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山東四百斤切糕被撞賠六萬多?
01-14
山東人,省內到過五個城市,曾經火車站醫院門口處處都有維族人賣切糕和葡萄乾,近四年全部銷聲匿跡。現在或者賣烤饢,或者賣哈密瓜,我們醫院門口的居然已經杠上了江南皮革廠,黃鶴老闆居然敢欠維族同胞血汗錢。 一次這種新聞就能毀掉一行買賣,所以我坐等拉麵館未來十年銷聲匿跡。
切糕的成本不只是原料,還有人工呢。你看一個人在那賣你要不買一伙人就圍上來了,多耗費人力成本啊。
很奇怪這種事情從來不會在新疆發生……
三個問題:1、本次交通事故責任在誰,報道里未提及,如果是車輛違章,責任在車主,賠償應當;如果車輛無責,賠償完全無理由。2、價格誰定?報道中分別提了新疆、網上及當地的價格,為什麼最終賠償價格按照偏向最高的150處理?3、解決問題的理由不是法律法規,是為了維穩。這種理由還可以提出來當做政府解決社會糾紛的理由?綜上,萊蕪市物價局等相關部門的行為明顯在行政上存在可能違規的地方。為了避免陷入嘴炮的情況,我有個設想:車主可以聯繫相關的律師,我相信願意抗議政府的律師肯定有,多聯繫媒體,多找幾個醫鬧之類的人充門面,到市政府鬧一鬧。按現在社會的新聞方向,相關部門就算成功過關也得掉層皮,至少以後這種事有些官老爺就會三思而後行。另外萊蕪市紀委:0634-6213161;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民生檢察服務熱線 電話:96699 ;萊蕪市萊蕪市人民政府市長郵箱,有閑的可以試試,多「騷擾」一下官老爺們。
不要怪我們歧視,民族矛盾進一步加深,總有一點蓋不住
我認為這件事情的關鍵不是碰瓷,而是責任認定和切糕的價值。如果事情是單純的交通事故,是否是機動車真正的負有全責?即使全責,切糕的實際價值真的有150塊500g?是否政府依然是用維穩思維在處理此事?如果是這樣,這件事看似皆大歡喜,實則又在民族問題的火苗上,加了一點油啊!
破壞民族團結的不就是這種政策,欺壓平民,袒護惡徒
我覺得很正常,只不過,既然是行政行為,就應該向全國推廣,建議所有滯銷商品都採取同樣的處理方式。
講真,這還是給他打折了。我們家這邊賣切糕的,一兩就要40塊。400斤的話是16萬。。。讓我想起了杭州的一起調解案件
小綠拉麵店房租到期不交房租,也不願搬出
房東開始斷水斷電小綠狀告房東給他完成巨大損失在我TG的光輝下
在民族團結的指引下最終以房東賠款結束
手動滑雞
tg羞他先人
不提責任認定,這不是維穩是破壞穩定
唐朝一車碳,一千多斤價值?﹏?半匹紅紗一丈綾。你確認你家切糕比旺季的碳值錢?手動滑稽
和諧,和諧~~~
實在不明白老大哥這種政策的最終目的是什麼。挺合理的。
碰瓷碰群眾還可以,碰瓷騙保險公司有點太豁的出去了。。。
所以我認為這個切糕叔叔還應該是理智的,可能就是一個交通肇事。中心通過調查了解,新疆「切糕」市場銷售價格每斤在100元至180元不等,萊蕪的銷售價格每斤在170元,網上銷售價格每斤在50元至120元左右。
通過多方努力配合下,3月11日,萊蕪市價格認證中心出具了鑒定結論,最終確定「切糕」損失重量為400斤,每斤價值為150元,摩托車按實際損失價值計算,總鑒定價值為61264元,保險公司在一周內完成了理賠工作。萊蕪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起價格糾紛的成功調解,充分體現了價格認證工作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所發揮的積極作用。
當地工商部門已經無恥到這種地步了,和魯迅諷刺的民國政府有什麼不同嗎!友邦驚詫啦!!!其實漢人也不用這麼膽小如鼠,如果每個省賣切糕的出現幾次因為訛人而被有識之士幾刀超度去見安拉,那麼他們還敢出省賣切糕訛人嗎??!還需要所謂的物價局裝逼嗎?!歸根結底還是漢人骨頭不夠硬了!如果哪個人這麼做了,我傾家蕩產給你請律師免死!!!或許這個時代納粹該回歸了!!
我好像找到了一個合法騙保的辦法
研發成本比較高吧,因為要把很大的質量壓縮到一定體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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