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學家或實務屆人士的專業文筆或行文風格令你欣賞並值得模仿?為什麼?

ps: 大家的推薦,部門法多在法理法史,文體多在學術札記隨筆之類,真誠希望可以多出現些在民商事領域或司法實務領域(律師做法律研究的文章和法官判詞也捎帶上)的論文著述,以求在專業寫作上更好的可借鑒性和學習價值。


讀文章,文采形式固然重要,但內在脈絡理路清晰的,更為難得。是的,我的意思是,社會科學,尤其是法學,需重視的,當然有形式上美學的淬鍊,但法律本身是一項世俗的事業,如何有邏輯地說服他人,才是其中根本。「該論證時勿抒情」,從這個意義上,「實質正義」應優先於「程序正義」。

蘇力大家都提到了,我在很多場合都和學友說起,朱老師是我法理甚或法律上的啟蒙,除了文字上和主流法學界不同,他帶給我的也多是方法論上的教益。初讀蘇力是在我還耽溺於訴諸「民主」、「法治」這些抽象大寫的「真理」時,但對形下的關切、對「經濟學帝國主義」消解價值以及「法學科學化」的重視與反思乃至對「法條主義」的檢討,都是從讀蘇力書開始的。蘇力的法理學去玄學化的主張我是贊同的,所以讀他的書斷不致有政治哲學式的「喃喃自語」,但讀他的書,抒情和修辭固然賞心悅目——如果在這些「走不出的風景」中流連忘返,難免本末倒置,來自他智識上啟迪的,還是論證問題的進路以及實證主義和現實主義的方法論。這才是更重要的。

我讀老先生的書,總是有諸多親切感。除了文字精鍊——這也意味著,那些訴諸大詞,讓人熱淚盈眶的修辭可能並不符合我的審美觀——外,對世事人情的洞察與修辭上的收斂沉著,是讓我高山仰止的。這也反映在對於問題的論證角度適切上。費孝通先生的《鄉土中國》,迄今仍有思想方法上的衝擊。儘管商品經濟所形塑的大一統市場正在或基本形成,但某種意義上,無論我們願不願意,都可能仍然是「鄉土的法律人」。不信,請看費老在《文字下鄉》一文中是這樣描繪「鄉土社會」的:

我們自己雖說是已經多少在現代都市裡住過一時了,但是一不留心,鄉土社會裡所養成的習慣還是支配著我們。你不妨試一試,如果有人在你門上敲著要進來,你問:「誰呀!」門外的人十之八九會回答你一個大聲的「我」。這是說,你得用聲氣辨人。

寥寥數筆,言簡卻意賅。說到思想方法上的啟發,也是從「鄉土中國」的進路開始,如果「中國社會本質上仍是鄉土社會」這一前提成立,那麼「禮治」作為某種決策機制,制度成本是否會低於中國人——注意,而不是經過「精英主義」熏陶的「中國法律人」——所熟悉的「法治」?或者,如果法治是可欲的,甚至是一種「必要的惡」,如何通過一種社會教化,讓這種制度理念深入習慣對意識形態束之高牆的基層社會呢?著作權法理論上有區分「思想」與「表達」,如果文筆是一種美學上的「表達」,作為法律人,更關切的,也許應該是表達背後所深潛的「思想」吧。

以上都是大陸學者,台灣學者中文筆流暢,理論讀來豁然開朗的,鄭玉波老師應是其中翹楚。比如在論及相鄰關係時,也迭出妙言,如「紅杏出牆,世所恆有;果實自落,亦僅平常」,常為王澤鑒等老師引。如在部門法中選讀文字之美的,鄭氏民法著作似無出其右。

說了這麼多,並非在論證文筆優美本身並不值得追崇,只是在正經行文時,我個人所看重的,較之文采,更多的是論證方式是否具有說服力。這也許也是我對法律人的希冀,畢竟我們不是文學家或寫手,沒有義務「抒情地遠行」。但不是一句經典的法諺是這麼說的么,當事實對我有利時我強調事實,當法律對我有利時我主張法律。或許所謂「合格」的法律人也會詰辯:「程序和實體,只有在於我有利時,才能辨清何者更正義。」

來遲了,謝謝邀請。


謝邀。

上個星期第一次收到該題的邀請沒敢回答,實在是讀書太少。今天再次收到邀請,覺得總得說點啥。看著樓上所說的各位大家,很多的書都沒讀過,甚至連名字都沒聽過,不過我知道自己就是讀了也模仿不來,這種事兒,總是得先有料才能寫出味道,而我實在是和學術理論不搭邊。但我一樣熱愛法學,寫點答案,寫點經驗,凡是與法學相關,除了盡我所能保證內容質量,我亦想寫得輕鬆愉快而非好為人師,更重要的是,誠懇。

很難說刻意模仿誰,但是這麼多年,有一個演講讓我覺得:嗯,我要努力寫出像這樣的東西。

附上這篇曾經引起很大爭議的zju法學院2012年GYD教授的演講稿吧,不管外界怎麼批評,不管大家如何評價這位教授,我再也沒有聽過更精彩的畢業演講了,我甚至至今後悔沒能早一年畢業,現場聆聽。以下為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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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賀你們依法畢業了!


