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中的「戰場」是什麼概念,如何運用到實際比賽中?

時常可以聽到許多辯手在談論辯論賽時說「某某隊的戰場推進很順利,某某隊沒有劃分好自己的戰場」,那麼在辯論中「戰場」概念是指什麼呢?該如何運用到實際比賽中去呢?


對於辯論賽愛好者來說:很容易聯想到,我們辯論賽場就象一場法庭辯論一樣,正反雙方,誰能讓觀眾更加堅信和肯定己方提出的論證,誰就能獲得更多的勝算,從信息傳播角度來說,惜時如金的辯論賽場,只要能在單位時間內更有效率的提出對我方有利的證據以及論點,單位時間內找出更多的對方論證邏輯鏈中的問題,形式對我方就更有利。在辯論賽前,如果能夠正確的進行戰場的劃分,就可以更有效的實現以上所述的目標。

什麼是辯論賽的戰場呢?就是我們在辯論比賽(主要是自由辯論)時候所探討的話題。

跟軍事鬥爭地利的爭奪相比,辯論賽的戰場優勢的爭奪更有其緊張激烈的地方。我們需要判斷,哪個話題是對我們有利的,哪個話題需要我們更多的準備時間,那些話題是我們必須提出的,那些話題是對方必然提出的,這些判斷就相當於戰場上對地形以及必爭之地的認定,我們稱之為辯論賽戰場劃分。

對方如何利用對於我們不利的話題進行準備,對於某個話題我們應該如何進行補充的論證,如何防止對方在對其不利的話題上轉移到對我方不利的話題上,這個就相當於戰爭當中對地利的爭奪,其相關的戰術,都是建立在對辯論賽戰場正確的劃分的基礎上的。

對於辯論初學者來說,辯論賽戰場劃分上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不作死

有的菜鳥針對自己辯論辯題相關的不利話題,進行了充分準備,恨不得一定要用掉不可。

不利就是不利,電視辯論都發展30年了,如何擴大優勢戰術都已經很成熟,不利話題的應戰準備就相當於不得不夜行的女孩子的保險套,必不可少,但是你不能半夜裡面遇到一個男人就揮舞一下啊?不是勾引對方辯手犯罪嗎?

其次:不僥倖

呵呵,很多菜鳥都固執的認為,對方比自己還笨,只準備對自己有利的話題,認為只要準備好了就打死對方了,或者對自己不利的話題,做了準備,認為做了準備,就等於完備。。。實際上,自己有利的話題,對方轉向,並引進到對自己不利的話題了,怎麼辦?對我們不利的話題,如何在對方還沒有深入的情況下,就轉到對對方不利的話題上去,完全不做準備。教練發火了,菜鳥還振振有詞,對方怎麼會想到?

再次:不貪心

有利,一個話題還沒有打透,就貪心的希望轉到其他話題上面去,實際上,等於救了對方一手。或者,一個話題還沒有把對方打死,就覺得,自己辛辛苦苦準備了幾個戰場,不用可惜了,我轉場吧?

呵呵,是不是菜鳥經常發現,對方好多環節都有漏洞,但是自己怎麼也抓不完呢?呵呵,要從不同的話題中,找到對方最基幹的話題,跟核心價值最相關的戰場,打透,打死。

所謂戰場劃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第一 ,按照直觀上的有利不利進行劃分

這個很好理解,很多並沒有深入研究過辯論賽的人,在初次比賽的時候也會自覺或不自覺的應用。比如,《煙草業發展利大於弊/弊大於利》這個辯題,對於全民健身運動這個話題(也就是這個戰場)來說,對於正方是不利的,在比賽的時候,正方就盡量不在這個話題上和對手交鋒,而反方則盡量和對方在這個話題上進行探討。

當然對於自己不利,並不是絕對不談這個話題,當對方談到這個話題的時候,必須作好反擊,逃避話題是很可能大丟印象分的,場下的準備和臨場的反應就很重要,當然了,準備的很充分了,對自己的臨場反應也很自信了,也千萬不要在比賽時候主動把這個問題拋出來,在比賽時候主動談對自己不利的話題絕對是不講究語言效率的盲動。當然了,在準備充分的情況下,雖然不可以主動拋出這個話題,但是可以隱蔽的引誘對方,讓對方進入這個表面上或實質上對自己不利的話題,然後趁著對方心理上的過於自信,在該話題的利用遠遠超過對方的勤奮進行伏擊,是可行的。

比如,《網路的發展對於文學來說是福音/災難》,這個辯題對於反方來說,談文學教育上的便捷性這個話題是不利的,反方就等待時機,終於正方過度自信的闖入了這個本來對正方有利的話題,反方就拿出了「美國wlinwod文學院用年500美金來鼓勵學生不要上網」這個例子來攻擊,在這個時候在這個對正方有利的話題,由於正方沒有反方準備的更充分,所以吃了大虧。

再來談對自己有利的話題,要注意這樣一點,並不要因為這個話題

對自己有利,就不要認真準備,相反要更加認真的準備,剛才的例子,已經說明僅僅因為話題對自己有利就不加以充分準備就會吃大虧。因為話題對我們有利,我們就必須要作好充分準備,只要在比賽時候,只要談到這個話題,我們就必須佔據絕對優勢。另外,也要設計一些配套的戰術,如果對方逃逸這個話題,怎麼又把話題拉回來,如果對方在這個話題上吃了虧,怎麼通過追問,讓對方這個虧吃的更大!

