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國船撞大堡礁遭澳方索賠6億,中企說最多1.28億?
後續問題:
如何看待中國運煤船終向澳賠償近2億 曾擱淺污染大堡礁?2010年時開出罰單100萬澳元,6年後後漲到至少1.2億澳元澳方漲價的理由是什麼?是當年澳政府的失誤么?1.2億澳元的根據是什麼呢?澳大利亞政府在聽證過程中稱,在觸礁事故中,「深能1 號」上剝落了「數百公斤」含有TBT(三丁基錫)的有毒防污塗料,此外,事故造成「深能1號」一個燃料箱損傷,在海面形成4公里的重油污染帶。
修復這些損失大概需要多少錢?
中國船撞大堡礁遭澳方索賠6億 中企:最多1.28億中國船撞大堡礁遭9000萬美元索賠 回應:最多250萬
謝謝 @楊愛紅
第一個問題
當初的100萬澳元罰款和現在的1.2億澳元賠償是兩件事情當時的100萬澳元是昆士蘭州對船舶闖入禁航區域並對大堡礁造成破壞這個行為的行政處罰。現在的1.2億澳元是澳大利亞政府對於修復這一損傷的民事索賠。
舉個例子,好比開車在路上逆向行駛和法拉利撞上了。警察當場罰你200塊扣6分是行政處罰。後來去4S店理賠,賠200萬給法拉利車主修車就是民事賠償。這不能說是從200塊漲到了200萬。這件事情也一樣,只不過警察和車主都是澳大利亞政府而已。第二個問題修復要花多少錢
船舶污染損害賠償通常包括以下幾塊清污費用,財產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海洋環境損害,以及相關研究費用,索賠代理的費用。油污面積不大,清污費用應該不會太嚇人。財產損失大約是旅遊收入的損失和部分漁業資源的損失,應該也要不了這麼多錢。我估計主要花費可能在環境修復上,包括珊瑚礁的修復和培養。沒有第一手資料,這個價格很難估算。舉幾個國內的例子,國內02年的塔斯曼海輪一案,溢油量大約200噸,天津海洋局局提出的環境損害賠償大約9000萬,漁業局提出的漁業容量損失賠償1800萬,漁民的集體損失提出6000萬。總計約1.7億。最終因為責任限制,判下來陪5000萬。當年的油污案件的平均賠付大約是2000萬RMB。
2008年密斯姆輪和競帆一號相撞,溢油161噸,上海海事局,漁政局,環保局共索賠1.04億。最終法院判下來大約3000萬。2013年的達飛佛羅里達號與舟山號相撞,僅僅清污的索賠額度就高達1.4億。案子似乎還沒結,不過可以確定最終落實的估計要遠低於這個數目。可以看到油污損害的案件,即使在國內索賠數額都是非常高的。而上述國內的案件最終判下來的額度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的海商法規定的賠償責任限制實在是太低了,只有船舶油污污染責任(CLC92)公約規定的5分之一左右。每個案子都是賠到了責任限制數額。考慮到中國和澳大利亞的物價差異,大堡礁的珍貴性,澳大利亞索賠6.1億也並不是特別讓人吃驚的一個數目。那1.28億不會太難,但是突破賠償責任限制的那部分錢就不是那麼好拿的了。估計要長期拉鋸戰了,2001年的威望號事故,西班牙索賠120億美元,16年了,現在還沒結案呢。稍微解釋一下賠償責任限制,這是海事法律里的一種概念。因為航運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的行業,海上的任何事故,賠償標的都會非常高。如果完全按照實際賠償,那麼就會出現出一個案件倒閉一家船東的結局。試想一下馬路上出一起交通事故就破產一家公司,還有人敢開車嗎?
