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節周邊的商業開發一般有哪些模式?
01-14
印象深刻的有 2007 迷笛音樂節跟 Levi"s 合作推出了紀念汗衫。
周邊產業的開發要掛靠一個強勁的主產業,音樂本身成為主產業還欠缺版權保護意識。國外的周邊產品,全部掛靠一個保護的很嚴謹,由一家版權擁有者去授權、管理、策劃的,這個模式現在我們還不具備條件。隨意的開發,會有人賺到錢的,但只不過是小作坊和游擊隊,沒有辦法長線做成產業。
一般模式中,最常見的是三種,跨媒體的,如音樂和影視結合;多方面才能的歌手自己做跨界的,如港台的歌手去做主持或影視明星;還有就是授權音樂做成電子游、玩具、文具、Tshirt。個人最期待看待新科技產品如平板電腦、手機和各種網上平台,怎麼樣用音樂加強自己的USP。以前有人試過,如Nokia Ovi,但光放隨處可找到的MP3歌曲明顯是不夠的。
(沒看清楚是音樂『節"而不是音樂周邊,下面是後來補充的,僅此致歉)
音樂節本身的周邊,更應該圍繞品牌本身的塑造,任何周邊不能離開一個主題,每一個音樂節應該有自己的不同定位,周邊配套是為了加強那個音樂節的特性。比如搖滾定位的音樂節,周邊和indi的該不一樣。現在有點千篇一律了我就說下我們思考過的。
太不靠譜的就不說了。
創意集市、餐飲、租帳篷、賣CD和其他音樂衍生產品比如體恤衫帽子這些,還有企業展位這些成熟的了,大俗套。基本都不用說明了的。說點不一樣的吧。車展。其他展會。
秀場。論壇。其實我覺得,這些都很無聊。音樂節周邊開發,個人挺期待rockband的介入。
大家都是知道,rockband做披頭四版本、greenday版本,都嫌棄了他們樂迷粉絲的狂潮。
為什麼不能做LIVE 8的rockband特別版?當然版權問題是最難解決的。不過我很期待。謝邀=。=
我能想到的周邊包括:
1、T恤/帽衫/帽子/徽章??反正就是各類小商品和服飾,這個應該是最多的。其中有很多並沒有和品牌合作,就是自己印,自己賣。2、現場演出專輯/DVD。迷笛就出過。不過現實現境下,音像製品的宣傳意義遠大於經濟意義吧。3、旅遊線路。和當地旅遊機構或者是音樂節現場所在地合作推出配套旅遊線路,去年的西安遺址公園就有點兒這意思。4、After party。搭上音樂節主題的各種燥局。5、園內攤位。暫時能想到就這麼多。其實方式還是挺多的,如果有不同的贊助商/合作方,完全可以依循對方的企業性質推出各種千奇百怪的周邊??胡斌/蘑菇/小櫻說的基本都全了。我要說也就是重複。。。不過現在國內音樂節的問題,我覺得,最根本的質量問題還沒有達到應有水準的情況下,周邊開發還只能是玩票。。。賺點小錢兒還感覺是偷偷摸摸。。。周邊的問題,我相信是跟著產業模式完整起來同時水漲船高的,在產業鏈都談不上完整的情況下,開發的問題顯然就不會特別受重視。
謝謝邀請
周邊商業開發其實也就是一些紀念品的製作與銷售比如紀念T有自己製作: 2011年草莓音樂節T和與獨立品牌合作: 2010年摩登天空XThe Thing或者通過置換: 2009年Dickies提供的志願者T這個板塊好玩的東西非常多 而且年輕受眾更傾向於購買 如果做的好的話 對音樂節本身是個加分的事 比如2012年草莓音樂節計劃推出的限量iphone殼但是如果自己成批生產的話 積壓成本而且銷量未知 是一件有風險的事情 因此授權專業公司製作採取分成的模式最為合適推薦閱讀:
※你知道哪些引人思考的教育故事?
※你知道的最贊的商業模式有哪些?
※什麼是輕資產模式?
※Darry Ring 的商業模式是什麼?
※特許經營和加盟怎麼區別,開展加盟一定要有特許經營資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