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無良或者違法的警察?干過哪些壞事?

有哪些無良記者?他們干過什麼壞事? - 法律

如何看待 「有哪些無良記者?」和 「有哪些無良警察?」兩個問題下,知友們的不同反應? - 社會


我倒不覺得這個問題是黑警察的,警察隊伍裡面有一些害群之馬是不爭的事實,所謂警鐘長鳴,對於警察群體自身,只有敢於正視問題,才能時刻警醒自己,真正改正問題。

和大家說說我個人感到特別震驚的幾起案件。

第一起就是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等故意殺人案。

這起案件的情節之曲折,手段之惡劣,監督體系之無能,對法律之踐踏,是我所知道的案件里最讓人震驚的。

當公器為私人所用,其可怕足以指鹿為馬,顛倒黑白。

這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2·20槍案」當時震驚全國。2000年,陳信滔與徐承平合作投資福州安詳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及舊車交易業務,因兩人在經營期間產生矛盾,陳信滔的哥哥陳信華找到據稱是「黑道人物」的卞禮忠出面調解,卞調解無果,反而引起徐承平的不滿。2001年2月20日晚,徐承平與時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等人布下圈套,邀請卞禮忠到其辦公室,暗中由福州市晉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隊原中隊長鄭軍、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劉雄等設伏,以徐承平出門摸頭髮為暗號,鄭軍等人衝進去將卞禮忠當場擊斃,之後又用事先準備好的手槍,偽造卞持槍搶劫被警方擊斃的現場。陳信滔當時因手機關機沒有接到邀約而躲過一劫。

卞禮忠被擊斃後,徐承平以公安機關辦案的名義,指使林某等人搶走陳信滔停放在安詳車場內的26輛汽車以及過戶資料,後徐將大部分車輛變賣。經估價,被搶的26輛車價值324萬餘元。

雖然陳信滔逃過一死,但他和陳信華卻被認作是卞禮忠敲詐勒索的幕後指使人,被判3年有期徒刑,關押1072天。由於案件疑點重重,陳信滔案歷經8次退回補充偵查、3次變更起訴罪名、2次被判有罪又2次發回重審。在飽嘗3年冤獄的苦難後,直至2004年3月4日陳信滔才得以無罪釋放。

2007年,這起警匪勾結案真相大白,福建省高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偷稅罪、誣告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徐承平死刑。鄭軍(福州市晉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隊原中隊長)被判處死刑;劉雄(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被判處死緩。而幕後主使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早在2002年就攜1000多萬美金遠逃美國,後病死他鄉。

最讓人遺憾的是,王振忠最終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還活著的話,我想紅色通緝令的頭一號應該輪不到程慕陽。

然而不僅權力極大的公安局副局長會幹這種事,2012年,深圳又發生了普通幹警策劃的故意殺人案,即李才坤故意殺人案。

這起案件當時也掀起了軒然大波,媒體集中報道過

2012年7月1日晚上19時許,李才坤在街邊找到為做假證攬生意的黃某某,並要求黃某某配合其報假案抓一個人。在取得黃某某同意後,李才坤返回派出所,告知被害人班某路可以離開,並自行駕車搭載班某路行至愛南路附近。隨後,李才坤要求班某路下車在指定地方等他,而李才坤自己則開車行至前方路口後,打電話通知黃某某報假案。黃某某依照李才坤指示打電話報警,稱其金戒指被搶。李才坤遂下車步行回到班某路下車地點,假裝與班某路商量事情。在此過程中,李才坤突然掏槍向班某陸開槍。班某陸頭部中槍倒地後,李才坤將事先準備好的金戒指放在班某陸的左前褲袋裡,又將事先準備好的匕首放在班某陸的手中。然後李才坤拿出自己的手機撥打110報警說自己在愛南路開槍將一名持刀搶劫的嫌疑人擊中,並撥打龍新派出所值班室電話向龍新派出所值班室通報了自己開槍擊中被害人的情況。

而這裡最可怕的一點是,李才坤相信自己是正義的,是在為民除害履行職責,執法觀念之扭曲導致其辯護人都堅稱他有精神問題,警察就是警察,擅殺濫殺所實現的只能是恐怖,絕不是正義。

最需警惕的一點,就是『一個警察』的正義絕不能替代法律的正義,否則正義就變成了實施私刑的武器,公器變異成私刑,就會把『打黑』變成『黑打』的鬧劇。

最後一起案件想說說山西警察買官不成殺死上司的案件

2007年,山西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南郊大隊副教導員宋建忠將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慧敏殺死在家裡。宋建忠在落網後交代,他先後兩次共送給李慧敏人民幣18萬元,作為回報,李允諾幫助宋解決正科級別。此後,李遲遲沒有兌現承諾,宋建忠才頓起殺心。

因賣官而丟性命,因買官而起殺心,但是後來在工作中接觸到了一些當地的同行,才知道裡面的水遠比報道出來的要深,鑒於當前的網路環境,有些事還不能說,但是這件事和反腐以來山西官場的震蕩,可以說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固化的體制,落後的觀念,習以為常的愚昧,執法而不知法的現狀,必然催生這樣的悲劇。


想了很久還是答了。回答前先說明下,我父親就是一名人民警察,警察也是我最嚮往的職業。可惜高中不努力沒考上警官學院,這或許是目前最大的遺憾。我只是說下個別的害群之馬,我熱愛警察事業。大家有空可以聽聽《暗河》

