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看過英文原版小說,但是英語基礎還可以,如何才能適應原版小說,是囫圇吞棗泛讀?還是邊看邊查精讀?
英語學習
Some books are to be tasted, others to be swallowed, and some few to be chewed and digested; that is, some books are to be read only in parts; others to be read, but not curiously; and some few to be read wholly, and with diligence and attention.
書有可淺嘗者,有可吞食者,少數則須咀嚼消化。換言之,有隻需讀其部分者,有隻須大體涉獵者,少數則須全讀,讀時須全神貫注,孜孜不倦。
推薦從培根的《論讀書》開始自己的原版書旅程,他明確的告訴你,有些書適合精讀,有些書適合泛讀,有些書適合一掠而過
這個標準怎麼界定,我個人覺得,主要看你的興趣和需求,很多殿堂級的編程原版書我一輩子都不可能會碰,但是程序員可能得一啃再啃,英語的ESL語法書我則需要大量廣讀通讀,搜尋索引,對照比較,但是一位市場營銷人員,不需要做英文教員,這類書他可能一輩子都不用碰,看看Marketing方面的書反而更好
所以必須得看你個人的興趣和需求,那麼這就涉及到一個如何找到書,如何搜索書單,如何知道自己感興趣領域內的經典和殿堂書籍的問題,不過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這些東西谷歌下維基下照著索引都可以查得到的,知乎也有一堆又一堆書單,如果感興趣,還可以關注我的公眾號 lxg-milk,公眾號名字叫「奶爸的英語教室」,主要是提高知識水平分享職場經驗的一個小站,在後續文章里,我自己本人和各行各業的朋友都會來分享一些讀書筆記和相關知識
最後附論讀書全文
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 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 for ornament, is in discourse; and for ability, 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 For expert and execute, and perhaps judge of particulars, one by one; but the general counsels, and the plots and marshalling of affairs, come best form those that are learned.
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長才。其怡情也,最見於獨處幽居之時;其傅彩也,最見於高談闊論之中;其長才也,最見於處世判事之際。練達之士雖能分別處理細事或一一判別枝節,然縱觀統籌,全局策劃,則舍好學深思者莫屬。
To spend too much time in studies is sloth; to use them too much for ornament, is affectation; to make judgement wholly by their rules, is the humour of a scholar.
讀書費時過多易惰,文采藻飾太盛則矯,全憑條文斷事乃學究故態。
They perfect nature, and are perfected by experience: for natural abilities are like natural plants, that need proyning (pruning) by study; and studies themselves do give forth directions too much at large, except they be bounded in by experience.
讀書補天然之不足,經驗又補讀書之不足,蓋天生才幹猶如自然花草,讀書然後知如何修剪移接,而書中所示,如不以經驗范之,則又大而無當。
Crafty men contemn studies, simple men admire them, and wise men use them; for they teach not their own use; but that is a wisdom without them, and above them, won by observation.
有一技之長者鄙讀書,無知者羨讀書,唯明智之士用讀書,然書並不以用處告人,用書之智不在書中,而在書外,全憑觀察得之。
Read not to contradict and confute; nor to believe and take for granted; nor to find talk and discourse; but to weigh and consider.
讀書時不可存心詰難讀者,不可盡信書上所言,亦不可只為尋章摘句,而應推敲細思。
Some books are to be tasted, others to be swallowed, and some few to be chewed and digested; that is, some books are to be read only in parts; others to be read, but not curiously; and some few to be read wholly, and with diligence and attention.
書有可淺嘗者,有可吞食者,少數則須咀嚼消化。換言之,有隻需讀其部分者,有隻須大體涉獵者,少數則須全讀,讀時須全神貫注,孜孜不倦。
Some books also may be read by deputy, and extracts made of them by others; but that would be only in the less important arguments, and the meaner sort of books; else distilled books are, like common distilled waters, flashy things.
書亦可請人代讀,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題材較次或價值不高者,否則書經提煉猶如水經蒸餾,淡而無味。
Reading maketh a full man; conference a ready man; and writing an exact man. And therefore, if a man write little, he had need have a great memory; if he confer little, he had need have a present wit; and if he read little, he had need have much cunning, to seem to know that he doth not.
讀書使人充實,討論使人機智,筆記使人準確。因此不常做筆記者須記憶力特強,不常討論者須天生聰穎,不常讀書者須欺世有術,始能無知而顯有知。
Histories make men wise; poets witty; the mathematics subtile; natural philosophy deep; moral grave; 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 Abeunt studia in morse. (Studies pass into the character.)
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秀,數學使人周密,科學使人深刻,倫理學使人莊重,邏輯修辭之學使人善辯;凡有所學,皆成性格。
Nay there is no stand or impediment in the wit, but may be wrought out by fit studies: like as diseases of the body may have appropriate exercises. Bowling is good for the stone and reins; shooting for the lungs and breast; gentle walking for the stomach ; riding for the head; and the like.
人之才智但有滯礙,無不可讀適當之書使之順暢,一如身體百病,皆可借相宜之運動除之。滾球利睾腎,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腸胃,騎術利頭腦,諸如此類。
So if a man"s wit be wandering, let him study the mathematics; for in demonstrations, if his wit be called away never so little, he must begin again. If his wit be not apt to distinguish or find differences, let him study the schoolmen; for they are cyminisectores. If he be not apt to beat over matters, and to call up one thing to prove and illustrate another, let him study the lawyers" cases. So every defect of the mind may have a special receipt.
