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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末期的公民權擴散與如今美國大發公民權有何相似之處?

從徵兵到募兵 感覺美國在漸漸地步入羅馬的後塵啊


@藍貓 明知道這種問題沒人看的還要用掉我的處男邀,一庫!

題主的問題應該是「羅馬共和國末期公民權擴散與如今美國大發公民權有何相似之處」

應該說是截然不同的.....找不出啥相似之處。羅馬公民權擴散是被迫的,是不情願的,是爆發了戰爭的,是死了很多人和精英的,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是大環境無可奈何之下被馬略順便利用的,這能一樣么?

回答完畢。

以下為瞎侃

羅馬公民權為什麼牛逼,要先從羅馬的起源說起,從早期的建國環境(交通要衝、除了七丘就是澤國無法生產、羅馬文化尚武以及搶女人)看,羅馬很可能是拉丁姆派出的一支要塞部隊或者是被拉丁同盟驅逐出來的一票遊民|流氓|罪犯(這他媽是蒙森說的)建立的,雖然大家互相撕逼撕了很多年,文化血緣上的親近使得後面大家手牽手一起走順利了很多。

儘管羅馬開始只是義大利本土眾多城邦里毫不起眼的一個,但其國內基本環境比較好。簡單的說就是經過歷次運動(比如和平撤離運動),這個國家是相當有信譽的。雅典索倫立法後,羅馬是為數不多緊隨其後的奇葩,設立了十二銅表法,摘取第三表第二條如下:

「二、在族親( agnatio)監護下的婦女,其所有要式移轉物( res mancipi)不適用時效的規定;但婦女轉讓其物時,曾取得監護人同意的,不在此限。」

雖然老子看不懂,但是讀起來覺得屌爆了有沒有,呱呱!

所以,擁有羅馬公民權,最基本的好處就是,你是受一個相對靠譜的法律保護的,特別是對私產對權利的明文保護,比如即便欠債不還也不得被賣為奴,你的崽也會是羅馬公民,你有投票權等等,而且所有糾紛都是按照第一表列明的程序走的。在那個即便被偷了自行車抓住賊如果身體不夠強壯會被打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年代,在那個強暴了你家母雞的變態是城主的兒子所以你只能默默流淚的年代,在那個習慣法由城主貴族說了算,徵用你家母豬只給你5毛的年代,你可以甩下一句「法庭上見」「我要告你」「等著坐牢吧」是一件多麼牛逼的事情。

羅馬公民權第二個好處,是可以參軍,打仗福利好。

共和國軍隊只有羅馬公民才可以參加,這就意味著你要上戰場討死。自維愛戰爭開始,羅馬就時不時的給軍隊,也就是羅馬市民分配新征服的土地,打仗就發,人手一塊,毫無廢話,在那個年代,等同於給你發飯碗。

艾特魯利亞人邀請辛辛納圖去做他們的指揮官時,這位大爺正窩在新發的7優大小的小農莊上快活的烤著小蘿蔔,給多少錢都不去......不知道當時他有沒有領到女人什麼的....

來看看這美麗的鄉間,濕了嗎?有征服欲了嗎?搶來的女人也分配哦,義大利本土女人個子小屁股大胸部飽滿,特別適合嘿咻。

第三個好處,是你可以參與公共生活。

如果你的燒烤攤被沒收了,不用喝葯玩火下跪堵門,找你所屬的那個百人隊(你所在的百人隊通常也都是擺地攤賣烤地瓜|小粉橋豬蹄|天津大麻花的小販),投下你們憤怒的一票就好了。

如果領導說:「今年公共開支有點大啊加個稅吧」,你也可以直接投票說不。

看看周圍那些被一道行政令逼的家破人亡還沒有信訪局可以去的艾特魯利亞人、薩賓人、拉丁人,你是不是覺得羅馬真可愛?

第四個好處,是城市福利好。

第二次布匿戰爭漢尼拔徹底摧毀了義大利農業,加上緊隨其後的海外農產品傾銷和行省十一稅徵收(非洲和西西里的穀物傾銷),很多有產者破產了。為了籠絡好選民,羅馬竭盡所能伺候好這些大爺(《糧食法案》向來是元老院和執政官撕逼焦點),定期發糧食、洗澡票、斗獸場門票,保證大爺們吃飽喝足娛樂至死,換到現在怎麼的也得是外賣上門,高速wifi另送志林姐姐硅膠倒模啊,奧運會張學友演唱會還給個門票什麼的。

BC340年拉丁戰爭羅馬撕逼之後,戰敗的拉丁同盟喪失了外交權利(這是他們喪失的唯一權利,當然拉丁人自己違約在先做了可恥的狗拉奸沒什麼好說的),不過羅馬仍然視以前的盟約有效,這些同盟條約有70多份,存放在聖山阿文廷山上的農業女神廟裡,後來一部分轉移到了維斯塔貞女廟裡。

來瞻仰一下這個存放文件神聖的保險柜,就剩那麼堵牆了。

同盟被稱為socii,按照條約,他們與羅馬互相提供軍事援助。出征時,雙方軍隊各佔一半,指揮官由雙方輪流任命,所獲得戰利品和土地平分。而且,這些都被較好的執行了,所以後來很長一段時間都沒什麼糾紛意見。

