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於一般的理工科,為何有些學科會經常引用早期甚至古代學者的言論、觀點?
我總是納悶。理工科基本是不學科學史的,然而在有些學科裡面相關的思想史卻十分重要。歷史上誰提出了什麼、誰的觀點是什麼,基本都是學習理論的時候附帶提一筆。也極少有人在專業論文或書籍中寫「萊布尼茨曾經說過」、「笛卡爾對能量的看法」、「經典力學對現代物理的啟示」。但是類似這種行為卻在一些學科裡面相對常見(「柏拉圖對社會不公平的看法」,「(某希臘哲學家的理論)對現代政治的啟示」)。
看到有答主完全誤解了問題的意思。需要額外說明的是,理工科引用的諸如「楊氏模量」、「牛頓-歐拉法」只是對一些物理量、方法、定理的命名方式,不是引用其言論。這對應的是政治學、經濟學中的「阿羅不可能定律」、「科斯定律」這些「公理化、定理化、公設化、假說化等」的體系化的內容。這裡想問的是非體系化的言論、觀點、思考過程的引用。
既然這種差異在學術界相對更常見,那麼想必是有內在的合理因素。
那麼,這種差別是由什麼造成的?「對早期或古代哲學家、政治學家的言論和觀點的引用」為何不能被「對近期更完善或專精的文獻的引用」或者「公理化、定理化、公設化、假說化」所替代?
發現竟然是 @冷哲 大大提的問題,厚顏無恥地前來回答一發。
先把我的結論寫在前面:這種區別的原因在於學科研究的對象的不同。
像各類歷史學這種本身就把已經作古的人和事本身當作研究對象,因此離開了古人的言語行事就根本進行不下去的學科自然就不必說。本屌所學專業哲學也是公認的與本學科歷史聯繫及其緊密的學科。雖然對於「哲學即哲學史」的這種極端論斷本人是拒斥的,但是二者的親密關係我是沒法否認的。就比如,要是哪個物理學家的論文里引用了牛頓的《數學原理》,並用牛頓寫過的話作為自己的理論依據的話,這無疑是不符合物理學的研究規範的,這樣的論文估計連發表都難。但是一位哲學家的論文,即使他討論的問題和哲學史無關,他如果引用了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康德之類死了不知道幾百年了的人的書或者以他們的理論作為自己的依據,這在哲學界就沒有任何問題,論述得當,分析精妙的話說不定還能發核心期刊。
這種區別到底該怎麼解釋呢?其實我們仔細想想看,牛頓的物理學我們其實都學過,只不過那都是高中的內容,根本不會進入如今的學科前沿,同理,法拉第,麥克斯韋,他們得出的定律我們都是會學到的,然而這些東西也進入不了學科前沿。原因是什麼呢?在於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是自然現象,而對於自然現象的研究,根據我們的想法,是必是一個由淺入深,由一個問題走向另外一個問題的過程。通常某個針對某個自然現象的理論被提出之後,人們檢驗其有效性,要是發現理論的解釋力很強的話,我們基本上就把它保留下來然後向下一個或者更深層次的現象推進(當然事實上科學發現的過程相當複雜,光靠一個知乎回答根本解釋不清楚),一個很淺薄的例子,當人們發現了原子以後,肯定下一步就是研究原子的內部結構,發現了電子和原子核後,再研究原子核的內部結構,發現了中子和質子以後,再研究中子質子的內部結構……結果便是,過個半個多世紀,自然科學就能將研究對象推進到前人碰都沒碰過的領域。這種情況下,引用一個死了上百年的人說過的話寫過的論文無疑是自絕於研究前沿。