那還是大一寒假,我放假比女朋友早(我們是高中同學),恰好她只買到了深夜到家的車票,於是我那晚去接了她並在火車站附近酒店給她開了個房間。

然後我就去同學家睡了,第二天早上我去找她,坐在房間還沒五分鐘就有人敲門。說是公安查房。

於是我讓女朋友先去衛生間洗漱順便躲躲,以免引起誤會(好吧,我是擔心我老爸的這些同事把我這點破事告訴我爸)

然後我就把四個匪氣挺重的四個警察放了進來(我以為會有我認識的叔叔,結果一個沒有) 一進來就問我在房間幹什麼,我就說在外地讀書凌晨火車到的所以開了房間。

給他們看了我的身份證學生證以後,他們二話不說開始翻我的包和女朋友的行李箱。當時我就擋著行李箱很嚴肅地問了句,你們有搜查證么?

當時那幾個警察就樂了,沒錯,真的是樂了。警察搜你東西還要證件嗎?邊說邊要推開我,正好這個時候女朋友在衛生間弄出了聲音,年紀最大的警察立馬就問我,裡面是誰?

我說是我的同學,她來接我的。然後另一個年輕的警察就要開衛生間的門,我很著急,就說了句,你們再不走,我就要舉報了。

這句話徹底激怒了他們,其中三個年輕的警察作勢要揍我,所幸年紀大一點的警察給他們指了指我的身份證,他們才沒有動手。

然後就出門了,離開時還惡狠狠地盯著我。

後來我在當協警的堂哥那裡才知道原因。

原來是我們縣城的x局長明年有可能升職,但政績有些難看,所以在每個酒店附近安排四人小分隊,由一民警三協警組成,看見有嫌疑(平頭的、染髮的、背著包的)的人進酒店,立馬跟上,能抓吸毒就吸毒、能抓嫖娼就嫖娼、沒有罪名隨便搜一搜就算了,要反抗的先抓起來,如果恰好又有案底的就讓家裡人拿錢贖。警力不夠就把社會上一些閑散的小混混、老惡棍找來當協警。

一切都明了了:搜我是因為背了個大包、三個年輕的警察是協警、之所以後來沒找我麻煩是因為我的身份證住址上寫著xx政府小區。

正義沒有武力是無能,武力沒有正義即是暴虐。


還用說別人?我自己就是。

當年警校剛畢業,在某市交警支隊實習。

實習以前就聽師兄們說鬧錢很容易,站在路上司機們都得塞錢。當時的心裡早就被鬧錢所佔據。去了支隊第二天還是第三天,就由幾名協警帶上路上查大車。

我是一個比較膽小的人,一開始還有點臉嫩,不好意思,但是拿了幾回錢以後就己經很渴望。後來不管是大車小車,都想攔。大車攔住了不用說,就算小車攔住了也要拿盒煙。

每天實習完回了隊里,同學們都是興奮的交流今天鬧了多少錢,鬧的少的還會被笑話。

幸好,實習不到20天就出了事。

那天我們一個同學查住一個大車。這個大車手續齊全,但是我同學還是以某種名義要了200塊錢。大車司機前腳給錢,後腳就上支隊領導那裡舉報。幸好當時2006年,手機還不算特別發達,不像今天這樣一個朋友圈一個微博擴散,就眾人皆知。

但就算這樣,我這個同學還是被嚴肅批評。支隊領導通報學校,學校系主任專門跑來支隊處理這件事情。後來這位同學被記留校察看,記大過。而我們這幫實習生,全部轉回在市裡紅綠燈指揮交通。

這件事一出,我個人就己經嚇成一胡片,還想過悄悄把錢退還回去。當時我鬧的不多,1000多塊錢一盒大熊貓香煙。就這樣,在支隊領導批評的時候,臉上也是汗汗的。

不幸中的萬幸,如果沒出這件事,我可能會越滑越遠,也許真的會成為大家眼中口中的壞警察,幸好出了這麼一件事,把我嚇的再沒敢胡鬧。

後來在景區,每當有人送錢的時候總會想到當年我同學站在支隊的台階上念檢查。可以說,實習期間的這件事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參加工作以後對待金錢的看法。再加上後來父親的教誨,加上自己參加工作以後談戀愛找的老婆也足以支撐自己的消費,也加上當年市局新來的局長手腕硬,加上這幾年反腐的形勢,可以說從根本上斷絕了自己的想法。

直到現在,己過而立之年,自己也脫離了警察隊伍。從一開始的不敢到後來的不能,再到現在己經是不想了。

老爹在世的時候經常和我說:人生在世,錢夠花,覺夠睡,平平安安就是最好的了,還要咋?世上的錢無止盡,掙多少鬧多少是個夠?縣城裡頭當官,要是跳出公安還能混個副科正科,要是就在公安一輩子也無非是個科員,還想蹦躂個啥?做好手中的事,閑事莫要管。對事不對人,莫論是與非,安穩守氣的好好把本職工作干好,至於其他想多了又有什麼用。

當年他活的時候說的時候我不以為然,

然而現在睡下的時候慢慢想,他的話無論什麼時候都是好正確。


2010年4月14日下午3時,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文強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16:45分,審判長當庭宣判: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個人還需要細講嘛?