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讀數學,蓋演題需全神貫注,稍有分散即須重演;如不能辯異,可令讀經院哲學,蓋是輩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闡證另一物,可令讀律師之案卷。如此頭腦中凡有缺陷,皆有特效可醫。
譯/王佐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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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提問的朋友的情況比較類似,最近讀完了幾本英文小說,分享一點我的想法和做法。
再稍微介紹下相關的基本情況(我猜大部分人都是跟我一樣的):我知道自己有多懶,且知道懶惰是我讀完一本英文小說最大的障礙;知道興趣是我讀書最大的動力;覺得想辦法逼迫自己看有時也很必要。
所以我下面要說的都是如何偷懶 和 如何把興趣最大化,外加一個逼迫自己多看一會兒的小辦法。
----------要不要查單詞的問題/如何偷懶-------------------------
- )先介紹一些我的做法:
- 我在電腦上用ibook看書,使用蘋果自帶詞典,設置了重(zhong)按查詞/雙擊查詞,非常方便,方便快速到查詞完全不會影響到閱讀。
- 在ipad上看書用歐陸詞典,設置了複製以後頂通知欄自動彈出解釋。但這個功能在某一代ios之後被取消不能用了,所以我一直沒有更新系統。
- 電腦上的自帶詞典也好,三方詞典也好,都可以設置字典的排序。我一般會把中文解釋放在前面,再勾選一個英英詞典(後面會說到)。
2)我的觀點是:單詞要查。像前面說了,這樣查起來很便利,幾乎不會影響閱讀,何樂不為。
3)有人說可以用上下文猜詞,還能增加語感。我覺得不靠譜,至少不適合我。我發現我並不能總是猜對意思,這樣的影響很壞——導致很多詞都處於一種夾生飯的狀態,自己認為認識,實際上我的認知是錯的。再者,假如忽略的話,下一次見到這個單詞我印象不深,以為是另一個單詞又會對詞義有新的猜測(這也是導致夾生飯的原因)——插播一條我很認同的背單詞觀點:在不同的場合見到同一個單詞越多,記憶越深刻。所以反過來說,假如你當時查了這個單詞,印象加深了,下一次見到就是你第二遍見到這個單詞,對於記憶也更有幫助。
4)查英中還是英英詞典?要看你看英文小說的目的,和這個生詞本身。英中詞典和英英詞典的區別在於,後者可以讓你體會生詞更細膩的含義而且養成完全不依賴中文的心理預設,有利於形成用英文思考的習慣。有能力一定是慢慢從英中過渡到英英比較好。但在積累興趣的入門階段,不要「讓懶惰的自己多一個不讀下去的理由」。有些單詞沒必要查英英詞典,舉個例子,比如某種細分的顏色,物品的名字等等;有些明顯有層次性,需要了解及掌握「度」的詞,或者需要例句短語才能更好地理解的詞,可以看一眼英英詞典(此時並不需要「查」第二遍,因為我們已經設置了詞典,英中詞條和英英詞條是同時出現的,只不過是前排和後排的區別)。
3)查了要不要摘抄下來記憶?看你讀英文小說的目的,和你的記憶力。摘抄肯定是有助於記憶的,現在的查詞軟體很多都能很方便地收藏進生詞本,但勢必影響閱讀(哪天mac支持三個手指單擊添加生詞本了我就做摘抄),且增加了半途而廢的風險。我是抱著想多點墨水的目的讀英文小說的,所以我沒有做生詞摘抄。但我覺得可以這樣: 看心情做摘抄,高興做不高興不做,但摘抄了一定要定時翻出來看。
-----------------興趣最大化----------------
-閱讀英文小說的態度:很多人可能抱著「學英文」的態度看的,但事實是:除非你有非做不可的原因(比如不讀的話會某門課不及格),興趣驅動的堅持永遠比目的驅動的要長久+影響深刻。如果一開始沒有興趣,可以先閱讀自己感興趣的題材。
-選書的幾點看法:
1、不要一上來就啃大部頭的名著,選擇難度與自己水平相當的書。如果實在想讀名著,先通過看中文版/電影熟悉情節,可以稍微降低閱讀難度,但也會被劇透而失去樂趣。牛津的書蟲系列有名著的縮寫/改寫版本,我被推薦過,但個人沒有讀過,不作評述。
2、起步可以選擇年代近的小說。我最近讀了兩本小說,都是我喜歡的內容題材。A是五年內出版的,B是20世界初的作品。明顯感受到A讀起來輕鬆,辭彙句子等對於口語寫作的應用價值大(我猜),B書有些表述和內容背景需要對照譯著來輔助理解(順便推薦B書:A Tree Grows in Brooklyn以及此書的中文譯本,遵從原版但沒有翻譯腔)。
3、選與你興趣、觀念相契合的書。五十度灰火的時候我本來打算以這三本書作為起點開始讀英文小說的(因為中文言情小說我是會一口氣看完的嘛)。讀了幾章發現簡單是簡單,蠻適合入門,順便可以學「無暇」的n種說法。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實在是沒有讓我看下去的慾望,儘管知道後面會有小黃文也沒能讓我堅持看下去。相反如Ethnic America這本書,其實是沉重嚴肅的話題,甚至連小說都不是,但因為它說了許多有趣的歷史加上我由於專業原因本來就習慣閱讀這樣的文體,反而是差不多一口氣讀完的書。
---------------------一個逼迫自己多看一會兒的小辦法-----------------
最近發現一種適合自己的方式:一邊聽有聲書,一邊看相應文本內容,偶爾一兩個生詞的話雙擊查詞不暫停音頻,跟不上時再停下音頻。
我本以為聽別人讀會看得很慢,但事實證明我的閱讀速度並沒有那麼快,而且很多時候會因為嘴饞了/累了/接下去的內容不感興趣等各種原因暫停閱讀,然後。。就不知道會暫停多久了。。。
這麼做有幾個好處:
1、多了一個感官參與,沒有光看書那麼乏味。
2、音頻一直在放,某種程度上可以強迫自己不走神地看下去。
3、訓練耳朵,模擬出一個英文環境。聽說是連在一起的,我時常感受到聽完談話類廣播,口語有突擊性的提升(應該是幻覺)。。。
4、聽和讀相結合,增強記憶。
5、對於像我這樣愛聽英文廣播遠大於看英文小說的人來說,真的還蠻享受的!