然而哲學的狀況卻大不一樣,除了之後隨著社會發展與科學進步產生的新的研究方向之外,哲學的基本研究對象上千年不變。比如說,你現在研究的「道德的行為是什麼」的問題,康德研究過,休謨研究過,亞里士多德也研究過,大家研究的都是同一個對象。然後一個自然而然的問題就是,你能保證你的理論就一定比上述死人們更高明么?要知道,由於哲學的研究對象千年不變,同自然科學在歷史中展現為研究領域不斷推進有所不同,哲學在歷史中的展開也是針對相同問題不同理論之間的爭論與廝殺,最後能在歷史中脫穎而出被哲學史教材大書特書的必然是其中的佼佼者。這種情況下,我們和那些做了古的哲學家們對於特定的哲學問題上是平等的(那些他們死後才出現的方向除外),這自然就要求你要去了解他們的理論是什麼,相互之間有什麼區別。這樣才能把你的研究向前推進。
綜上所述,雖然只是以哲學這一門學科作為例子在論述,但是道理是普遍的。即當一門學科的研究對象在極長的一段時間內保持不變,並且之前的人對於該問題的研究在歷史上受到肯定併流傳了下來,那麼這門學科的前沿研究很有可能是會大量引用前人的理論成果的。@冷哲的提問過程及問題本身都非常好,沒毛病。個人認為,這個問題觸及了「立言」過程的一些基本命題,是很有探討價值的。
閑言少敘。 筆者理科出身,妻子建築學博士,一理一工,如切如磋;但眾所周知,建築學的跨學科特性很強,文/藝/史/經/哲,經常都要翻翻和用用,我在陪妻子寫學術論文的過程中,也去涉獵了不少前人的學術著論,很有題主的感受。那麼,筆者就就著「內在的合理因素」這一題眼好好談談。首先,要取得共識。
共識一:一篇學術文章,無論偏理偏文或互有交叉,都有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立論要穩。
共識二:從「共識一」進一步發展——立論要穩的原因是,這是讀者採信著論的基礎。這個有廢話之嫌?以下。共識一的關鍵字是「穩」,為什麼要穩?怎樣才叫穩?共識二的關鍵字是「採信」,是就說是,非就說非,懂就是懂,而為什麼是採信呢?列舉這些問題,其實是本文所需的線索。然後,呈出筆者的核心觀點。
著述觀點的可靠,來源於代價的落實與質押過程的透明性;可靠的著述,其價值的實現渠道是,立約—履約—風險管理;以上,本文暫命名為學術立論的背書機制。 一篇駁不倒的文章,我們常說是「事實勝於雄辯啦」,「有圖有真相啦」,「上數據好過亂BB啦」,「邏輯不漏水啦」,「舉證清楚啦」,「栗子舉得好又多啦」等等,其實都是在說作者的觀點要靠客觀存在的東西去表明和支持。這個客觀存在的東西,就是以上所說的,代價;而舉得好,實驗條件與方法可再現,見證人有影響力和良好信用,推理演繹過程讀者can讀者就自己up,等等,這個過程,就是以上所說的,質押過程的透明性。 一篇關於近代史的論著,梁啟超先生以李鴻章為線索去談,筆者讀後採信,即師承梁,而非審定梁;師承意味著委身,意味著達成約定,今後就以同一價值判斷體系去在社會中發揮自己的影響,並為此甘心準備所需的代價。當以上整個過程在作者著述與讀者拜讀中完備地完成了,那麼我們就可以說,這篇論著是可靠的,有價值的,哪怕,它要被數百年後的人所推翻,但一篇論著的可靠性並沒有受到影響,因為其價值的實現前提是:我們約定,我們忠心。就是上述所說的,可靠的論著,價值的實現渠道是,立約—履約—風險管理。最後,回到題主的題目語境中來。