親戚朋友同學裡當警察的不少,自己也差點穿上警服。我感覺其實大部分警察和國企的員工一樣,大部分都是在混日子,真正認真負責的警察很少,心黑手辣作姦犯科的也不多,大部分都是得過且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仔細想了一下,其實這事也不能全賴基層,主要責任應該是在於管理層。基層很多事情都是干好了沒獎不幹不罰,長期下來誰去管閑事?基層活累、瑣碎還危險,管理層也從來不體諒,甚至連基本的勞保裝備都不全,我曾經提醒過某中層注意完善警用裝備和防護,得到的回饋是不用那麼費勁一般不會有事。萬一出現傷亡呢?我追問,咳,一個撫恤不就是**萬嗎?

舉兩個栗子,一文一武

瑞星公司勾結原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處處長於兵陷害競爭對手。

北京市丰台區(好像是,記不太清)兩警員下班時間持槍打劫地下賭場,其中一人好像還是某派出所所長。


(以下轉自網路)

董兆歧。

原哈爾濱市公安局巡防支隊政委,有四十多年警齡,2005年1月13日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他1961年參加工作,從1984年始,曾任哈爾濱市公安局九處副處長、處長;幹部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1998年4月,董兆歧被提拔為副局級幹部,任市公安局巡防支隊政委,三級警監。

董兆歧交代,他與被害人許燕(化名)在1995年1月相識。一天晚上,他在哈爾濱市道里區通江街一家飯店用餐,將衣服順便搭在椅背上。這時,一位年輕的女子經過,一不小心將他的衣服碰到了地上。姑娘將衣服揀起來對他說:「大哥,對不起。」看上去那女子大約有1米70的個頭,風姿綽約,說起話來鶯聲嚦嚦,煞是悅耳動聽,特別是她那有神的雙眸直直看著董兆歧,好似秋波暗送,使董兆歧有點魂不守舍。說來也湊巧,等董兆歧吃完飯出門時,又遇到了那女子,兩人寒暄幾句後覺得挺聊得來。於是,董兆歧主動讓許燕搭他的車,將她送回了家。臨別,雙方互留下了傳呼號。

20歲的許燕當時正在哈爾濱某醫學院念中專,自從認識董兆歧後,兩人經常約在一起吃飯。許燕將自己的情況告訴了董兆歧,並讓他幫她找份工作。柔情萬種的許燕,讓董兆歧心動神搖。一來二去,他倆的關係不斷升溫,逐漸發展成了情人關係。董兆歧說,其實他與結髮妻子的感情一直不錯,但是,自從和許燕上床盡情纏綿,使53歲的他自覺年輕了許多。以後,一有機會,他就去許燕處放浪形骸。而許燕自從與董相識後也不想談對象了,董兆歧就更捨不得她了。

1998年7月,局級幹部住房公家要給予補貼,此時董兆歧已被提拔為副局級。為了長期金屋藏嬌,董兆歧便在哈爾濱市香坊區用許燕的名字為她購買了一處一室半的住房,開始在這幽靜的安樂窩裡與許燕過上了同居的生活。董兆歧雖然已是局級幹部,但工資卡都在老伴手裡,他也沒多少富裕錢,再說,眼下還沒給許燕找到工作,董兆歧就給了許燕1萬多塊錢。董瞞著妻子每周都來幾次同她幽會,但是許燕總覺得給人當「二奶」沒名沒分的,日子不是滋味。一天,兩人纏綿之後,她說:「老董,我太愛你了,這樣偷偷摸摸的日子,我實在受不了。」許燕提出讓老董離婚好嫁給他,等董兆歧退休後和她一起去上海做生意。而董兆歧卻想:自己與許燕的感情雖然處得熱乎,但在兩性上純粹是「玩玩」。再說,自己已是50好幾的人了,兒子也30多歲了,如果離婚實在不好看。如今,作為市公安局一個有身份的局級幹部,他還不想因此葬送自己的前程。面對許燕在枕邊給他的壓力,董兆歧始終沒下決心。

到了2002年,許燕已經26歲。始終沒有找到工作的她抱怨自己的父母沒能耐,也不常去父母那裡,便與董兆歧鐵了心,一直期盼著嫁給董兆歧。這年年末的一天,許燕見董兆歧仍不吐口,頓時惱怒地說:「你倒過得快活,我的青春都給你了,為你流了兩次產,誰還要我?」許燕一氣之下喝了葯。董兆歧將她送到醫院才搶救過來。從這以後,董兆歧開始有意躲著許燕,不再經常找她幽會。怕妻子發現,董兆歧乾脆把家裡的電話換了。但是,許燕每當約到董兆歧都讓他快點和妻子離婚。到了這種地步,董兆歧才覺得對情人欠下風流債實在活得太累,如今走到這一步,也只好向妻子攤牌了。

2004年臘月二十九,董兆歧的老伴見丈夫一夜沒回家,覺得事態嚴重。其實,她早已感覺到丈夫有外遇了。她記得上一年的11月1日那天,她接到一個年輕女子的電話要找老董,老董接了電話不久便出了門,不一會兒,董兆歧給老伴來電話說要離婚,當時老伴還以為董兆歧和她開玩笑。但是2004年卻是讓她證實自己預感的一年。春節剛過,正月初八,被逼無奈的董兆歧向妻子提出離婚,妻子聽後勃然大怒。苦苦相勸之後,見丈夫態度非常堅決,她知道已無法挽回,便無奈地說:「老董,你就在外邊過吧,我絕不告你重婚。」為了保全臉面,她與丈夫約定,等她退休之後再辦離婚手續,為此兩人先寫了一份離婚協議書。