朕私下想,諸位書生必是極好的。眾愛卿均是高帥富,眾愛妃均是白富美。但是,請你們記住:事業有成的、當領導的,往往都是矮挫窮——我們的領導除外。因為,法律只評價客觀行為,而不關心主體形象。


最後一刻,我們來一起回憶一下浙大精神和之江印象,好不好?


竺校長曾經問過兩個問題,「到浙大來幹什麼,將來畢業要做什麼樣的人」。你們說,到浙大來混,將來要做一個混混。但是,浙大畢業生不能做個小混混,要做個敢愛、敢恨、敢裸奔的文藝混混。PLC同學有這樣的氣質——身材那麼差還敢光著出來混。他的行為,充分的闡釋了浙大的草根精神。


記著,要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混,中國最需要普法的地方是中南海。我希望,你們去中南海裡面去做個大混混,假如有那一天,請記著,把浙大求是無畏的精神刻在中南海的每個角落裡。要不然,竺校長會去找你商量的,老校長可傷不起啊。


紫金港,西溪,玉泉、之江、華家池,浙江大學每一個校區都帶著水字,浙江二字一半是水,所以,浙江大學是中國最水的大學,但是,我們的畢業生絕對不能做水貨,我們今天不能做富二代,我們也不要去當屌絲。


事實上,浙大絕對不是水校,在各大排行榜中,我們常年排第三。在江湖,人稱小三。這種小三精神,也是浙大人特有的人生哲學:只做不說,明知沒地位,堅信有機會。而且,在武書連的流行排行榜中,浙大已經排第一。至於你們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其實,第三還是第一併不重要,重要的是浙大從來沒有二過。


但是,即使有一天浙大二了,我們也會死心塌地地愛她,這就是母校。


之江校區是最美麗的(白天);也是最恐怖的(晚上)。


紫金港校區是一個來了就不想走的地方——大一的女生數量多,質量好。


玉泉校區是一個來了還想再來的地方——工科猥瑣男錢多人傻好管理。


之江呢,山高、林密、路遠,是一個來了,想走都走不了的地方。雖然有Y5公交車,卻像你們的校園愛情一樣,總也等不來,即使來了,也到不了終點,總得中途換車,而且不止換一次。


之江校區是貓的世界,光華法學院的院徽吉祥物應該是光華貓。我們的領導也可以稱為貓王。但是,浙大校徽的標誌是求是鷹,校長看到我們的院徽設計,會很生氣的問:我的鳥呢?


所以,我們心中,法學院的院徽應當是——貓頭鷹。法學院的畢業生因此應當有貓頭鷹的氣質:黑夜給了你們黑色的眼睛,我們卻要用它尋找光明。當然,貓頭鷹精神還有另外一種——能走貓步,能幹鳥事。


大學有相同之處,進來的時候,要學習做人,出去的時候,要好好做人。你們經歷了三年,兩年的有期徒刑,有的人是打著遊戲度過的,有的人是打著kiss度過的,有的人是打著醬油度過的,不管你們曾經打過什麼,你們統統刑滿釋放。出去後,要記得,得人品者的天下,要以德服人。


最後,請讓我以老師的名義說聲:真的愛你。


常回來看看....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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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完又讀了一遍,仍是熱淚盈眶。

前幾天有知友私信我,而我因為最近煩心事較多,和她聊得有點心不在焉,反應過來趕緊道歉說明近況。她安慰說看我的答案都是滿滿的正能量,很受鼓舞。

無論我自己怎麼樣,如果我寫的東西能與人幫助,那我至少走在正確的路上。


朱蘇力無疑。朱老師的文章,非法學領域的反而讓人印象深刻。

如果按大社科範圍來看,費孝通先生的文筆也是極好的。


馮象


許章潤、朱蘇力。在文筆上印象深刻的只有此二位,但多屬於學術散文或學術小品文。專業學術著作或文章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民法領域是韓世遠和朱慶育。刑法領域,則是張明楷。