對於拉丁人一直渴望獲得羅馬公民權,羅馬人沒有答應,而是另設了「拉丁公民權」,這是被閹割過的羅馬公民權,私產和私權得到承認保護,打官司有了法律依據,但總體來說缺少投票權,類似今天的長期居住證。雖然有人說羅馬人耍詐,但我覺得羅馬人還是很誠懇的,1來你住的遠,怎麼來投票都是個問題,2來你在羅馬沒有私產,沒有權利決定羅馬的公共事務,北京人想必也不會讓上海人來決定煎餅用綠豆面還是小麥面吧,這些都是很現實的問題,因為保家衛國前往殖民地定居失去公民權的羅馬人也不少,而就近的城市,例如拉丁庫姆這種小弟級城市,很早就有了公民權,後來還乾脆合併了進去,羅馬這碗水端的還算平。隨著羅馬國家實力的提升,羅馬公民權含金量越來越高,一些權利也慢慢被有意無意的添加進來,例如:公有地的免費使用(格拉古兄弟改革的內容,這對牧人來說是好事)、羅馬國家通過條約來增加工商界的國際競爭力(比如迦太基必須搬離岸邊10英里,通過內河運輸無疑增加了所有商品的成本),比較高的城市生活水平等等。羅馬的同盟者們越來越渴望獲得羅馬公民身份,與義大利本土以外的行省比,行省只出錢和稅,而義大利同盟者是出人出錢出力的,在皮洛斯戰爭,抗擊高盧入侵、第一次布匿戰爭、第二次布匿戰爭、第三次馬其頓戰爭等重大戰役中損失和羅馬人一樣巨大,第二次布匿戰爭時期,羅馬一敗塗地又一敗塗地,坎尼會戰後到了亡國邊緣,拉丁同盟也毫不動搖,打到油盡燈枯,可以說羅馬能活下來,是靠這幫老弟兄死撐的,他們要公民權也越來越有底氣。

當然,有公民權訴求的不止拉丁人,南方大希臘地區的希臘毛人們也腆著臉要權利。對此,羅馬分成2派,一派認為同盟者和羅馬實際已經是一家人了,應該授予公民權,另一派認為,北京煎餅綠豆面問題、外地人進京搶佔優質教育資源問題,食品補貼問題,公共安全問題,車牌搖號問題,簡直是豈有此理。當然,你問上海土著或者北京土著,多數人都會希望外地人回老家老實呆著,不要到我們這裡瞎搞,多數羅馬人也是一樣的態度。

很長一段時間,公民權問題大家都認為不是個事,同盟者籌碼較大,羅馬權貴里,支持義大利同盟獲得公民權的不在少數,而且馬略軍事改革對公民權的授予(參加軍隊的外籍人士給予公民權來鼓勵參軍,因為有產者破產公民軍兵源枯竭,原本塞維烏斯那套靠財產來徵兵的方法行不通了)被視作是一種變通和讓步。

雖然同盟者可以通過參軍獲得公民權,但是義大利有600多萬男性,正常年景能參軍的不到1%,這個通道太窄也太擠,通過這個方式擴散公民權,那真是做夢。

授予同盟者公民權的提案年年有人提,年年遭遇頑強反對,撕逼場面時常上演,義大利人開始覺得有那麼些個羅馬人不靠譜了,直到BC91年,再度提案的執政官,拉丁人民的好基友德魯蘇居然被反對派幹掉了,身中數十刀血流了一地,義大利人瞬間怒氣值MAX,對羅馬元老院拔刀相向。

BC91年爆發的同盟者戰爭中堅力量是瑪西爾人和薩莫奈人,這兩票人號稱義大利土地上戰鬥著的蘇格蘭人,特別是薩莫奈人,漢尼拔人和高盧人來時都反過水,砍羅馬人眼都不眨,所以算是找到機會準備徹底翻身的。其他人純粹是藉機發泄不滿的,同盟者和羅馬人一家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跟誰啊,給買買買幾個包包就可以撒嬌滾床單的。

戰爭過程我就不詳細敘述了,因為持續時間太短也無啥亮點。開始時念及大家都是昔日戰友,羅馬人沒怎麼當真,加上同盟者那麼多年和羅馬軍並肩作戰,戰鬥力很強,羅馬人被打的滿地找牙,同盟者軍隊在全義大利遍地開花羅馬差點被平推,基友派終於上位了:早跟你們說了吧要給公民權的,現在搞成這樣你們要負責的!到了BC90年,羅馬人不情不願的下發了所有同盟羅馬公民權,除了那2個戰鬥的蘇格蘭人被砍成渣,其他同盟立馬放下武器歡天喜地的迎接新生活了,戰爭就這麼喜感的....結束了...

同盟者戰爭時期鬧事的還組建了政府發了錢幣,多有喜感啊。背面那頭牛帶角,意思是狗日的頂你個肺。(這個不是玩笑,真就是這個意思)


"美國大發公民權"是偽命題,沒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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