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作者寫書的時候是構思好整個故事再動筆還是一邊寫一邊構思?


為了 @小岩井的感謝我還是正兒八經回答一下吧。咳咳。

我覺得在我寫故事的過程中,大綱不是我最先考慮的,整個故事的發展走向也不是,我會特別關心注意的,是人物。

「你知道的越多,你所傳達的就越多。」

無論是書中的故事,還是電影中的故事,人物才是決定整個劇情走向和矛盾衝突的根本。

每一次事件每一個對話每一個小動作,都是被有意地設計成將人物的真實面貌展現給讀者或觀眾,以便故事來自於普通生活,卻能超越普通生活。

為人物所設置的事件是闡述「人物是怎樣的人」最好的途徑,能夠展現他們的真實品質以及本質特徵,如何應對某一事件,如何採取行動並做出反應,以及他們的所說,所做,詳細說明了人物的本質。

而人物的本質,本身也會推動故事的發展。

舉個例子。

一個原本成功的男人,公司破產了,老婆在這個時候生了重病,而要債的人逼上門。

故事裡非常典型的一個「障礙」。

你的人物會怎樣呢?

在不同的故事裡,因為人物性格不同,故事裡的人,有了不同的選擇,有的選擇借高利貸,有的選擇跪下求饒,有的選擇放下原本的位置尊嚴從頭開始工作保護家人,有的逃之夭夭,有的從樓上一躍而下。

每一種選擇,都引導著故事往截然不同的方向發展。

人物的內在品質導致了事件的發生,而人物將如何應對這一事件則詮釋了他的性格。情感生活形成人物,物質生活展現人物。——悉德·菲爾德

你有一個大綱很好。但是有一個大綱也可能會對你產生思維的限制。

因為往往在寫作的過程中,會有很多靈感,讓你推翻之前的自認為的大綱。

這來自於你對你塑造的人物不停的深入了解和深入認識。你知道他會說什麼話,會做什麼事,環境和事件給他帶來的各種情緒的影響,以及在整個故事裡他性格和思想的變化。

所以,我的建議是,構思好整個故事固然重要,但是知道你的人物是什麼樣的人,清楚他了解他,會對整個矛盾的發展和故事走向,都有巨大的幫助。

另外,我不同意前排 @雙月輪舞 的答案。

他說,

【最強大的懸念是連作者都不知道的懸念。

最強大的陷阱是連作者都無法逃脫的陷阱。

最強大的謎團是連作者都無法解開的謎團。】

在我看來,這簡直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作者是站在上帝視角寫作的一個人,什麼事情你都得清楚,你都得知曉,才能讓一切故事發生得順其自然。

優秀的故事是,無論多大的懸念都會被揭曉,多大的陷阱都有結局,多大的謎團都能被解開。除非是書中所描述的,本身就是現實生活無法解釋的。

不然的話,就好像你撒了一個謊,自己沒辦法圓回來,所有人都在笑你,而你還洋洋得意以為騙過了全世界。

寫自己駕馭得了的,幹嘛沒事兒找事給自己挖坑呢。

回答完畢,我好認真。


有些作家是先列大綱再寫的,有些作家是讓人物推動故事。

莫言曾經說,他是先有個大綱再去寫,但是寫到後面大綱很可能廢掉,因為人物的變化和情節的發展可能會和大綱發生矛盾。大綱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預言,而人的預測能力是有限的。


引用我恩師的話:


前者是思想跟著筆走

後者是筆跟著思想走

無所謂好壞好低,全憑作者個人喜好。


不過前者下筆會更有條理,畢竟框架在那裡,怎麼都不會偏,求的是一個穩


後者筆隨心動,下筆多了幾分飄逸自然,思緒也是如脫韁野馬,可能會偏離原文章設想軌道,也就是可能離題萬里,也可能妙手偶得。


就是這樣。


希望幫到你


先構思再寫了,沒有想好怎麼下筆??


我寫過的書,有小說,也有學術著作。前者至今沒有出版,後者有多部已出版。

寫書是一門遺憾的藝術,它只是一個人,或者一個學者成長過程的一個驛站吧。出版後看到哪怕是一個字、一個標點的列印錯誤,都會有一種自家孩子太搗蛋恨不得把她塞回去的那種又氣又恨。

一本普通的書,非巨著、非名著、非暢銷書,其意義有多大,這是一個頗費思量的問題。

如果有一天,自己找到了一件比寫書更值得花費巨量時間去做,並且寫書了就沒法做的事情,我會毫不猶豫地放棄所有寫作計劃。

回答問題。

如果我想寫一篇長篇小說,那麼它一定是由一篇只有自己一個人看過的短篇文字所拓展開來的。至於拓展到什麼程度,既取決於可挖掘的豐富性,也取決於寫出來之後的長篇會不會離底本太遠。離得太遠,就該收手了。所以說,寫一本小說之前,會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情節已經有眉目了,其餘三分之二,一半在之前的三分之一里進行補充拓展,另一部分靠寫作過程中的靈機一現。

