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府辦事難」,大家有什麼經歷可以分享?

國內官方機構辦事難的問題時常折磨著我等大陸公民,常見的有「辦理所需的證明太多」、「不同部門之前相互推脫」「許可審批暗示紅包」等等,大家有什麼類似的經歷可以來分(tu)享(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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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時,李克強總理一連講了三個故事,痛斥某些政府辦事機構。他費解地發問:老百姓辦個事兒咋就這麼難?政府給老百姓辦事為啥要設這麼多道「障礙」?

市民遭遇"奇葩"證明:請開具證明證實你媽是你媽

李克強:開證明「你媽是你媽」是天大笑話


作者:畫圖醬

鏈接:你在辦理上海居住證的過程中遇到過哪些困難? - 畫圖醬的回答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

今天去續辦居住證,當真每一次續辦居住證都是一次糟糕的體驗。

首先,要吐槽的是,辦居住證明的地方早上十點就下班了,如果沒趕上下班之前去就得隔天再去了。其次,辦事工作人員態度極其惡劣,難怪這麼多人感嘆「辦事難」,算是深有體會。

先是走進辦公室站了十分鐘,沒有人理我,小心翼翼的找了個面相還算和善的人

我:「你好,我住在我叔叔家,想要辦個居住證明,房產證、身份證原件複印件都帶了」

辦事人員:「你得去你戶口所在地開一份你叔叔是你叔叔的證明我才能給你開」

我:「這個我去問過了,公安局說不開這樣的證明,我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也開不了,我問了一圈也沒找到可以辦這個證明的部門。並且我查過上海市居住證辦理的規定,是可以住在親友家,總不會哪個部門可以開我朋友是我朋友的證明吧?

辦事人員:「反正沒那個證明我就不能開居住證明」

為那個回老家問了一大圈各種部門辦個證明我叔叔是我叔叔的證明,家裡上海來回跑,浪費了時間,金錢,結果還沒辦下來,眼看著居住證都要過期了,所以只能妥協。

我:「那就按租賃關係辦吧,你給開證明吧

辦事人員:「那你先和你叔叔寫份房屋租賃合同,然後去備案登記吧」

因為是住在我叔叔家,所以房租就象徵性的寫了每月500元(因為居委會囑咐不能寫太低,我都搞不懂為什麼住在自己親戚在,親戚不收我房租這點事多難理解,在他們嚴重居然是不可能的事)

租賃合同備案登記結束,回到居委會居然已經下班了,就晚了五分鐘,而幾十分鐘前辦事人員把我晾在辦公室十幾分鐘,沒有一個人告訴我他們十點鐘下班,並且我十分懷疑十點鐘下班會不會太不合理了,並且只能工作日辦……為了辦居住證還請了假,結果一天還沒辦下來,只能隔天早起再來一趟了

