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興起的投貸聯動在實際操作中會成為變相的債轉股么?
01-14
在中國的金融體系下,什麼可能性都有。但希望也往往是從絕望的現實中產生的。投貸聯動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可轉債、部分期權產品乃至股權質押融資某種意義上都屬於這個範疇。在國內這項業務確實是落後的。國外銀行很早就想透這個問題了:客戶企業好的話,我放貸給他一年掙百分幾;但對這種企業,如果成為股東,卻可以全額享受分紅和資本溢價,以及保有股東地位和董事會席位可以更深度了解企業經營情況,被騙貸可能性更低。投資銀行就是在這種理念下產生的。而國內很多金融從業者還沒有打通這個邏輯。我聽過一些銀行系統的供應鏈金融專家講課,研討案例是如何給近年來新興行業創新型企業做融資以及風險管理。對這類案例,我個人的看法就是要做可轉債類型的融資,否則就別糾結徹底不做。時下很多互聯網公司都是在燒錢買規模,再用規模忽悠B輪C輪D輪,這種情況下經營性現金流根本不可能用於償債。對這類企業,從邏輯上都是不宜用信貸業務進行支持的:如果投是失敗了基本都是血本無歸,那憑什麼別人投錢是做股東拿溢價收益,我投錢給他只有固定利息呢?現在中國的金融投資環境變了,金融企業的思路也要變。
謝邀。債轉股本質上就是投貸聯動的一種結果。國家鼓勵雙創,但雙創企業糟糕的現金流(比如滴滴目前仍然巨虧)導致很難從融資成本更低的債權上解決融資問題,因為對於銀行來說,雙創企業償債能力確實問題較大,因此只能一輪一輪的用股權拿風投。其次雙創企業未來收益預期和風險都很高,單純債務投資對銀行來說風險收益不匹配,簡單講就是銀行覺得債務風險大於債務的固定收益。投貸聯動首先在一定層面解決了一點點償債能力的問題,因為會要求之前風投對企業持續後續監督,當然對於一線風投而言,持續監督約等於投後,但對於非一線風投,投貸聯動的要求確實會增加他們的監管成本,當然也增加了他們投後的能力。其次投貸聯動解決了銀行風險收益不匹配的情況。一般投貸聯動銀行會採用認股權證的融資安排,獲取雙創企業未來股權增值的超額收益,抵消一部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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