除了前面多人提及的朱蘇力外,再推兩個人,徐顯明,張明楷。

前校長徐顯明主要在價值法學,這個領域我沒興趣,但《大國法治》和《司法改革二十題》寫的真好

張明楷老師主要在刑法,這個領域我也沒興趣……《刑法格言的展開》寫得贊!積極抄寫中

順便再推一位,經濟制度領域的,論文中涉及產權類法律的不少,寫作邏輯杠杠的。周其仁。《產權與制度變遷》


1、清華大學的許章潤,文筆優美,有才子之稱;

2、台灣的王澤鑒教授,論述非常清晰,邏輯性很強,有點難啃,但是強烈推薦;

3、另外,很多研究法制史或者民法(特別是羅馬法)的教授,文筆不是一般的好。

ps:徐國棟的書不錯,可惜演講水平一般。


梁治平


北大法學院教授朱蘇力。

蘇力的文筆、修辭、論述、文風在大陸法學界都是一道優美的風景。

非法學專業的可以看看蘇力的《走不出的風景》、《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學專業的童鞋可以讀讀《法治及其本土資源》、《道路通往城市》、《送法下鄉》等。

至於模仿,如上面 @馬天寶 所說,蘇力的文筆大概很難模仿。


蘇力,但不贊成模仿,因為模仿不來。


必須「新疆石河子大學」教授賀衛方教授啊。


蘇力

但風格怎麼模仿?不知道


說到民商和實務領域,推薦一下為我這屆畢業生做寄語的張衛平老師。

這位老師真是「著作等身」(他以此調侃自己的身高),既有嚴肅的學術著述,也有風趣的法律隨筆,還有很多題主想看的論文。與之前各位提到的馮象,朱蘇力,許章潤教授不同,我覺得這位老師的文風更質樸生動,用詞準確,句法通順不生澀,行文節奏明快,很體貼讀者感受。張明楷,林來梵老師的論文都很有風格,但多少都在文字間透著日本味。這一現象在留德的學者中也有體現。但張衛平老師的文風就很「中國化」,不帶舶來品的味道。我覺得這或許更適合也值得學生去模仿,學習。


王澤鑒

Richard A. Posner


怎麼沒有人提到刑法學科的陳興良教授呢,上面各位所提到的蘇力,馮象,許章潤等教授們固然語言文字風格自成一派,讀起來往往能感到除文章內容的享受,但是也正如上面有人指出的一樣,這些大家們都是集中在法學理論這一塊,他們寫出這些文章來,我們會讚歎,但不會覺得驚異。一些法學初學者,常常會陷入一些法學理論的陷阱之中,沉迷於精美的理論大廈,而忽略了對實定法的學習,這應當是每一個法學學生所應當注意的。

陳興良教授研究刑法這麼多年,也算是著作等身了,不過他的專著大部分都是大塊頭,不是研究刑法專業的估計也不會去看,那可以推薦的應該是他發表的各種文章,也有早年寫的一些刑法啟蒙讀物,如《刑法學啟蒙》,雖然不能以一斑窺全貌,但應該也能有所收穫吧。

霍姆斯說過,"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然後,他就被許多人誤會了。其實霍姆斯所強調的是法律邏輯的局限性,而非很多人理解的法律「經驗重於邏輯」。我到現在還記得大一時初看陳興良教授在西南政法大學的一篇演講稿《財產犯罪的司法認定》,文章語言很平實,但我還是被當中的邏輯和層層推進的描述方式所打動,興奮不已,這種感覺像極了高中時數學老師有一次用一種十分巧妙的方法解開一道題,醍醐灌頂,這個詞太貼切了。就如庖丁解牛一般,若有旁觀者在場,恐怕也會目瞪口呆,遍體生津,在我有限的生命體驗中,在獲得知識的過程中感受到強烈的喜悅的經歷,實在是不可多得。

希望有一天,我會能成為一個有技術,懂情感,還會講故事的人。

北大法律信息網 法學文獻 陳興良

北大法律信息網


賀衛方那封著名的公開信。當年看得我是熱淚盈眶。


北京大學的徐愛國教授。至今每憶《解讀柏拉圖關於法律的三個比喻》,常仍激動不已。


馮象先生,十年前的政法筆記現在翻來都如春風拂面,遣詞造句短小精到,拍案叫絕。

許章潤先生,說法活法立法,大陸法學人文筆的典範,才子此之謂也。

梁治平先生,溫潤平和抽絲剝繭,人文關懷和歷史憂慮躍然紙上。


王澤鑒--通俗易懂,案例中傳遞理論

任東來--《美國憲政歷程》完全沒有像讀一些大部頭著作的沉重難啃的感覺


許章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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