為了保護航運業的發展,就引入了這個賠償責任限制的概念。也就是基於船的大小,定一個最高賠償額度,任何案件只需要賠到額度就可以了,超出部分就不必賠償了。具體的要求可見《1976年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公約》。這次案件里,中方提出的1.28億便是根據這個公約里的賠償責任限制算出來的,並不是根據新聞裡面提到的IMF規定。即使是這1.28億最後也不是中方掏錢,而是由各家保險公司和機構付錢。根據《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每條超過1000總噸位的船出航前,都需要購買燃油污染保險,保額為賠償責任限制以內。保險人為保賠協會。這條船的保賠協會似乎是倫敦的PI。而海事險的高風險型,任何保險都要尋求再保險公司的背書。所以雖然不知道「深能一號」保在哪幾家公司,但可以確定最終掏錢的都是歐洲人或者說英國人和瑞士人。他們可能比中國人更關心澳大利亞倒底要多少錢。
額外扯一句,這個公約還規定了,案件發生後6年內不提起索賠就視為放棄權利了,這就是為什麼10年的事情,到16年澳大利亞還能去索賠。船長真是很悲劇,抄個近道就撞石頭上了。深能公司其實只是麻煩點,錢其實倒是花不了多少。保險公司會去掙扎的。
題外話,這個案件里我很好奇的是TBT的存在。因為TBT的毒性太強,2001年生效的Anti-fouling公約禁止了使用TBT在船舶外板油漆里。這條船不可能10年都沒大修過防污漆,這含TBT的漆從哪裡來的?給那些新聞下面評論者的智商跪了,歐盟罰蘋果款美國是不是應該核平歐盟啊?
都不說大堡礁在澳大利亞的地位以及澳洲政府每年花幾十億人民幣維護大堡礁了。
深能公司製造的污染帶長3000米,寬250米。希臘的呢,1500平方米,船主出錢清理了還交了罰金。自己對比下。看看文中,責怪澳洲政府沒有及時清理?人家隨時隨地給你屯幾千萬澳元等你來闖禍然後給你擦屁股?深能公司既賠不出那麼多錢也不願意修復。自己偏離航線撞上大堡礁還玩無賴?丟死中國的臉了。法院判多少就是多少,最好罰死他以示警醒。希望國內以後對待污染也能嚴肅點。幾十萬人民幣就能買單的渤海灣污染簡直不可理喻。
貼個圖,等別人評估完了修復費用發現自己修不起就玩賴皮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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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答案原答案壓根兒沒提粉紅,但有答主貼出粉紅大戰土澳的圖片後我加入了釣粉紅大戰。評論區某些粉紅的評論被舉報了,所以邏輯不太連貫。
以下為釣魚內容 :
雖然大部分網友都拎得清輕重,但仍歡迎小粉紅來撕。
隨便釣個魚,還真有粉紅應邀上門。
一個公司爭議了6年?換成老外在故宮給你撞倒一堵牆不賠不修復你看你還能不能淡定。希臘自費清理並交罰金的例子是不是在打深能公司的臉?原來不要face是有根基的,不要face的後備人才很多嘛。2017級的小朋友剛入校就開始給網友們普法了,歡迎你詳細補充,洗耳恭聽。看看你怎麼用法律來給深能洗白。
@獬豸@流深 坐等兩位法律大咖拿法律為拖了六年的深能公司洗白。真的洗耳恭聽,你們能幫深能開脫罪名,我就取消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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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兒不上網又發生了新變化。粉紅都沖我來吧,去挑釁其他答主算什麼。看見粉紅們在其他答主那裡爭執真搞笑。你們的中心思想難道不是「不認賬」?邏輯都扯出來了。1.2億美元賠償(其實是1.2億澳元,9000萬美元)和100萬美元罰金從你們例出來的數據里看也不過分。====
自己說錯的話被幾個網友都看見了,被有位網友不小心拆穿了就到處去哭訴。說了您不是粉紅不想掛,您還非要說我污衊你是粉紅,那就掛掛唄。犯了錯不認,深能員工吧?
