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兩次仲裁勝出還被欠5個月工資的猝死程序員?

新聞是:廣州27歲程序員出租屋猝死 沒女友被欠5個月工資

猝死確實很難避免,但被拖了這麼久工資,仲裁沒卵用啊。難道勞動法就是txt文本嗎?


剛好,群里在討論這個問題。我不太多評價這個程序員的事情。就說幾個概念吧。

每個上班的人都應該了解下。

止損:

止損也叫「割肉」,是指當某一投資出現的虧損達到預定數額時,及時斬倉出局,以避免形成更大的虧損。其目的就在於投資失誤時把損失限定在較小的範圍內。股票投資與賭博的一個重要區別就在於前者可通過止損把損失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內,同時又能夠最大限度地獲取成功的報酬,換言之,止損使得以較小代價博取較大利益成為可能。股市中無數血的事實表明,一次意外的投資錯誤足以致命,但止損能幫助投資者化險為夷。

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是指為了得到某種東西而所要放棄另一些東西的最大價值;也可以理解為在面臨多方案擇一決策時,被捨棄的選項中的最高價值者是本次決策的機會成本;還指廠商把相同的生產要素投入到其他行業當中去可以獲得的最高收益。

沉沒成本

沉沒成本是指由於過去的決策已經發生了的,而不能由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決策改變的成本。人們在決定是否去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不僅是看這件事對自己有沒有好處,而且也看過去是不是已經在這件事情上有過投入。我們把這些已經發生不可收回的支出,如時間、金錢、精力等稱為「沉沒成本」(Sunk Cost)。在經濟學和商業決策制定過程中會用到「沉沒成本」的概念,代指已經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沉沒成本常用來和可變成本作比較,可變成本可以被改變,而沉沒成本則不能被改變。

正確的操作方式是:

出現虧損時,比如拖欠一個月工資,立刻止損(離職),拖欠的工資當沉沒成本處理(暫時不理會),別浪費找工作的機會成本,馬上去找個新工作。

最後謝邀。


嗯,27歲,獨居,沒有女朋友,程序員。。。

我彷彿聽見有人在說我。。。

還好我們明天就發工資。。。


勞動糾紛打贏了,拿不到錢,勞動法的鍋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打贏了,拿不到錢,侵權責任法的鍋

買賣合同糾紛打贏了,拿不到錢,合同法的鍋

股權糾紛打贏了,拿不到錢,公司法的鍋

………………

官司贏後拿不到錢的原因千千萬萬,仲裁文書,判決文書只是法律上確認誰對誰負有什麼義務,沒辦法變成菜刀架在敗訴方的脖子上,逼他履行義務。對方繼續耍無賴的話,還是得依靠強制執行。

但是,勞動法侵權責任法合同法公司法本身和執行沒有關係。這個鍋,不背。

有人肯定要急著跳起來打我臉。

執行?你知道中國的執行?

我不為執行洗地。我自己代理的案件還有八個執行案件執行未果的,你要問原因?我可以說,執行不到的原因也是千千萬萬的。

不要啥事都是勞動法的鍋,要真是勞動法的鍋,你連官司本身都打不贏。

你要覺得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還不夠強,那不友善的說,你絕對是門外漢。

判決是判決,執行是執行,怎麼才能又勝訴又拿到錢,怎麼選擇訴訟策略保證最大化的止損,避免執行不到的風險,這才是專業所在。


我也想知道為什麼只是仲裁不是起訴

難道說這就是傳說中的沒上過大學沒學過法律基礎的後果?

沒道理啊,按說高中就應該有這個常識

PS.我也被拖欠過一年工資啊,大概十萬左右,但是因為當初跟老闆談好了用股份抵折,所以虧了也是自認倒霉無所謂了


剛好,我同事一畢業後的第一份offer就在那家公司,據他所說,在他還在那公司的時候就有拖欠工資的前科。這樣一家公司,過了這麼多年還沒死,還有程序員入坑……在去一家公司面試之前,先搜索下公司風評為好,然後就是不明白,為什麼會欠五個月工資,我個人覺得,欠我一個月就跑路了……


首先,要審題。題主說程序猿猝死,程序猿沒女友,程序猿被拖欠工資。請問,這三者有沒有因果關係?

被拖欠工資會導致猝死?

被拖欠工資導致沒有女朋友?

沒有女朋友導致猝死?

沒有女朋友導致被拖欠工資?

猝死導致被拖欠工資?

猝死導致沒有女朋友?

好像都不怎麼成立呢。

所以,這三者應該是沒有因果關係的。

為啥猝死,這得看法醫的鑒定結論。程序猿猝死的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早有很多分析評論意見,我就不摻和了。

為啥沒有女朋友,這我就更不知道了。

所以我只談談為啥拖欠工資。

首先,工資分很多種,有基本工資、加班工資、提成、獎金等等,甚至很多人把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這些也算在工資裡面。因為沒有仲裁裁決書,所以不知道所謂拖欠的四萬多工資到底包含哪些。