雖然很多人反對分級讀物,但是我還是推薦。讀完20,30本,慢慢就進狀態了。 另外附上本人看書秘籍,如果覺得一本書有難度看不下去了,但是又想看,先放下,找本難度十倍的書看個幾天,再回來看,哇哦,好簡單好順暢。百試不爽
我的建議是兩相結合。當然我自己也只是大學本科生,回答的參考價值也因人而異了,有地方不對或是有待改進歡迎知友向我提出~自己高中曾經在高二下高三上啃完哈利波特第七部,當然只是泛讀了(其中"王子的故事"那一章還跳過了,因為太催淚……)。當時的我和題主也許比較像,那麼現在我回頭看,有這麼幾點感受可以分享~一定要選自己感興趣的書!!!不管是誰,第一次看整本英文書肯定是一臉懵逼的,且很難堅持到中後部分,即使堅持到了也是痛苦多於快樂,得不償失。第一本英文書應當肩負起啟蒙自己對英文書的初步理解,培養對英文的興趣和語感以及讓自己感到開心和充實的作用。因此,選擇一本適合自己的書就無比重要了。我曾經也是四本書一起開始看,結果果然只有哈利波特堅持到最後了,其中一本還是夭折在了前十面。既然已經選了一本自己喜歡的書,那麼就有精讀的自身基礎啦(試問怎麼僅憑第一次接觸英文書的自己去精讀一段自己壓根不感興趣的文字)。我建議最好一邊看英文版一邊隨時跟進中文版,百分之七十到九十泛讀即可,但是至少有百分之十要精讀。泛讀時中文就可以起到一個輔助的作用了,並不是指跟看課文一樣一段英文一段中文,而是自己理解不了英文或是覺得想看看中文翻譯是什麼的時候。也許光看英文並不能理解一句話的意思,但是結合中文一看發現恍然大悟了呢,此時自己理解長難句的能力就在無形中增強了。而且有些詞的意思,在字典中查到的,和在文段中感受到的,是有著略微不同的。後者更為具體,更有可觸感。也許你沒有記住這個單詞字典里怎麼解釋,但是一定記住了這個情境下這個單詞是怎麼用的。
精讀呢,就是我自己當時做的不好的部分(畢竟時間緊張又沒有經驗),因此也感覺有些後悔……對於自己特別喜歡的片段,一定要拿出來細細品味,往少里說,單詞,片語必背不可;往多里說,全段背誦都應該。
泛讀培養你的語感和興趣,精讀則是對實際水平的提升途徑,兩者不可偏廢。OF STUDIES就是適合拿來做精讀的,文質兼美啊(星星眼)……最後一定一定要強調的是:堅持堅持堅持。堅持這兩個字甚至比我前面提到的什麼精讀泛讀玩意兒重要一百倍,哪怕你通篇泛讀,只要堅持下第一整本書,得到的好處都絕對比你現在能估計的要大。(況且如果選的真的是自己喜歡的,怎麼捨得只泛讀嘛~(≧▽≦)/~)這是我對於自己第一次看英文原版書的回憶和總結的一點提煉,希望對題主有用啦~有勇氣閱讀小說已經是非常激烈的一步了,這邊要為樓主拍個手。
其實我個人讀原版小說比較奇葩,一般擺上半天回來就一下子想不起來讀到什麼地方去了,即便記得讀到哪裡,也得倒回去往前看一看前情提要,否則要麼接不上故事,要麼進入不到讀故事的狀態中去,結果效果居然拔群。
大學時代買了本Jay Rubin譯的《挪威的森林》(不太喜歡英美作家的寫作,歐洲日本原著的譯文反而看得比較多),每個部分內容基本上都過了兩遍,對於情節展開的理解以及辭彙的熟悉都有很大的幫助。畢竟單詞輸入之後一定要在短期內進行數次複習,同一個語境下的重複出現其實也是很贊的!