2004年7月15日,董兆歧的老伴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也就從這一天開始,董兆歧再也沒回過家,也沒給自己家裡打過電話。他樂不思蜀,整日與許燕沉湎在一起。而許燕知道董兆歧已與老伴脫離關係,他又快退休,便不斷地催他抓緊離婚,好與董兆歧過上穩定的日子。

天有不測風雲。2004年7月16日上午,許燕的住房由於分戶供暖,工人刨掉了地上一些瓷磚需要修補。董兆歧去商店買回了新瓷磚卻對不上顏色。晚上6點多,許燕坐在床上嘲笑地說:「你這個老糊塗,還能幹啥?」說完還踹了董腹部一腳,將他踹了個趔趄。這次,董兆歧沒有寵著她,拿起拖布桿照許燕頭部一頓打。許燕被打得眼窩烏青,前額兩個大口子流了血,腦後也有多處1厘米左右的傷口。出了口惡氣,董兆歧才將她送到醫院腦外科治療。回到家後,許燕又打了一周點滴。

7月24日早上,兩人起床不一會兒,許燕照著鏡子開始梳理打扮。她看著自己前額被打的傷,一臉怨氣:「老董,我這麼漂亮,就靠這張臉蛋活著,對你又那麼好,你還打我……」話不投機,兩人又發生了激烈的爭吵。這一回,董兆歧再也沒有憐香惜玉,向許燕下了毒手……此時,還有50餘天他就將正式辦理退休手續,但他卻將自己推向了人生的不歸路。

許燕的父母對老董與女兒的婚外情十分清楚,但他們管不了任性的女兒。董兆歧也見過許燕的父母,談過與其女兒所處的關係。既然生米已煮成了熟飯,許燕的父母也就認了。

2004年7月27日上午,已4天沒有聯繫到女兒和董兆歧的許燕父親,覺得事情不對頭,於是特別趕到香坊區女兒的住處。從樓下往樓上看去,陽台窗戶和廚房的門都開著,可上樓後任他怎麼敲,門就是不開。他下樓準備走時卻發現陽台窗戶和門又關上了。他斷定屋內有人,但也沒多想——或許他們有啥不方便的?

當天下午4時許,許父突然接到董兆岐的電話,說許燕一周前去上海了。許父隱約聽出董的語氣不對勁兒,急問發生了什麼事,但對方卻將電話掛了。憂心忡忡的許父急忙折回女兒住處往樓上望去,此時女兒小屋的窗戶又開了,他懷疑董兆歧就在屋裡,便疾步上樓去敲門,結果門還是不開。於是他讓家人快去報警,他在樓下門口守候。這時,董兆歧又來了電話,斷斷續續地說:「老許呀,你找人打開鎖吧。」等派出所民警帶領開鎖公司的人將門打開時,發現董兆歧躺在小屋的床上,手腕割開,血已經流了出來……董兆歧自殺未遂。

時光倒流回7月24日早上。當許燕再次跟他爭吵時,惱羞成怒的董兆歧從陽台拿來拖布桿,乘許燕不備朝她頭部和太陽穴狠狠打去,見許燕掙扎,他又持拖布桿打她頭部及太陽穴多下。接著董兆歧將還喘著氣的許燕拖至衛生間內,用菜刀將其頸部氣管割斷,用淋浴噴頭將屍體血跡沖洗掉。殺死了許燕,董兆歧禁不住後怕起來:怎麼辦?投案自首?這肯定說不清楚……經過深思細想,乾脆把屍體處理掉。如果她家人要問,就說她去上海了,或許能搪塞過去。隨後,他用剪子、菜刀、鐵鋸等工具,對許燕的屍體進行了肢解……

大約上午9點剛過,董兆歧給二兒子董江打電話,問其身邊有沒有人。董江說正忙著呢。董兆歧說,那我晚上再跟你聯繫。

當晚,夜幕還未降臨,大約6點左右,董兆歧就急忙給兒子董江打電話,讓董江開著董兆歧的黑色「公爵王」轎車到該市香坊區六順街去接他。董江駕車剛到,董兆歧就急忙鑽進車裡。董江問有啥事,董兆歧告訴兒子,他把和他在一起的那個女的給殺了,因為這個女的總纏著他,逼他離婚。這時董江已嚇得臉變了顏色:「爸,你咋殺的?」「唉,呆會兒你就知道了。」董兆歧讓兒子幫他抓緊時間將屍體處理掉。二人開車到夜市買來20個塑料袋和編織袋,隨後,返回到殺人現場……

7月25日凌晨2時許,在夜幕的掩護下,由董江駕車,董兆歧將許燕的衣物扔進附近垃圾箱……之後,董兆歧父子倆回到董江的住處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回到「安樂窩」的董兆歧將殺人現場進行了徹底清理。

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當日下午4時許,董兆歧用許燕的手機給自己打了一次電話,妄圖說明她失蹤與他毫無關係。

晚上7點多鐘,董兆歧又給董江打電話。當董江來到現場,見父親將屍體都裝進了塑料袋裡……26日零時左右,董江駕車開到哈爾濱至阿城高速公路,董兆歧順車窗將屍骨分別扔到路旁的溝里。臨別,董兆歧叮囑董江回去把車洗乾淨。