理工類與人文類(交叉的暫算作人文類)的學術文章,著述過程存在題主所說的現象,內在合理因素在於上述學術立論的背書機制是不同的。 理工類著述,讀者要獲得足夠採信的可通過自身再現獲得,因此不需要作者拉扯過多讀者不需要的東西作為背書資料,是個充要過程。再換句話說,質押的代價讀者可自付,雖然不是什麼讀者都能行的。反正只要有代價,就可以獲得採信,那麼立論便穩。 人文類著述,牽扯的社會內涵廣泛,單單鎖定有效的談論對象都是要請出一眾有社會影響力或信用(即代價)的人來見證支持,質押過程所走的程序就直接表現為人文類學術文章里常常出現的「某某大師說/某某機構證實/某某學派遍天下的桃李遺澤」等等,讀者在拜讀的過程中,只要因為有承擔著真實責任的力量的背書,代價在,就獲得採信,那麼立論便穩。一些後記:這個話題說白了是在探討人們的知識信息分享過程是如何取得相互信任的。因此,當看到這一深層次的需要之後,寫學術論文的著重點其實就更加明確了: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我只了解經濟學領域的論文,覺得可能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僅僅提及這個領域的開山之作,比如研究企業的論文經常要說Coase(1937)blabla.....,一句話帶過即可。
第二種情況是為了增加自己的文章的賣點。早期有學者提出了非常有名的理論或者假說,但是一直沒人找到經驗證據,而你的研究能湊得上去,所以就可以大書特書了。或者你找研究結論和著名理論是相反的,那就更有資格大書特書了。
實話講,我學經濟學時候
不怎麼見早期甚至古代言論、觀點做課外擴展(除了政治經濟學和資本論課程);
幾乎沒有早期觀點正式講授(除了經濟思想史、經濟史等課程)。
所謂在論述中引用亞里士多德或者亞當斯密的原話或者觀點,實在難以相見——你看的不是經濟思想史論文吧?
經濟學最後不還是得落到數據和數學上嗎?真當引用一句祖師爺的話就能不處理數據推導公式了???
按理工思維,題主有必要舉出經濟學中,如他所說的引用佔比之類的分析數據和口徑吧,不能光統計貼吧微博派經濟學。空口說白話,一點也不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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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思想史和經濟史不一定所有經濟學都開,而正兒八經開科技史的學校也有啊。
題主是不是看了假的經濟學……對了我前些天還看了一篇文:牛頓對「力」的最初思考。6666666666666666666
大多數學科喜歡引用的東西是沒有什麼區別的:「最新的」「同行公認的」言論。注意是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
對於可以證偽並可以證實的科目來說,得到新的理論並不容易,要拿出實證並可被重複,才可以更新古典的理論並得到同行的承認,這時候舊的理論被限制在舊領域裡,新的領域就交給新的理論來掌管。
對於不可證偽的那些科目而言,得到新理論也許很容易,但是要想得到同行的承認就幾乎不可能了,能被承認的多數只是那些「大家不得不承認的老前輩言論」,也就是那些作為基石,動了就會影響學科本身的東西。
之所以相比理工科的文章而言,有些科目更喜歡用老人家的東西,恐怕主要原因是「新東西同行們互相不承認」吧。理工科都是用公式講道理
歐拉。。。算不算古代?
亞當斯密說個體的自私可以讓全社會利益最大化的時候可是不知道福利學第一第二定律的,後代經濟學家把樸素的說明演化成嚴格的證明推導,把一大段長長的話變成數學公式,做的活跟物理學家數學家差別很大嗎?
