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回應「沒看過原著別瞎逼逼」這類的影評?

rt,改編電影越來越多,質量卻不盡人意。但總有些人說什麼「沒看過原著別瞎評論」「原著都沒看過的沒資格評論」,根本不是從電影本身說事。好像原著好了電影多爛都能被原諒(當然除了個別特別特別爛的)?


電影是電影,原著是原著。

通過補習原著才看得懂的電影,不是好電影。

電影就是電影。


曾幾何時我也被小說改編是種"再創作"的觀念纏繞住了,以至於我看完一部電影,都沒法放心大膽的寫觀後感。直到後來我在圖書館中找到一句話。

菲爾德在《電影劇本寫作基礎》里寫道:「小說就是小說,電影劇本就是電影劇本,一個是蘋果,另一個是橘子。把一本書改編成電影劇本,並不是把這一個疊加在另一個之上。」

「把一部小說、一本書、一出舞台劇或一篇文章改編成電影劇本跟創作獨創的電影劇本是一樣的。」

我大一時看了這本編劇指南,直到畢業也沒憋出一個字,但是裡面的這句話使我印象深刻,以至於我不得不將其摘抄下來。我猜想著它的合理性:電影最大的魔力在於畫面和剪輯,這是小說絕對無法達到的,所以編劇的作用乃是產生質變的過程。例如小說中可以有大段獨白或心理描寫,而除王家衛以外,這種手法在電影中並不適合。

所以,承認改編劇本的「原創」性質,是對編劇工作的一種尊重,也是對其它電影主創們的尊重。

比較典型的例子《阿茲卡班的囚徒》。當然,《哈利》系列除前兩部外,爭議都比較大。但我更傾向於其他導演所引發的抨擊純粹是個人能力問題,只有第三部是因為阿方索卡隆的個人風格與審美與觀眾有差異才產生分歧。

另外,我也觀察到並非所有的小說改編電影,其原著都有觀賞價值。蔣方舟曾說:二流小說才更容易改編成一流影視作品。小說的的作用,只是為了提供素材,或者說是故事梗概。素材由小說提供與生活中自己去搜集並無本質上的不同。這也解釋了時下小說改編電視劇的方向:選擇畫面感強,敘事節奏快的最省力氣。我舉幾個心目中的例子大家不要生氣:

海岩;

海岩的作品我只看過幾句,但是給我留下的印象比電視劇差的多,似乎無甚光彩,沒耐心看下去。

《夜幕下的哈爾濱》;

啰哩八嗦,講故事的語氣像個小學生。

《高緯度戰粟》;

總是有得意洋洋的大段心理描寫,解釋主人公在官場摸爬滾打的技巧。

《飄》?

小說和電影我都沒看過,我也忘了是誰說的了……

我想以上的許多道理作為編劇和導演不可能不懂。那為什麼好多影視皆以「尊重原著」作為噱頭呢?很簡單,為了掙點錢唄。還指望書迷買票呢。寫到這我記起了金庸,曾有人以金庸作品中的女性角色推測金老是一位八面玲瓏、處事圓滑之人。但金庸卻對以自己小說改編的影視劇控制欲極強——似乎直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哪個版本的《笑傲江湖》能入其法眼。據傳張紀中想讓任盈盈出場早一些,曾致電金庸,沒想到他當即大怒:「諸葛亮出場還晚呢!」……除此之外,他還恨死了徐克。可林青霞演的東方不敗真心地感動了不少人。金庸大概是位苛刻的電影迷,怪就怪他的小說寫得太好吧。

與金庸類似的還有史蒂芬金,某年他終於如願以償製作了一部屬於自己的《閃靈》電視劇,然而根據網友的評價,史蒂芬金的風格還是……太傳統了。真是隔行如隔山哪。

這些還都是無傷大雅的小矛盾,更有甚者,電影的主創壓根就不喜歡原著(《霸王別姬》),那麼作為觀眾和讀者,我們當如何自處?