再往後來讀書時候的經驗是,喜歡的文字一定要摘抄。這年頭摘抄到本子上未免有些情懷而不近人情,推薦轉發朋友圈,抄寫轉發,不要拍照。前段時間把《Fight Club》拿出來讀了一下,抄了幾句話分享到朋友圈裡,但凡抄了發過的句子現在統統背得,隨時閑沒事兒就在聊天的時候拿出來拽一下。
說到這裡,看帖的童鞋有沒有興趣組個閱讀分享群,然後每周每人摘析一句厲害的話的?第一選擇適合自己的書,什麼是適合自己的,可以嘗試閱讀如果生詞太多,10個裡面有5個不知道,那就要麼刷辭彙去,要麼原則難度更低的書第二不要給自己暗示自己在學英語,我只是在看小說而已,融入小說的情節,你會忘記你在看的是英文,偶爾幾個單詞查一下,遇到寫的好的句子反覆研讀然後果斷標註 給你一個網路上的英語閱讀推薦
2016原著選讀
一星:極為簡單,辭彙量在3000左右的童書
二星:比較簡單,青少年向作品,用詞簡單,無大量長難句,5000+有一些生詞不影響閱讀
三星:中等難度,6500左右的單詞量,有一些生詞不影響閱讀
四星:中上難度,熟練掌握考研或托福生詞即可駕馭
五星:難,以古典文學為代表,屬於樓主每個單詞都認識,連起來就不認識的程度= =
1.The little prince (小王子)
難度:一星
內容:小王子的故事大家都熟了
觀後感:看的第一本原版書,作為個人入門打個基礎是最好的選擇。閱讀起來幾乎無障礙,但畢竟西方的語言表達和東方不一樣,先有一個適應的過渡是很必須的
2.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 (綠野仙蹤)
難度:一星
內容:小蘿莉多蘿西被大風吹到一個奇異國度(奧茲國)的奇遇記。貌似根據這個改編的電影票房僅次於《亂世佳人》。
觀後感:很可愛的一個小故事,善良的小蘿莉和一個稻草人,一個鐵皮機器人與一個獅子的故事,短小精悍,同樣沒什麼難度,適合小王子之後的過渡。
3.Flipped (怦然心動)
難度:二星
內容:同名電影的原著小說。女主角從小時候就喜歡鄰居家新搬來的小男孩,從此一直追逐著他的有趣故事。貌似就是我喜歡你的時候,你不喜歡我,這算不算泄底?
觀後感:看完電影特意找來書看的,而且之前了解過難度不是很大。小說要比電影有意思很多,以致我看的時候經常會笑出聲來。也是男孩和女孩視角的章節交錯進行,畫面感很強。強烈推薦。
4.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無人生還)
難度:三星
內容:阿加莎克里斯蒂三大奇書之一!也是開創了孤島殺人模式的第一人。講述十個人收到邀請函到一座荒島上,但主人遲遲未出現,在晚宴時突然播放了一曲童謠,然後十個人按照童謠的歌詞相繼死亡的故事。
觀後感:代入感太強!不得不佩服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文字功力,當時每天睡前看這本書,最後連續好幾天做惡夢= = 書中的心理描寫刻畫的淋漓盡致,最後結局也是意想不到!精彩之至!同時也是西方推理小說排行前十的。
5.The house on mango street (芒果街上的小屋)
難度:二星
內容:居住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區芒果街上的女孩埃斯佩朗莎生就對弱的同情心和對美的感覺力,她用清澈的眼打量周圍的世界,用美麗稚嫩的語言講述成長,講述滄桑,講述生命的美好與不易,講述年輕的熱望和夢想,夢想著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夢想著在寫作中追尋自我,獲得自由和幫助別人的能力。
觀後感:不是我的style,樓主不是很喜歡....應該很合妹子們的興趣吧
6.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難度:二星
7.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哈利波特與密室)
難度:二星
8.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
難度:二星
9.Harry Potter Harry and the Goblet of Fire(哈利波特與火焰杯)
難度:三星
哈利波特系列大名鼎鼎,內容就不多說了。四本的觀後感放在一起說。
決定看哈利波特原版系列是因為當時在考雅思,一個閱讀9分的大牛說,7部哈利波特的原版他看了好幾遍。從此提起興趣。電影還是中文版的內容早已爛熟於心了,所以閱讀不是障礙。書中的生詞其實是越看越少的,所以HP系列越看越入迷,雖然羅林阿姨7部小說的難度逐級遞增,但情節的精彩刺激已經讓生詞不是障礙,強烈推薦。
10.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查理和他的巧克力工廠)
難度:二星
內容:窮孩子查理幸運拿到了可以進入巧克力工廠參觀的那張金券,於是奇遇開始了。同名電影是約翰尼 德普主演的,當年大熱啊。
觀後感:小說是屬於童話性質的,在旺卡的巧克力工廠奇幻遊歷的同時,對於人性的描寫也很棒。比如金券可以拿去賣一筆錢能讓查理家裡生活好一些,但是家人扔支持查理去圓這個夢想。善良的人總是有好報啊。
11.Game of Thrones (權力的遊戲)
難度:四星
內容:維斯特洛大陸上的血腥事兒 美劇大熱 不多贅述了
觀後感:喬治。啊。啊。馬丁的文筆不用多說,全書看的很爽,很刺激!POV的全新寫法既避免了防止讀者從書中推測齣劇情走向,也開拓了全書的視角。感覺全書一點廢話都沒有,完全沉浸進去。原著還是可以完爆美劇的,電視劇刪掉了很多情節。強烈推薦!