科學是科學哲學的爹。
理工科也用到牛頓,高斯,歐拉年代的東西,不過默認看論文的人都知道。
牛頓是16XX年的,亞當斯密是17XX年的。
舉個例子,今天在看的關於決策的論文《Energy Detection Based Cooperative Spectrum Sensing in Cognitive Radio Networks》用到了瑞利當年的結論, 瑞利是18XX年人,我看的論文時間是2011年的。瑞利理論的應用在 C. Multiple Cognitive Relays下佔了四分之一的篇幅。
PS:牛頓第三定律和牛頓曾經說過:「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有沒有區別,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經濟學裡面常見?……我看過的論文也不是那麼少了……但是其中能偶爾提一提亞當斯密的都不多啊……(經濟學思想史很多學校都乾脆不開的)……(的確,有人會引用「個體的自私可以讓全社會利益最大化」這種思想,但是引用的是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和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而不是亞當斯密)……
經濟學還不夠公理化?……裡面每個假設甚至都可以用運算符表示啊……經濟學定理還不夠多?……就更不要說假說的問題了……也就是因為複雜程度問題,不得不接受一些"明顯是錯的"的假設而已……
題主和我之間肯定有至少一個人看了假的經濟學……
順帶一提,其實多種競爭性範式的存在並不意味著輝格主義歷史觀就真的是錯的……實際上庫恩也認為多種競爭性範式共同存在的情況下,勝利的一方是更優秀的(儘管兩者不可通約,但這不代表其中一方不比另一方更優秀)……因此實際上庫恩並不認為具體的科學研究者有必要做思想史的梳理……有必要做思想史的梳理的,並不是科學研究者(即使是針對社會科學也是如此),而是對於這一歷史發展過程做出哲學辯護的人,也就是科學哲學家……
多種競爭性範式的存在,並不能順理成章地推出所有的思想都值得梳理和記錄 ;實際上,即使是多種競爭性範式共同存在,在絕大多數時候,只關注知識在邊際上的積累依舊是最合理最正當的選擇……甚至哪怕是在哲學界也是如此,絕大多數現代的哲學研究者並不是去複述整個哲學史,而是僅僅就某一問題的最新進展去進行研究……
順帶一提,用「正確答案的有無」也不能解釋不同學科這種方面的差別……因為即使沒有最終的那個客觀真理,也並不代表歷史不在進步……
講道理,學術著作引用現有的結論時,是因為通過peer review被認可或是通過實驗驗證。提到名字僅僅是因為,該結論首先由這個作者提出/發現/驗證,引用時必須把這個credit給到。而不是反過來,因為這個結論是歷史上的著名學者提出的所以我才引用。
冷哲大大 @冷哲 的這個問題非常有趣,而且是一個非常關鍵性的問題。在我看來,僅僅用「學術慣例」或者「方便學生迅速了解學科全貌」之類的理由並不能有力地解釋題目中所指出的不同學科之間對「思想史」的不同態度,這些理由與其說是差異的根本原因所在,不如說是某些更為深層次原因在結果上的體現。為什麼哲學往往就非常重視思想史而經濟學就不重視?為什麼學習哲學就需要有一門叫做「哲學導論」(甚至乾脆就叫「西方哲學史」)的課程來幫助學生把握思想史的脈絡,而經濟學可能就不需要?在哲學內部也存在某些流派有非常強的「去哲學史」的傾向,但是即便是極端主張削弱哲學史在哲學教育中的地位的人,也必須要承認一點,即歷史上那些偉大哲學家的思考對於我們今天思考哲學問題有著極大的借鑒意義,甚至很多我們今天討論的問題都直接來源於某些哲學家。
