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說有人(國家)繼承了羅馬帝國的法統時,我們的依據是什麼?我們為什麼選擇這些事作為依據?

我看到有網友說羅馬的法統被查理曼繼承了,大致的理由是查理曼是被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在這一過程中,教會和教皇相當於第三方認證機構。對此我有點困惑和不解。教皇的加冕為什麼可以被當作是法統傳承的依據呢?畢竟:

1.從之前的歷史慣例來看,第一任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凱撒當上皇帝時並沒有天主教,更不用說需要羅馬天主教教皇的加冕了。之後歷任羅馬皇帝的加冕也並非是由羅馬天主教教皇加冕登上皇位的啊。

2.假設某人(或者某個國家)繼承了羅馬帝國的法統這件事背後的邏輯是:君權神授→教皇是神的代理人→教皇將某人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羅馬帝國的法統由神賦予了給了某人或者某國的話。

那麼對於不承認教皇是神的代理人的人而言,這個邏輯豈不是錯的?也就是說對於廣大非天主教人士(新教教徒,穆斯林,佛教徒,無神論者等等)來說羅馬天主教教皇並沒有權威,相應的由教皇加冕也並不能成為繼承了羅馬帝國法統的依據吧?


不請自來。聽×××項目報告會期間爪機手打,格式什麼的,請諒解。

先回答第一點。

容我給出一個時間表:

313年,君士坦丁大帝頒布米蘭赦令,基督教被羅馬帝國認可。

480年,東羅馬皇帝芝諾被迫冊封蠻族人奧多亞塞為義大利國王。

至此,西羅馬帝國被蠻族滅亡,但羅馬教會倖存下來,蠻族人逐步基督教化。

700至800年,donatio constantini出現。這份偽造的羅馬皇帝法令稱君士坦丁大帝將羅馬一帶的土地贈送給羅馬教宗,教宗的貪婪與野心由此可見。

754年,法蘭克王國的宮相丕平受教宗斯德望二世的支持,罷黜了墨洛溫王朝的末代國王,創立加洛林王朝,受冕為法蘭克國王。

800年,丕平之子查理在羅馬加冕為皇帝,稱查理曼。

962年,東法蘭克國王奧托一世被教宗約翰十二加冕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是為神聖羅馬帝國之始。

自米蘭赦令起,皇帝是高於教宗的,一直到西羅馬帝國滅亡前,皇帝的任免跟教會沒有半毛錢關係。

但是,西羅馬帝國被蠻族滅亡,隨後一系列蠻族王國林立。羅馬教會作為羅馬帝國的遺產,征服了蠻族的信仰,使蠻族逐漸基督教化。在中古時代的西歐,王位、頭銜講究名正言順的法理性。丕平作為法蘭克王國的宮相,是不能夠自立為王的,因為名不正言不順。而作為羅馬帝國的遺產,基督徒的信仰之源,以及那份偽造的法令(當時很多人都真的信了),教會的威望逐步得到確認。教宗斯德望二世受困於倫巴第人的進攻的時候,急需一個軍事首領帶兵擊潰這些進攻者。這時候,丕平給予教宗軍事援助,趕走倫巴第人,並將拉文納和羅馬城獻給教宗,史稱丕平獻土。教宗為丕平加冕為王,各取所需。從此開始,西歐王權與教權的糾纏便產生了。皇帝受教宗加冕被人們所接受,在隨後的幾百年間,逐漸成為一種律令和遊戲規則。

叢日雲寫了一本書,在上帝與愷撒之間 (豆瓣)。雖然內容冗長拖沓,但講的很淺顯,裡面介紹了教權與皇權的鬥爭,很值得一看。

第二點

自米蘭赦令頒布起,基督教在歐洲的地位便牢固地確定下來了。歷史上,基督教世界有且僅有一個帝國——羅馬帝國。戴克里先皇帝提出四帝共治後,羅馬帝國一分為二。476-480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後,古代歐洲結束,歐洲的中古時代開始。直到800年查理被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繼而演變成神聖羅馬帝國,基督教世界在法理上僅有兩個帝國。東古羅馬帝國滅亡後,俄羅斯自視繼承了東羅馬帝國的衣缽,以雙頭鷹為國徽,使用「沙皇」的稱號(「沙皇」即「凱撒」,也僅僅是四帝共治時的副皇帝。「奧古斯都」才是皇帝稱號)。至此,歐洲諸國仍然十分尊重法理。基督教世界(天主教、諸新教、正教)仍然只有兩個皇帝。

法國大革命後,拿破崙悍然稱帝,把歐洲的法理給徹底打亂了。此時,除了神聖羅馬帝國、沙皇俄國以外,又多了一個法理上完全講不通的法蘭西帝國。

題主在第二點中所指的皇帝,實際僅是基督教世界的皇帝。非基督教世界裡沒有這樣的法理要求,因此英國女王可以獲得印度女皇的頭銜,因為印度帝國在法理上不屬於基督教世界。


其實教皇決定皇位這項傳統來自於一個文件,君士坦丁的饋贈,這份文件在後來已經被證偽,內容大概是君士坦丁皇帝將帝國西部的統治權贈予教皇。

由於文件的影響,法蘭克王丕平把羅馬附近的土地贈予教皇,同時也變相承認了這個傳統。到查理曼在位時期,教皇親自為他戴上皇冠以表示繼承羅馬法統,這個羅馬帝國後來也得到了東部皇帝的認可,所以這個皇位還是名正言順的。

後來法蘭克帝國分裂成三,而東法蘭克王奧託大帝重下羅馬,加冕為帝,就是神聖羅馬帝國。最後被拿破崙滅亡。

法蘭西帝國是拿破崙建立的,眾所周知,拿破崙從教皇手中接過王冠,加冕為帝,一直到現在法蘭西的王才敢稱帝,從法理上還是說得過去的。

至於沙皇俄國,呃,不要管他了,根本就是湊熱鬧。

至於第二個問題,我想除了拜占庭,其他國家都沒有資格在不信基督教的基礎上稱帝吧。


769年,羅馬帝國失去了西部領土,未亡國,羅馬仍然存在。

1453年,東羅馬被奧斯曼土耳其征服,羅馬亡。由於莫斯科大公娶了君十一的侄女,獲得羅馬弱宣稱。

1574年,公開宣稱,建沙俄,號第三羅馬。

1917年,沙俄滅,俄羅斯共和國獲得羅馬強宣稱。

同年,俄羅斯共和國滅,蘇聯獲得羅馬可繼承弱宣稱。

1922年,蘇聯解體,某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繼承羅馬弱宣稱。

同樣都是共和國,同樣都有元老院,同樣都是神(zhe)權(xue)服務於王權。

你看,講法理講事實某朝確實是羅馬正統繼承人,沒有任何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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