12-14The Hunger Games (飢餓遊戲三部曲)
難度:二星
觀後感:看的時候電影還沒上映,大一外教老師推薦的,難度適宜,對於想靠原版書提高英語的筒子們,再適合不過了。看完這部還可以提前預知第三部電影的走向,何樂不為~
15.Pride and Prejudice (傲慢與偏見)
難度:三星
觀後感:生詞不多,但處於簡奧斯汀所在的那個年代,這本書閱讀起來肯定要和現代暢銷書的感覺是不一樣的。當初英語課上,老師問你們最喜歡的小說是什麼,大家都說什麼哈利波特啊,暮光之城啊,樓主直接一句」Pride and Prejudice「It""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當時全班都鴉雀無聲....頓時逼格高起來了有木有.....開玩笑。不過簡奧斯汀也就這本書略簡單了...後面四部至今擱在書房不敢挑戰....
16.Sense and Sensibility (理智與情感)
難度:四星
內容:講的是一對姐妹,對待愛情方面,ee姐姐很理性,妹妹很感性。二人因為對待問題和擇偶觀的不同最後的境遇也不同。
觀後感:不愧是簡奧斯汀的作品,真的是很贊。看完此書尤其欽佩姐姐的為人處事。BBC也拍了同名電視劇,男主是唐頓莊園裡面的大表哥馬修主演~應該是早期的作品,但是依舊搶鏡。
17.The Great Gatsby(了不起的蓋茨比)
難度:四星
觀後感:俗話說,理科生看了不起的比爾蓋茨,文科生看了不起的蓋茨比。哈哈。這本書是在小李子的電影上映前看的,看完再看小李子,覺得他在裡面演的太好了。看小說的時候,在描述到蓋茨比到尼克家裡面約黛西那種緊張與躊躇,真是讓人感慨啊。蓋茨比又何嘗不是作者一生的寫照。不過蓋茨比的確是很了不起,至少生於貧窮的他沒有甘於現狀,一直認為自己能成大事,並且最後他也做到了。
18.The fault in our stars(無比美妙的痛苦)
難度:三星
內容:講述的是兩個癌症少年相愛的故事。一個害怕被遺忘的男孩Gus,一個怕留下印記讓所愛之人傷心的女孩Hazel。一個紐約時報暢銷榜首的小說不會太差。
觀後感:個人認為比同為New York Times Bestseller的《燦爛千陽》要好一些。 我看完了沒什麼憂桑的感覺,倒是把故事梗概給我媽講的時候,把她講哭了= = 妹子應該會很喜歡這種純愛故事吧
19.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與海)
難度:二星
觀後感:海明威的作品用詞都很簡單,曾經也因此被嘲笑。不過這本書的確很給人力量。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看老人與海,才知什麼叫硬漢。有機會再看看海明威其他的作品。
20.《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東方快車謀殺案)
難度:三星
內容:在暴風雪中,一列東方快車被迫停下,在車上的密閉車廂內死了一名乘客,車上的12名乘客人人都有嫌疑,人人都有作案動機,到底誰才是兇手?
觀後感:推理小說就不說過多,防止泄底。不過看了這本書真是大呼過癮,不愧是AC女王三大奇書之一,想不到的結局,精彩!
21.《The ABC Murders》(ABC謀殺案)
難度:三星
內容:一個逍遙法外的連環殺手通過字母表一步一步實施犯罪。作為死亡標記,殺手在每個被害人的屍體旁留下一本ABC鐵路旅行指南,翻開的那頁就是殺人之地。
觀後感:阿加莎克里斯蒂為數不多的快節奏推理小說之一,名氣雖然不大,但很有意思的一部,這個案件被柯南原封不動的抄襲。貌似是第325-327集。
22.The Naked Face (裸面)
難度:三星
內容:極出名的心理學家在聖誕節的前夕,他的病人莫名其妙被人殺死,緊接著,女助手也被殘忍地殺死。而所有的線索都無不指向一個線索:原來是自己引起了他們的死亡,累及無辜。 於是,作為一名心理醫生,主人公開始了心理上與情感上的雙重大逃亡。他僱傭了私人偵探,卻仍難保朝夕,在種種情感的折磨下,差一點就要崩潰了,最後,機場里,一個義大利小男孩的一句話,拯救了一切……
觀後感:Sidney Sheldon的處女作,並且當年就拿下了愛倫坡獎。關於作者多提一句,Sidney Sheldon本人在音樂、電影和電視三大舞台獲得最高榮譽獎托尼獎、奧斯卡獎和艾美獎後,又在52歲時跨入小說作家行列,憑藉此書獲得愛倫·坡獎和《紐約時報》最佳年度Mystery小說獎, 幾乎每本小說都是出版不久就登上全美暢銷書排行榜,被譽為是」美國的金庸「。他的系列一共19本,因情節緊湊,精彩離奇,並且用詞簡單,值得一看。
23.Crooked House (怪屋)
難度:三星
內容: 我在埃及遇上了索菲婭,此後她成為了我心愛的女子,然而我對她的家庭背景等一無所知。有一次,她終於肯開口對我說,她住在倫敦郊外的一個富豪住宅區,住在一幢歪歪扭扭的畸形小屋裡……很快我就發現,怪屋之「怪」,並不單單指怪異風格的裝潢,而是整個家族中那種變形的壓抑氛圍。據說這個家族有著冷酷和殘忍的血統遺傳,殺人犯的出現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觀後感:先附上作者對此書的評價:」我有理由相信,這是我寫的最好的一本書(另一部是奉命謀殺),我想人們殺得更多的是他們所愛的人,而非他們所恨的人。或許是因為只有你愛的人才能真正地使你的生活變得無法忍受。這本書是我看的最開心的 一部,原因一是裡面用詞竟然大多數都是考研辭彙,這樣樓主一邊背單詞,一邊又可以在小說里複習一遍。原因之二是這部書並不能完全歸為偵探推理小說,而是一部探索人性的書。在怪屋裡,一家人性格各異,彼此冷漠,最後早就出了怪物一樣的兇手...兇手是可悲的,生在這樣的家庭之下。阿婆的很多書都讓人掩卷深思,這也是她作品成功的一點。