第二天

我:「備案登記過,可以給我開居住證明了嗎?」

辦事人員:「我把你的信息錄到系統里了,居住證明你得到居委會交了稅,他再給

一番摸索找到了深藏在另一個小區深處的居委會,眼看著還差十分鐘又快要到十點了,辦理人員已經下班,辛虧沒走遠,別另一個大叔叫回來了。

辦事人員:「你這個稅要按1700塊月租收

我:「為什麼?我的備案登記上寫的是500」

辦事人員:「你看牆上通知,上級規定,我也沒有辦法」

我:「你這個通知,一不是政府發文的格式,二沒有頒布單位的落屬,三沒有公章,四他寫了僅供參考

辦事人員:不辦就算了,有什麼意見找我領導說去,別找我

我:「那你領導在哪裡,我去找他們」

辦事人員:「派出所,你自己去找」

想到他們十點下班,投訴完他們又下班了,雙休日又不能辦,我的居住證眼看過期了,過期就會註銷,以往辦理的累積的年數都會消失,權衡一下只能交錢

我:「那就算按照你那張紙上的規定,最少也是1200,為什麼是1700?」

辦事人員:「你房產證上寫95平,怎麼也是兩室兩廳」

我:「我房屋租賃登記也是只租了一個房間,為什麼要按整套的給錢,而且要按兩室兩廳給錢」

辦事人員:那你辦不辦,不辦就算了,我還要下班呢

我:「好好好,算了,1700就1700,趕緊開證明吧,這些天耽誤夠多時間了」

辦事人員:核實一下內容,在這邊簽字,寫上我自願繳納680塊的稅金

我:「這內容怎麼核實,你牆上的規定寫租金要和備案登記一致,你這上面寫的都跟我之前登記的內容不一樣,你們明顯沒有按規定辦呀?」

辦事人員:「不辦了不辦了,我這辛辛苦苦幫你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好了,還嫌東嫌西了」

沒辦法我只能,「自願」簽了字,交了錢,拿到了居住證明,為了這一張紙,前後浪費了幾個月的時間,本來真實的親屬關係不花錢就能辦,結果花錢花的一肚子氣

後面到派出所倒是異常順利,提供幾個文件的複印件,驗原件,很快就辦好了。

回想最近這經歷,特別是今天的經歷,我想說辦事的確難,把著我們一定要辦的命門,動輒就說不辦了,還通過一堆逼迫寫上類似「我自願繳納費用等」規避責任,如果想要辦事,那就只能「自願」了

辦好之後,想起了維權的事,一是根本不知道去哪個部門投訴,二是舉辦又得浪費幾個月跟著折騰,還不曉得能不能維權成功,我們的維權成本太高,680雖是花的冤枉錢,但是維權也許投入的成本更高,無奈只能放棄了……

突然想起一個朋友來上海那年說的那句話:「上海真的是一座極其不友善的城市……」


據觀察,中國的行政官僚體系是一個非常嬗變的角色,同樣是對待民眾,它在撒潑打滾的人面前非常的弱勢,可以通融各種要求,開闢綠色通道,辦事效率極高;但要是你按照它設計的規則條例一步步去走,就會發現它又非常之強勢,每一步都可以是難以跨越的關卡。


╮(╯▽╰)╭ 自己來回答 拋個磚,來分(tu)享(cao)

看了上面的新聞—— 如何證明「你媽是你媽」,我當時眼淚就下來了,我真正同樣經歷需要證明「我媽是我媽」的事情!

一把辛酸淚,哭笑兩相宜……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因為某些原因,我要改名與母姓,被要求證明我是我媽的兒子。

最常見的證明方法應該是戶口本,但是我的戶口本當時是舅舅是戶主!

辦事人員告訴我——戶口本上只能證明我是我舅舅的侄子我媽是我舅舅的姐姐

由此並不能推出「我是我媽的兒子」這個結論!

當時我就艹了!

三秒之後,冷靜下來,我發現這邏輯上確實不能證明我是我媽的兒子……

我不會就此罷休的!於是我掏出了:父親身份證、母親身份證、父母結婚證、父母離婚證、一份醫院開出的出生證明(非出生醫學證明,因當時出生在小醫院只給出了一份手寫出生證明加蓋印章)、獨生子女證、父母離婚協議書、母親孕期的檢查報告

最後,還是不能證明,我是我媽的兒子!

辦事同志說,出生證明上只有醫院名字沒有寫出醫院所在地,所以不能證明你出生在你的出生地,或者說,甚至證明不了在這個醫院出生的這傢伙和你是同一個出生地。

當時我就艹了!(╯‵□′)╯︵┻━┻ 那種地方小醫院過了二十多年了,鬼知道現在還存在不存在,我到哪裡再開證明啊!

最後……讓親戚找到上千公里外的小醫院的熟人再重新開了一份證明郵寄過來。


非常憤怒!必須搶答!