此後,董兆歧惶惶不可終日,心理防線崩潰後企圖自殺,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在醫院經過短暫的監護治療後,董兆歧很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根據董兆歧的交代,在哈爾濱香坊區三鋪街的作案現場,公安人員從衛生間發現了大量的飛濺血跡,並在現場提取了董兆歧作案肢解屍體用的菜刀、塑料菜板、鐵鋸,用於拋屍的塑料編織袋等,還在董江處扣押了作案用的煤氣罐和爐子。此外,根據董兆歧、董江的供述,在董江指認地點哈爾濱至阿城公路旁還找到被蒸煮過的人骨9塊……

2004年12月24日,哈爾濱市檢察院以董兆歧犯故意殺人罪、董江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對二人提起公訴。在法庭上,董兆歧推翻以前供述殺人的事實,辯稱是因為被害人許燕持菜刀要砍他時,他是為自衛而失手殺死她的,沒有故意殺人。他辯稱,7月24那天,雙方爭吵時,許燕用菜刀要砍他,他用拖布桿去擋,不小心打在許燕的頭上,他欲將許燕送醫院搶救時,發現她已經死了。至於在案發後他曾10次供述殺死許燕的事實,他又詭稱是當時不想活了。

董兆歧實在是想活下去。

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其辯解無證據證實,不予採納;被告人董兆歧犯殺人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應予嚴懲,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董江犯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此外,法庭還判處董兆歧賠償許燕的父母經濟損失139099.98元。


這年頭寫個答案真難。語氣重了就是無腦噴無腦黑,語氣軟了就是慫。評論里出現有人借題發揮噴警察不是我的本意,我一直在強調我只是說事而已,我本人也相信天朝的警察大部分都是好的。但是我就遇到了這麼個事情,說出來了,怎麼了?警察也是人,偶爾出一兩個敗類在所難免並不丟人,那些看都沒看完答案就跳出來著急忙慌洗地,大帽子往人腦袋上丟的,才是在給警察丟人。謝謝那些告訴我投訴方式,提供我解決方法,以及理性在評論中討論問題的人。

-----------------------以下是原答案--------------------

大家說的人都比較遠,我來講件身邊的事情。

住我樓下的朋友6plus被偷了,報警無果。於是他自己想辦法聯繫了小偷,說要把手機買回來,又叫了我們幾個朋友到現場幫忙。我們都假期旅遊回來剛下火車就到了約定的kfc,裝成路人等了一個小時等來了小偷,小偷沒怎麼反抗,我們幾個人控制住他,報警,等警察來收人。

當時成就感爆表,感覺這年頭像我們這樣正義的市民已經不多了。然而,倆警察一老一小來了之後,老警察開口就是我倆這次出警算加班,飯都沒吃上你們是不是請我們吃頓飯,還要求我們去邊上超市給他們買條中華煙。我們幾個人剛剛旅遊回來真的可以說是身無分文,無奈湊了幾十塊錢買了兩盒盒飯招待了人民警察。人民警察一臉不滿嘴裡不乾不淨,臨走還表示你們這手機想拿回來得給好處不然得等個三五個月搞不好就見不著了。後來果然手機沒有見著。

心寒。後悔為什麼不撈回手機把人放了得了,報什麼警。

哎呀,怎麼忘了匿名,趕緊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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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過了百贊,那就來補兩句。事兒是真事兒,不過我真的沒法證明,當時大家都心灰意冷也都沒想到投訴的事,事後一想咱們在外地讀書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點嘛,在哈爾濱。講道理一樣的事情在來哈爾濱之前就算我自己穿越回去講給過去的我聽,我都不能信。

評論裡頭有些言論比較過激,這也不是我的本意,我只是說事而已。

前段時間在廈門旅遊,朋友的包丟計程車上了,經歷過上次事情以後基本對警察絕望,然而朋友走投無路還是報了警。我都想好這次警察要什麼給什麼說什麼是什麼了。結果趕來的警察特地為了我們跑進跑出調監控,找到了計程車還上了廣播查找。還用警車拉我們去派出所等,一路給我們介紹當地的風土人情……最後他們謝絕了我們的宵夜邀請出別的任務去了……同一個行業差距至此,不能一概而論。好警察肯定是壓倒性的多數,至於以前碰上的那倆行業毒瘤……那就只能算我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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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來,評論里有說投訴警察的,我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投訴,投訴之後會有什麼改觀和後果。希望有相關經歷的人能在評論里說明下還怎麼做,做了之後會怎麼樣,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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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事,不是故事。要是為了騙贊我可以編個正能量的贊的人更多,不用匿名還沒那麼多反對,何苦呢?就是看到這麼個題目有這麼個經歷就寫這麼個答案。評論區說什麼為黑而黑的,寫小說的,那我也是呵呵噠,三觀不同,不辯了。