你以為這是在天朝,大連石化油庫爆炸石油系領導上面有人就能出面擺平搞定媒體息事寧人;渤海康菲溢油有中海油罩著賠個30萬人民幣就能了事兒,漁民看著死魚死蝦欲哭無淚吃啞巴虧。知道2010年美國墨西哥灣鑽井平台炸了,英國BP公司賠了美國多少錢不?600多億美刀!
這種重油和化學品污染對海洋生態的破壞是很嚴重的,何況是在大堡礁脆弱的珊瑚生態。罰個1億多澳幣就別委屈了。
預計該新聞的評論區會出現「澳大利亞是犯人組成的國家」等評論
很多知友連就事論事的能力都沒有了。這件事情上該賠就是該賠,錯了就是錯了。但是很多人藉機偷換概念,故意揪著智商最低的那批人然後怒開地圖炮,還開個匿名關閉評論。
貌似說多了幾句觸到了某些精美,精日的G點,稍作評論就不友善貼幾張截圖你們自己漫漫看,我就不說什麼了活該,認倒霉那啥啥問題的鍋,沒得甩。。人家好不容易碰上一條肥羊,不往死了薅羊毛---------------------------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設立香港公司以及所屬單船公司的公告 時間:2010年03月13日。。。由Newton設立深能(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並由深能(香港)國際有限公司設立兩個單船公司,分別承接Newton名下兩艘巴拿馬型散貨船的建造合同,防止由於某一艘船隻的營運風險危及到整個公司的運作,有效實現風險止損,。。。。。------------------------------2010年4月3日15時,深圳市能源運輸有限公司所屬的中國籍散貨船「深能1」輪在澳大利亞格拉斯通東北約30海裏海域發生擱淺。 (深圳市能源運輸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當地時間9月6日,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在布里斯班進行庭審,該國政府在法庭上向中國深圳能源運輸有限公司索賠至少1.2億澳元(約合人民幣6.1億元)。2010年,該公司的運煤船「深能1號」在大堡礁觸礁擱淺,澳政府代表稱,當時發生的船身有毒化學塗料剝落和燃油泄漏對環境造成影響。↑↑↑↑↑傳說中的怕啥來啥--------------------------------↓↓↓↓↓一些背景資料----------------------------------高彥明:要放寬國際船運公司審批限制
二、《條例》規定,經營國際船舶運輸業務,應當有與經營國際海上運輸業務相適應的船舶,其中必須有中國籍船舶。
長期以來在所有行業中,國際海運業是舉世公認最具複雜性和高風險性的行業,是深受政治、經濟、軍事、自然等各種變幻莫測因素影響的行業,極易產生(實質上是頻繁不斷產生)各類商業糾紛,如租船造船合同、船舶擱淺碰撞、貨損貨差和人員傷亡等商業糾紛。一旦發生糾紛,當事方就可以在世界各地扣押該公司的資產。比如某公司與其他公司產生商業糾紛(如合同糾紛),當事人就可以扣押該公司名下註冊的船舶。如果公司名下有很多船,即形成「姊妹」船,那麼A船發生糾紛,當事人有權扣押公司名下的B船或C船等「姊妹船」。
為避免船舶被扣的風險,國際航運幾百年來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遊戲規則。全世界的基本做法是:母公司(即對外經營的公司)是不直接擁有船舶的,即母公司名下是沒有船舶的。母公司擁有的船舶資產都是註冊在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名下,即單船公司名下,也就是由單船公司擁有船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母公司自身有了合同糾紛,不會影響到它的船舶的正常運營;如果公司的A船對外有糾紛,亦不會影響到其他船的正常營運。
