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反抄襲是真的矯枉過正了嗎?
最近文圈發生了很多事情,唐七花了大把的錢請水軍洗白,親余飛編劇做了鑒定說她沒抄,余飛編劇拿錢辦事無可厚非,但是他說出的一些觀點恕我難以苟同,他說過度的反抄襲會抑制文化創作,現在的反抄襲都在跟風……但是關心抄襲並且會聲討抄襲者的人真的不多啊,為什麼就成了過往矯正了呢?我們反抄襲在別人眼中真的沒有意義嗎?反對抄襲對我而言又有多少實質性的好處?之前不過感同身受看不過去罷了,現在卻覺得迷茫了,抄不抄襲於我何干啊,我能管住自己卻管不住別人,何苦為難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呢……真的覺得最近心累啊……
可以說,並沒有。
近期由唐七抄襲案引發的一系列抄襲反抄襲事件,不過是社會各方面積累數年,至今捅破的流毒而已。瘡口長在身上,難道可以因為懼怕流血,便任它潰爛生蛆嗎。想要走出一條前人未走過的路,就不可避免的會犯錯誤。
先說余飛編劇的觀點裡正確的部分:他認為如果反抄襲矯枉過正將會打擊文學創作積極性,是這樣沒錯。他認為反抄襲擴大化容易把水攪渾,抄襲認定過程複雜,容易傷及無辜,這也對。他認為反抄襲應該交由專業機構判定,這也沒錯。
那麼,下面討論他沒說明白或者故意混淆的部分:
1.余飛在反抄襲領域層面,是否擁有等同於司法機關或者中立型權威鑒定機構的權威性。他沒有,不能否認余飛在《熱血長安》網劇中起到的作用,但是余飛本身作為一個編劇,在反抄襲領域,並沒有專業性可言,他在微博曬出的西部知識產權司法鑒定所專家聯繫函,只能作為唐七方面聘請余飛做出唐七提供的三三十桃與桃花債的一份聘書,余飛據此作出的未抄襲鑒定,並沒有法律效力,僅為他的一家之言。
2.如何看待余飛反覆刪除微博,無視眾多網友理智聲音,專慫罵人狗,掛vista記者賈小凡的動作。余飛在作出三三十桃未抄襲鑒定之後,遭到眾網友抵制,其中不乏謾罵之聲,老人家氣不過回慫不過分,但其中出現了一個轉折點。余飛在其與網友的討論中,武斷直接的判定三三十桃沒有抄襲,引發轟然大波,由於我國現階段法律空白落後的種種原因,導致現今抄襲的判定標準與方法沒有一個規範的體系約束。而余飛認為,他給抄襲制定的標準,是正確的,是可行的,是可以推而廣之的,但網友並不接受,指責余飛言行不一,在前後進行的兩場抄襲判定中對後者進行誤判。在余飛後續的三桃會審一文里,和他在接受南都採訪時說的話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余飛渴望自己奉行的抄襲標準能夠一舉成名,成為行業權威,而他的方法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需要改進,余飛並沒有在接受採訪時說明。或許他太渴望成為權威而忽略了某些重要的東西吧。
3.人民群眾的聲音重要嗎,人民群眾的立場重要嗎,人微言輕就沒有發聲的資格嗎,並不是,每個個體,每個小透明,都天經地義的擁有捍衛自己立場的權利,都可以站出來發聲。社會的進步,不是靠一小戳人搞一言堂來發展的。最後引用一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你不喜歡,你算老幾?」
4.以下摘自魯迅先生的隨感錄:此後如竟沒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陽,我們自然心悅誠服的消失。不但毫無不平,而且還要隨喜讚美這炬火或太陽;因為他照了人類,連我都在內。我又願中國青年都只是向上走,不必理會這冷笑和暗箭
我們都身處濃重的黑霧之中,天色未明,談何矯枉
反反抄襲矯枉過正了,無限流明著抄沒人敢說
轉一個微博評論:題主自己判斷 說說抄襲這件爛事
這位博主自身寫論文的經歷很有意思,想調查一下反抄襲的人群:
1,有多少寫過學位論文?被查出來多少重複率?,
2,還是,從來就沒有過寫學位論文的需要,所以從來不知道自己的創造力其實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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