09年在江蘇的一個城市打工,在一個廠里上班,苦力活。當時單位的說法不太記得了,就是要求一直夜班,凌晨3.30到廠里。當時是夏天,夜裡正常去上班,被路過的巡邏隊攔了下來,問是誰、年齡、幹嘛去,一一如實回答。那群穿警服的不信,說一個村子被盜是我所為。接著幾個警察上來就是幾個耳光,中間沒有一人象徵意義的說點什麼。之前上班路上,有一個同事在我後面,行致此處,同樣的問話,同樣的回答,也是同樣的待遇,只不過多說了句我和同事是同夥,然後都被按上車,帶回了警局。在警局我和同事被分別待在一個房間,還是同樣的問答,同樣的結果,被扇了好些耳光,唯一還多了一道酷刑,就是將你按趴在地上,腳踩在頭上,胳膊從後返嚮往前扳,之間還問是不是你,過程中嘴裡還被打出血。又是一會停了下來,那些警察走了,我就一直站在那。時間不太清楚過了多久,之間有白天工作的人,問了下情況,然後似乎是好玩?又扇了我幾耳光。後來有人帶了位婦女來看,似乎在看是否是這人所為。大概是中午,有人送來吃的,我看了眼兩盒飯盒,卻沒筷子。過了會有人看我沒吃,拿走了一盒。下午那些人按著我去了我的住所搜查一遍沒有結果。這樣一直到晚上快九點,單位的人才找到警局。站著那會,那些人只允許站著,不然又是…。單位的人來後,一個勁的賠笑發煙說是誤會,廠里小帶班的說以前有過這樣的事情。再之後事情不了了之,廠里只說了那天算是工作的,也有出錢去醫院看過,不過那些人似乎很懂的『分寸』,沒查出什麼,只是開了些葯。

事情過去幾年了,我依然記得,或許終生難忘。在那之前我心中的警察的形象是偉岸高大的,但那以後我打心裡深處不願再相信這些吃著皇糧不幹人事的渣子。人有好有壞,哪裡都是,但我就是不願再信這些人。


不否認警察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對盡職盡責的警察同志很敬佩。

但是,就我了解到的公職人員徇私枉法的事件中,最黑的就是公檢法,而且絕對不是個例。

1、某地公安局長家公子做房地產生意,象徵性的交了點錢把地拿了,這個錢還是讓別的老闆替他出的;建築材料是賒的,當然不會還;建築公司的工程款自然也沒有給。零成本就把樓盤給開發了。

樓盤開發工程中,這位公子應該有什麼事做的太過分,轄區派出所長也不敢怎麼樣他,帶人到房地產公司罵了一通。後被該所長被市局異地調警,以涉黑給辦了。

2、同學爸爸是公安局的小領導,他媽媽買水果還價未果跟小商販吵了起來,他爸帶人砸了人家攤子,打了人,還威脅要抓起來。就發生在我們小區門口。

3、一次飯局,某派出所長眉飛色舞的大講如何刑訊逼供。就提一個,往人屁股上扎針,拿打火機燒,把脂肪烤出來。

4、春節跟父親打乒乓球,碰上交警隊隊長,交警隊長大談如何創收。提一個方法,把一部分拍違章車輛的攝像頭承包給私人公司,與公司分成罰款,公司想著各種辦法把攝像頭設在一些刁鑽的地方拍違章。主要是拍貨車,有幾個地方過車必違章。

5、發小的爸爸在檢察院,以前他爸的車,包括他的車,都是檢察院查扣的財產。在本地開,不能開出市。

6、家長的朋友講,完不成指標了,就晚上開車出去,看到醉漢什麼的就給抓回來,隨便按個小罪名拘留。小時候的事了,我爸還拿這個嚇唬我晚上不要出去亂跑。聽說現在不讓給基層定指標了。


這個真心太多,數不過來。警察中的無良挺多,人渣也不少。大事小事都多。

說個集體的算了。當年邵東監獄窩案,長者親筆批示,整個邵東的公檢法司都參與了,邵東監獄基本被一網打盡。其他三家也中招一堆。現在基本公開了,大家可以百度。嚇人得很。

至於個人的,那是數不過來。

每次看見這些玩意,真心尷尬,希望以後我不讓大家尷尬,哈哈哈。


2016.06.12二次更新

掛一個噴子。

我一個知乎的無名小卒,都有人噴。知乎的風氣是啥樣我有點不懂了。

一次更新

感覺答案太負能量了。和大家說點好的吧。

單位有不好的人自然也有好人。某對法官兄弟鄉村小學教師出身,專科文化,自考本科,先後考到了我們法院,據我所知二人愛崗敬業,手腳乾淨,辦事認真,最後哥哥辭職離開了法院去了西南某地去做公司法務,畢竟待遇好一點。弟弟辭職去了西南某市中院。

更多的人呢,在好與不好中掙扎,在貧困線掙扎,有鞠躬盡瘁奮戰在第一線去外地押送患有艾滋病的嫌疑人的同事,這個慣犯仗著自己有病,在之前就有襲擊派出所副所長的行為。咬了那個副所長一口,嚇得他自己獨居了半年生怕染病。我同事在押送這個嫌疑人的途中,嫌疑人偷偷利用銳器自殘,囚籠里都是血,然後這個原來是武警出身的同事把他制服了。所幸沒有被傷到,也沒有染病。可是這個嫌疑人大家都不敢收了,最後在法院,公安局,看守所的協商下放了。

還有一個內勤的同事,待人熱情,辦事認真,沒有給當事人臉色看過,遇到滯留的當事人還給人家倒水買飯。

只是大家又能如何呢,殺人無數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屍骸。這兩個同事家裡都是做生意的,根本不缺這點微薄的工資,所以手腳乾淨。可其他人呢。