24.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羅傑疑案)
難度:三星
內容:羅傑·艾克羅伊德是個知道得太多的人。
他知道他愛著的女人毒死了她的第一個丈夫。他知道有人在敲詐她——現在他知道她因服用過量藥物而自殺身亡。
晚班郵件很快就會讓他知道那個神秘的敲詐者是誰。但是羅傑沒能把信讀完就死了——他坐在書房裡被人用刀抹脖子……觀後感:被譽為是「阿加莎三大奇書之一」屬於根本不可能猜到的兇手一類,看過的朋友跟我說當看到兇手是誰的時候,震驚的手裡的雞腿掉在了地上....經常被選為推理小說TOP3,也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名作,強烈推薦,這個建議提前看,被泄底了就可惜了。
25.Endless Night(無盡長夜)
難度:三星
內容:美麗寧靜的吉卜賽庄,卻被傳言是一所遭受了詛咒的住所,許多擅自進入的人都會在一次「事故」中喪生,沒有人能夠逃脫。然而英俊瀟洒的窮小子邁克爾還是一眼看中了這裡,他奢望成為這裡的主人。富家小姐埃莉在這裡愛上了他,他們在這裡結婚,在這裡定居。可那可怕的詛咒會放過他們嗎?有一天,她騎馬出去,沒有回來……觀後感:不知不覺距離看的上一部原版小說已經過去快三個月了,與其說這是一部推理小說,不如說是一部愛情小說。全書的高潮發生在最後的四分之一。阿婆就是這麼讓人又愛又恨。恨她的作品總是這麼慢熱,愛她總會在最後結局讓你得到無比的震撼,等你再回頭細細品味,你會發現前面阿婆已經為結局埋下了伏筆...
《無盡長夜》就是一部經典的阿婆作品,同時也被譽為是阿婆晚年生涯最出色的作品之一。全書看完,給人壓抑的同時,又是遺憾,或許人性就是如此,人們總是直到為時已晚的時候,才能認識到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時刻。失去了,才知道彌足珍貴。有人生來甜蜜歡暢,暮暮又朝朝,有人生來無盡長夜。這種凄婉的愛情故事,妹子應該會很喜歡吧,推薦之。
26. the CATCHER in the RYE (麥田裡的守望者)
難度:兩星
內容:主人公是16歲的中學生霍爾頓·考菲爾德是當代美國文學中最早出現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爾頓出身中紐約一個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學校里的老師和自己的家長強迫他好好讀書,為的是出人頭地,以便將來買輛凱迪拉克,而在學校里一天到晚乾的,就是談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慣周圍的一切, 根本沒心思用功讀書,因而老是挨罰,到他第四次被開除時,他不敢回家。便隻身在美國最繁華的紐約城遊盪了一天兩夜,住小客店,逛夜總會濫交女友他在電影院里百無聊賴地消磨時光,糊裡糊塗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與虛榮的女友摟摟抱抱,與此同時,他的內心又十分苦悶,企圖逃出虛偽的成人世界去尋批純潔與真理的經歷與感受。這種精神上無法調和的極度矛盾最終令他徹底崩潰,躺倒在精神病院里。觀後感:怎麼說呢,怎麼說呢,這本書有人喜歡得不得了,有人就看不下去,樓主剛好就是後者...不過看這本書有種突然回到了看《綠野仙蹤》的時候,基本上沒什麼生詞,句子也都很簡單,有生詞也基本上是垃圾話= = 對,這本書垃圾話非常多,男主是叛逆的少年。所以說么。。。男主這種感覺看什麼都不順眼的叛逆脾氣把看書的樓主弄的那幾天都莫名奇妙的暴躁。有些文學經典真的是欣賞不來。。。喜歡的人求勿噴。
27.《Stranger in the Mirror》(鏡子里的陌生人)
難度:三星
內容:中學生托比與女同學發生了性關係,致使女方懷孕。為逃避結婚,離家出走,到處流浪,一文不名,為了生計,先後在馬戲團跑龍套,在酒吧充當業餘滑稽演員,但他一心想著成為一名電影明星。終於在好萊塢電影經紀人克利夫頓的提攜下,成為紅極一時的超級明星。托比過著驕奢淫逸的生活,然而內心卻十分空虛。一心想出人頭第的女演員吉爾,在好萊塢歷經坎坷,她周旋於製片人、導演和經紀人之間,被迫出賣色相,並被情人誘騙拍攝裸體電影,淪為等外演員。為了改變低下地位,吉爾博得托比的歡心,二人結為夫婦,成為聲名顯赫的坦普爾夫人。托比因為長期縱慾,病發癱瘓。吉爾為了鞏固已經取得的地位,以驚人的毅力幫助托比恢復了健康。吉爾隨托比在各大都市演出,所到之處,盡皆轟動。但托比再次癱瘓,恰值吉爾始終眷戀的情人戴維突然出現,吉爾感到托比再無恢復的希望,害死了托比,並仰仗托比生前的巨大聲望,成功登上了明星寶座。但托比的經紀人克利夫頓為了報復吉爾,設計讓戴維看到了吉爾在裸體電影中的不堪場景,戴維痛苦離去,吉爾也徹底絕望,墮身大海...觀後感:簡直是太!!好!!看!!了!!!雖然這本書還不是大師評價最高的一本,但樓主我看完前言就被深深的吸引了!全程無尿點!兩個主人公的經歷跌宕起伏,尤其到了後面女主開始對以前虐待她的人一一復仇,不能更精彩!西德尼謝爾頓不愧是米國最會講故事的人,作為全世界唯一一個集奧斯卡獎、托尼獎、愛倫坡獎於一身的人,他用真實的經歷描繪了一幅從草根到好萊塢巨星成長的血淚史。看完全書,不禁感慨人生就是這樣,在不斷的挫折中漸漸變成了另一個自己,正如書里說的那樣,你休想從鏡子里認出你自己,因為那只有個陌生人的影子。
附上書里我最喜歡的一句話:Only in this life you made your own miracles,because God was busy elsewhere.
