會對我造成太大影響 我紋身的想法也持續了兩年 並非一時興起 就對我紋身改為默許狀態了 我已經預約了喜歡的紋身師 過幾周放寒假後就可以如願以償啦?( ? )?

再具體說說題主的問題

如何說服你爸要看他在反對什麼 每個家庭情況都不一樣 你這麼問別人也沒法直接幫你說服他′_&>` 如果他的擔心有道理 我覺得你還是聽他的話比較好(比如在工作方面)如果他只是在觀念上難以接受 覺得紋身的都不是好人 那你可以偷偷紋 人的觀念很難改變的 你頂撞他 讓他生氣 也不利於家庭和諧嘛 你悄悄地不讓他發現就行了

至於你選的這個圖 我個人看法是第一眼挺清新的 再看不耐看(可能所有潑墨水彩類我都不太喜歡…)而且五線譜看起來簡單 對紋身師基本功要求比較高 不容易紋好看 另外和別人紋一樣的圖也沒意思 你可以請自己喜歡的紋身師給你單獨設計一個 紋身之前多看好作品 能讓自己的審美有質的飛躍喔?(.???.)?


瀉藥

在沒看到你的紋身圖之前我還在想怎麼說服你爸爸

看到小清新之後

還是算了吧.....


我高中時候就覺得紋身挺好看,於是自己偷偷去紋了個小小的在手腕。

藏了幾天,後來被我媽我爸看見了,一頓男女混合雙打,竹條都打斷了。那是十一年前的事兒了,不像現在這麼開放,網路這麼發達透明。我媽就是想不開,覺得我這輩子完了,差點沒讓我退學。

大一時候我媽讓我爹帶我去醫院洗掉,瞞著我的。我爹接我寒假回家,說他去醫院看病,結果去了就把我領去看醫生要給我洗。我當時就不樂意了,我說今天在場的誰敢動我下試試?除非剁手,要不這個我留一輩子。

現在他們當然是不管了,雖然還是不喜歡,但也慢慢接納了。

我高中讀的重點高中,因為自己不爭氣考了個二本,現在在央企上班。

並且,我一直打算再紋一個。噢,對了,我未婚夫很喜歡我的紋身,也很支持我的想法。

普通人嘛,如果真心喜歡,就紋個不那麼明顯的。畢竟紋身不是大眾能接受的審美,所以,自己的愛好,自己欣賞就好。


你這個圖,我也不予置評好了。

好不好看另說,很少見到跟別人紋一樣的。

紋手腕這個位置,顯而易見就是很容易被人看見了,第一次紋就紋這可能需要慎重。

最主要的是,如果你現在都不能對反對你的人說「我就要紋,我不會後悔,我自己負責」這樣的話,說明你就在猶豫啊。

這個後悔跟負責,雖然是兩回事,但是帶來的麻煩是一樣的。

我連團都沒入,小半輩子沒一丁點政治覺悟,當初紋身的時候也很肯定地說我不會當公務員。但是後面看見有警察崗位的時候我又動搖了,體檢的時候我是那種認命的心態,覺得算了,就這樣吧,真就因為這個不要我我也只能認。但是這中間的過程有多難熬可能你現在未必清楚。

好看真的不是意義,你十年前喜歡的冰淇淋口味現在未必喜歡,真的有什麼一定要紋的意義的話就去吧,光是好看就算了。


紋身這個事,要麼不想,一旦起了這個念頭就再也壓不下去了。。。

紋之前做兩件事:

(1) 想好一個圖案,然後把這個圖案扔到一邊,半個月以後再回來看它,如果仍覺得這個圖案好,那就去紋吧。

(2) 看著圖案,拿跟針在自己身上扎一下,想著為了這個圖,我要忍受這樣的疼痛半個小時或者更久,值得嗎!