我還是不知道。

以下為原答案。

@一笑風雲過給這位知乎大大點了贊,想想還是說說自己的親身經歷好了。

在法院做過兩年司法警察,和普通的基層警有所不同,但大抵是相通的吧。

我們是基層,吃拿卡要是沒有的,但是法官吃拿卡要的時候會帶上我們。

去鄉下強制執行,回單位的時候往往六七點了,一般都會有當事人或者律師安排就餐。一個律師,兩個當事人,兩三個法警,一兩個法官。餐桌上酒水一千,飯菜一千多,煙一千。明面上看得到的就這麼多了。

羈押在羈押室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原則上是不給見的,也不允許抽煙喝酒或者食用任何外帶食物。當然這個原則只對窮人有效。我見過待遇最好的,關了監控,一堆親戚進來噓寒問暖,抽煙,和飲料,吃烤鴨,說小話。會不會串供?會不會夾帶東西回看守所?會不會食用有毒物質?我不知道。

某些看守所號稱除了女人和毒品什麼都能買到。所以不夾帶也正常。

上班睡覺打牌玩手機玩電腦遊戲炒股看片。當然了,真的是因為我們太閑了。

看守所有好看守所,法院有好法院,警察有好警察。我覺得那是應該的。所以只說了壞的部分。

況且,好的太少了。

更多的是某法官年收入八萬卻有四套房產,兩輛車。是某法官明目張胆要五糧液蘋果手機中華煙。是某副所長六套房產女兒還在領貧困生補助。

我在職的時候不是個好警察,也不是壞警察。我的不夠乾淨,卻也不夠罪惡,拿著微薄的工資,不做壞事的話,很難養活自己。而我不想昧著良心賺錢。

我離開了法院。

有的東西總要有人說出來,與其讓別人說出來,不如我們自己承認。也許背後我們也有無奈的時候,也有不得不低頭的時候,那在人前,我們更要把這些罪惡暴露在陽光下。

向在這個黑暗的社會中依舊堅守某些原則的人民警察,致敬吧。


題主這個問題其實蠻有意思,我是一名刑警,入警七年了吧,有資格回答你這樣的問題。其實跟你們打交道的警察還是很少的,這本部分很少的警察給你們留下的印象都造成你們對整個警隊印象的好壞,不否認警隊之中有敗類,我們首先都是人才是警察。教師隊伍也有敗類銀行也有敗類就算當保安當記者也有敗類,人都是很複雜的動物。98年抗洪那年,正是郭徐當道的時代,從現在的報道中我們看到當時軍隊多麼腐敗。可是當洪水洶湧而來的時候,很多解放軍官兵都跳進洪水中鑄起人堤,很多官兵為獻出生命。昨天的時候他們還是推杯換盞的腐敗分子,噹噹洪水來的時候他們卻能鑄造人堤。所以人是很複雜的動物,好壞都是一瞬間,有部電影叫撞車,推薦大家看一下。你看到的惡警,只是在你面前是惡警,在別人面前或許是救人生死的英雄。當然我們是紀律部隊,如果真的出現不法事件,還請事主能及時的反應,我們也需要自我凈化,踢除警隊中的敗類。


我家是農村的,小學的時候因為一些原因,另一個村的人十幾個人圍到我家門口,拆大門,拆牆,打人,報警警察始終沒來,因為那些人事先與警察局說好了,我的兩個叔叔被打到住院,醫藥費花了不少,最可笑的是時候警察出面,要我家賠了一萬多,理由是叔叔們抵抗的時候對面也有人受傷,呵呵,一群手持武器的人衝到我家打人,最後竟然是我們賠錢,對住院的兩個叔叔的傷情不管,打人的人現在還在村裡橫行霸道,警察收了他們多少好處,誰也不知道。

家裡人也有信訪,然而並沒有什麼用,知乎警察都為國為民英勇獻身,可以輪到我自己經歷就總是碰到他們口中警察群體里的一小部分敗類。對於這種解釋,我只想說,去你媽的。


這個必須匿名。

我記得一次圈內朋友聚會上,重新聯繫上一位多年不見的、在珠三角某個大城市做警察的老鄉,席間大家談到給某位圈內女性朋友介紹對象的話題時,這位警察老鄉說:**區的警察一定不能找,原因是那裡的警察經常集體去東莞包場子。包什麼場子,大家應該都懂。據我這位老鄉透露,該局風氣如此,如果你潔身自好,那你基本沒辦法融入到隊伍中去。

這是我現實中第一次真正聽說原來真有納投名狀這回事。

這事不是編的,但是你可以當笑話奇聞聽。但是我比較好奇 @一笑風雲過 、 @霍sir 等警察大V有沒有聽說過這種事。


利益相關者,警察。

默默的看,知乎好在噴子少,絕大部分人說的都有道理。看完了就當做給自己的警鐘。

當警察第九個年頭,最無良的事情是值夜班的時候,開派出所的警車去轄區一條小河下網捕龍蝦,第二天早上再收上來給食堂加菜。兩次。

不匿了吧。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很值得回答。

個人看法:純粹的壞警察(黑)很少,純粹的好警察(白)也很少——這個比例就跟我們身邊純粹壞人和好人的比例差不多。警察裡面最多的,其實是幹壞事也干好事的人(灰)。不過「無良」屬於道德評價,「違法」屬於法律判斷,區別蠻大的。