鄙人限購後在西南某省會城市剛需買房,因為限購政策,要求提供:

連續兩年養老保險+工作證明+營業執照複印件蓋公章

過戶當天,交了材料,結果說不符合資格!!??因為鄙人在某國有銀行工作,全省員工的養老保險都是由省分行繳納,因此列印的養老保險繳納明細單上,繳納方寫的:中國xx銀行xx省分行及市分行。然而鄙人是在省分行下的市分行下的區級支行工作,因此工作證明只能由區支行開立,畢竟你不能要求一個街道辦的去找省政府市政府開工作證明不是?房管局的人就不幹了,說必須開省分行或市分行工作證明,在事業單位或銀行待過的朋友都知道,這種單位的管理制度非常嚴謹,當然不可能跨層級給你開這種東西,更何況還要省分行或市分行營業執照蓋公章,銀行營業執照蓋公章啊朋友們,簡直比登天還難……

我當時就不幹了,所有的材料和章,前面不都寫的中國xx銀行嗎!?機構的上下級關係也很明確啊!?為什麼不行!!??資格審核科的科長解釋說:我才不管你具體在哪兒上班,反正就是要二者完全一致!

幾經協商之後,房管局資格審核科的科長說,可以在區支行開的工作證明上,再加蓋一個市分行的章,寫明是由市分行統一交養老。也不要市分行營業執照了,要區支行的蓋章也行啦。雖然市分行的章難蓋,但是廢了九牛二虎之力,在驚動了我的領導(部門主任),我領導的領導(區支行行長),我領導的領導的領導(市分行行長)的情況下,鄙人還是終於厚著臉皮蓋到了。期間曾三次跟房管局的限購科和審核科的科長確認,這樣操作是不是一定ok,兩邊都說可以噠沒問題。

盼星星盼月亮,終於萬事俱備,又請了假再去交材料材料的那天,終於能順利過戶啦美滋滋!當天上午還又去確認了一遍,這樣能行不,兩個科室仍答,可行!到了下午再去,就說不行了!不行了!!!尼瑪老子驚動了這麼多領導,費了這麼大力又不行了!!??我就問當時說行的人為啥不早說,她說我沒說這樣行啊!反正我沒說過!我擦!!!!

鄙人目前面臨房東毀約或者直接告我,而部分的首付已經打給房東了,到現在還不知道怎麼辦。

而從今以後,但凡和職能部門打交道,通通錄音錄像,就是這樣!


今天跑去辦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說是交的表格不對。不能是居委會蓋章,要街道辦事處蓋章。街道辦事處呢走起來就說「幹什麼要我們蓋章,拿身份證,學歷證來」。解釋半天有工作單位就工作單位蓋章,沒工作單位就要街道辦事處蓋章,街道還是推脫不想蓋


今天手機落計程車上了,立馬跑去旁邊的車管局。。。人慢悠悠地讓我吹了一個小時空調,然後說你描述的車查不到呀,要不到派出所找找。。。都是套路ヽ(#`Д′)ノ辛苦跋涉到派出所,查了半天監控,搞到了車牌號,又叫我回原來那個部門。。。再回去調車內監控。。。下車兩個小時後(呵呵)終於看到了,,我的手機在下車後一個小時被一個乘客拿走的全過程。。。謝謝人民政府 (T_T)


因為公司的一個門店要換法人,但個體戶營業執照不能變更法人,只有註銷舊執照辦新執照,去工商所卡著不讓註銷,全程對我大吼大叫就一句話店還在經營就不能註銷,解釋半天就是不聽,還說你一個小代理別給我說話,全程不屑臉,真的很想罵回去卻不能。我帶著法人來註銷證件齊全,你故意卡著不辦就算了,憑什麼侮辱人,不就想要好處。雖然踏入社會已經3年還是不能適應這個處處得公關得人脈的社會。


接到國稅局電話讓拿著資料去進行登記和財務備案。

第一天去,排了好久的隊終於到我了(作為一個八個月的孕婦我表示好心塞),禮貌地表達了我的來意後工作人員讓我到13號綜合服務穿口去問一下。好吧,只能重新去排隊。好不容易排到我了,我說我是接到稅務管理員電話讓過來登記和財務備案的,人家查了一下,說,你這個在六月份就已經登記過了,財務備案要找你們專管員!你們專管員叫##,到隔壁大樓3樓找他問一下,到底是要幹嘛!然後,我穿過茫茫人海跑到隔壁三樓,問了幾個好心的工作人員後終於找到了我的專管員的辦公室,走近一看,門關著,敲了敲門,又聽了聽,沒人,於是我又跑隔壁辦公室去問,結果人家說可能他今天休息,你來這個單子上找他電話打了問問。當我找到電話後,打了3個之後都沒人接,心想著,可能今天周四人家休假吧,等下周一我再來。。。