其次,工資應該每月按時發放,如果這個月沒有發工資,你可以去找勞動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他們負責處理這些一分錢工資都不給的老闆。但是,看清楚了,如果不是一分錢不給,而是你認為這個月有八千,老闆認為這個月只有四千,這就不是一分錢不給,而是屬於對工資數額的爭議,那麼勞動監察大隊管不了,你得去勞動仲裁。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老闆跑路了找不到了,這時勞動監察大隊也沒辦法。但是如果老闆跑路了,你該不會還傻傻的再干五個月的活雷鋒吧。總之,勞動監察大隊搞不定的話,你就得去勞動仲裁。

再者,勞動仲裁的裁決書,如果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起訴,那就發生法律效力了。單位拖欠工資,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起訴,那裁決書就沒有發生法律效力,那工資問題就得由法院通過一審、二審程序審理。等到終審判決出來,你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看清楚了,對於拖欠工資的問題,你可以申請先予執行,也就是說在還沒有開始審判的時候,申請法院先把部分基本工資執行回來,爭議部分再慢慢審理。

大家發現沒有,上面的問題最終的解決方式,都是執行。無論是裁定的強制執行、生效判決的強制執行還是工資的先予執行,都是屬於法院的強制執行範疇,要法院的執行部門實施執行措施。

法律規定本來就是TXT,如何執行法律規定才是將TXT變為EXE的問題。大家最近都看過湄公河行動,刑法是TXT,將罪犯抓回中國、作出審判並槍決才是EXE。往細一點說,判決糯康死刑的判決書是TXT,而特警、看守所、獄警和執行死刑的人員才是EXE。

所以問題在於執行。而法院的強制執行從來不是簡單的事情。我不否認有的簡單的執行案件只要一個月就能完成,但是拖上半年甚至幾年的執行案件也是很常見的。簡單來說,如果需要將一間房屋拍賣,評估、公告、拍賣、交款、過戶,起碼得好幾個月。

還有一點,如果老闆想拖時間,可以拿到裁決書後去法院起訴。法院一審、二審的時間加起來得有一年以上,要是稍微懂一點程序來個管轄權異議,就又可以拖個半年。而這對於老闆而言,僅僅付出的是一審10元、二審10元的訴訟費,以及管轄權異議費100元、上訴費100元。

所以啊,走法律程序本來就是很費勁、很漫長的,有答主說到了成本問題,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訴訟成本。當然,這種訴訟成本並不是說你一定要天天在家或者在法院等,你完全可以另找工作甚至回老家,只要能保證法院需要傳喚你的時候能接到通知趕到法院就是。

最後回到題目上。拖欠工資半年沒能要回來,這很常見。但是猝死的鍋法律不背。


很多人說這種情況下該辭職,我認為不對,應該每天去上班,一邊看著老闆別跑路,一邊勞動仲裁,邊仲裁邊上班,就不辭職等老闆炒。炒了還有遣散費可以追加訴訟請求。

一邊上班一邊查公司有哪些債權、資產、租約、電腦、傢具,都拍照好做好證據固化。

每天笑著和老闆打招呼,一邊去仲裁,仲裁晚了就起訴,起訴就申請資產保全,有判決就申請強制執行。

不過如果公司在賬目上沒錢就沒有卵用,中國的法庭強制執行對小公司基本上是只扣公司帳戶存款的水平(一般的企業名下是沒有車輛和不動產的),如果有能舉證的公司債權可以代位訴訟去起訴債務人也可以。但公司的電腦傢具啥的,如果企業要賴帳,只要在租賃的辦公室那裡掛一個別的(真實存在的公司而不是虛構的)公司的牌子,還是原來的老闆和員工在裡面做業務,但牌子一換掉,法院就不會查抄裡面的電腦和傢具了,就算租約還是原來的公司名下的,都不會去查抄。


他只知道仲裁,卻不知道法律還規定了,勞動仲裁生效後,對方拒不履行時,可以向本轄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一般情況下,都是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仲裁不能說沒有什麼卵用,只是仲裁機關本身沒有執行權,該事件中這個程序員完全可以拿著仲裁判決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現在只要在網上看到程序員/IT行業從業者猝死的社會新聞,我爸媽都會憂心忡忡地給我打電話詢問我的身體情況。並且千叮嚀萬囑咐要鍛煉身體合理飲食。

anyway,這種能拖人5個月工資而不倒閉的企業還真是有兩把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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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C++及系統軟體技術大會

10月28日,大量元祖級高齡程序員指導與會者如何有效避免猝死。


突然看到黃老闆贊了 @巴甫洛夫的狗 的答案,各位知乎的程序員,你們小心點…


我在我們公司伺服器上設了一個腳本,如果我三天沒有上機器,刪除所有伺服器上的內容。。。



換我拖一個月就不想幹了,拖兩個月就刪庫跑路了


估計是覺得有女朋友或舍友的話可能不會死或者至少會及時發現屍體。


我昨天提交的辭呈。


因為被拖欠工資,沒錢吃好的~營養跟不上~導致猝死

因為被拖欠工資,所以沒錢找女朋友~

因為沒女朋友,出事的時候都沒有人幫忙打個120

所以要殺死一隻程序猿,拖幾個月工資工資就好了


要我一個月就餓死了。


起來,饑寒交迫的奴隸,起來全世界受苦的程序員


如果你認為法律不能解決問題,又心有不甘,做一個勇敢的,有血性的人 幹了他!

在這瞎嗶嗶


請看 今日頭條 的報道,工資拖2個月以上,老闆平時玩遊戲花十幾萬每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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