之所以所謂的「一般的理工科」可以「拋棄歷史」,這並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忘記了歷史,而是這些學科在根本上認為學術思考是不斷向前進步的,也即後人的思考一定可以比前人的思考更正確、更符合真理。我們可以將其稱為是「科學化」的學科。中學課本中我們就學到過,牛頓的三定律推翻了亞里士多德對物體運動的解釋,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則又指出了牛頓體系中的不足之處。為什麼大家都會接受牛頓的理論而放棄亞里士多德的物理學?因為所有人都可以驗證牛頓的理論要更為符合現實,或者說符合自然世界的運行,自然世界的運行被認為是檢驗物理學規律是否真正成立的最終方式,這也是為什麼在科學發展之初(甚至相當程度上說到現在也是如此)實驗是檢驗理論的唯一途徑。所有的科學都會努力把自己的研究對象規定為這樣的一個領域,在這個領域之中提出的理論或假設,衡量其是否站得住腳的唯一標準就是是否符合所謂「客觀」的世界。如果符合的話,就認為合理地描述了自然世界既有的規律,而如果不符合的話,就必須被拋棄。正是因為有一個終極意義上的「真理」或「正確答案」的存在,所以一切科學的發展過程都可以被認為是向著這個最終的目標前進。所有早期學者的理論中,其中被認為成立的,就會被當做未來學者發展進一步理論的墊腳石,或者發展成本題題目中所說的那些「體系化的內容」,成為公理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說,只有假定了所謂的「真理」或者「規律體系」的存在,才有可能創製出一套描述這套規律體系的公理-定理體系,而這也正是自然科學有著不斷將自身進行公理化、定理化的根本動力所在。而其中被認為不成立的,就會在學術不斷「進步」的過程中被拋棄掉,也即「拋棄歷史」。對於這個「不斷進步、不斷拋棄」的過程,上世紀初的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在他著名的演講《學術作為一種志業》(Wissenschaft als Beruf)的第十一節中有過非常精彩的描述:
在學術園地里,我們每個人都知道,我們所成就的,在十、二十、五十年內就會過時。這是學術研究必須面對的命運,或者說,這正是學術工作的意義。文化的其他領域,也受制於同樣的情況,但是學術工作在一種特殊的意思之下,投身於這種意義:在學術工作上,每一次「完滿」,意思就是新「問題」的提出;學術工作要求被「超越」,要求過時。任何有志獻身學術工作的人,都必須接受這項事實。……然而就學術本身的觀點來說,我再重複一遍,將來總會一天,我們都會被別人超越;這不僅是我們共同的命運,更是我們共同的目標。
(韋伯,《學術與政治》,錢永祥等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p169【引文中粗體為原文所標識】)
這裡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韋伯這篇演講的標題中的「學術」一詞的德文為Wissenschaft,而這個詞語的德文原意就是「科學」(science)的意思,在翻譯成英文的時候對應的標題也是Science as a Vocation。當然,從文本本身的意義上說,Wissenschaft還有更多的意涵,限於篇幅這裡不展開說。但值得關注的地方在於,韋伯在使用Wissenschaft時,其所指涉的對象顯然並不僅僅局限於「自然科學」的範圍內,而是包括他所從事的社會學、經濟學研究,或者更進一步說可以包括我們今天所說的「社會科學」各學科。這其實就意味著,我們今天之所以可以將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等等學科歸入到「社會科學」的範疇之內,除了其在方法上運用了許多自然科學會使用的計量、統計方法外,更重要的是他們都有著和自然科學相似的假定,即認為一切相關學科的研究都有著一個既存的、需要不斷去接近的「真理」,研究的任務也就是要去不斷接近這個真理。今天的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都或多或少地發展出了一些所謂的「定理」,這也正是基於這個假定而做出的不斷將自身「科學化」的努力的具體體現。只不過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考察對象並不相同:自然科學研究的是「自然世界」,而社會科學研究的是「社會世界」(這個詞語聽起來確實很奇怪,但是我們確實是這麼叫的...)。