相對來說,寫學術著作的經驗和教訓都更多一些,經歷過作者與讀者的互動,有些小感慨。

一本好的書,在我看來,首先要有一個好名字,不求多吸引人,學術書不能太文藝,太「語不驚人死不休」,只求能用少數幾個字,貼切地表達或指引全書的主旨。寫書之前就會有一個臨時用的名字,比如,如果我想寫一本討論生死意義的書,就會稱其為《生死書》,隨著全書的展開,作者對書中重點難點和創新點有了切身體會,書名才逐漸確定下來。

其次應該有一個參考文獻,這是寫書的第二步工作(如果不是第一步的話)。一個人的交往圈子決定了他是什麼樣的人,一本書的參考文獻(包括正文和注釋里直接、間接提到的文獻)決定了這本書的內容指向和學術層次。通常而言,要有史書,要有古典著作,要有當代經典,要有前沿著作及論文,其分布比例應該貼近全書的主旨。其次,作者應該有一個很明晰的意識,就是我的書就其整體主旨以及內部各章節內容而言,會在多大程度上與某一本書呈現出何種相關性,換言之,你可以給這些文獻標星,五顆星表示最密切,四顆星次之,依此類推。

第三步是提煉自己的問題、觀點和論證。下筆之前肯定已經有了問題意識,我的書要提出或回答什麼問題,這些問題與相關問題的關聯性在哪裡,問題太大(寬泛到寫再多都是廢話)還是太小(窄到難以寫出一本書),太舊(沒有新意)還是太新(材料太少寫不出)。還有,這個問題值得讀者去關注嗎?值得自己花費那麼多時間精力去討論嗎?諸如此類。

觀點一般不會在下筆之前就很清晰,如果這樣反而不值得去寫,因為寫的過程不是單純的表述觀點,而是醞釀和催生觀點。現實中,許多書已經寫完了,觀點是什麼,作者未必說得清楚。對此,我有一個習慣,就是不管全書規模多大,都力求在1000字以內提煉清楚。這樣,書里的每一個小節,相當於摘要里一兩句話的展開。

提煉觀點是全書的重點工作,也是最痛苦、最煎熬的工作,它太費力,又太漫長。我不是蛇,沒有體會過蛇脫皮,也不是蟬,不知道蟬脫殼的感覺,但我猜測提煉觀點的感覺一定很類似於此。

這種做法也有利於提出論證。經驗不太豐富的人,一般不太容易駕馭幾十萬字以上的長篇,容易邏輯混亂。該說的沒說到,不該說的廢話連篇;該重點論證的一筆帶過,不該多費筆墨的又太啰嗦,枝蔓太多收不回來。

接下來,一本書的目錄、討論和結論也是非常重要的。目錄相當於「綱」,綱舉則目張。通過目錄,讀者知道你要寫啥,作者自己知道該說啥。通過導論,告訴讀者你這本書也許值得一看,可能會有哪些亮點。通過結論,告訴讀者自己做到了什麼,沒有做到的為什麼做不到,等等。

接下來要談「作者美德」。首先是誠實,遵守學術規範,也不要太炫技,掉書袋,這樣讓讀者感覺你不夠自信,卻非要裝逼。其次是節制,不要太啰嗦,太好為人師,太面面俱到,有些話點到為止,有些話欲言又止。最後是有自知之明。有些問題說不清,甚至沒法提;有些觀點太空泛太玄妙無法論證,有些地方很容易遇到陷阱,有些地方又太流滑,說了半天註定毫無新意;有些問題你是無法解決的,或者不在你的解決意圖之內;有些話說得非常吃力不討好……你對這一切都要表現出適時的自知。

最後是後記了。通常的後記除了套路還是套路,把致謝說得不像套話才叫水平。我比較喜歡寫的,是這本書的成書過程,有點類似於婚禮上新人介紹相識相戀過程一樣,是一種回味,一種留念,一份交待。其次是寫書過程中的「花絮」,就像拍電影一樣,有哪些感人的一瞬間,哪些有些意思的小事兒值得一書。有時候,自嘲幾句,和讀者開開玩笑也是不錯的。畢竟全書的內容可能很嚴肅,但是在後記里,就像演員卸妝之後,該輕鬆一刻、享受生活了。


外行,拋磚引玉。

估計和性格有關。

MBTI性格分類把性格分成P和J型。

指環王作者應該是P型的,他寫指環王,自己都不知道結局如何,只能讓故事推動自己去寫;他也不知道多久能寫完——典型的沒計劃的P型性格。

J型的(例如我),一定要先寫好大綱。J型的沒有大綱,估計動不了筆。


文思如泉湧,靈感如尿崩。+1


好奇非一般的作者會怎麼寫。


靈感是慢慢來的。


整體構思在下筆之前會有,下筆後文思若如泉涌,那就怎麼痛快怎麼寫了。


文思如泉湧,靈感如尿崩。這樣才寫得有味道。沒有靈感的話,再去寫,個人覺得是對讀者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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