周一下午,我又帶上資料,驅車20多公里跑到國稅局。這次有經驗了我,直奔3樓,可是我要去的辦公室還是關著門,(奇怪,來了2次,其他的辦公室都開著門,有人在)於是我只能厚著臉皮打電話給我們的專管員,前2次關機,又打了一次通了但是沒人接,我想著就在這兒等一會兒,萬一是我來早了尼!(不是2:30上班么,現在都三點半了)眼看著快到四點半了,我不甘心跑到隔壁辦公室問,得到的回答是,可能下鄉去了,你明天來看看!好吧,我認栽!

周二,我想著先打個電話給專管員問問,確認他在我就立馬飛奔過去。這一次,終於通了,這激動的心情無與言表啊簡直!我說:「##,您好!我是某某公司的,上次接您電話說來辦理稅務登記和財務備案,大廳的說已經登記過了讓我具體問您要辦理什麼,需要什麼材料。」「就是來登記和財務備案,要###」「那您今天上班么我直接過來找您」「上嘛!咋個不上!」扒拉扒拉一陣本地方言(我不是那邊人聽他們本地的方言不太清)抱怨後,停頓一秒又聽對方說「今天別來了,我等會兒不在」「那您哪天在呢?我過去找您」「星期四」「好的,上午下午都可以么?」「可以」――好吧,那隻能等周四再去了

周四,也就今天,下午2點半懷著忐忑的心情(又怕找不到人。。。)我又來到了國稅局,直奔三樓,還是那個辦公室,敲門沒人,急了,立馬打電話,兩次,都關機。。。沮喪又無可奈何,心想著在這等一會兒吧。半小時後我不甘心又打了一次電話,這回通了。我欣喜若狂,想問說今天他來不來上班的,話都沒說全,對方不耐煩地說,今天下鄉了,我開車,不說了!「那我可不可以把資料放你們門口,您回來拿了幫我辦一下,我已經跑了三次了都沒找到您」「放什麼放!我把你丟垃圾桶!明天再來!」――

――這是我的故事。我在想我明天是不是要去。。。感覺好難。。


世界十大懸案之一:政府單位辦公電話從來打不通之謎。

身在外地,公司要求戶口所在街道辦辦理黨關係等相關事宜,街道辦電話不是打不通就是沒人接,服了


還沒說完我是來幹嘛的,就是一句我這裡不辦,出去。


要開計劃生育和治安證明。

我按戶口地址去了A居委會,A居委會說我的收錄地址在B居委會(其實他們登記錯了)

去了B居委會說要房產證證明我住B居委會。

我說其實我不住B居委會,我的房子在C居委會,

特么他讓我拿房產證去c居委會改住址,在那兒開證明。 /噴血

最後,帶我爸去A居委會找了熟人,立馬開了證明


單元電梯地坑積水問題嚴重,有安全隱患,打縣長熱線,打投訴電話,網路發言人平台都無回復。哦對了,人家在過禮拜天。不過一般單位是應該有輪流值班處理這些網路發言人的問題的。(這個禮拜天我們這連續下了兩天的雨,也不知道電梯地坑又被泡成啥樣了…愁…反正每天出門回家坐個電梯總是擔心受怕)


其實我想說 經常有些人說去政府辦事都要跑好幾趟 麻煩得很,你們想過自己的原因嗎?辦事不利落還怪老闆? 當然對事不對人。 親身經歷 有個公司來跑個審批程序 來諮詢 說了流程 考了表格資料明細 照著做就好了 一會兒章蓋錯了 一會兒表格填錯了 一會兒金額填錯了 你不跑個幾趟對得起你工作的態度?真不是想酸你 還在辦公室唧唧歪歪 說政府辦事難 你怎麼不想想自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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