但是,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同時也會意識到,這些社會科學領域內的定理和自然科學中的定理相比完全不可相提並論。後者被認為可以完美地描述其研究對象——自然世界——中的一切現象,沒有任何的偏差,但是前者在描述和解釋社會世界或人類社會、人類行為時往往只是一個近似的結論。在博弈論或者政治科學中有著名的「中間選民定理」(具體內容不介紹了,不了解的可以自己查一下),但幾乎沒有哪個學者會認為中間選民定理可以適用於所有國家的所有選舉,甚至這個定理能不能解釋一半(乃至三分之一)的現實結果都是很讓人懷疑的。經濟學中的定理或許會好一些,但是經濟學對社會中的經濟現象的解釋力也不可能達到自然科學對自然世界的解釋力那樣的程度。這其實意味著,社會科學(無論是被認為科學化程度更高一些經濟學還是科學化程度相對較低的社會學)和自然科學之間依然有著根本性的、難以抹平的差別。如何解釋這種差別?我們一般會說,這是因為「社會」和「自然」之間就是不同的,社會是很複雜的,等等。但是,當我們說「社會很複雜」的時候又意味著什麼呢?難道自然世界不複雜嗎?當我們說「社會很複雜」這句話的時候,真正的意涵其實在於,社會是由人構成的,而人性是很複雜的。由於人性的複雜性,社會科學很難對人性有著完全精確的把握。而正是這一點構成了「社會世界」與「自然世界」之間最為深刻的差別:自然世界當然也非常複雜,但是自然世界不涉及人性,自然世界只由客觀的外物組成。但是社會世界不同,當我們研究人類社會的時候,社會科學的方法幾乎不可能將人性直接納入考察範圍之內。這造成了雙重的後果:首先,正如前文所說的那樣,社會科學難以真正達到自然科學那樣強的解釋力;其次,社會科學在發展的過程中都必須不斷努力把「人性」的因素排除出研究的範圍之內。如果大家學習經濟學原理課程的話,可能在第一章第一節中就會學習到經濟學的最基本的「理性人假設」,而「理性人假設」代表著經濟學這門學科對於人性最基本的規定【感謝評論區 @Manolo 的提醒,這裡有所修正】,沒有這個人性假定,所有的經濟學理論大廈的構建就將沒有任何意義。正是通過這種方式,經濟學對人性做了最大程度的簡化,從而使得經濟學在開展的過程中可以不考慮人性的變化或者人性的異常:凡是不符合經濟學理論預期的行為模式都被歸為是非理性人做出的,因而不在經濟學的研究範圍之內。而作為社會學家的韋伯也會強調社會科學必須作為「價值中立」,所謂的「價值中立」在相當程度上也與社會科學其「科學化」的基本傾向有關,只有在去價值判斷之後,才可能用所謂的科學手段和技術來對社會世界進行研究。【當然,有關韋伯提出的「價值中立」立場即便在當時也有很多的爭論,可參考Peter Lassman/Irving Velody/Herminio Martins編的關於《學術作為一種志業》的文集Max Weber"s "Science as a Vocation",收錄了很多當時學者對韋伯的批評,馮克利先生在中譯《學術與政治》中也將其中的一部分文章譯了出來;另外,還可以參考施特勞斯在他著名的Natural Right and History中第二章對韋伯的討論】
也正是在這裡,我們可以重新回到對這道題本身的討論中來。人文學科(注意一般不要使用「人文科學」這個詞,個人覺得這個詞語是自相矛盾的)之所以被認為需要不斷向前回溯,不斷檢討前人的思想,在很大程度就是因為我們討論的問題仍然與人性本身相關,或者說難以真的做到將問題與對人性本身的討論割裂開來。舉個例子,關於「正義」問題古今中西的不同思想家曾做過無數的討論,而在每一種討論背後其實都有各自對於人性的不同理解,比如柏拉圖,比如羅爾斯。我們真的能保證自己對人性的理解就一定比柏拉圖或者羅爾斯更為深刻嗎?其實未必。我們或許可以說我們藉助更發達的形式邏輯方面的技巧可以寫出一個更加漂亮的論證,但是在技術層面上能夠寫出一個漂亮的論證並不真正意味著對於問題本身有著更為深(甚至更為對)的認識【雖然在寫哲學研究論文時clear and distinct是必須的要求】。更不用說在政治學中,當我們討論到許多規範性問題時,比如「國家應該採用什麼樣的制度」或者「是不是每個人都應該享有投票權」,唯一可以借用的理論資源只有歷史上各個思想家對這些問題的討論。