舉一些例子吧。

1.一派出所副所長,分管破案,辦起案子沒日沒夜,抓捕逃犯身先士卒,打擊犯罪成績顯著。但他也收遊戲機賭場、賣淫場所的好處,對賭徒和賣淫女睜隻眼閉隻眼。

毫無疑問,他收錢違法了,因此被處理天經地義。但他真幹了多麼「無良」的事嗎,我確實不覺得。

2.另一個警察。接被盜竊的案子,到現場後,對受害人愛理不睬態度冷漠,說什麼「你要報案可以來派出所慢慢問筆錄,但這種案子啊破案概率不大,追回損失的概率幾乎沒有……」

幾乎就是把報案人往外推,想著偷懶不立案,這樣的情況當事人往往也心灰意冷不報案了。這警察處置違法了嗎,並沒有。但職業道德上呢,我覺得是有一定問題的。

3.


聽一個朋友說的

在二線城市,大概是去年8月多,和幾個朋友晚上去吃飯,吃完後都有點醉。

大晚上的快12點,把一個醉的送回家後才發現他包落到飯店了。

包里有幾千的現金和多張銀行卡,還有身份證駕照等。

幾個人立馬打車回飯店,包已經不在了,找飯店監控錄像,發現我們吃飯的時候包廂外面就有人在晃悠,吃完剛走就有一個男的進來跟服務員說包落下然後立馬拿走了,飯店也沒多管。

於是大半夜找飯店的人拿上監控去派出所報案,大晚上的一進去發現幾個男的警察在值班室看電影。我們幾個站那要報案,一個正眼看我們的都沒有。

我們說完事情經過,最後就換了一句話

「丟多少錢」

那朋友老老實實說幾千

然後就沒人理了,我們又說了幾遍想報案,結果那幾位繼續在那看電影,一個管的都沒有。

然後我朋友就說丟了好多卡證辦起來特別麻煩能不能幫著找找

還是沒人理

然後又一個說你們人民警察就是這個態度這麼給人民辦事的嗎

「滾!」

當時晚上安靜,特別大一聲,我當時酒就醒了一半,我們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幾個大男人剛喝完酒,看著對面是警察,也只能相互望幾眼,默默的走出去,各自回家。

自此也只能怪那哥們粗心大意,後來他花了3個多月才把證件補起。

當然也對警察再無什麼好感。

雖然好警察多我知道!

不能一棒子全打死我也知道!

確實有警察在為這個社會這個民族盡心儘力值得我們謳歌!

但第一次和現實中的警察接觸就遇到這種事,也確實提不起好感。


你們都扯太遠了,也事太大。說幾個身邊的。

按道理說去澳門賭博是不犯法對吧,然後在澳門做做疊碼的生意帶點老鄉來玩也不犯法對吧。

零幾年的事,有一家裡認識的人,反正說是去澳門玩贏了四五百個吧。然後就被臨近市的警察抓了。而且還是像綁架一樣,直接一輛車幾個人,街上擄了就走,關了十幾天家裡人到處打聽才知道怎麼回事。然後然後人大隊長的意思就是,你把贏得錢拿出來,就放了你,再順便交幾個人出來。然後這位爺不從,關了半年多。家裡人到處鬧也沒鬧出個結果來,你要知道生意人多多少少要是查還是查的出點問題來。然後這貨認慫,出錢了事。順便供了幾個疊碼的。然後移民走人。至於幾個疊碼的現在活得好得狠,反正都是大幾千萬上億身家了。至於那什麼經偵的大隊長,反正後來是提拔了。

再說個奇葩的。還有一哥們,外地出差。晚上網上點了個小姐陪睡。然後第二天出門準備辦事,警察在門口把他抓了。然後抓到一什麼水上派出所里去了。然後就各種糊弄,先是說什麼昨天抓了個販毒的,在她身上搜到的錢上面有你的指紋。然後這哥們說,你丫連我指紋都沒有,怎麼比對的指紋。然後這警察就拿了張問詢筆錄的紙,要這人在紙張下部按個手印。這哥們說,幾位黑狗爺,你們是智商有問題還是怎麼的。你當我不知道有指紋收集卡是吧。然後就是各種唇槍舌劍。要知道這哥們名校法律碩士,多年流氓律師,去派出所比去桑拿去的還勤。後來這派出所的指導員在旁邊聽了半天,笑的不行。就把一辦事的喊出去要他們把他放了。後來聊起這事,這哥們說的一句話一直記憶猶新。誰TM智商正常去做一個月幾千塊還累死累活的工作?

說我嘴炮,說什麼有個朋友系列。麻煩移駕去看評論區。


我也是警察,但是我絕對不會收錢,也不會打別人。第一我算不上是好人,也不是壞人。就是一個職業是警察的普通人。第二要收錢才辦的事情必定違法,不能幹。不違法的事情哪個傻叉給我錢辦,所以一律不辦。第三我不是正義使者,犯罪分子再壞與我何干,我用得著冒險去用私刑懲罰他?犯罪分子要是逍遙法外那也是法律的問題。所以做好本職工作,明哲保身才是正途。


加個最新的吧…所謂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就是這個理吧…特么我們默默付出做貢獻沒人知,某些老鼠屎一出事就是天下知,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特么我們也恨這些害群之馬啊 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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