第二,通過準備充分性進行劃分

如果初了解辯論賽,就能想到這種層次的劃分,就可以稱的上入門了。最早理論化提出這種劃分的是中大的yizhenghan同學。劃分戰場的時候,必須充分意識到,哪些自己不可讓步必須充分準備的,哪些是對方不可讓步對方必須充分準備的。

這個劃分我認為與第一種劃分的區分並不明顯。能看出兩種分法的不同才能真正的有效的利用這種劃分方法實現辯論賽戰術上的勝利

其實,著兩種分法,本來就是同構同質的,不同的是出發點,

在戰術考慮上前面的分法更多是以我為主,這個分法更多的是以敵為主。

前面的更多的考慮自己,後面的更多的考慮對方。

在劃分的指導意義,前面更多的是考慮立論的框架,後面的更多的是考慮立論的底線

比如,錢是/不是萬惡之源,這個「萬」是正方不可讓步的,在自由辯論時候,反方馬大指出,這個萬是全部的意思,如果指出一個惡的源不是錢,就可以推翻對方的立論,而正方武漢大學,並沒有意識到這裡是不可讓步的------關於「萬」應該是很多意思,在比賽時候關於萬的定義,拋的很少,而且拋的很晚。結果非常被動。

這裡大家應該充分理解第一種分法和第二種分法的不同了吧!

第一種,關於對於自己不利的,不能主動拋出;而第二種,關於自己不可讓步的,可以主動拋出,而且要多次(至少是充分)的拋出。

再舉個例子,《法制可以消除腐敗/不可以消除腐敗》在這個辯題裡面,「消除」的定義是什麼,對於正方來說,意義和剛才那個「萬」一樣,是正方必須考慮早點拋出,多拋出!在網路的發展對於文學來說是福音/是災難,對於反方來說,「災難」不能被正方那樣理解成為「滅頂之災」,而應該理解成為

影響大的災難,這個「災難」的定義,就是反方必須充分準備,要早拋出,多拋出的。

第三,從論證義務來進行劃分

就是要明確哪些是,在比賽時候應該充分論證的,哪些是應該論證的,哪些是不需要,甚至是絕對不應該論證的。

在比賽時候,我們的論證義務在原則上是越少越好,而不應該

仗著準備充分,把論證義務越搞越多。yizhenghan曾經用一句話來表達自由辯論和規範陳詞的關係,「當你在自由辯論時候,有了想解釋的衝動,你的規範陳詞就是失敗的」,對於戰場劃分和自由辯論的關係同樣應該這樣理解,

在自由辯論時候,如果論證的義務太多,又不能推卸掉,就只好

拚命的解釋自己是如何論證的,這樣會浪費大量的寶貴的時間。

舉個例子吧。

在鬆散式管理對於大學生培養利大於弊/弊大於利這個辯題裡面,

對於正方來說,其論證義務僅僅是證明:在條件具備下,在適合鬆散式管理的大學中,實行鬆散式管理利大於弊。

其附加義務:

義務1,這樣的大學現實中是存在的;義務2,適合將來推行的大學現在有很多;義務3,對於這些大學來說,鬆散式管理有意義。

可見這個辯題,在附加義務上,論證起來有難度,即使成功論證了對於自己的辯題沒有什麼幫助,如何論證失敗了,影響非常惡劣,在微觀經濟學判斷上,叫做「成則利小敗則損大」

反方為了增加正方的論證義務,就責問對方;

為什麼母校沒有實行鬆散式管理。

這個時候,正方應該意識到自己只要證明實行了鬆散式和將要實行

鬆散式的大學好處多多,而不應該去論證母校也是鬆散式管理。

即使真要論證對於母校鬆散式管理利大於弊,也應該論證,對於母校來說,將來實行鬆散式管理是利大於弊的。而不應該強出頭,論證普天之下,鬆散式對於任何大學都是利大於弊的。這樣的話,要浪費多少時間,很多真正該證明的東西反而沒有時間證明。

後來,反方的觀眾拋出:我們的長城鬆散不得,軍校也應該實行鬆散式管理嗎?

我們拋出了「烏雞白鳳丸」的例子:問烏雞白鳳丸是利大於弊的,難道也要逼著男人也去吃嗎?通過這個類比,我們的戰場就回來了。我們沒有必要增加自己的論證義務,去證明連軍校都要實行鬆散式管理。

舉個反面例子:

在以《成敗論英雄可取/不可取的辯題中》,正方錯誤的採取了立論:

任何人只要其正效應大於負效應,就是英雄。

大家可以自己看看,這個立論,正方的論證義務是不是太多了!