所以,正如這道題的題目描述中所說的那樣,在物理學領域討論「笛卡爾對能量的看法」是沒有價值的事情,因為今天的人們不會認為笛卡爾對能量的描述真的比當代物理學更為接近「事實」或者「真相」。同理,亞里士多德對物體運動的理論也早已經被科學家們拋棄掉了。反而,在哲學領域專門做亞里士多德哲學研究的人可能去研究亞里士多德在《物理學》中的學說,而做霍布斯研究的人也有必要研讀霍布斯討論物體的文本。而對於一個政治思想史學者來說,柏拉圖對某某政治學問題的看法卻有著極大的意義。我們可能更傾向於相信人性中一些最根本的東西並不會隨著時代的變遷、技術的進步而改變(也即修昔底德在《伯羅奔尼撒戰爭史》中談到科西拉內亂時的說法:「只要人性不變,這樣的事情就不會停止」),而過去那些偉大思想家對人類世界中種種問題的理解又在相當程度上根植於他們對人性本身的理解,那麼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馬基雅維利等人的學說對於我們來說就當然依舊有著難以替代的意義。如果化用上個世紀德國神學家卡爾·巴特在解讀《羅馬書》時的話來說,那就是:他們的問題依然是我們要面臨的問題,而他們的答案就是我們的答案。【卡爾·巴特的原文是保羅的問題就是我們的問題,保羅的答案就是我們的答案】既然我們現在以及將來都必須不斷思考前人已經反覆思考過的問題,並且也必然需要借鑒前人提供的思路,那麼對思想史的考察理所當然應該是這些學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我猜是因為理工科發展太蓬勃了,而且每個人幾乎要用到古人發明的所有東西,沒引用不代表沒有用到。
如果像歷史、哲學那樣引用,理工科論文就要把勾股定理,微積分,Bayesian,Cauchy,歐姆定律,萬有引力定律這些基礎數理定律都引用進來的話,估計一篇5頁長的論文,參考文獻要100頁。
這其實部分是一個科學哲學的問題,其核心在於「知識是否是累積進步的」。
如果以這樣一種知識累積進步的觀念(i.e. 輝格史觀或絕對主義史觀)來看待思想史,那麼前人的思想就都被後來人所消化吸收,我們所需要關注的就只是知識在邊際上的增量。此時對以往歷史的回顧,其實是以現代觀點對古人思想的重述或者再組織。
這種觀點在自然科學的研究中很常見,因為實證主義的範式統一了自然科學的研究,前後的學派不存在不可通約性。這樣一種歷史觀的好處就是可以很方便地對一般讀者進行科普,可以不被歷史的細節所困擾。其缺陷則是在轉述過程中必然會有對古人思想的刪節或者篡改,這種歷史敘述本質上是一種無歷史的行為,把時間線都壓縮到了現代這一個點。
這種歷史觀念特別受到薩繆爾森的推崇,進而主流經濟學其實是不重視思想史的研究的,題主一開始的題設有誤。
與此對立的相對主義觀點,則強調了庫恩所說的範式之間存在「不可通約性」,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並且只有在常規科學的研究下,知識是在邊際上累積的,當範式出現革命或突變時則不是這樣。所以,在各個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內,由於多種競爭性範式的存在,所有的思想都值得梳理和記錄,而非只關注知識在邊際上的積累,思想史的研究就特別重要了。比如在哲學中,就有「哲學研究就是哲學史研究」這樣的說法。
再補充一點,在同一個研究傳統內部,採用輝格史觀並著眼於現實的知識積累當然是無可厚非的。但是放眼整個思想史,考慮到競爭性範式的存在,這種做法就存在問題,相當於只考慮本傳統的家譜學,而把其他的研究傳統開除了出去。
看見@冷哲先生關注了這個問題,就順手來答一下,還請指教。
不知道為什麼@劉鎮銳 同學屏蔽了我,我就在這裡請教一下,請問在多種範式之間,應該以什麼『客觀』的原則來選擇一個更優秀的範式?並且在此種客觀原則下,只有主流的經濟理論才是唯一合意的?
很多年前在上古希臘悲喜劇的課時,老師說過一句話。大意是,你們在現代喜劇中見過的一切笑料和橋段,都可以在阿里斯托芬的喜劇中看到了。後人甚至很可能不會比阿里斯托芬寫得更好。
其他文科中的規範研究中是類似的。
最近呢,題主發表了一個報告說,古典哲學要通過一些渠道,去干涉現代哲學的法治…
我記得見過一個與此問題異曲同工的問題:為什麼文科重視「讀原著」,而理工科不重視?