PS:書里露骨的色情描寫讓沒見過市面的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驚呆了....第一次看到原版書這麼黃...果然應該14x嗎哈哈
28.《the Rise and Fall of Adolf Hitler》(希特勒的興與衰) 難度:三星內容:一位美國記者記錄的希特勒從童年到死亡的歷程。觀後感:首先,本書生詞不是很多,因為目前正在背專四、專八辭彙,倒是發現了很多裡面背過的單詞,但是總體來說,書不難,很好於閱讀下去。其次,從書的內容來看,感覺寫的還是很客觀的,很多地方都引用了很多希特勒自己的日記以及手下將士的記錄。最後,不得不說,希特勒的人生很傳奇,生在一個公務員家庭,卻一心想當個藝術家,藝術家沒當成,去參軍逐漸建立了第三帝國,成為元首。與自己的外甥女談戀愛,愛得死去活來卻又因控制欲生生害死愛人,初期失敗了很多次,但都能運用計謀與手段化險為夷。畢竟能成為一介梟雄,自然有他的道理啊。。。不過從他屠殺猶太人來看,童年真的很重要啊,看過《辛德勒名單》覺得真是太殘忍了。
29.《Master of The Game》 (謀略大師)
難度:三星
內容:她是淘金者的女兒,幼年的經歷即讓她懂得權力的重要。她有足夠的精明,紛亂的戰爭年代成為她發跡的最佳時機;她有足夠的野心,步步為營直至締造龐大的鑽石王國。在權力的棋盤上,每一個人都是她手中的棋子,無論是她的情人還是她的兒子……觀後感:全書14.4萬詞,耗時10小時左右。這可能是繼《冰與火之歌——權利的遊戲》之後我看的最長的一本書了,不過竟然出乎意料的高效。這大概要歸功於謝老寫書實在是精彩絕倫、情節跌宕起伏,讓人忍不住一口氣讀完。書中以Kate為主線,講述了一個百年的家族史,在這裡面你能看到富一代Jamie的挖鑽石發家的驚險刺激、富二代Kate女強人的控制欲、對公司的使命感責任感和機關算盡、富三代Tony不求繼承家業只求作畫卻受母親百般操縱阻撓的掙扎、富四代雙胞胎姐妹相愛相殺...真是不得不感嘆,身為一個合格的上位者,使命感責任感以及無情都缺一不可。謝老曾說Kate這樣的追求是沒有意義的,所以她總是不讓Kate如願,一次又一次的讓她的繼承人之夢破碎,不過又何嘗不是創業容易守業難呢?如果Tony和Robert沒有生在富貴的時候,而是在家族存亡之際,恐怕也會激起那種責任與使命吧....總而言之,還是比較佩服Kate的。強烈推薦。
30.《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上海生死劫)
難度:三星
內容:1915年出生,先後就讀於燕京大學以及留學於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後來在上海就職於過殼牌公司,父親曾任高管。家產豐厚,國內外都有存款,在那個年代住著小洋房並配有女傭、園丁等等,可為一代名媛。 本該是貴族小姐平平淡淡的生活,但丈夫於1957年去世(「鄭念」這個名字就是為了紀念丈夫),1966年文革爆發,被抄家,被關進監獄長達五六年,出獄後才得知自己女兒被紅衛兵殺害。
從擁有一切到一無所有,鄭念女士並沒有一蹶不振,她在監獄中經歷了許多折磨可仍舊不屈不撓。最後移民到國外寫了自傳「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上海生死劫)。
她在獄中會背唐詩來平緩內心和鍛煉記憶力,被反手拷著好幾天的她會冷靜思考如何完好保全雙手,她拒絕釋放協議要求為無罪並且要當局道歉。鄭念女士曾在她的自傳中寫道:
「在我看來,無罪而虛假地承認有罪是一件愚蠢的事情。更合乎倫理和聰明的方法是:面對迫害而不予理會,有的事情必須忍耐。 當我考慮自己的境遇時,我意識到迫害我的第一步即將結束。無論今後處於什麼狀況,我將不得不加倍努力,以阻止迫害者控告我的企圖得逞。只要他們不能殺死我,我決不投降。因為,當我坐在吉普車上時,我心裡想的不是恐懼和失敗,而是一種決心。」我沒有經歷過文革,但在那段時期被抓進監獄的人長期待在裡面後精神多少是有些問題的,還記得鄭念女士在書中描述到獄中另一人每天磨牙刷,就為了把牙刷磨尖然後自殺。
所以真的很佩服鄭念女士,能在那種情況下,還保持著理性,保持著那種貴族精神,更何況之前還是一位什麼都有的名媛小姐。
也佩服她寫的那本書中,不只是揭露了黑暗的文革時期所發生的事,沒有讓該有的憤恨情緒淹沒她,而是用一種十分清醒的目光去看待那個時期,並寫下這些文字。就像羅志淵說的:她體現了中國「最後貴族」的一種精神與堅守。