第四種方法

是按照時間效率分

就是那些話題是對自己有利可以簡單說清楚不用太多時間的,哪些話題是對自己不利的,而且要費很多時間才能說清楚。另外要注意,雖然對自己有利但是要花費很多時間才能說清楚的,在比賽時候,無論是主動和被動都不要過多的談論。

比如,《網路的發展對於文學來說是福音/災難》,對於反方來說:馬克思有個文藝的發展不平衡論,可以支持反方的觀點,而且對方不好反駁,但是呢,要把這個不平衡論和辯題的關係說清楚至少要1分鐘,所以反方就沒有怎麼使用不平衡論。

而網路帶來的論文剽竊,文學體驗因為網路發展帶來的缺失是很容易說清楚的,而且費不了多少時間,反方就反覆的談。

第五,從共同前提來劃分

哪些東西是雙方都必須承認的,哪些是雙方都必須否認的。在實戰有這樣賴皮的戰術,用連續追問逼著對方承認本來雙方都應該承認的東西,然後再禮貌的說:「謝謝對方承認我方觀點。」多麼誤導人啊。這種方法,雖不應為,但是不可不防。

比如:大學生考研是個人需求更重要,還是社會需求更重要。對於正反方來說:個人個基本生理需求是必須要滿足的,而且不應該破壞社會功利,這兩條雙方都必須承認,至少不應該公開反對。但是正方就可能,逼著對方承認:考研必須考慮個人基本生理需求,

然後給對方扣上一個「承認正方觀點」的高帽子,反方就可能逼著對方承認,「不應該沖犯社會公德」,然後扣上「正方承認反方觀點」的高帽子。

第六種:按照戰術特點劃分

就是哪些話題適合自己發揮,哪些話題不適合自己發揮的。

比如,管理學院抽到了「鬆散式管理對於大學生培養利大於弊」這個辯題,從鬆散式管理的結構性特點來論證其優越性,是適合管理系發揮的,因為有專業優勢。

比如:相對於對方的辯手,己方的吐詞更清晰,就可以多談論

一些很拗口的話題。

比如:相對於對方的辯手,己方的表達力更強,就要多討論

那些不容易表述清楚的問題。

還有種應用比較難把握,就是根據對方的戰術特點以及對方在觀眾

中的印象,來進行設計,比如對方是法律專業的,就在法律方面的專業概念上駁倒對方,對方是計算機專業的,而恰好談論計算機的話題就,引用一些計算機行業的專業理論去攻擊對方。如果觀眾面前,法律專業在法律話題上輸給了對方,計算機在計算機話題上輸給了對方,管理專業在管理學話題上輸給了對方,後果如何??

這說明,即使和自己專業對口的辯題,也要充分準備。

要防止對方使出這招,同時這一招比較險,如果正好對方精通專業,

出現了對方怎麼說,觀眾怎麼信的情況,己方就危險了。

第七種劃分

是按照觀眾和評委的公共意識來劃分,哪些是易於接受的,哪些是

不利於接受的。

比如,在觀眾心目中,詭辯絕對是貶義詞,所以,就不要輕易稱讚

古希臘的詭辯者,儘管他們為人文事業功不可沒。

比如,關於自律的辯題,如果你在遊戲界很出名,就不要宣稱,你對遊戲很克制,即使你真的如此,觀眾也會喝倒彩的。

第八種劃分

是按照價值導向劃分的。

庸俗的說,就是哪些地方是容易扣對方高帽子的,哪些地方是容易被對方扣高帽子的。

嚴肅的說,哪些地方更能體現時代發展的核心價值,哪些地方的交鋒對於我們更有時代意義,哪些地方是不能庸俗化討論的。《比如對待貧困學生應該扶貧為主還是扶志為主》這個辯題,一方一個成功大學生的例子進行論證,另外一方馬上就說,他居然用獎學金上只有經濟條件非常好才能報名的非常出名的計算機培訓班,其實大部分觀眾對於貧困大學生利用獎學金進高檔培訓班是讚許的,這是一個高消費行為,但是並不是一個奢侈行為,如此亂扣奢侈化帽子,是很對抗觀眾意識的。

第九種劃分

是按照戰術設置來劃分,這個可能是立論結束後才進行的。比如90年代初的南京大學,喜歡先集中火力攻擊一個話題,然後再轉向另外一個戰場。優點在於,便於論證自己的觀點,便於觀眾理解自己的觀點,缺點在於,太重視準備,對於實戰的應變性不強,有的時候,可能會出現,備戰內容和實際中對方的漏洞,都成了雞肋的兩難境地。

以上,就是我對辯論賽戰場劃分的理解。至少是10年前寫的。。。跟現在的辯論環境完全不適應了。。其中1-2-4部分理念2007國辯後已經論證為不實用,大家看著玩吧。。。。


戰場就是一個分論點。

辯論中要把各個分論點充分展開而不能拘泥於某一分論點。

特別重要的是控制「現在談論什麼」的主控權。


至於戰場推進,把握好節奏是很重要的,打出了想要的就換下一個點打,這樣才能主導整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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