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和約上德國究竟要賠多少錢?
凡爾賽和約上規定德國要賠1320億金馬克,1金馬克等於3.58425克黃金,那麼德國就要賠4731.21億克黃金,由於是黃金計價可以不考慮通貨膨脹,今天金價為1289.2人民幣/克,那麼德國就要賠今天的6099475.932億人民幣,可是2016年中國財政收入也不過159552億元,也就是說如果中國承擔這個賠款的話,即使所有的財政收入都用來賠款,也需要40年左右才能賠完,根據辛丑條約中國當時財政收入與賠款年限,要賠200年左右,但是這數字太大,我是不是哪裡搞錯了?請各位大神指教
謝邀。凡爾賽條約的賠款幾經變動,最後的數額與開始相比已經不值一提 (實際上在最開始計算的1320億金馬克總賠款中,也只是500億要求賠錢),而且希特勒上台之後就都作廢了,直到二戰之前,德國實打實賠的,不過就是一部份國內的商品稅、交通稅等財政收入和對外發行的債券利息。可稱為世界上最虎頭蛇尾雷聲大雨點小的條約之一,而且外被經濟學家批評指責,內被納粹利用蠱惑群眾,枉擔了不少虛名。
《凡爾賽和約》簽訂之後,本來就風雨飄搖的德國經濟立馬休克,這段歷史是大家都知道的20年代超級通貨膨脹,但這場災難並不是條約的直接後果,而是戰爭與革命後社會信用體系崩潰的自發反應。反而因為經濟崩盤,反正德國也賠不起,愛咋咋地,大不了死給你看——1923年因為賠不上款,法國和比利時上門武裝要債,佔了煤礦,爆發了「魯爾危機」。
魯爾危機極大助燃了德國的超級通貨膨脹,英美一看逼死德國也不行,這樣大家誰都拿不到錢了,就組織了一個盟國委員會坐下來商量解決辦法。由美國主導提出了《道威斯計劃》,把以金錢結算的賠款目標定在200億馬克,頭一年10億,五年之後每年25億,盟國從魯爾區撤軍,德國同意在盟國監督下重組帝國銀行整治超級通脹,上繳部分交通稅、關稅收入為賠款項目,最重要的,美國以華爾街發行債券的方式,借給德國大約兩億美元緩解財政危機。這個委員會主席的道威斯因為解決了魯爾危機還得了1925年的諾貝爾和平獎。
1930年,道威斯計劃又被更寬鬆的《楊格計劃》代替,把剩餘全部賠款1120億馬克(270億美元)總額分58年做了計劃,大部分賠償都可以延期十年以上,只有小部分是「無條件賠款」,延期的利息由JP摩根主導的美國投資銀團借給德國,同時在華爾街發行楊格債券。現在的國際清算銀行就是當時為了複雜的賠款結算成立的國際金融機構。
到了1932年大蕭條高潮的時候,德國又賠不起了,盟國在洛桑會議上同意不要求德國立刻賠款,並且直接免除了90%的賠款金額!(當然胡佛說危機之後還是要按楊格計劃的基本法來)。為什麼這麼慷慨呢?很大程度因為楊格債券眼看著要違約,給德國續命就是救華爾街。另外隨著道威斯、楊格計劃,美國托拉斯沒少向德國資本輸出,杜邦、福特、通用這些公司在德國有大量投資,還有IG法本這樣受美國資本滲透很深在美國業務也很多的德國公司,現在投鼠忌器了。
再後面就是希特勒上台,《凡爾賽和約》被全面廢除了,賠款當然也就涼了。
不過凡爾賽賠款給德國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也是沒錯的。因為在德國實在賠的那部分當中,多數是稅款,還不少是直接稅,也就是說全TM轉嫁老百姓了,痛苦指數有目共睹,這也是希特勒和納粹揪著條約說事煽動民族主義可以有奇效的原因之一。
二戰結束之後德國分裂,東德當然不會再理這茬,西德可不行,這又落在幾個老債主手裡,英美法家裡放著楊格債券的投資者還沒死光,還得還哪。不過西德也很狡猾,聲稱無論凡爾賽條約也罷楊格計劃也罷,錢是統一的德國欠的,沒理由西德自己還,賬是可以認的沒問題,但是還要等兩德統一,最後的妥協是先付了一筆利息。
後來柏林牆倒了,兩國真統一了,這下子賴無可賴,2010年10月,德國統一20周年紀念日,德國向法國還清了最後一筆一戰賠款,歷時92年,凡爾賽條約終於結束了。
《凡爾賽條約》給處理戰爭與國際關係一些重要的教訓,從此之後戰爭賠款(國家間的)不再成為常用的懲罰手段,它的政治經濟作用都被證明高風險而低效。
我算術不好 粗略的看了下 金價克跟金馬克你搞錯了 按你說的40年的話 除你說的3.58的話 大約10年出頭的財政收入 非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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