想要看英文原版書籍主要分兩種第一種和自己的專業相關,專業性較強的書籍,這裡面會有很多專有名詞,建議在看書之前先把這些專有名詞記住,這樣對自己的閱讀速度大有助益。第二種則是小說之類的,一定要選自己感興趣的,可以先從一些自己看過中文譯本或者電影之類的書籍開始,這樣比較有代入感,有助於自己的理解。
至於在文章中遇到一些不認識的單詞,我一般是如果不影響對文章整體的理解就只是把它記下來,看完一章以後再去查一下。很快你就會發現每個作者的寫作用詞都是有著固定的風格的,一個詞可能會反覆很多次出現在後面的文章中,這樣還幫助自己記了單詞。當然,如果有一個詞讓你感覺到無法理解作者在說什麼那麼你最好去查一下這個詞,不然看書就會有一種雲里霧裡的感覺。
第一次看不明白沒關係,多看兩次你就會在某一天發現自己好像可以看懂了。我看我的專業書就是這樣的,這個學期開始之前看書的時候就感覺每句話里都有不認識的單詞,但是現在再看那些書基本上沒有幾個單詞不理解了。請搜索:廣讀學英語——旋元佑
可以先閱讀兒童類,童話類的書籍,一般單詞都非常簡單,故事性也強,讀起來快。有了自己的閱讀節奏後,然後再慢慢升級,讀一般的小說,如哈利波特之類的,之後就簡單了。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入手亞馬遜kindle,499RMB,非常適合閱讀英文小說,因為自帶詞典,生詞本,隨時查單詞,不影響閱讀速度,小小一個帶著也方便。(怎麼感覺像廣告了………)
建議如果是名著的話先看看電影了解故事梗概,培養更大的興趣之後再回過頭來看原著。所謂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所以讓自己有意識地每天去翻一翻,督促自己養成看原版的習慣,久而久之就會慢慢形成興趣。
有時間,就試一試,挑自己感興趣的讀。
高二的時候看綠野仙蹤,一行可能有三四個單詞都不認識,小字典一樣厚的書也堅持了三分之二下來,儘管現在就記得Dorothy了...後來陸續看了名利場,哈里波特等等,如果你想看簡單的可以考慮愛麗絲夢遊仙境,詞量大一點的就傲慢與偏見。從個人經驗上講不是很推薦查字典式的精讀,確實比較費時間,慎重考慮。尤其不要看到一個不認識的詞就查字典,這樣也很傷閱讀體驗你說是不。講真如果你基礎還可以,讀起來能夠明白大體意思的話,還是推薦泛讀,培養語感。如果你怕辭彙量不足哈,可以記一些詞根,這樣泛讀觀其大略的時候也可以培養一下猜詞能力。
如果想精讀的話個人傾向於把目光放到報刊上,挑一些感興趣話題的報道來讀。
本渣渣六級616,BEC H飄過。。這一段說的有點亂,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我一般會選我看過譯本的,我看的第一本英文小說就是哈利波特。。因為我之前看過他的中文本。。
我也沒讀過英文小說,但是一直在看英文課本。我覺得題主說自己基礎不錯的話,就大致跟我做個類比吧。小說的生詞量大,而且分布領域廣。全查精讀不現實,而且有些生詞一輩子都用不到。個人覺得大致讀下去,偶爾對情節影響大或者反覆出現的詞查一查就可以了。順便鍛煉猜詞能力。至於從什麼開始入門,找自己感興趣看著不會煩的就行了。我個人因為看了權力的遊戲全劇所以在試著讀冰與火之歌。希望有幫助。
找感興趣的書看,然後下到電腦上,最大化,佔滿屏幕那種,強迫自己每天看3小時,適應一周後看什麼基本就沒問題了
其實當初第一次讀母語書的時候,也不適應。我最早讀故事書的時候也有不明白誤解的地方。當時要不然去問大人,不然就猜猜覺得合理就這麼過去了。當然那時候也沒有什麼目的性,就是隨便殺時間而已。以孩子的心去讀英文書吧,先去讀難度沒那麼大的。英文原著的話,如果比較久遠的書可能讀起來比較累,因為遣詞造句可能本來和現在就有些差別。常用的詞語也不一樣。不如從簡單的,近代的書讀起。先體會到故事/知識本身的樂趣。(小時候讀書也不是為了學習語言這個目的。)找自己喜歡的書,適合水平的書,別以提升語言為目的。就像3歲的時候不會強迫自己讀詩經一樣。
看目的和是否喜歡吧,我閱讀的英語書籍主要有兩類:
1、IT相關,這是職業+興趣需要,一般來說需要精讀,完全弄明白是什麼意思。現在也在有意識鍛煉一目十行看IT新聞的能力。
2、是娛樂書籍,例如最近就囫圇吞棗地看了《The Martian》(火星救援)原版小說,小說是在好看,根本沒空停下來查字典。不應該先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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