寫了這些,我想大家都明白我的意思了,我們在看電影時適當放放手,給別人一些自由,也留給自己一些自由。畢竟是我們在欣賞電影,而不是電影在「考驗」我們。

下面附上《電影劇本寫作基礎》中的文字:

第十四章 改 編

本章我們將探討改編的藝術

把一部小說、一本書、一出舞台劇或一篇文章改編成電影劇本跟創作獨創的電影劇本是一樣的。「進行改編」(to adapt)意味著從一種媒介改變成另一種媒介。改編(adaption)的定義是:「通過變化或調整使之更合宜或適應的一種能力」──也就是把某些事情加以變更從而在結構、功能和形式上造成變化,以便調整得更恰當。

換句話說,小說就是小說,舞台劇就是舞台劇,電影劇本就是電影劇本。把一本書改編成電影劇本,意味著把這一個(書)改變成為另一個(電影劇本),而不是把這一個疊

加在另一個之上。它不是拍成電影的小說,或者拍成電影的舞台劇。它們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形式。一個是蘋果,另一個是桔子。

當你把一部小說、一出舞台劇、一篇文章,甚至於一首歌曲改編成電影劇本時,你是在把一種形式改變為另一種形式。你是根據它原來的素材來寫一個電影劇本。

然而從實質上講,你還是在創作一個獨創的電影劇本,因而你必須以獨創的方式來探討它。

一部小說通常涉及的是一個人的內在活,是在戲劇性動作的思想景象中發生的人物的思想、感情、情緒與回憶。

在小說中,你可以用一句話、一個段落,一頁稿紙,或一個章節,來描寫人物的內心對白、思想、感情和印象等等。小說時常發生在人物的腦海內。

另一方面,一出舞台劇是在舞檯面的規定範圍之內用對話把思想、感情和事件描繪出來。戲劇涉及的是戲劇性行動的語言(language)。

電影劇本涉及的是外部境(externals),是具體的細節──一隻鐘的滴嗒聲,一個小孩在空曠的街道上遊戲,一輛汽車拐過街角等。電影劇本是一個用畫面來講述的故事,它發生在戲劇結構的來龍去脈之中。

曾經導演過《筋疲力盡》(Breathless)、《周末》(Weekend)和《隨心所欲》(Vivre sa Vie)等片的富於創新精神的法國電影導演讓━呂克·戈達爾(Jean-Luc G-odard)說過,電影正在發展自己的語言,所以我們要學習如何去讀解畫面。

改編的劇本應該看作是獨創的電影劇本。它只不過是以小說、書籍、舞台劇、文章或歌曲為起點。這些都是材料來源,是起點。僅此而已。當你改編一部小說時,你沒有必要把自己僅限於忠實於原素材的地步。

《總統班底》就是個好例子。它是由威廉·戈爾德曼根據伯恩斯坦與武德沃得所寫的書(順便提醒一句,是關於水門事件的)改編的,這裡就需要立即作出若干個劇作上的選擇。在舍伍德·歐克斯實驗學院的一次採訪之中,戈爾德曼說,這是一個很困難的改編。「我必須用一種簡單的方式來處理這個非常複雜的素材,但又不能顯得頭腦簡單。我必須從沒有故事的素材中編出個故事來。要編出一個合情合理的故事,總是一個問題。

「舉例說,電影是在原書的一半之處結束的。我們決定就在哈德曼犯錯誤的地方結束。而不是去現武德沃得和伯恩斯坦怎樣獲得全勝。觀眾已經知道他們證實自己是正確的了,並且名利雙收,成了新聞界的寵兒。試圖以這樣的高調來結束影片,那會是個錯誤。所以我們決定在這裡結束:在哈德曼犯錯誤的地方,也就是原書一半多一點兒的地方結束影片。對電影劇本來說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確定結構。我必須確信,我們找到了我們一直要尋找的東西。如果觀眾被弄得稀里糊塗,那我們就會失去他們。」

戈爾德曼以闖入水門大樓那個緊張而充滿懸念的段落為開端。然後,當那些人被捕後,在預審法庭上介紹了武德沃得(羅伯特·雷德福飾)。他在法庭上看到了那位高級律師,於是開始懷疑,然後介入其中。當伯恩斯坦(達斯汀·霍夫曼飾)參加進來處理這件事時(這是情節點I),他們成功地揭開了這一秘密與陰謀的來龍去脈,從而導致了美國總統的下台。