但是按《條例》規定,所有從事國際運輸的航運公司名下必須有註冊的船舶,通常情況下其他的船舶一般也都要註冊在母公司(或同一間公司)名下,而不是註冊在單船公司名下,這就違背了國際海運的行業遊戲規則,使中國的企業和其擁有的船舶處於極大的市場風險之中。事實上我們國內的國際航運企業(包括大型國有國際航運企業)已經因為違背這一國際遊戲規則造成船舶多次被扣,非常被動,吃了很的大虧,而且還在不斷地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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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船公司單船公司是一種割裂與母公司關係的經營方法,一般都出現在油輪上。主要原因是油輪一旦出現油污責任可能面臨巨額賠償,所以,多數船東都會註冊單船公司。如果萬一出現油污造成了大額賠償,最多就把這個單船公司關門就完了,不至於危及整個公司。中文名單船公司性 質經營方法出現領域油輪行業主要作用避免巨額賠償從法律角度看,單船公司和母公司是沒有關係的,但是在母公司內部的財務賬上,會體現出其與子公司差不多的投資關係,而一般這都是等級較高的商業機密。通常,在註冊單船公司後,母公司會再註冊一家船舶管理公司來管理旗下的幾個單船公司的經營,有時候母公司也直接扮演管理公司的角色。-------------------------------------------大堡礁可是人家的國寶,世界自然遺產。本身每年就需要多少億的錢(記憶可能不準確)丟下去做保護和研究工作。如果一個外國飛機飛來撞壞了珠穆朗瑪峰還留下一地污染你說說中國人準備罰他們多少錢,不得跳起來準備宣戰了。給你開個聽證會都是文明國家。
應該賠,因為大堡礁是人家的國寶。弄壞國寶當然要賠。
順便忽然想起來一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那火燒圓明園的錢是不是也可以追繳一下?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PS========================我之所以發這個截圖,是出於一種「天啊在主流網站上竟然有一群人會這麼想,而且點贊的人還那麼多blabla……」的想法,確實沒什麼營養,但也沒什麼惡意
支持修復,但是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必須要我們中國的工程隊去修復,工資發給中國員工,澳大利亞自嗨的報價不算。
該賠多少賠多少,覺得貴就商量下價格,實在賠不起就關門破產,沒啥好說的。不過好多人為什麼莫名其妙就高潮了,都不帶撩撥的。
兩糧一產能一金兩科研呢,這麼好的地塊哪裡再找。
闖了禍就賠唄,有什麼好說的。
撞了你大堡礁是給你面子,幫助你礁更新換代。
不向你要物種更新費、生態調整費666億美元、外加一船油錢就不錯了,還要賠給你錢,還有沒有王法了。
當年要不是小行星撞了地球能輪到你們這群猴子說話?作為一個學海洋生物專業的人,我只想咆哮!能不能以海洋為先,努力清潔修復該海域的生態環境是唯一的重點不是嗎?!船運公司肯定有保險,深能就不能先給點態度先出資處理自己犯下的錯嗎?我個人覺得這都不是錯誤了,這是犯罪啊!對自然犯罪,對海洋生態環境犯罪,對子孫後代犯罪!不要以為錢能真的解決一切,有的東西失去了多少錢都買不回來!心疼大堡礁的水質、珊瑚和各種海洋生物。。。各位,試想下如果別的國家的人跑到你家門口給你整一堆污染,你樂意???你早跳起來了吧?幫理不幫親啊,我支持澳大利亞索賠!
請各位覺得澳大利亞獅子大開口的換個角度
要是你們送出去的大熊貓被其他國家整死了,你們的輿論想要賠多少錢呢?
就這麼簡單而已,有些東西是超越政治的,珍貴著呢,澳大利亞不在了,大堡礁一樣也是人類的珍寶
不過以你們的智商和心懷可能明白不了這些事了
怎麼說,挺為你們感到高興的,畢竟什麼也不懂,更不想懂得人
活的總比別人開心一些玩過文明五的,都知道大堡礁意味著啥吧,尤其對西班牙來說。。。
這罰款數額,還算正常範圍內,自己沒理只能照價賠償了賠錢唄,討伐小粉紅幹啥?這是政治事件嗎?台灣現在可是事事不離政治
出來混的,有錯就要認,挨打要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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