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工資和有償加班真的是對無產階級的剝削嗎?
《資本論》第一卷第六篇《工資》講得很清楚了。
第六篇 工資
第十七章 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轉化為工資第十八章 計時工資
第十九章 計件工資第二十章 工資的國民差異沉住氣仔細看完再評論馬克思的工資理論吧,有些人是壓根兒沒看就說馬克思是對的或者錯的。
另外補充曼德爾《馬克思主義經濟學》(1962年)的相關內容,中馬庫有這本書。
另外建議瀏覽官方或者民間可靠的勞動關係調查報告。
以下出自徐禾著,《政治經濟學概論》
算是吧,金錢獎勵刺激
馬克思沒有對工資的類別進行分類。因為對他而言都是一樣的。無論你以何種形式被支付了工資,只要資本家還有利潤,那就意味著你的勞動被剝削了,你勞動的一部分成果變成了資本家的利潤。他不關心你到底掙的多了還是少了,只要你不掌握生產資料,只要你的勞動給資本家帶來了利潤,就說明你勞動的一部分成果不屬於你了。
下面是我的看法,不從勞動價值的角度來看,從工人對老闆的議價能力來看。
計件,延長工時,甚至所謂自願加班,都給了勞動者一個虛假的暫時性的激勵和希望。 他們以為靠著個人的努力就一定可以提高自己的收入。本來的死工資,變成了每完成一次操作就有一種幾塊錢落袋的確實感,用個時髦的詞就是工人階級的「小確幸」。 與其投身於前途渺茫的集體與資本家的鬥爭,不如好好抓住這每幾分鐘就有錢落袋的安全感。畢竟大多數人都是風險厭惡的。
從另一個角度講,自願的加班和計件工資每天都把工人的體力和精力榨乾,哪有什麼餘力來造老闆的反?更何況,在利益刺激下不斷提高的生產反而變成了老闆提高標準的借口,以前一天五百件以上就有獎勵,現在要六百。。。直到大家都被榨乾。
最後績效工資還伴隨著對前幾名,所謂生產能手,的額外獎勵。勞動者,而且是最有能力最受大家矚目,最有可能成為領袖的那幾個人,由此從階級戰友,被分化成競爭者間的鬥爭關係,喪失了團結在一起的機會。去年的常熟大家都忘了么?知乎上不是鬧得很大么?那就是很典型的用計件工資的形式進行剝削呀。富士康只是比童工僱主高明一點,知道一開始如何計件而已。
http://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picture.youth.cn/xwjx/201611/t20161122_8872807.htm
這些童工在這裡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沒來的時候不知道累不累,以為做服裝又曬不著太陽,不會有多累。哪知道來了這麼累。來自雲南文山的小熊只有15歲,他說,剛來的時候還沒有對他們計件,晚上8點半就下班了。他還心想:這活幹得不累嘛!
可是後來,計件數從每天350件,增加到500件, 「老闆本來說加到600件就不加了,可是後來加到了720件」小熊說,老闆還想增加,可是再增加也干不出來了……在這裡上班的每一天是什麼樣的?每個月30天,最少要干28天!早上7點半就起來了,雖然說晚上10點鐘下班,可那是在活能幹完的情況下,活干不完,就得加班!而按照小熊的說法,老闆加給他們的計件任務,已經多到快乾不完了,因此可想而知,加班在這裡是常態。而且,只要不聽話,還要挨打。「打一頓,幹活快得很……」
那點加班費和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比起來還差的遠。
剝削沒有統一定義吧
領導經常鼓勵無償加班,6點下班的,每次領導都會在10點鐘看看辦公室都有誰,還會發到公司群;說什麼加油,卧槽,,簡直是有病;
當你只能提供工廠給予你現有條件產生的剩餘價值,憑藉本身不能創造更多的個人邊際效用,還是好好的利用平台多賺些收入吧。不過像洛克菲勒那樣,年輕時發現少用一滴也可以產生同樣的效用,一年為企業節約了巨大的成本,不如效仿。那個匠人精神不是傾注在一件事上,哪會去討論是不是被剝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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