當你想過了這兩個問題,還想紋的話,那就去吧。。


emmm,我也是二十歲,現在大一,喜歡紋身很久了,也思考了很久,最後還是下定決心去紋(因為一直想著,不紋真的斷不了念頭)~而且跟題主的情況很相似,媽媽很開放,爸爸很保守~so,在我先斬後奏之後~媽媽很快就接受了,老爸嘀咕了很久,甚至我打電話他也不接~

老媽老爸的最大顧慮是在找對象上~以及我會不會後悔~然後就這兩個問題我很認真的跟他們講了,並且一再強調紋身並不代表我變壞~我還是在好好學習畫畫,待人真誠禮貌,有自己的想法~我覺得最主要就是溝通吧,把自己想的講清楚,他們總會理解一些的~畢竟誰木有年輕過呢~至於紋身後悔這件事~我想說的是確保自己三年內不會後悔就行啦~誰不會長大呀,人總會變的,想法也總會變的~emmm,我這麼說可能有點任性,但是我就是這麼想的~╯^╰~不服咬我啊~

題主這個紋身是水彩類的~就是很容易褪色~保鮮時間不夠長來著~但是既然自己喜歡就去做吧~我的紋身也已經半年了,紋的是q版的自己,越看越喜歡,嘿嘿嘿,總感覺了卻了自己三年的願望~就醬


人的觀念和審美,是會發生變化的。

有時,我們覺得很美的東西,過了一段時間,甚至會覺得俗不可耐。

健康的皮膚,本身就很美的。

紋身的問題是,它其實是對皮膚的破壞。

更要命的是,隨著年齡的增加,皮膚會漸漸鬆弛。那時候再來看你的紋身,真的不怕它成為一個笑話嗎。

也不是沒有辦法。有一種貼紙,既可以滿足好奇,時間一長,也能慢慢褪掉


第一 你要脫離學校的約束並且有了固定的社會工作 不然你沒有權利說你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第二 你要看你家這一大家子人是否開明 假如你說服了你父母 但是爺爺奶奶七大姑八大姨對紋身有偏見 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你 並且 既然你長大了 你要顧及你父母的面子

第三 假如上面都成立 我教你怎麼騙你爸 你告訴他 穿衣服遮著看不出來 還有就是能洗掉 最重要的是 錢我自己賺紋身的錢我自己掏啊

反正我都是先斬後奏 我媽每次看見都往死里拍我的紋身 不過正好恢復期癢的要死她拍兩下還怪舒服的嘞哈哈哈


瀉藥

我感覺如論我們怎麼跟父母說,父母應該都不會同意的,因為他們打心底的會認為紋身是不好的,是很社會的,尤其是一個女生,是萬不能有紋身的。

但是,如果你自己很喜歡,而且已經再三思考,覺得自己將來不會後悔,那就偷偷先紋了吧,現在是冬天,紋身的好時候,等到夏天露出來的時候,即使父母看到了,也不會再說什麼了


學學我 我99年的 敢想就得敢幹


現身說法。

高三一畢業就去文了腳踝一隻小動物,成長的證明吧,人生另一階段開始的宣告吧,從小就想的。也是向所有人宣告,不做公務員,不考銀行,不進事業單位 一種決心。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種事肯定告知過父母,默許狀態。

文好了後給他們看,他們也不是很高興,我們也一直沒提過這件事,在家裡從來沒提,但我一說我要再去文一個就不樂意了。眾所周知,文身是會上癮的。

父母真的不喜歡這種事,傳統觀念,但為了我的喜歡,尊重我的決定,默許了。

這種事,樓主還是要和父母商量好!千萬不要一時興起去做這個在你身上留下一輩子痕迹的事情。圖案一定要特別有意義,不要單純為了好看,因為每個年齡段的自己審美是不同的,小心以後後悔。

總之,先確定好自己的內心,然後和父親好好溝通,如果確定好就去文,文在一個隱秘的地方。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很多的不同意都是觀念。徵求同意說明你還在糾結中。就先不要紋身


可以貼紋身貼。紋身你是一時喜歡,不喜歡了搞掉又很麻煩。紋身貼就不一樣了。不喜歡隨時換。


那就算了。

你說服不了,那就說明你還沒有讓他完全對你放心。你還沒有真正的做到獨立。

就等什麼時候能完全自己做主再說吧。

而且才二十,不著急的。

紋身是一輩子的事,你現在喜歡的圖案還真不一定過兩年還喜歡。正好等兩年看看之後還喜不喜歡,要是真喜歡,到時候文了也不會後悔了。

再者說文身現在好貴啊,攢兩年錢,以後找個好師傅,這樣皮損控制的好,圖案設計的好,也不容易毀皮。

(剛剛看了下,原來是要文圖片上那個。說真的,這樣的話,真的建議等兩年吧。而且紋身這種東西最好還是文獨一無二的,要不然後悔幾率很高。找個好師傅,說出自己的想法,設計一個屬於自己的圖,然後再文。等兩年再說吧。)


拿出這種能為自己決定負責的決心 值得一贊。

但你可能負責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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