手機打字錯誤多,明天再說。


電影和小說是兩個不同的產品。如果一部電影沒有看過原著就看不明白或者「體會不到它的好」,那它就不是一部好電影。


「滾」

————基本上有原著的電影我都看過原著不服你來咬我啊————

——好吧我真的很拼不過你也可以說我敬業——

作為小時代前三部電影的預告片負責人,我不但看過小時代四本原著(其實是三本但我記錯了那就不改了),而且兩遍!

關於正經點的回答,其他人說的都很好了,我就不瞎逼逼了。

我還看過《步步驚心》原著和電視劇呢……(那些年我都是如何荒廢了時光)


這都是說不過別人然後耍無賴而已。就跟李如春博士所說的「先學二十年音樂再跟我談、不跟沒有博士學位的人聊音樂」是一個道理。

太多的優秀電影都是從三流小說改編的,真的完全忠實於原著,就沒法看了。況且希區柯克的作品不少是改編自小報新聞,怎麼破?


看過原著的也不能瞎逼逼啊。


重點不在有沒有看過原著,

重點在「瞎逼逼」。


看過原著就可以瞎逼逼了么?


一部電影還需要原著來支撐,可取之處在哪裡?

談電影就談電影,別扯那些有的沒的。


電影不是小說的附庸。

科波拉言:

我覺得書壓根兒就不該改變成電影。電影劇本應該是熱騰騰、鮮嫩嫩的原創。我也反對老片重拍。你說拍一部電影,廢那麼大勁,花那麼多錢,至少應該拍一點對這個世界來說獨特的東西,而不是從現成的書改編。如果非得改編,短篇小說更適合改成電影,因為它的形態和篇幅正合適。一部電影就像寫一首俳句,你必須精簡精簡再精簡,一切都應當既經濟又滿載。


我個人認為,一部正常的電影,應該是讓【一個在看之前沒有得到任何相關信息的觀眾】也能在兩個小時里明白熒幕上在說個什麼樣的故事。

然而。。


言論自由


原著是哪個,我去看看


電影應該試著去升華原著幫助觀眾更好的理解原著,但兩個在題材相同的基礎上又各有自己的精彩之處


去看原著。

然後回來。繼續逼逼。


再補充一個,電影之間的翻拍同樣是這種問題。

作為同一種文本,它們只能進行「質量」上的比較,而不因為先拍成就成為後來的標準。

這個在港版、美版《無間道》裡面撕逼的尤其厲害。


說的好像沒見過母雞就不能評論蛋是不是好吃一樣


媽媽是媽媽,孩子是孩子。不要用「血緣關係」來綁架。

縱有相似、相通之處,終究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嗯,前面的答主說的對,原著是原著,電影是電影。我在指環王拍成電影前就看過霍比特人及指環王三部曲的原著了。電影大賣的時候(之前其實沒多少人知道霍比特人是什麼鬼)我偶爾也會炫耀:「你們呀!圖樣圖森破!我比你們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在你們什麼都還不懂的時候,偶早就看過這電影的原著了!」

滿滿的優越感。

現在想想,只是不知道怎麼冒出來的虛榮而已。沒長大的孩子常有這種心態。

當然,這樣好像不太痛快。題主說的是怎麼反駁。反駁就是要口語化,犀利,哪怕粗俗點也沒關係。

那麼……

1.侵略型:看過原著了不起咯?(參照如下姿勢及語氣)

圖片出處見水印

2.以退為進型:哎呀,我真沒看過原著,大神來給我科普一下原著的奧義唄~

然後,靜靜 看對方裝13……面帶微笑,眼含笑意,嘴角含笑,挑眉一笑,溫柔地注視,並十指向前,有節奏地拍擊鼓勵,以引導對方說出其偉大的思想,高深的言論。

……………………

…………


說一個人好不好是不是還要說沒見過他/她爸媽就不要瞎bb?


一萬個人眼裡有一萬個哈姆雷特,所以「別比比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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