(這裡的「文科」「理工科」只是一個大致的分類,請不要吹毛求疵)
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類似的。理工科的研究對象是自然界本身,「真相只有一個」,不管是誰提出的理論,只要與自然界的觀測相符,那麼就都是相似的,很少存在「流派」。各個研究者自己的表達顯得就不那麼重要,整個學界會把大家發現的唯一的真相用最簡潔易懂的方式敘述成定理或定律,並用最簡潔易懂的方式來證明,這些定理、定律及其證明會以教科書的形式代代傳承。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定理、定律的敘述及證明會被不斷地優化,古時候相對不那麼優的敘述和證明就失去了價值,因此不再被引用、閱讀。
如果說理工科研究的是「實然」,那麼文科研究中「應然」的成分就更多一些。而「應然」常常是不存在唯一的真相的,於是文科研究就呈現出百家爭鳴的景象,不同的觀點都一樣地有價值。並且,由於文科的語言不像理工科的語言那麼精確,研究者的觀點在被後人不斷轉述的過程中很可能走樣(想想「存在即合理」這句話),所以人們常常需要追溯最初的研究者的表達,來弄懂他到底是什麼意思。這就是為什麼文科常常引用古代的文獻,重視讀原著。
我個人看來,這是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間的一個主要區別,越是社會科學化的學科,比如經濟學,就越沒有這樣的特徵。當然人文科學這個稱呼本身就是攀附科學(Science)之詞,叫人文學科還差不多。首先,古代思想家本身就是人文學科的重要研究課題,考古就是其目的。其次,古人可能已經成為一個符號,具有意識形態的而非學理的效力。這兩點眾所周知,不論。引起疑問的是,為什麼當人文學科探討一個和古人不直接相關的問題時,還有引述古人並探究古人原本思想的必要?我想從範式的角度考慮這問題是正確的(當然用科哲的其他術語如研究綱領也沒關係,這裡不追求精確定義)範式的優劣(哪種範式更優秀)是由學術共同體決定的,在科學共同體里,判定範式優劣標準的共識是可能達成的,並確立起主流範式。但在人文學科里,這種共識當下是不可達成的。是什麼決定了判定範式優劣的標準?科學家或許認為,這個標準是能否解決當下他們所關心的問題或者滿足他們解釋問題的需求,並且理性的人都會遵照這個標準。但對人文學者而言,第一他們所關心的問題或者需求是大大不同的,第二他們認為他們會主張這是一個非理性的過程:學術觀點的一時轉移可能是非學術因素所造就的。因此任何一種歷史上的範式都可能在當下得到辯護。亞里士多德物理學按照當代物理學共同體的標準劣於當代物理學,但沒有廣受倫理學界認可的標準來決定亞里士多德倫理學和其他倫理學,比如康德倫理學的優劣。因此人們可以繼續使用亞里士多德倫理學分析當代問題而不用擔心被開除出學術共同體。所以,在人文學科,學術共同體的碎片化和割據形勢也遠比科學嚴重。這個割據的共同體對外自然要強調自身範式的獨特性,而這種獨特性來源於其傳統可以追溯到歷史上的重要人物。這等同於科學家要宣稱自己所屬的是科學而不是巫術。但因為共同體內部有充分共識,他們能確立起統治的範式並根據這一範式反覆檢驗既有的學術觀點,所以他們可以像科學家一樣基於把歷史上的結論作為定理或者常識,而不必專門提出它是某個古人的觀點。比如說,一個只研習八股的儒生可以像引用牛頓定理一樣聲稱禮義廉恥是國之四維,因為這對他沒有任何可爭議之處。
induction和deduction的區別。
以數學和理化實驗為主要研究手段的理工科,屬於後者。deduction講的是公理體系,是形式系統,前提正確,邏輯推理正確則結論一定正確。所以這裡面人的因素就排除了。因為是牛頓說還是笛卡爾說還是我說,重力加速度都是一個恆定常量。
induction屬於概率推斷,在概率推斷中人的智力、思維能力和品質是對觀點背書的重要因素。一個專家和一個素人,明顯前者更有分量。induction推理類型廣泛存在於人文和社會科學中,相對於理工科這些硬學科,它們又稱為軟科學,其論文中都會廣泛的使用人的因素來給自己的觀點站台背書。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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